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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深圳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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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关于征求《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意见的通知

招标详情

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关于征求《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1-12-16

各单位:

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项目》已完成采购需求文件编制(详见附件),并通过了我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班前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2.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

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谭红英,联系电话:0755-82552982)

附件1.《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文件.doc
附件2.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表.docx

《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概况

我中心总部办公地点位于福田区建艺大厦3楼,与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在建艺大厦一楼食堂搭伙就餐,费用按就餐人数分担。根据该食堂配送管理规定和配送供应商的中标结果,我中心(以下简称为甲方)拟与上海土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签订《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合同》(上海土垚贸易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食堂配送服务公开招标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拟直接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为合并中心同类配送公司进行采购,该项目供应商拟为我中心建艺大厦,以及我中心下属派出机构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田头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铁岗-石岩湿地保护区管理所等四个食堂配送食品物料,合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根据我中心员工在食堂用餐人数及用餐标准,以及参考食堂管理单位成本核算标准,《2022年度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品物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预算经费暂定为:40.4万元。

2、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牛奶、 调配料等食品物料,具体内容以每天甲方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甲方提前一天于下午6点之前以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并说明送货品种、时间、地点和特殊要求等,乙方须按甲方订购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及时配送。

3、如遇我中心或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搬迁、食堂地点变更等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我中心有权终止配送服务合同。

4、乙方须签订《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质量和数量要求

1、质量要求:乙方须保证配送的物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特殊物品应符合行业内通用标准。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的优质产品;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品质要求的物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若因乙方所配送食品等物资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其它不良后果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数量要求: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盖章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以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四、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时间:1小时内。根据食品供应方面的经验,在供应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例如出现:气候原因导致部分蔬菜等食品供应出现断货、公路封闭无法通行等情况。若因外部原因造成蔬菜等食品暂时无法正常供应,在征得采购方的同意下,乙方应及时启用相关应急预案,以确保各种农产品的正常供应。

1、部分蔬菜等食品出现断货,且乙方仓库暂无现货库存时等情况,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一是从合作关系的其它供应基地、企业直接外调同品种、同等质量的蔬菜等食品来确保物资正常供应;二是从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供应商处(事先征得采购方同意并书面同意)采购相同规格同等质量、数量的蔬菜等食品。

2、如遇车辆出现意外事故,乙方应尽快重新组织货物,安排车辆送货到指定地点。在汽车运输中,如遇高速公路等封闭或者禁止通行,乙方应安排车辆行驶相关国道、便道直达招标单位指定的地方。

3、乙方应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针对客户24小时服务的需求,在接到通知的0.5小时内给出响应,响应后即刻解决。实行全年365天的全天候工作制度,周六、日(包括节假日)均视为正常的工作日。厂家随时出货,乙方应随时由专人、专车提货和操作。

4、对于临时补货方面,乙方应有冷库,储藏适量必备的蔬菜,同时与附近的大型肉菜市场以及大超市事前沟通好,能及时备好货物,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把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另外,对于特别紧急而数量不大的加单,本公司派遣小车进行补给,进一步缩短补货时间,保证甲方的需求。

5、如果遇到雷雨天气或意外使交通遇阻时,将安排启用预备食品原材料进行加工;同时,项目的配送员可直接通知支援车辆到达指定的地点转移食品原材料绕道行驶到指定的餐饮服务加工场地。乙方的配送员应拥有至少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能够保证在面对物流意外时,沉着冷静,分析实际问题,从而能够当场就根据配送点远近、需到点时间、特殊食品的特性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出行程路线表,具体有提出较好的解决应急调度的方案能力。

6、如果遇到怀疑食源性疾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采购方要求收集信息,对事故发生日期,时间和地点,涉及病发或有发病可能的人数,症状和严重性。并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跟进相关情况。

五、价格确认

1、乙方配送的食品按周边所有市场的平均价格定价,每季度甲乙双方派出人员到就近农批市场、大型超市如:华润万家、沃尔玛、天虹等不少于三家大型超市对相关食品进行调研。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及市场行情为定价依据。

2、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5%)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六、送货时间

乙方须保证每天下午6:0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位置;乙方如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甲方可扣乙方当天总货款的10%违约金。若乙方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可直接解除供货合同,由其他备选供应商接替。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每天制定的采购清单进行配送,如有缺货须在收到采购单2小时内通知甲方。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乙方须及时反馈到甲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对于甲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并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食品安全、质量、数量、送货、价格等方面)按质按量准时配送物资商品,甲方视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抵扣当天食品总额20%处罚金。

2、若乙方提供的货品虽经甲方验收入库,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抵扣相当于当月商品总额10%处罚金或退换货品,视情解除合同。

3、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板,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若检查不合格,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若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用对乙方做任何赔偿。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检疫报告,若未能提供原产地及检测检疫报告,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按要求送达的食品(包括肉类、海河鲜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其它食用品),须配合甲方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进行检测,按国家有关标准,若检测不合格,甲方予以书面警告,对该批货物予以退货或当场销毁,乙方需书面说明情况,同时乙方需及时补货,甲方不需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若年内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视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甲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按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7、乙方配送器具(送菜筐、豆腐板、水箱、油桶等)因需要留在甲方作业场所,甲方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乙方;如有遗失,甲方须照价赔偿。

8、乙方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若食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或出现变质,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因配送运输中和在甲方场所进行初加工作业等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4)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5)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6)试供期不合格的;

(7)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8)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

(9)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

(10)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11)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

(12)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一切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后果。

八、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当月计划配送种类、数量及市场价格支付货款,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当月内结清。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局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1.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

11.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12.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13.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单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