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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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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2972

项目编号: NXZC-2021-089号

项目名称: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152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152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21525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1525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中标后签订两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数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等,合同期内如遇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相关信用记录)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2-17 11:51:53 至 2021-12-24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原州区教育局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18195049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713室
联系方式: 17795401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怀玉
电话: 1819504958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莉敏
电话: 1779540145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食堂从业人员购买服务延续2年招标.docx

代理机构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2-17

固原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固原市六盘山地区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全网营销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972 项 目 编 号:NXZC-2021-089号 代 理 机 构: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1 年 12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2972 项目编号:NXZC-2021-089号 项目名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52.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52.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备注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215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中标后签订两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数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等,合同期内如遇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相关信用记录)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1 月 11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18195049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713室 联系方式:17795401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怀玉 电话: 1819504958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莉敏 电话:17795401450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原州区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615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费用每年按3.5万元标准计算(含当年最低工资每月1750元、社会保险及服务等费用),每年2152.5万元。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两年共4305万元。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中标后签订两年服务合同。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数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等,合同期内如遇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按照调整后标准执行。 2 采购人: 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201号                电话: 18195049581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713室 业务联系人:陈莉敏 电话:17795401450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2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1、1.2、1.3、1.4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相关信用记录) 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6.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须按要求提供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保证清晰可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9 项目预算金额: 2152.50万元;最高限价:2152.50万元(如有)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两年项目预算金额:4305万元;最高限价:4305万元) 10 保证金:23万元 缴纳时间:开标前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或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1.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17:00 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凭证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以代理机构签收到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丢失、损坏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费用投标人自理) 2.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不组织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是、否) 13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自然日(日历日) 14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1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化方式(参照电子开标流程,详见本表后) 15 开标时间:2022年 1 月 11 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大厦一楼)  16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7 核心产品: 见采购需求 18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9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20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是、否) 21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否) 22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号文件)。 收取形式: 转账方式。 收取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 2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是 (是、否) 24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5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否 (是、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无 4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 专用工具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4、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投标人需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登陆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main.nxggzyjy.org/GY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或通过手机登陆“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完成网上在线签到,开标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6、取消投标人现场提供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补齐所需投标文件。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本次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原则上无需到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和竞争性谈判及需带样品演示的项目。 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 人,其中:由专家库随机抽取 7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 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 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 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 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 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 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以固原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流程为准。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无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 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31.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1.招标代理费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32.1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3.质疑 33.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3.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4.投诉 3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34.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 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说明: 一、技术要求 原州区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615名,每名食堂从业人员费用每年按3.5万元标准计算(含当年最低工资每月1750元、社会保险及服务等费用),每年2152.5万元,两年共计4305元。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在“原州区2019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615名”项目岗位服务人员经体检、考核、考察合格者继续聘用,重新招聘的服务人员按以下技术要求实施。 (1)服务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派遣人员年龄要求50 岁以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派遣人员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入职人员上岗之前需体检合格; 4、具有餐饮方面工作经验,能够按照要求制作面点、面食、热菜、凉菜等; 5、具有良好的食品安全卫生和营养知识; 6、有犯罪、吸毒记录,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在处分期间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等不具备从事本岗位的一律不得从事本项目岗位工作; (2)中标人责任: 1、中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原州区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派遣; 2、中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对派遣人员的质量要求,派遣人员应严格履行招标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中标人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入职前培训,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要向招标人提供派遣人员的人事档案; 4、中标人需负责对派驻招标人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安排好各岗位的工作, 确保完成招标人所委托的各项任务,确保质量。 5、中标人应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拖欠工资,在请求招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证据材料,结算发票应于每月 5 日前送至招标人。 6、中标人需负责保证在固原市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保证提供的派遣人员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符合在特许经营范围之内的规定。 7、选派人员需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并根据服务单位的需求另行承担其他辅助性工作; 8、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需对派遣人员购买基础保险。 9、中标人中标后服务人员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或者不符合招标人采购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派遣并对人员进行面试。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无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报价 (1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x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0分。 企业业绩 (12分) 1、企业近三年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并获得本单位满意评价的有一 项得1分,两项得3分,三项得5分。 2、企业有同类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承接项目的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得7分(业绩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及服务满意评价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与业绩第一项不能重复加分。 服务方案 (20 分) (1)制定高标准、先进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制定员工入职和在职培训计划、安全、食品卫生培训计划; (3)制定完善的工作考核方案及考核管理细则。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培训效果保证措施充分得15-20 分,方案较完整,培训工作保障措施一般的得8-14分,有培训方案、可行、措施和各项工作目标、条理性不强得1-7分,不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置 (26分)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具有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一名,得7分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具有健康管理师一名,得7分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具有消防高级工程师一名,得6 分 (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一名,得6分 (上述所有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且证书颁发日期为公告日期前,并且提供持证本人在投标企业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企业 综合 实力 (26分) (1) 为确保固原市原州区中小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的保障,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具有餐饮服务公司的得14分,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无餐饮公司但有餐饮管理相关经验的可得8分 (2) 为确保固原市原州区中小学生营养餐后勤工作人员素质及岗位职责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具有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的得12分,投标企业或其法人名下无职业技能培训单位但有培训学校管理相关经验的可得6分 (提供餐饮公司及技能培训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提供餐饮管理相关经验、培训学校管理经验证明材料及餐饮、培训管理相关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颁发日期为公告日期前) 售后 服务 (6分) (1) 制定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招聘、派遣、解聘等详细流程及方案; (2) 制定食堂安全管控措施及管理机制,具有详细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3) 制定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应急预案等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4-6分,服务内容比较完善得2-3分,服务内容不完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方便评委查阅。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原州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购买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服务岗位延续2年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工作需要,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为甲方招聘派遣食堂从业人员。 1、食堂从业人员数量为615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据实派遣。 2、派遣人员由乙方根据甲方设置的条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招聘。 二、劳务派遣期限 派遣服务期限为两年,2022年2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合同期限为每年服务12个月)。因新冠肺炎疫 情影响,起始时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终止时间不变。 三、甲方应支付费用及结算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应支付的劳务费用 1、工资: 2、社会保险费用:本次派遣食堂从业人员按社保核定标准据实核算,单位部分由甲方拨付,个人部分由从业人员承担。 3、管理费: 4、费用结算与支付 (1)派遣人员各项费用应按月足额支付,按乙方提供拨款申请书(附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社保单据、管理费用)并开具统一税务发票,以上按实有人数和社保缴费据实核算。 (2)费用支付以对公转账形式转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①开户名称: ②开户银行: ③银行账号: (二)乙方在每月的15日前,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 以书面形式列出当月被派遣人员的工资等劳务报酬的明细标准,送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申请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提供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证据材料,结算发票应于每月5日前送至甲方。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根据被派遣人 员的岗位性质、工作量及固原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水平、社会保险等因素按月核定。 (四)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如每年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有 所调整,需重新调整被派遣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如甲方的上级机关或甲方对支付标准有所调整, 则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四、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乙方按照甲方工作需要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聘劳务 人员,务务派建人员必须身作健息,无传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乙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被派遣劳务人员需变更,要 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 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10 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及协调工作,甲方积极配合。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 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乙方按月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所需派遣人员的岗位 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用工期限。 2、甲方发现派遣人员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将派 遣人员退回乙方。 3、甲方依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 并按照合同约定增加或减少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根据工作岗位实际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及劳动防护 用品。 5、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 亡等,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它费用按相关 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6、及时将劳务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形成的需要入档 的材料交乙方归档,并及时通报使用情况和工作表现等。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前,必须与派遣人员先签订 劳动合同,确认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同时按国家有关 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 保险缴纳手续,并于每月20日按时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 赔偿,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3、乙方必须指导劳务人员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 商业秘密。 4、乙方不得随意撤回或调换甲方正在使用的劳务人员。 5、乙方负责为被派遣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服务。 6、乙方必须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续订、解除、终止等相 关手续。 7、乙方必须及时为在甲方工作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被派遣人员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8、乙方必须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事务。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附件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 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 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派遣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必须遵守甲方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同时受乙方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的约束。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条款与 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 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 处理。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管领导或 分管领导或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合同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服务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调整费用。 3、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 采购方(甲方) 公章 供应商(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1.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2.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第 48 页 共 65 页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可自行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具体以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footnoteRef: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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