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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昆山市花桥人民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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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的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HXKS2021-F-G-005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1年11月23日开始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30时(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6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戴林坤、朱庆麒、田坤、马骏骄、吴夏芳

四、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山满星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山市张浦镇商鞅路141号、143号、145号、147号、149号

中标折扣率:92%

主要中标内容: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材料包括肉类、鱼虾类、蔬菜类、粮油类、调味品类、一次性打包餐具及食堂用具等。

服务期限:一年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 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叁万贰仟柒佰捌拾贰元整(¥:32782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花桥经济开发区金城路23号

联系人:马骏骄 联系电话:15951116812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地址: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2楼

3、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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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HXKS2021-F-G-005

采 购 人:

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项目名称: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803203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8032034" 第二章 投标人 6

HYPERLINK \l "_Toc38032035" 第三章 投标文件 16

HYPERLINK \l "_Toc38032047" 第四章 招 31

HYPERLINK \l "_Toc38032048" 第五章 合同主 34

HYPERLINK \l "_Toc38032049" 第六章 评标方法、分标 3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为其拟需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XKS2021-F-G-005号

二、项目内容: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网上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评标部分。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方案等资料(如有)领取方式、地点及时间为网上公示及自行下载,不再进行现场领取,相关资料详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上网之日起-2021年1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2、售价:0元。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及开标,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相关技术问题咨询:0512-50355903)

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查看注意事项。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30至09:40(北京时间);

六、开标有关信息:

1、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七、预算、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主要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大写贰佰陆拾壹万陆仟陆佰贰拾肆元整(¥:2616624.00元)

2、投标保证金数额:无(投标单位需要签署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履约保证金:无

4、主要采购内容: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材料包括肉类、鱼虾类、蔬菜类、粮油类、调味品类、一次性打包餐具及食堂用具等。

八、远程开标注意事项

1、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3.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3.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3.3 CA咨询:0512-57379257。

4、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 花桥镇金城路23号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512-5769938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庆丰西路286-8号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十、各投标人必须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及办事指南等进行查看。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远程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密码错误超过10次或时间超过10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网上投标技术疑问咨询电话:0512-50355903(咨询时间09:0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CA咨询:0512-57379257。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二、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为准)第五个工作日。

十三、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系统,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远程招标。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 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容。

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文)要求执行。具体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 号文执行,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财库〔2019〕16 号文内对应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针对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采购,投标单位不能提供财库〔2019〕16 号文内对应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视为无效标( (财库〔2019〕 9号文、财库〔2019〕 16号文、财库〔2019〕 19号文请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2、? 投标人

4、?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4.1?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

5、? 投标委托

5.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 投标费用

6.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投标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说明

8、? 招标文件

8.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解答。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敬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0.3? 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于原定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11、? 质疑

1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提交(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否则不予受理。

11.2?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未依照要求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1.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人有权不予受理。

11.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1.4.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1.4.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11.4.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1.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1.5.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1.5.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1.5.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1.5.4? 事实依据;

11.5.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1.5.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1.6?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7? 被质疑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参照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条款执行。

11.8?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 投标文件说明

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2.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1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3.1? 投标书一(报价及相关资格部分):

13.1.1?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3.1.2? 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3.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1.5? 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有授权);

13.1.6? 投标函;

13.1.7? 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13.1.8? 开标一览表 (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

13.1.9? 投标报价表(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价格明细等)

13.1.10? 第一章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如为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并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13.2? 投标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此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

13.2.1? 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3.2.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2.4? 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有授权)

13.2.5?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3.2.6? 商务偏离表

13.2.7?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13.2.8? 技术偏离表

13.2.9?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如有)

13.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如有);

13.2.1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有);

13.2.1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13.2.13? 评分标准中涉及到其它资料(按评分标准中评分项顺序提供,商务报价除外)

13.3?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13.3.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4、?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4.1?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4.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网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格式见第三章)。

15、?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5.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16、? 投标报价

1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整个投标项目的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6.2?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整个投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16.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6.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6.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16.6?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6.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操作:

18.1?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优易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手册要求进行。

18.2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系统,不需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19.2?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系统内上传后显示的上传文件确认单为准。

19.3?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9.5?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数字证书(CA)参加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

20.2?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

20.3?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6、? 开标和评标

21、? 开标

21.1? 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招标代理人主持,买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1.2? 各投标人必须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及办事指南等进行查看。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远程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密码错误超过10次或时间超过10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网上投标技术疑问咨询电话:0512-50355903(咨询时间09:0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CA咨询:0512-57379257。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1.3? 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1.3.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 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2.2? 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供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

22.3?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3.1? 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2? 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2.3.3? 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3.2?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2.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3.2.2? 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2.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3.2.4? 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3.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3.3.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6? 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3.4? 评标内容的保密

23.4.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3.4.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3.4.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

24、? 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24.1? 采购人按照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

24.2? 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4.2.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4?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4.2.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2.6?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4.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重大偏离系指系统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4.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4.5? 下列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4.5.1?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4.5.2?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4.5.3? 投标人的报价只报了部分内容。

24.5.4?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24.5.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4.5.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5.7?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4.5.8?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4.5.9?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24.5.10?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4.5.11?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24.5.12? 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4.5.13? 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24.5.14? 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4.5.15? 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24.5.1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5.17?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

25、? 投标的澄清

25.1? 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25.2? 必要时招标代理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5.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26、? 废标

26.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6.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6.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26.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27、?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7、? 授予合同

28、? 中标单位的确认

2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28.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0、? 中标通知书

30.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0.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合同的签订

3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3?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32、? 履约保证金(如有)

32.1?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2.2? 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备案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指定帐户,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备案。

32.3?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并经验收合格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8、? 诚实信用

33、? 诚实信用

3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3.2?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33.3?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3.4? 供应商不得向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9、? 其他事项

34、? 中标服务费

34.1? 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34.2?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 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司中标服务费专用帐户(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开户行:昆山建行中华园支行账号:3225 0198 6481 0000 0755)

35、? 监督

35.1? 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6、? 未尽事宜

36.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

36.2? 如果对投标流程不熟悉,请查看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和视频”、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

36.3? 投标单位公章与企业电子签章同样有效,法人章与法人电子签章同样有效。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原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本(盖章版),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纸质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归档备案使用。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标文档结构表格

名称

文档

章节

投标函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投标函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偏离表(商务)

偏离表(商务):

偏离表(技术)

偏离表(技术):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HXKS2021-F-G-005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函

投标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的各条款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招标书中要求的 项目内容。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

8、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总报价

投标品牌

市场价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供货价以配送价格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昆山市物价局发布(昆山价格在线:http://222.92.84.163:81/Default.aspx)的全市重要民生价格数据库及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数据库的数据为准,每月供货前由甲乙双方根据上月物价局公布价格确定本月项目供货价(玉龙菜场、玉山农贸市场、朝阳菜场等农贸市场及大润发超市、欧尚超市、易初莲花超市等大型超市)。最终结算价格按市场平均价乘以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为准(预包装食品、一次性餐具、厨房用具等不随市场价浮动,按照投标下浮率结算),且最终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此价格已包括原材料、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本次报价报的是折扣率,不报总价,总报价填写格式,按照折扣率报价,如投标人的总报价为0.8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以上数字0.82即代表投标价为总价的八二折,其他数字以此类推。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折扣中(即≤1)的最低折扣作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分为满分。例如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分别为0.70、0.75、0.80、0.85,以上数字中,0.70为评标基准折扣,报价分为满分,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食品安全承诺书

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公司 清楚作为供货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加强自律,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对贵单位和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持有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保证在许可范围内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货源,且提供每批次食品均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三、保证食品原料来源合法、安全,不提供以下食品:

(一)无证、照的供应商、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具等食品相关产品。

(二)过期、变质或预包装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标注内容不齐全、包装不完整或潲水油等假冒伪劣食用品。

(三)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肉类,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品,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肉及其制品。

(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四、不弄虚作假,如造成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同意一律当场销毁,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自觉建立配送食品的追踪溯源体系,建立票、据、证档案,无条件配合检察院食堂工作人员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要求如实记录相关进货信息。

六、接收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落实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本公司自愿签署以上承诺,并将严格履行承诺,如有违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投标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属于(批发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属于(零售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偏离表(商务):

项 目

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内容(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服务期

响应时间

质保期(如有)

付款方式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偏离表(技术):

项 目

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内容(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标的物

…………

…………

…………

…………(根据采购内容自行列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20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20年 万元

营业面积

(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职工“三险”缴纳情况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章 招标书

受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HXKS2021-F-G-005号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一)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

配送货品按如下质量标准执行:

注:供应商所提供所有蔬菜、水果、豆、粮、油等均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1、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鲜肉类: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有动物检疫及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水产类: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

4、家禽类:有动物检疫证明,新鲜肥美,无内脏,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5、蛋类:无公害禽蛋,新鲜,无变质,无臭蛋。

6、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在保质期内并在送货时提供相对应检验检疫报告等资料。冻品含水量不能超8%,超过8%少于13%按8%结算,超过13%的,该类冻品不予结算。

7、调味品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

8、豆制品类:以非转基因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均须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卤货类:色香味美,无异味、全面烧熟、无病毒、符合卫生要求。

10、水果类:须为非转基因产品,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新鲜,味道纯正。按指定品牌及合理报价及收货。

11、奶制品:产品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

12、粮食类:产品包装外观整洁,无破损,商品标签信息清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清晰 ,须在保质期内,大米,面粉类等产品感官正常。

13、食用油:外包装规范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漏油情况,须在保质期内。

(二)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

2、试供期:采购方选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15天,主要考察供应商的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问题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3、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为无公害蔬菜水果,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有害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所有产品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由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采购方正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

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应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准时送达。

6、采购单位每月对配送单位进行考核,各投标单位须响应食堂原材料配送工作月度考核表,如未响应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8、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应商反映,供应商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9、因配送过程中出现人身等安全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10、供应商应随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

11、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

12、因供应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等公共群体性事件,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

(三)结算要求

采购单位每月与乙方进行核算,实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每月25日前甲方开始进行内部审批,审批完成后支付货款(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若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中标供货单位不一致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清单(此清单为暂估,实际按实结算)

附件(1)

序号

类别

商品名称

质量标准(或原材
料等级)

单位

数量

品牌

1

猪、牛肉类

牛腩

新鲜

500g

480

2

牛腱

新鲜

500g

480

3

去骨后腿肉

新鲜

500g

2800

雨润、双汇

4

方肉 去打排奶脯

新鲜

500g

1450

雨润、双汇

5

猪夹心 去骨

新鲜

500g

1700

雨润、双汇

6

纯瘦肉

新鲜

500g

1450

雨润、双汇

7

带肋中方

新鲜

500g

1900

雨润、双汇

8

仔排

新鲜

500g

1100

雨润、双汇

9

小排

新鲜

500g

1900

雨润、双汇

10

大排 去膘

新鲜

500g

5300

雨润、双汇

11

猪脚

新鲜

500g

1440

雨润、双汇

12

猪肝

新鲜

500g

190

雨润、双汇

13

猪肚

新鲜

500g

190

雨润、双汇

14

骨头

新鲜

500g

960

雨润、双汇

15

膘肉

新鲜

500g

480

雨润、双汇

16

湿肉皮

新鲜

500g

300

雨润、双汇

17

鸡鸭类

土鸭(净膛)

新鲜

500g

4000

18

鹅(净膛)

新鲜

500g

1700

19

草鸡(净膛)

新鲜

500g

5000

20

腊鸡腿

冷冻

箱/10斤

140

21

大鸡翅

冷冻

500g

1150

22

鸡腿

冷冻

500g

1700

23

鸡脚

冷冻

500g

670

24

鱼虾类

黑鱼(2斤左右)

鲜活

500g

960

25

草鱼(6斤左右)

鲜活

500g

5700

26

花鲢(4斤左右)

鲜活

500g

960

27

鲫鱼(1.5斤左右)

鲜活

500g

960

28

白丝鱼(1.5斤左右)

鲜活

500g

960

29

鲈鱼(1.5斤左右)

鲜活

500g

960

30

长江虾(中等)

鲜活

500g

960

31

基围虾(中等)

鲜活

500g

960

32

河虾(中等)

鲜活

500g

380

33

蔬菜类

茄子

新鲜 一等

500g

3900

34

油麦菜

新鲜 一等

500g

4000

35

茶树菇

新鲜 一等

500g

900

36

青菜

新鲜 一等

500g

4600

37

西红柿

新鲜 一等

500g

3800

38

丝瓜

新鲜 一等

500g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