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消防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QEYE-202110
二、项目名称:消防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服务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眼视光医院
四、预算金额:6万(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五、报价须知: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3日下午15:00为止。本次报价供应商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本次成交单位。
六、项目概况: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消防第三方检测需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燃气报警系统、建筑电气安全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且认可的消防检测机构;
3.供应商2018年以来须在温州市完成过8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消防设施及建筑电气安全检测项目2个及以上(需附上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供应商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八、服务要求: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视教楼、医教楼、科教楼约8.0万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2.消防检测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格的内容,视规范及消防部门需求而定,请报价人综合考虑并计入总报价,消防设施以投标人现场勘查为主。
序 号 | 建筑消防设施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3 | 消火栓给水系统 |
4 | 防排烟系统 |
5 | 疏散指示系统 |
6 | 防火门、防火卷帘 |
7 | 消防电梯 |
8 |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
9 | 消防通讯系统 |
10 | 气体灭火系统 |
11 | 水喷雾灭火系统 |
12 | 燃气报警系统 |
13 | 建筑电气安全 |
3.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说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检测,检测完后一个月内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四 份。
九、结算方式:中标单位进场检测直至完成,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且提供正式发票后,经采购方认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十、报价文件递交说明: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 报价文件首页(附件1);
2. 报价详情(附件2);
3. 同类业绩汇总表(见附件3,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并加盖公章);
4.资质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 ;
b. 有效营业执照;
c. 资质证书;
d.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文件按照所提供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
(三)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十一、联系方式
1. 询价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 详细地点: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医教楼20层后勤保障处
3. 联系电话:0577-88068833 联系人:阮老师
4. 监督机构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联系人:陈老师 0577-8806883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信息: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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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消防第三方检测服务询价采购(第三次)
报价文件
正(副)本
报 价 人 名 称:
(加盖企业公章)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报价 |
|
消防第三方检测 |
小写: 大写: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报价包含消防检测清单的内容且不限于所列的12个项目,视规范及消防部门需求而定,请报价人综合考虑并计入总报价。
2. 由于检测单位的原因,需要重新检测和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报告(其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附件3
2018年以来同类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号码 |
1. |
||||
2. |
||||
3. |
||||
注:报价人可按此表格式复制,报价人需附上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报价人全称(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的报价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 同 模 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服务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 )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
%3. 项目名称:
%3. 项目地点:
%3. 服务概况: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消防第三方检测需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燃气报警系统、建筑电气安全等。
%3.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最长不超过2个月。
%3. 其它:乙方在技术标中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有关人员配置等内容,乙方必须严格落实;相关承诺或优惠条件等,乙方应履行到位。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视教楼、医教楼、科教楼约8.0万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2.消防检测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格的内容,视规范及消防部门需求而定,请报价人综合考虑并计入总报价,消防设施以投标人现场勘查为主。
序 号 |
建筑消防设施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3 |
消火栓给水系统 |
4 |
防排烟系统 |
5 |
疏散指示系统 |
6 |
防火门、防火卷帘 |
7 |
消防电梯 |
8 |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
9 |
消防通讯系统 |
10 |
气体灭火系统 |
11 |
水喷雾灭火系统 |
12 |
燃气报警系统 |
13 |
建筑电气安全 |
3.消防设施检测方法说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四十五日内完成检测,检测完后一个月内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四 份。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乙方进场检测直至完成,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1. 合同价格:人民币 元。 大写: 。
2. 该合同价格已包括:在服务区域内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节日加班费、劳保福利、高温补贴、餐费、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暂住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工人管理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实行费用总包干。
3. 根据先提供服务后支付原则,乙方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且提供正式发票后一次性结清全款。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合同金额的5%)或银行出具的保函,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乙方违约金以及因乙方行为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3. 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约定退场30天内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无息退还。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工作人员经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手段,自觉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3)在服务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索赔金额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内部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
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6)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号码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变更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服务所需的人员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内开展服务工作。
3)甲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号码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
第七条 违约条款
1.乙方违反本合同等的约定、未履行约定的服务事项或未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非乙方责任,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非甲方责任,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方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补充与中(终)止
1.乙方如要提前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
2.甲方如要提前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中止。
3.合同期内,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123303007743926187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 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 开户行:
账号:33001623535059500077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外包服务安全协议
发包方(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承包方(乙方):
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好甲方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现对外来施工或服务承包方(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建筑、安装、维修施工、外包清洗、搬迁等外包服务项目的安全进行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1、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制定。
2、本协议作为外包服务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3、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4、乙方随带的施工设备及用具,应符合国家和企业安全规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和工程项目作业,如可能引发火灾、爆破、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害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及大型吊装作业,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对施工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甲方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必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如需要动用甲方水、电、气和其他设备设施或进行危险作业(吊装、登高架设、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与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动甲方设备设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在高温、大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时,乙方应自备防高温、防风、防雨、防雷击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7、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的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8、乙方保证派遣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切实采取并对所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由于甲、乙以外的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设备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10、如是员工餐、病人饮食供应等餐饮外包服务,以及小卖部、咖啡吧等租赁服务提供的食品应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以及消防、环境安全,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或其它人身安全事故,该项目承包方应积极妥善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赔偿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11、乙方严禁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廉洁协议书
——货物/服务购销合同附件
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乙方:
为加强货物/服务购销中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货物/服务购销行为,抵制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产生,维护公正、公平,维护患者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与乙方在签订货物/服务购销合同时,特签订廉洁协议书(购销合同附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认真遵守国家廉政从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货物/服务购销工作。
一、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开单费、回扣、提成等,不得擅自就采购项目进行私下商谈,不得透露有关招投标内控信息等商业秘密。
(二)甲方所购货物/服务必须实价开票、账务结票。甲方在货物/服务采购中不采用折扣和账外账等方式向经销单位获取不正当费用,但乙方必须根据市场情况以最优惠价向甲方提供有关用品。
二、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时配送,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者,将立即停用,扣发该货款,并追究有关责任。
(二)进入甲方的乙方货物/服务一律由甲方相关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采供。乙方不得到采购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家中洽谈业务,不得到科室等私下向使用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使用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
(三)乙方不得擅自到科室推销货物/服务,乙方的新货物/服务如需宣传推广工作,可通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公开组织,不准乙方及其代表在科室进行其货物/服务宣传和促销活动,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条:对责任人的处理:
一、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合同,利用职务之便开方提成,利用职权向乙方索要红包、礼金、回扣等行为的,乙方须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经查实,甲方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甲方将立即停止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并列入本院商业贿赂“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公司3年之内将不再与其签订任何购销合同。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追究责任;凡因货物/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及患者利益受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及患者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中止与乙方的业务关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移交。
第三条:本协议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乙方货物/服务完全退出甲方使用周期为止。
第五条: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