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新站高新区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提货券采购
新站高新区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提货券采购

招标详情

新站高新区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提货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新站高新区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提货券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XXHN00157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春节慰问品提货券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1.20万元
最高限价:51.2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 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次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最长为三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度预算金额,结算费率需与本次中标(成交)结算费率相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073。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文忠路999号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5区2楼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
联系方式:0551-65777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5区2楼202室
联系方式:0551-65777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琪
电话:0551-65777073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相关产品。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 2 服务地点 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及服务期限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次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最长为三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度预算金额,结算费率需与本次中标(成交)结算费率相同。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零售业 5 免费质保期 所供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货物需求 本次拟采购米油、瓜子、小糖、牛肉干、饼干、炒货、坚果、香菇等春节慰问品,货品仅限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产品以超市或卖场货物提货券的形式发放,每人货物提货券标准为80元,节日期间由持券人自行选择券值金额货品,预计需要约6400张提货券。由于发放人数动态变化,以最终发放数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报结算费率,卡内实际充值额80元/张,合同结算单价=80*结算费率。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单张卡(券)内实际金额为80元。采购人最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为据实结算,计算方法为实际需要卡(券)数量乘以合同结算单价。比如,成交供应商报价费率为0.95(或95%),采购人实际需要100张卡(券),则供货时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100张实际金额为80元的卡(券),结算时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为100*80*0.95=7600元。供应商提供的购物卡(券)三年内有效。 注:报价费率不得高于100%。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要保证货物的质量、保质期,对非人为破损的货物要无条件更换。 2、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采购人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如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或付款。 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卡券数,负责印制相应数量的货物提货券(每张面值80元),退休人凭券领取相应货品。 6、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允许持券人在供应商合肥市城区所有卖场或超市自由兑换货品。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