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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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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7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41118

2.项目名称: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0,500.00元

4.最高限价:2,000,5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中 信用服务 栏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深圳信用网 以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00:00:00至2021年12月27日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2月21日 17: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12月23日 2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不等同于 对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 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网页(http://www.szzfcg.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902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B座18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755-8248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 0755-83881283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雪花/李恒慧/张挺

电话:0755-83889026/0755-83881283

4.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41118 项目名称: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存在负偏离的; 7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 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 件组成不完整); 9 未填写《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 10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2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 评分项 权重(%) 号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2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配送服务方案 9 评审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配送服 务,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 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 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内容。评分标准:1.全 部满足得 60%分;2.满足以上任意七点得 50% 分;3.满足以上任意六点得 40%分;4.满足 五点得 20%分;4.其余不得分。 评审内容: 1.关于配送服务,有设置固定专人对接采购 人,人数不少于 2 人;2.关于品质监控,有 针对本项目提供品质不达标时的违约承诺; 3.关于规章制度,针对本项目设置人员管理 以及货物配送管理制度的; 每满足以上一 项的加 15%分,本项累计最高的 40%分。 评 分依据:评审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 务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分,如果评审为差, 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质量保证方案 8 评审项目:投标人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 案(含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 输等各环节)。评分标准:1.全部满足得 6 0%分;2.满足以上任意四点得 50%分;3.满 足以上任意三点得 40%分;4.满足两点得 20% 分;5.其余不得分。 评审内容:1.关于货 物的来源,承诺均绿色无公害五化学残留并 作出违约承诺; 2.关于货物的加工、包装, 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 3.关于货物 的保存,有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保存管理 制度标准; 4.关于货物的运输,有针对本 项目提供专门的制度标准; 每满足以上一 项的加 10%,本项累计最高的 40%。评审为 差不得分。 评分依据:评审委员根据投标 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分, 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 记录在档。 3 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 8 评审项目: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物流配送 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评分标准: 1.全部满足得 60%分;2.满足以上任意一点 得 30%分;3.其余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的特 点及采购单位的工作性质就发生的应急突 发性事件的响应措施及时限进行评分。 评 审内容:1.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完 善,保障性强,能在半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 求,并在 1小时内完成配送,得 40%分; 2. 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和保障性一 般,但能在 1 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在 2 小时内完成配送,得 20%分。 3.应急突发 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和保障性差,未能在 1 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未在 2 小时内完成 配送,或未能提供应急能力承诺函不得分。 评分依据:提供有效的应急能力承诺函及 保障措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6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专业检测能力 5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实 验室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 仪、重金属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每具有 一项检验仪器得 25%分,最高得 100%分。 评审标准: 需提供:如自有的,提供自有 房产证明和实验室图片(提供外景图和内景 图各一张);如租赁的,提供有效的房屋租 赁合同和实验室图片(提供外景图和内景图 各一张)。检测仪器:提供检测仪器照片、 购置发票、功能截图或说明书,原件备查。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 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管理体系认证 4 评审内容: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0% 分; 2.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0%分; 3.通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 10%分; 4. 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0%分; 5. 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证书得 10%分; 6.通过 H ACCP 认证得 10%分; 7.通过供应链安全管 理体系证书得 10%分; 8.通过履约能力评价 认证得 10%分; 9.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 10%分; 10.通过五星售后服务认证得 10% 分; 以上十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的 扫描件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官网(http://www.cnca. gov.cn/)查询截 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 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蔬菜种植基地环保情况 5 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蔬菜生产基地,且 基地具有 2020 年以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的有效期内种植基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 须含有 CMA 或 CNAS 标志): 1.提供基地 土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同时包含以下检 测内容(pH、水分、镉、汞、砷、铅、铬、 铜、锌、镍、六六六、DDT)结论为合格得 4 0%分; 2.提供基地地表水(灌溉水)检测 报告,检测报告需同时包含以下检测内容(p H 值、水温、镉、汞、砷、铅、铜、锌、六 价铬、氟化物、硫化物、氰化物、粪大肠菌 群)结论为合格得 30%分; 3.提供基地环境 空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同时包含以下检 测内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 物、臭氧、氟化物、铅)结论为合格得 30% 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的在 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 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 判断的不得分。 4 食品安全保险 6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购买有效的食品 安全保险情况: 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且保额累计在 10000 万元(含)以 上得 20%分; 2.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保险, 且保额累计在 5000 万元(含)以上得 20% 分; 3.提供有效的雇主责任保险,且保单 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 万(含)以上得 20% 分。 4.提供有效的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的得 2 0%分。 5.提供有效的餐饮行业经营者责任 保险的得 20%分。 评审标准: 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购买的 保险保单和发票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 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企业同类业绩 6 评审内容: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具有主副食品配送同类项目且经服务单 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每 提供一项得 15%分,最高 100%分。 注:同 一项目连续续签的不重复计分。 评审标准: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 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 订日期的关键页) 、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 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具证 明的签署日期须在项目合同服务结束时间 之后,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 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 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 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不 计分)。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6 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7 评审内容: 1.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三级或以上,每提 供一个的 15%分,最高得 30%分; 2.具备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提供一个得 20%分,最高得 40%分; 3.具备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检验员,每提供一 个得 15%分,最高得 30%分。 以上三项累计 得分,最高得 100%分。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 重复计分。 评审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证书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 3 个月(2021 年 8 月-2021 年 10 月)社保证 明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 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 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原件备查。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7 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10 评审内容:按以下要求提供由具备 CMA 或 C 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 CMA 或 CNAS 印章的结果为符合或者合格的检测 报告,每个品类检测项目必须包含以下所列 内容(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1.蔬菜:马拉硫磷、敌敌畏、敌百虫、氧 化乐果、三唑酮、多菌灵、涕灭威、砷、铬、 铅、硝酸盐等;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 1 5%分,否则不得分; 2.肉类:总汞(以 Hg 计)、克仑特罗(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地 塞米松、挥发性盐基氮、硝基呋喃代谢物-A 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 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 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 M(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残留量(恩诺 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等同时满 足以上检测项目得 15%分,否则不得分; 3. 禽类: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总砷 (以 As 计)、氯霉素、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 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甲氧苄啶、挥发性盐 基氮、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 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 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 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 物)、培氟沙星等;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 得 15%分,否则不得分; 4.水产品:孔雀石 绿残留量(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 甲基汞(以 Hg 计)、六六六、硝基呋喃代谢 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己烯雌酚、喹 乙醇代谢物(3-甲基喹嘔啉- 2-羧酸)、氯霉 素、土霉素、组胺、挥发性盐基氮;同时满 足以上检测项目得 15%分,否则不得分; 5. 蛋品: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硝唑、金刚烷 胺、氟虫腈[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 氟虫腈硫醚(氟虫腈亚砜)之和,以氟虫腈表 示]、恩诺沙星残留量(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 之和)、金刚乙胺、镉(以 Cd 计)、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 目得 15%分,否则不得分; 6.冻品:总汞(以 Hg 计)、克仑特罗(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铅(以 Pb 计)、甲硝唑、利巴韦 林、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 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 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 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 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 15%分,否则不得 分。 7.豆制品:色泽、滋味、气味、状态、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 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 Pb 计)、丙酸及 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 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 计)、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糖精钠(以糖 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同 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 10%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七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 评审 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 C NAS 或 CMA 标识印章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日 期须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止,以上证明资料均需提供扫描 件。未提供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 不得分。 8 拟投入本项目车辆 5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配送冷链厢式车辆 拟投入本项目情况打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 冷链箱式车辆(自有或租赁)1辆得 25%分, 最高得 100%分。 评审标准: 自有车辆需同 时提供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 车辆购置税发票、车辆头尾照片;租赁车辆 需同时提供有效租赁合同以及转账资料。以 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扫描件,。未提供或证 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9 配送场所及冷库配备 5 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食材 配送场所情况:配送场所面积≥8000 平方 米得 60%分;4000 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 8000 平方米得 40%分;配送场所面积<400 0 平方米得 2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面积≥40 0 平方米得 40%分;200 平方米≤冷库面积 <400 平方米得 20%分;冷库面积<200 平 方米得 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两项 累积得分,最高得 100%分。 评审标准: 1. 同时提供食材配送场所内外景照片、食材配 送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的 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租赁合同(合作协 议),有效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2.同时提供冷库内外景照片、近三个月委 托消毒(消杀)检疫记录及消毒(消杀)检 疫发票、冷库施工合同(或产权证明)或使 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和由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同 时附上该机构的 CNAS 或 CMA 资质证书); 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或合同(均须体现面 积或体积,如冷库施工合同以立方米计算, 投标人须另行提供转换为面积的计算过程 及依据); 3.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扫描 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 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0 公司荣誉 7 评审内容: 投标人获得食品相关行业的荣 誉证书:国家级的得 100%分;省级的得 60% 分;市级的 30%分。以上不可累计得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 描件,颁证机构须为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 国务院、省、市级(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 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提供或 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 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 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 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 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投标书目录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专业检测能力 ? 管理体系认证 ? 蔬菜种植基地环保情况 ? 食品安全保险 ? 企业同类业绩 ? 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 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 拟投入本项目车辆 ? 配送场所及冷库配备 ? 公司荣誉 ?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 (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 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 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 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 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 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 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 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 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 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 (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 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 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 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 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 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 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 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评标信息 招标文件中的第一个“评标信息”的内容必须与本表一致。如评分内容不一致, 以本表的评分内容为准。 本项目采用评审和定标结合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详见通用条款 35.1.2)。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 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的中标人。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其中标资格被依法 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 新等)需一并列出。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 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当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三、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 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一栏的填写内容 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41118 2.项目名称: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0,500.00 元 4.最高限价:2,000,500.00 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 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 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00:00:00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下载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9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 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 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 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 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 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 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 年 12 月 21 日 17: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 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 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 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 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 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 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 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网页 (http://www.szzfcg.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 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 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 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902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 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在深 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 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18 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755-8248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 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 0755-83881283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朴雪花/李恒慧/张挺 电话:0755-83889026/0755-83881283 4.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 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 QQ 群:67347191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 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6 价格评审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扣除 10%(相关证明文件详 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 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意向协议中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供应 商,给予其报价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作为第一、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的中标人。 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其中标资格被依 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 人,以此类推。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关于特殊符号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 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更好的保障局机关日常饮食安全和管理,拟采用配送公司的方式为局机关解决食堂原材 料供应。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等。具体以签订合同要求为准。 本项目为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深圳市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深圳市委讲师 团等 7 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其中,深圳市民政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200.05 万元、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60.04 万元、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金 额为:人民币 67.32 万元、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43.56 万元、深圳市慈善会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56.76 万元、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预算金 额为:人民币 31.68 万元、深圳市委讲师团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4.52 万元。因 7 家单位 共同使用一个食堂,所以,以局机关为主体采购单位,采购程序结束后,由 6 家搭餐单位 直接使用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扶贫攻坚工作精神和深圳市推进消 费扶贫工作方案内容,采购人增加了深圳市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的货品清单(可适时微调 整),采购人有权指定帮扶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标人应确保做到不虚购不偏购。 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一)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 标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二)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 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送货要求:投标单位须负责集中采购、分装、分送到所供应单位。 3.数量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中标 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送货和验收,以采购人的验货 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 一份,作为送、收货及结算数量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 权要求中标人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 员工正常就餐。 4.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 购人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 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标人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订购单 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人并协商调整,保证所 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 款。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 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中标人做出书面保证 承诺并于 2 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 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配送货物要求: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 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解除供货合同。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中标人需在接到 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 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 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 1%。 8.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应及时 改进,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 的配送要求。 10.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中标人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 无关。 11.中标人应至少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 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 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油类须 采购具有 QS 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招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票。 12.生鲜食材计重方式:以每天现场收货实际重量为实际结算重量。 13.中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 购人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 采购人有权定期检查。 14.配送员应为中标人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服从采购人的食堂管理和工作调 配。如食堂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对配送员人数提出增减需求,中 标人应对专职配送员安排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配送工作。 15.中标人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 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6.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 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正式签订服务合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投 标单位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单位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提供中农数据“天天采配”食堂采配应用平台 (http://stcp.chinaap.com/)”网上采购系统相关账号供采购人查阅相关数据使用,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对此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 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考核确定。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履约情况 经考核符合合同续期标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 2.原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人,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 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二)报价方式 报出唯一的投标折扣率,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是价格分的唯一计算依据。 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基准价,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 1(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基准价 为 10 元/斤,货物实收价为 9 元/斤,则应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 0.90),折扣率必 须为固定的报价且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 0.88),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0.88~0.90)。 投标报价包括供应物资和物资运输到采购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之和,默认包含但不 限于:服务费、检测费、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项目结算时不做 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三)付款方式 1.精品蔬菜、精品鲜肉类产品投标报价以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 (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按当月报价表 1-20 日平均值作 为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精品蔬菜、精品鲜肉类产品外,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 (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 (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价格结算。 3.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 关配送物资食材价格的,原则根据采购人所在地附近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 资食材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价,中标人不得有异议,除非中标人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所配 送物资食材价格差距较大的除外。 4.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 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 发票。 5.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发票及单据分别交予采 购人(7 家),采购人(7 家)在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等待领导审核、审批时间 不计在支付时限内。 6.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 5%)或下 降(超过 5%)持续超过 7 天,需临时调整结算基准价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 整。 7.每月配送物资食材的结算数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的送货清单为准。 (四)关于验收 1.按采购人定版的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 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采购人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 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 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供应商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 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 2.投标人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 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投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 4.投标人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 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5.投标人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 6.投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投标人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 (五)违约责任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等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中标后或在服务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变更或中止采购合同的; 5.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 6.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7.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者服务质量不好,导致投诉达到三次的; 8.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至三年禁止参与政府采 购的或被取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的; 9.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或取消 资质的,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10.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或谈判约定以及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履约情 况评价不合格的; 11.恶意质疑投诉的; 12.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六)重点提示 1.投标人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人所供货的食 品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人责任,投标人须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采购人可解除其供货合同。 2.投标人在卫生局监督部门必须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如履 约过程投标人出现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无论事故是否涉及采购人,采购人均可单方面解除其 供货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因自身问题无法继续履约或在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被政府相 关部门处罚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视自身所受不良影响情况向中标人索赔。 4.项目服务期内如发现采购人转包或分包情况,采购人均可单方面解除其供货合同,且 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人因机构改革等因素导致工作场所、人员变动时,中标人可以变更相应收货地点。 服务期限内,如因政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更的,或政府采购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此要 求赔偿。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 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 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 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 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 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 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违约承诺 (6)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8)投标人获奖情况 (9)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10)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1)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2)环保执行情况 (13)服务网点 (14)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分项报价清单 (4)服务条款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7)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 (9)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 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招标文件, 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 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 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 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 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 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 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我单位、 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 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 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 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 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11.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不非法转包、分包,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 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力争优良。 12.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 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 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 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 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 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 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 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序号 项 目 内容及说明 备注 一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提供页码指引 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 2.注册资金(万元): 3.经营场所: 4.有效期: 二 其他资格(质)证书 (可按表格格式扩展) 提供页码指引 1.证书名称 2.批准单位 3.等级 4.批准时间及编号 5.有效期 三 其他 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 其他说明 提供页码指引 1.…… 注: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 介绍(可以提供相应文字、照片等)。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 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 标协议》(可选项) 3.评标信息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照评标信息内容逐一提供) 4、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项)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 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 行政处罚。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不属于上述企业,此项填“无”。)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等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 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 等政府采购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仅限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并出具如下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 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 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 请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三、分项报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 … 投标总价(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投标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3、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 细分项报价。 33 四、服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签章):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一)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准, 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等行业规范执行。 2 (二)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 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未出 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送货要求:投标单位须负责集中采购、分装、 分送到所供应单位。 3.数量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 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中标人应 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 两人)负责送货和验收,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 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 单,供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作为送、收货及结算数量的凭证。对于出现质 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 中标人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 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 常就餐。 4.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协商确 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 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以传真 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 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标人在 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订购单的要 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 应及时反馈到采购人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 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 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 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 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中标人做出书面保证承诺 并于 2 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 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 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配送货物要求: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 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 证,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 次的,采购人可解除供货合同。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临时有客餐任务 - 34 - 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 人口头或书面通知 2 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 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 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 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 1%。 8.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 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应及时改进, 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 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 送要求。 10.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中标人独 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1.中标人应至少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各类 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 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 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 人如发现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 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油类须采购 具有 QS 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招标单 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票。 12.生鲜食材计重方式:以每天现场收货实际重 量为实际结算重量。 13.中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 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 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人的 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人 有权定期检查。 14.配送员应为中标人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 康证,服从采购人的食堂管理和工作调配。如 食堂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发生变化,采购 人有权对配送员人数提出增减需求,中标人应 对专职配送员安排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 成每日食材配送工作。 15.中标人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 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 提供各种服务。 16.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 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正式签订服务合后,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投标单位提 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单位应 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提供中农数据“天天 采 配 ” 食 堂 采 配 应 用 平 台 (http://stcp.chinaap.com/)”网上采购系 统相关账号供采购人查阅相关数据使用,并承 - 35 - 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对此无须 支付任何费用。 备注: 1、“招标技术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项目需求中“三、具体技术服 务要求”的内容; 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如投标人承诺(响应)内容应逐条做出说明,并应对照招标 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响应; 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36 -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1 (一)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 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3 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 况考核确定。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 履约情况经考核符合合同续期标准的,第 二年和第三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 2.原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 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人,做好服务项目的无 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 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2 (二)报价方式 报出唯一的投标折扣率,作为本项目投标 报价。投标折扣率是价格分的唯一计算依 据。 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基准价,折扣率必须 小于或等于 1(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基准 价为 10 元/斤,货物实收价为 9元/斤,则 应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 0.90), 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且最多保留至小 数点后两位(如 0.88),不得存在区间值 (如 0.88~0.90)。 投标报价包括供应物资和物资运输到采购 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之和,默认包含 但不限于:服务费、检测费、运输费、人 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项 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3 (三)付款方式 1.精品蔬菜、精品鲜肉类产品投标报价以 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 (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 农数据有限公司)按当月报价表 1-20 日平 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 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 扣率。 2.除精品蔬菜、精品鲜肉类产品外,第三 方数据采配平台 (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 农数据有限公司)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第 - 37 - 三方数据采配平台 (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 农数据有限公司)价格结算。 3.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 (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 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关配送物资食材价 格的,原则根据采购人所在地附近的大型 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资食材的 市场价格作为基准价,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除非中标人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所配送 物资食材价格差距较大的除外。 4.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 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 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 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 具国家正规发票。 5.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发票及单据分别交予 采购人(7家),采购人(7 家)在收到发 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等待领导审核、 审批时间不计在支付时限内。 6.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 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 5%)或 下降(超过 5%)持续超过 7天,需临时调 整结算基准价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后方可调整。 7.每月配送物资食材的结算数量,由采购 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的送货清单为准。 4 (四)关于验收 1.按采购人定版的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 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货物的质 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采购 人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 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 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 权要求索赔。供应商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指 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 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 工作。 2.投标人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 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 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 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 料。 3.投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 4.投标人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 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 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5.投标人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 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 - 38 - 物。 6.投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 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 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 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投标人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 市场的农产品。 5 (五)违约责任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 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 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等受到 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中标后或在服务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变更或中止采购合同的; 5.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 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 6.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 况、提供材料的; 7.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者 服务质量不好,导致投诉达到三次的; 8.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主 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至三年禁止参与政 府采购的或被取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的; 9.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 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或 取消资质的,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10.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或谈判约 定以及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履约 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11.恶意质疑投诉的; 12.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 (六)重点提示 1.投标人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 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人所供货 的食品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 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人责任,投 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 济赔偿,采购人可解除其供货合同。 2.投标人在卫生局监督部门必须无食品卫 生事故记录,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如履约过程投标人出现食品卫生事故记 录,无论事故是否涉及采购人,采购人均 可单方面解除其供货合同,且不承担任何 责任。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因自身问题 无法继续履约或在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被政 府相关部门处罚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中 止合同,并视自身所受不良影响情况向中 - 39 - 标人索赔。 4.项目服务期内如发现采购人转包或分包 情况,采购人均可单方面解除其供货合同,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人因机构改革等因素导致工作场 所、人员变动时,中标人可以变更相应收 货地点。 服务期限内,如因政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 素导致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更的,或政府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 方不得以此要求赔偿。 备注: 1、“招标商务条款要求”一栏填写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项目需求中“四、项目商务 要求”内容; 2、“投标商务条款响应”一栏详细填写投标的商务要求响应,并对照招标商务条款对 应响应; 3、“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4、如果偏离情况与投标技术响应的响应情况不一致,或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中要求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未提供的,均视为负偏离,在对应的评分项进行适当减分。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 40 -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合同格式供参考)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服务单位): 根据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为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 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项 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 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 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的其它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41 -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的其它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______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 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 和标准。 十、付款方式和税费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款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 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7 天内无条件修改,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_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__________约定,应当__________。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与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 42 -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 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 附件。 附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 43 -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 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 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 44 - 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 总则 1.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机构”是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本招 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2“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评标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组 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5“日期”指公历日;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 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 http://www.szggzy.com/网站“相关软件” 栏目中下载) 2.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9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 释。 3.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3.1 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3.2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 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 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 - 45 -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 请指引》详见 http://www.szggzy.com/。 4.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内容。 5.联合体投标 5.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 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 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格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 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机构;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 位承担连带责任; (9)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 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 提交给招标机构; - 46 - (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1)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6.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6.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 须为正版软件。 6.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 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6.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 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 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6.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 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 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 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6.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 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 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6.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 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6.7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产品有效期为: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 C~40°C的环境中,有效期八年。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6.8 服务响应期:4 小时以内到达采购单位现场。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6.9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 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7.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踏勘现场 8.1 如有需要,招标机构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 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若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 47 - 8.3 采购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8.4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招 标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 和结论概不负责。 8.5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9.招标答疑 9.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 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9.2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 形式提交给招标机构。 9.3 招标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 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2.3、12.4 款规定执行。 9.4 如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招标 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9.5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0.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 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8 -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10.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答疑截 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 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机构在网上发 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 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内,按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招标机构提交。不论 是招标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 出澄清,招标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公开发 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 用; 11.2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 (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1.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 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机 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 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2.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 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 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2.4 招标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 - 49 - 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 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3.1 投标人与招标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 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 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3.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5.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4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 扩展)。 16.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7.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7.2.1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2.2 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 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50 - 17.2.4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 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 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 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 17.2.5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 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提供原件扫描件。 17.3相关资料不符合17.2款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 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废标处理。 17.4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 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供应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废标外, 还可能被一并处以 1 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的处罚,招标机构可视情 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17.5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7.2 时应注意采购单位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 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 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7.6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 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8.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8.1 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纳税情况、 银行资信等级和资金流状况等内容以及《投标文件初审表》中涉及的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 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 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 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 分处理。 18.2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 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 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 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机构可以根据需要 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 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 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 - 51 - 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19.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 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20.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人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1.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 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 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 21.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 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 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 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2.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2.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 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下载安装《投 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可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 (http://www.szggzy.com/),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 须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22.2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 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 B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 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 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招标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 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招标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 52 -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 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 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招标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 标文件,招标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 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招标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 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4 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书的保密 23.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书编制软件自带的加密程序能自行对其进行加密, 投标人无须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 看。在加密过程中,加密软件会提示选取对应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 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招标机构拒绝。选取项目加密规 则文件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 53 - 24.投标截止日期 24.1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 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 “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联 系。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送达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302 室。 24.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 12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期。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截止期。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投标人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 上传。 2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5.样品的递交 25.1 如有必要,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25.2 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于招标结束时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单位保留, 作为验收的依据。 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 54 - 26.1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 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6.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6.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 26.4 招标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开标 27.开标 27.1 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 结果。 27.2 网上投标的,当招标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用 “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查看开标一览表。 第六章 评标要求 28.评标委员会组成 28.1 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 (含 5 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单位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采购单位无代表参与评标,应在开标前三天提交《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标承诺 书》给招标机构。 28.2 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8.3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8.4 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 行评标。 28.5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9.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29.1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29.2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 55 - 29.3 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款一览表; 30.独立评标 30.1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 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31.投标文件初审 31.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1.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关键项目”中的《投标文件初审表》部分。投标人若 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 查。 31.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1.3.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 规定处理。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涉及采购货物的项目,也按此方 法计算供应商家数。 31.4 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 标的理由。 32.澄清有关问题 - 56 -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 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 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的内容。 3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 34.1 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 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4.2 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5.评标方法 35.1 项目评标方法分为最低价法、综合评标法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 35.1.1 最低价法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 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35.1.2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 商的评标方法。 35.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及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请详见“评标信息”)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 57 - 36.定标方法 3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机构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供应商; 36.2 采用最低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 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 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 是否合理或是否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36.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 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8.中标公告 38.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 72 小时。供应商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网上形式向招标代理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 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38.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39.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39.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39.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 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39.3 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 58 - 39.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 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 39.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 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40.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4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机构和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 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 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2. 中标通知书 42.1 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人质疑投诉,中标人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友 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4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3.1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 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4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3.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43.4 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包含验收、履约监管、违约责任等相应条款。采购人在抽样检 测、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合、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可疑 情况的,以及供应商在服务及售后等方面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及 时与供应商交涉并追究违约责任。 44.履约担保 44.1 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 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44.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通用条款第 44.1 款的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通 - 59 - 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4.3 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 45.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 抄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 46.招标代理服务费 46.1 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 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 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表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类别 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00% 1.50% 1.50% 100-500 0.70% 1.10% 0.80% 500-1000 0.55% 0.80% 0.45% 1000-5000 0.35% 0.50% 0.25% 5000-10000 0.20% 0.25% 0.1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6.2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 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6.3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现金形式交付。 47.腐败和欺诈行为 - 60 - 政府采购要求合同项下的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 标准。根据本要求,招标机构将: (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方或采 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方或 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 争性,剥夺招标方或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 投标。 (3)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信息 投标书目录 警示条款 目 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二、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扶贫攻坚工作精神和深圳市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方案内容,采购人 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四、项目商务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监狱企业声明函(仅限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分项报价 四、服务条款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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