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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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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项目概况

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D-F2021216CWZ

项目名称: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30000

最高限价(元):363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3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代理部,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5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下沈北路6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389585

质疑联系人: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389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668010、18968849896

质疑联系人:吴振建

质疑联系方式:189688498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瓯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传 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44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441.5K

温州市政府集中采购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线上电子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ZJKD-F2021216CWZ

采购名称: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 HYPERLINK \l _Toc11785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一 说 明 11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三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四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五 磋商和评审 15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9

第三部分 附件 20

一、 资格响应文件 30

二、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38

三、 报价响应文件 42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46

第五部分 磋商原则及方法 50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53

注: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标“▲”且加下划线,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响应。各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责任。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JKD-F2021216CWZ

项目名称: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元):363万

最高限价(元):363万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63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止,上午9时30分00秒,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 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代理部,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5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下沈北路63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389585  

    质疑联系人: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389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电话: 0577-88668010、18968849896

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9688498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瓯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44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下沈北路63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389585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电话: 0577-88668010、18968849896

联系人:吴先生

3

采购名称

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ZJKD-F2021216CWZ

4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预算363万元。

5

▲服务期限

承包期3年,一年一签合同

6

▲投标供应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8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9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0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

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2

偏离

不允许。

13

投标有效期

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14

投标保证金

无需提交

15

响应文件的组成

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16

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7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规定:

如供应商已办理法人CA电子签章的,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

如供应商未办理法人CA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再上传PDF.

3、授权代表签署的规定:

如授权代表已办理CA电子签章的,则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

如授权代表未办理CA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授权代表签署后再上传PDF.

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18

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

“备份响应文件”: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每份电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20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投标文件。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在“投标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投标回执;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内容。

2、“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

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建议)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

21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2

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

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

23

开标时间

和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磋商文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磋商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磋商活动等事宜。

24

询标澄清

在磋商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磋商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

25

磋商小组

的组建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6

履约担保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终止或到期后15天内,无息退还。

27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本项目行业属于住宿和餐饮业

28

投标供应商信用

查询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以上(3)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9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

30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1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一 说 明

1.本次磋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经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批准,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

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

6.特别说明: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3.1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和修改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3天前,做出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2 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电子响应文件的构成:

3.1 电子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构成:

(一)资格响应文件

资格响应文件(强制性要求,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责任自负)的组成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截图;

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

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时,可不提供);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磋商函

2)技术服务方案:根据评审办法自行提供:

3)资信文件:根据评审办法自行提供;

(三)报价响应文件

报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 磋商报价一览表

② 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须按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上传后进行CA电子签章,格式及要求见采购文件附件)

3.2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3.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3.2.2、供应商报名通过后,应在投标客户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注: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然后将CA与政采云平台账号绑定)。

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的规定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400-881-7190。

3.2.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2.4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的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清爽,若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由此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5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2.6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

4.1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

4.2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规定:

如供应商已办理法人CA电子签章的,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

如供应商未办理法人CA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再上传PDF.

4.3、授权代表签署的规定:

如授权代表已办理CA电子签章的,则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

如授权代表未办理CA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授权代表签署后再上传PDF.

4.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5.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5.1 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点》;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点》

磋商保证金

6.1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有效期

7.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点》

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2 从磋商响应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3.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3.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 磋商和评审

1. 磋商小组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2 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

1.3 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2. 磋商和评审程序

磋商分三个阶段进行

2.1 磋商第一阶段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

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

开启各供应商的标书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资格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一阶段结束。

2.2磋商第二阶段

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在“政采云系统-符合性评审”中录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评审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在“政采云系统-商务技术评分”中录入,并在“政采云系统-商务技术评分汇总”中将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

第二阶段结束。

2.3 磋商第三阶段

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束后,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组织多轮报价;

进行多轮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多轮报价的异常处理:在“报价时限”内,若供应商发现因CA等原因无法报价时,应采用线下形式将报价资料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对其进行异常处理,供应商必须按以下操作要求进行: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新一轮报价函》格式(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在响应文件中委派的授权代表按格式规定填写好报价信息并签字后,将报价函生成PDF格式;

在报价时限内,将PDF格式的新一轮报价函通过其在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

异常处理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供应商未参与本轮报价,报价以供应商上一轮有效的报价为准:

《新一轮报价函》未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的;

《新一轮报价函》不是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在响应文件中委派的授权代表签署的;

《新一轮报价函》未通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的;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报价时限内收到供应商的《新一轮报价函》的;

多轮报价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及多轮报价等有关内容情况;

磋商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

报价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供应商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

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3、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3.1在磋商第二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3.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4、电子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若供应商在报价响应文件中上传的价格和报价一览表里填写的价格不一致的,以供应商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

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前后价格不一致的,以报价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上的报价为准;

报价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的,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政策价格认定中对其进行修正(未按规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认定其不具备享受政策支持资格的,不予修正)。

5、询标澄清

5.1在磋商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5.2 磋商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71870577qq.com;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

6、 ▲在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CA电子签章;

电子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未按规定签署的;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默认自动放弃的;

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磋商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电子响应文件的;

电子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出现商务报价的;

磋商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

电子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

磋商报价(含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 确定成交候选人

7.1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

7.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报价得分高者优先;磋商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委现场抽签决定名次先后。

7.3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8、 ▲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此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

9、 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电子响应文件。

10、 磋商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

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税前)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否则其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款为买卖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买卖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揽甲方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如下:

1、服务方式及内容:本次服务内容为丽岙街道食堂外包服务,即乙方负责丽岙食堂的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并在服务工作范围内实行收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要求:达到三星级宾馆服务标准或A级餐饮服务标准,以及满足省、市领导的接待用餐要求。

3、服务期:本次采购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可根据乙方在服务期间的服务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贰年合同有效时间: 202   日至 202   日。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5、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由甲方调配、管理,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丽岙街道的机关工作人员、会议用餐及公务接待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服务总价:年度服务总价为元/年, 大写 元整

(包括提供所有外包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人员培训费、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费、体检费、交通费、服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服务经费支付时间为次月1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三、相关人员配置

1、以下规定了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规定的实际人数:4人。

负责人 1人,二级及以上厨师不少于1人;

服务员要求为五官端正的女性不少于2人;

除保障正常就餐时间外,供应商须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机关加班人员的就餐。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丽岙街道办事处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要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但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必须给采购人书面承诺—保证所配置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丽岙街道食堂内外装修布局结构,乙方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2、丽岙街道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乙方免费使用,乙方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甲方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

★就餐标准

早餐餐标每人5 元。

提供面、粉干、米面、鸡蛋、糕点、豆奶等各式早点6-12样,并经常更换品种

中餐及晚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打餐形式餐标为每人每餐15元。

主食1样,副食不少于6样,清汤1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不少于2样。

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客餐餐厅(负责会议餐、接待餐等)按照公务用餐餐标(具体由采购人指定餐标)

注:最终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

★就餐人数

采购人保证早、中餐的用餐人员不少于170人,若少于170人,则采购人按缺餐人数补贴承包人差价。

特殊情况或应急工作时期内,工作日加值班晚餐按每天60人备餐,60人以内按60人结算,超出部分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正常工作日加值班晚餐按每天30人备餐,30人以内按30人结算,超出部分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双休日、节假日加值班餐用餐人员按每天20人备餐,20人以内按20人结算,超出部分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乙方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三星级酒店标准订立服务规程。乙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乙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街道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乙方要加强菜肴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加工水平,各类调味品在菜肴成分里所占比例要控制在20℅以内,真正让干部职工吃出健康。

5、服务区内垃圾及时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6、乙方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丽岙街道食堂后勤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丽岙街道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7、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8、乙方应严格执行丽岙街道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节能措施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甲方制定有关节能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工作。

3、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4、乙方所承担的丽岙街道食堂的各项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要求来实施服务工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甲方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进行采购。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甲方处理。

6、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度或低于1 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用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七、考核办法、考核细则

1、 为了实现丽岙街道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丽岙街道高效、安全、有序运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食堂后勤服务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对象负责丽岙街道食堂餐饮,乙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 考核内容

厨房环境卫生、粗加工配菜烹调卫生、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和要求、餐具餐厅卫生等进行进行全员测评考核。

4、 考核依据

乙方合同承诺所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作为考核主要依据。此外双方在管理过程中(合同以外)协调一致的补充内容也可作为考核依据。

5、 考核办法

采取不定期检查考核的方式,丽岙街道将组织全员测评的方式进行,既针对丽岙街道食堂服务向丽岙街道的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80%以上视为考核合格。

处罚标准

全员测评的满意度在80%以上视为考核合格,低于80%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乙方应及时纠正;累计二次满意度在80%以下的,甲方有权处以月度结算款的20%作为违约金;累计三次满意度在80%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八、劳务管理

(1)乙方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人数,但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

(2)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4)食堂内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和早点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5)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甲方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九、双方承诺

(一)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2、乙方在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3、乙方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服务区域服务工作。

4、乙方要为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机关食堂不得对外经营。

6、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7、在服务期内乙方应保持服务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8、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气、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9、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10、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1、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街道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乙方不得在服务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服务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服务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二)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十、不可抗力

1、在服务期间发生地震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2)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服务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1)提前终止

① 因乙方连续二次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通知整改而不见成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服务。

② 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服务,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服务金额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③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服务。

④ 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服务。

⑤ 服务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形象或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⑥ 合同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服务。

(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服务自然终止。

3、服务终止后果

(1)终止服务,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2)服务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由乙方支付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十二、其他

1、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三部分 附件

资格响应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截图;

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

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时,可不提供);


附件一 资格响应文件提供格式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采购人)

我方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保证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正确并保持畅通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时,可不提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采购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详细通讯地址

职务

邮政编码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保证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正确并保持畅通;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全称)声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处罚或者限制名单,以招标截止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cfcg.gov.cn)公布为准,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招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全称)声明本项目招标时若发生我单位和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招标的,将自动放弃招标或成交资格。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成交,将在成交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需求自行编制,建议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响应文件页码,本磋商文件提供部分格式如下:

附件二

磋 商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____ )的投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