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终稿.pdf
1
目 录
采购招标公告..................................................................................................................................................................3
第一章 招标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11
一、说明................................................................................................................................................ 11
二、招标文件........................................................................................................................................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
五、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17
六、授予合同........................................................................................................................................ 19
七、质疑与投诉....................................................................................................................................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2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1.投标函格式........................................................................................................................................ 45
2.开标一览表格式................................................................................................................................ 47
3.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8
4.服务(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49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50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51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52
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3
7-2 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54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5
7-4 财务报告........................................................................................................................................ 56
7-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57
7-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 58
7-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9
7-8 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60
7-9 信用查询记录(格式自拟)......................................................................................................... 61
7-10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62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63
8.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 63
8.2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63
9.类似业绩............................................................................................................................................ 64
2
10.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65
11.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格式自拟).............................................................................................. 66
12.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 67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 69
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70
1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72
第七章 资格审查....................................................................................................................................................... 73
一、资格审查前附表............................................................................................................................ 73
二、资格评审程序及标准.................................................................................................................... 74
第八章 评标标准....................................................................................................................................................... 75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75
二、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77
三、评标组织机构................................................................................................................................ 77
3
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
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 1-1-1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 15 点 3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YX21-0917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55万元,年预算金额控制在 185万元以内
最高限价:555万元,年预算金额控制在 185万元以内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 1年 1签)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及挂靠。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年 11 月 30 日,每天上午 10:00至 12:00,下午 15: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 1-1-16号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相关资料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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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2 月 15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 2-3-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财务报告(新
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以来连续 3个月供应商税收缴
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5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雄巴拉曲大道
联系方式:18989004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 1-1-16号
联系方式:0891-6519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528909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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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1 保安劳务外包服务 详见服务(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 年(合同 1 年 1 签)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CQYX21-0917
1.2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雄巴拉曲大道
联系人:扎西旺吉
联系电话:18989004141
1.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 1-1-16 号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289092548
1.4 招标内容:详见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投标报价和货币
2.1
*最高限价:
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每种服务或货物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2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 年)
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连续 3个
月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
拟);
1.6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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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将需要解答的问
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委托范
围内予以回复。
3.4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 元(大写:拾万元整)
3.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等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备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
帐 号:5400 1023 6360 5301 9678
帐 户: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备注:
1、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退还保证金时按来款渠道以
递交的原方式退还。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凭证复印件封装在投标文件
指定位置;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3、投标人在转保证金时备注:项目简称+ 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6 *投标有效期:6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贰份(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采用
签章的 PDF 格式)。
3.8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9
3.9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 2-3-2 号开标室
3.10
*合同实施周期:3年(合同 1年 1签)
合同实施周期不满足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11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12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分包:不允许
*偏离:不允许
3.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3.14
招标文件澄清:2021 年 11 月 29 日(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15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加盖投标人鲜章
3.16 *装订要求:编排页码并无线胶装
3.17
*封套上写明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包号)
(招标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投标人地址:
(备注:封套上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套上相应标明“投标文件”及“正本”或“副
本”、“电子文档”字样,统一封装的外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2.“开标一览表”外封套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3.18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字样。然后再将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合封在一起。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开标一览表包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参与
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开标及评标
4.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八章)
4.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 5 人及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省级专家库和市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技术、经
济专家 4 人。
4.3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现场监督及各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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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查验:由现场监督查验。
3.开标顺序:按收到投标文件先后顺序。
4.4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以及评分细则,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人的商务、技术、售后服务、报价等进行评分排序,按得分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
荐合格的 1-3 名中标候选人。分数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分数和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因素。
授予合同
5
招标代理费用:按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其他内容
6.1
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以下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未按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6、开标开始时间后,投标人未到现场和未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的;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6.2
采购资金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采购资金付款条件及时间:合同签订约定
6.3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公告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
告期为 3个工作日。
6.4
服务(货物)要求:
详见招标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6.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采购所涉及的服务(货物),投标人投标报价里应包含服务(货物)的成本、
税金、人员及人员培训、管理费用、人员保险、税费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投
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以上各项因素。
2、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议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准备好报价证
明材料,如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证明材料时,须在开标现场立即
提供,如不能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3、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供应商在
投标文件中完全粘贴招标文件内容或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没
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情形和标书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
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4、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联系,沟通合同签订及其
他前期事宜。
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
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
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
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4 合格的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2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
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
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2.7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
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 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
2)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4)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或评审委员会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6)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7)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9)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
2.8 特别说明:
2.8.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
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
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
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2.8.2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
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8.3 本项目核心产品由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
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3. 合格的服务(货物)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货物),均应来自上述 2.4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3.3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服务(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服务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资格审查
第八章 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响应所有实质性条款,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含服务(货物)清单)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规定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书以书面递交于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至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投标人未获取到澄清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在开标过程中和开标结束后不得以此
质疑。(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将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
文书写。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按照本须知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
3) 投标保证金。按照本须知规定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提交。
4)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
本须知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出具)
5)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本须知要求编制)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
14
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
连续页码,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装订要求装订成册。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2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包括下列内容:
1) 所报服务(货物)价格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
3)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费用(如果有)
5)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
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3 投标人对每种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性,其投标无效。
11.5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服务(货物)的报价。
11.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
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即
1)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条件。
14.证明服务(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服务(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它包括:
1) 服务(技术)方案。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货物)已对
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
15
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六章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
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服务(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4.2.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货物)技术规格、参数
与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
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
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
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递交。
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5.1 和 15.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
响应投标,其投标无效。
15.5 退还时间:
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
利息。
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 退还程序:退回原保证金交纳账户,如在法定退还时间内,投标人保证金交纳账户有变
更,须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招标
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弃标函的;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 19.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
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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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
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投标保证
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贰份电
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采用签章的 PDF 形式。每套投标文
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需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地方签字或
加盖鲜章。授权代表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并同时另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电子文档合封在一起,并在外封袋上标明“投标
文件”字样。
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外封袋上标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开标一览表包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转
账凭证复印件)。
18.3 外封袋上只能注明“投标文件”或“开标一览表”字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地址、项目名称、包号(如有)、招标编号,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前不得启
封字样。
18.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 18.1-3”要求密封和标记,在检查密封情况环节将可能
被视为无效投标,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
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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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
到的邮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
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
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
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监督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由现场监督及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
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的
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办内容进行标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人员签字后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
23.资格审查
23.1 招标人将根据本须知第 13.3 条列出的标准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23.2 资格审查时间为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3.3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24.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
24.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
员会。
24.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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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进行评
分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顺序中标人。评分相同的,按
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分数和报价都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
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24.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除外;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
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无效。
24.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
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4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4.4.1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每份投标文件
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
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
将被认为是实质性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4.5 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
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 投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无投标人鲜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的;
5)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服务(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
价的;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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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进行详细评审。
24.5.2 详细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为依据,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详
见第八章评标标准)。
24.6 中标人的确定
24.6.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名
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分数和报价都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6.2 招标人根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5.1 除本须知第 24.3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
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5.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招标人原则上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
招标结果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
29.履约保证金(如有)
29.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
证金形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9.1 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
或重新招标。
20
30.履约验收
30.1 招标人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 号文相关规定
自行成立验收小组,负责本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七、质疑与投诉
31.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流程:
受理的质疑在法定期限(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质疑答复。对于质疑答复不满,可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的,可向法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
复议不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未经前一程序,不予受理。
31.1 只有获取了本次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提出质疑。
31.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
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1.3 质疑、投诉书格式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且必须是质疑、投诉书法人签字(盖章)原件,质疑、投诉的内容应当包含项目
的名称、编号,并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
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
相关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
理。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的,其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1.4 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
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的供应商有如下行为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
2) 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
3) 以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私自拍摄的采购资料或评委不得泄露的评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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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为证据的;
4) 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者。
31.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
构,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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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
劳务外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21XX年 X 月
合同签订地:西藏XX市
本合同签署时,必须加盖骑缝章
23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总则
1.1 本着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公开招标投标,就甲方部分
业务项目的服务外包事宜,共同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
服务项目外包作相关约定,具体外包服务性质、要求以及项目外包费用,双方可另行签订补
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服务项目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部分(某个或某些项目)业务交由具
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良好的业绩、完备的资质、以及高效的管理团队的乙方承包处理,要
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的服务场所,利用甲方的服务工具和设备,乙方承诺在确保满足甲方
要求的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于本框架协议合作期内,为甲方提供相应外包项目服务,甲方向
乙方支付项目外包费用。
1.3 乙方劳务外包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
的外包项目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
均隶属于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劳务外包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
不得因与劳务外包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合
24
同项下的义务。
1.4 甲乙双方不构成劳务派遣、雇佣或代理关系。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务派
遣、劳务用工、雇佣等法律关系。
二、服务外包项目范围和方式
2.1 甲方将以下项目外包给乙方: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装卸、分拣、提送业务运输服务、车辆驾驶、门店营
业、保洁、后勤保障服务等。
2.2 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工具;人工等项目运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为确保工作连续性,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劳务工作, 乙方自愿全面接收甲方现有生
产线上的工作人员,甲方生产线上人员为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以上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建立和乙方的劳动关系,并由乙方保障工作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乙
方与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不低于乙方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约定的合同期限。
2.4 乙方履行劳务外包人员的管理责任,负责定期对相关劳务外包人员开展业务技能、职
业道德、安全等培训,确保劳务外包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符合甲方相关工作要求。
三、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合同。
四、外包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4.1 外包费标准按月支付。结算时,甲、乙双方本着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确认外包费
用;费用确认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费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付款义务。
4.2 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
4.3 本合同结算依据:
4.3.1 本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附件等资料。
4.3.2 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
4.3.3 验收合格证明及服务评价资料。
4.4 合同提前终止的,合同价格结算程序由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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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甲方发票开票信息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地址:
开户行:
账号:
4.6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 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外包服务关系,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
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5.1.2 如果乙方未能满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需要,或者独立第三方提出的条件优于乙方
提出的条件,甲方可以从独立第三方获得该服务。
5.1.3 甲方有权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及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劳务外包人员
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
标要求,按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5.1.4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劳务外包人员进行与服务项目相关的管理,并检查乙方劳务
外包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上、下班记录、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受表扬、被投诉
等。
5.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劳务外包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
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5.1.6 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
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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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5.1.7 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
履行职责。
5.1.8 甲方发现乙方劳务外包人员有不服从管理、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情形的,有权要求
乙方予以更换。
5.1.9 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
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
5.1.10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价
款。
5.2.2 乙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
乙方劳务外包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为劳务外包
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服务岗位
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
5.2.3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外包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业务指导和定
期考核。
5.2.4 乙方应当定期对劳务外包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保证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掌握外包业务的安全操作技能。
5.2.5 乙方负责为乙方劳务外包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劳务外包人员的聘用、辞
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乙方劳务外包人员的合法
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按时、足额为劳务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持劳务外包人员
的稳定性。
5.2.6 乙方与劳务外包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劳务外包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
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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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5.2.7 劳务外包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
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按照《社会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乙方负
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经济补偿等所有责任由乙方
承担。
5.2.8 乙方应教育、督促其劳务外包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
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管理要求和工作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5.2.9 乙方应教育、督促其劳务外包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
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
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劳务外包人员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
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2.10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
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
5.2.11 乙方需在合同期限内委派至少一名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员常驻甲方工作地,负责日
常管理以及工作指导,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的关系(此管理人员费用已
包含在外包费用中)。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
5.2.12 乙方管理人员应就日常性工作与甲方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报
告。
5.2.13 乙方应确保劳务外包人员须品行端正、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智力
正常、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疾病;有符合上岗的相关资质;遵纪守法观念强,能严格执
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2.14 乙方劳务外包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
理,在劳务外包人员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5.2.15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证件(如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等)以及劳
务外包人员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包括健康证、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5.2.1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业务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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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密义务
6.1 乙方及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甲
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
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
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6.2 在本合同终止、解除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属于甲方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
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6.3 乙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不正
当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4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
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相对方
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格 20%的违约金。
7.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外包费,甲方每日应按拖欠外包费1‰的
比例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
7.3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 1天,乙方应当按照当年度服务费的 0.2%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7.4 乙方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履约不良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解除该合同,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外包项目工作转包或分包的,乙方应
当按照当年度服务费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7.6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时支付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
的,逾期 30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
行承担。
29
7.7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
行赔偿。甲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乙方
进行赔偿。
7.8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本合同另有
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
7.9 在履约过程中,发现乙方不具备相关项目实施能力的,或资质证明存在造假行为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当年度服务费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
受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即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
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胜诉方为主张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诉
讼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
9.1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
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变更合同。
9.2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
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9.3 解除合同方式:若乙方服务不合格,被各地(市)局公司反映至甲方,甲方人事处要
求整改不予整改的,超过整改时限 15日的;或被甲方人事处发函书面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
的,甲方可通知各地市局(公司)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及各地市局(公司)产生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通知和送达
10.1 除非合同各方另行约定,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
均应采取中文书面形式。
10.2 各方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派专人递送、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送达,
送达文书应当列明收件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
30
10.3 任何一方发出的文书在到达收件方时即为送达。对是否送达有争议时,以收件方签
章的回执、邮政部门的查询回单为准。
10.4 任何一方的注册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
则其他方按原地址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书,即使变更方没有收到,仍视为送达。
十一、知识产权
11.1 乙方根据本合同取得的有关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工作成果。
11.2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十二、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
定为准。
12.1 乙方提供的票据: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应为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2.2 劳务外包人员因工出差的住宿费和驾驶人员的交通补助,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12.3 乙方应为在甲方提供外包服务的人员办理每年度的健康证。
十三、附则
13.1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2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并作为依据。
13.3 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3.4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5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十四、附件具体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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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32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维护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营业场所、办公区域等正常经营、办公,保障各场
所安全运营,具体包括:
1.预防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事故或刑事案件。
2.保障我公司财物安全。
3.保障我公司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根据当前公司实际需要,配置 25 名保安。
5.认真做好持械执勤巡查、警戒护卫、安全提示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
时报告;及时制止发生在工作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
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6.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等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配合做好
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
7.服从指挥,配合国家有权机关和公司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现场。
8.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其他工作。
9.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及交接班。
10.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整洁着装。
11.规范佩戴防卫器械,检查周边环境,做好上岗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12.不定时巡视工作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对工作区域内的障碍物、可疑物品及时进行清除。
13.对办公区域门外指定区域内车辆的有序摆(停)放进行疏导。
14.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如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疏散人员,尽量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15.对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的外来办事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提示。
16.物流车到达时,疏导过路人员,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近物流车。
17.下班时,清理相关区域,发现遗留的重要物品、现金、凭证等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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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工作人员全面检查,防止隐藏人员,关好门窗,待安全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岗。
18.保安在执勤期间发现异常情况,辨明存在风险后,应立即向有关安全负责人报告,并
协助排除风险;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突发事件的,除报告有关负责人外,应同时向安
全保卫部门报告。
19.对保安的其他要求:警容军姿严整,精神饱满,严肃认真;值勤过程中举止端正,使
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做不雅观或不文明的动作或行为;不得有与文明礼貌相悖的其
他行为;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私自换班或擅离岗位;严禁在上岗前或工作中饮酒;严禁私
下接受赠送的食品、香烟等礼品;严禁持有大门、闭路监控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钥匙或密匙;
严禁做出有损公司利益或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严禁在工作期间进行与职责无关的其他事项。
20.保安禁止从事下列活动或行为:一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
打他人;二是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三是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四是参与追索债务、采
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五是侵犯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等;六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21.中标人派驻公司各岗位保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关于保安管理、岗位职责的相关管理
制度规定,听从指挥、严格保密、按章执行。
22.中标人派驻公司各岗位保安人员必须是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
度,年龄在 18至 45 周岁的优秀人员,体重正常,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
23.中标人派驻公司各岗位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着统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标志。
24.中标人派驻公司各岗位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及保安服务公司的各
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如因擅离职守、不负责任等人为因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的,由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5.派驻公司各岗位保安人员必须认真维护责任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自觉接受公司的
工作监督,完成招标服务范围及合同内的各项任务。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运用各种
合法手段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妥善处理责任区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26.中标人加强对派驻公司保安人员的岗位培训、在岗轮训、任职培训,加强管理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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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公司提供优质保安服务。
27.中标人加强对派驻公司保安人员岗位的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保安岗位,应
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奖励,对先进典型应及时宣传和推广。
28.中标人要密切与我公司的联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主动征求我公司的意见和建
议,并及时解决。
29.中标人应为保安岗位按国家相关政策支付工资、福利、意外人身保险等费用。
30.应以“忠诚履职,守卫平安”为宗旨,维护公司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公司工作人员的
人身、财产安全。
二、服务期限
3 年(合同 1年 1签)。
三、人员配置
安保队长 1名、副队长 2名、安保队友 22名,共计 25名。
(备注:以后人员增加或减少,费用也会做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四、特别约定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及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相关行为经查实的,采购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
后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其采取禁入措施,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拉萨市局(公司)
新采购项目。此禁入措施适用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实施人,上述人员
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在禁入期限内参加拉萨市局
(公司)新采购项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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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及黑名单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公司)采购管理及供应商的监督,规范对供应商违约失信行
为的惩戒标准和工作程序,预防商业贿赂行为,促进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规范各级人员廉洁从业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工
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烟草行业烟用物资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管理办法》、《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及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局(公司)各部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采购活动,是指市局(公司)各部门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
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向市局(公司)各部门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归口部门是指各类供应商库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部门。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
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实和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供应商
在采购活动及履约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反招投标规则和行业相关采购管理规定、不遵守
合同与承诺、利用商业贿赂及其它不正当手段腐蚀有关人员谋取利益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 本细则所称黑名单是指由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相关管理及监督部门
收集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并经审定后建立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且对不良行
为供应商名录进行公布及约束。
第二章 供应商不良行为范围及列入黑名单标准
第八条 通过“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国家、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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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中查询到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的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本细则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执行。供应商具有以下情形
的,可视情作出禁止或限制其参加市局(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理结果,由各归口部门进行不
良行为记录,并报采购办、规范管理部门备案,待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报“三项工作”管理
委员会审定后发布。
(一)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中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四)中标人将采购合同转包;
(五)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中标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七)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八)在招投标过程中或非招标工程承揽、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
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九)对采购方从事采购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
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
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十)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谈判的;
(十一)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三)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
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十四)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十五)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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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本公司采
购活动;
(十七)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十八)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十九)供应商与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十)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
信行为。
(二十一)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工程、设备质量问题或给采购方
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十二)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投标相关规定的。
第三章 黑名单供应商惩诫标准及措施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制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公司招投标及采购等经济业务往
来。
(一)向采购方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金额未超过 200 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二)对采购方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等活动,金额未超过 200 元,情
节较轻的行为;
(三)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给甲方工作造成影响,情节较轻的;
(四)发生一切质量事故或售后服务质量差,给甲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无故不与采购方签订廉洁合同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制一年期内不得参与公司招投标及采购等经济业务往来。
(一)对采购方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金额 200 元以上不足 1000 元,情节
相对较重的行为;
(二)为采购方有关人员代为购买或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且未证明有商业贿赂
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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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采购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提供不当利益,情节较轻,且未证明
有商业贿赂情节的;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售后服务质量差,给甲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五)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故意以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投诉的;
(六)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七)弄虚作假,虚报资质业绩或以其他欺诈方式骗取中标。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制两年期内不得参与公司招投标及采购等经济业务往
来。
(一)对采购方有关人员进行贿赂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 1000 元,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系统相关人员公正执行公务及职务廉洁,情节较重的;
(二)发生串通投标、围标,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三)不遵守商业信誉,出现单方面合同毁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生
产、建设工期的;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给招标人施压谋取中标或用特定技术条款影响甲方技术专业人
员谋取中标的;
(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
(六)在签定合同时向采购(招标)人提出无理的附加条件或擅自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制五年以内或以上,直至永久不得参与本公司系统招
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一)因供应商违反诚信交易承诺,造成公司有关单位及人员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职务犯
罪或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
(二)不遵守采购招标规则,在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的;
(三)未经采购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
(四)与采购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有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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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第四章 供应商黑名单的建立与管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及建立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工作应坚持合法、合规原
则,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规、处理恰当、档案齐全。
第十四条 黑名单管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采集、谁记录”的原则由各归口部门进
行日常分类管理。各归口部门应在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
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不良行为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
并通过“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
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供应商信息公布中查询供应商不良行为及失信记录。
第十五条 建立相关部门会商制度。由综合管理监督科牵头,会同采购办、财务科负责
供应商黑名单的建立、审核,其他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 各归口部门及时就所属供应商在每项采购活动及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
审查评估,并建立供应商评估表,就相关问题及不良行为记录送采购办,并建立评估档案;
涉及各类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每年至少还应对其做一次综合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
第十七条 采购办负责收集、审查评估结果,就相关问题及不良行为记录报送综合管理
监督科,由综合管理监督科会同采购办、财务科进行核查、核实,并报“三项工作”管理委
员会审定后公布,且在采购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黑名单录入;不良供应商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
算,限制期满后自动解除。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监督科承担市局(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汇总登记、问题核查
等其他工作,并向区局(公司)及时报送查询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理情况。
第十九条 归口部门应及时根据所公布的信息,书面通知并反馈至所属供应商;对列入
黑名单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向采购办提出意见,采购办与综合管理监督科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
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解除黑名单。
第二十条 就公布的黑名单供应商,各单位招标及采购人员应及时、经常浏览并做到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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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于心,在招标及采购中不得与黑名单供应商合作。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采购方人员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有经济来往、商业合作行为或违反廉洁
规定的,报综合管理监督科进行审查,并由党组按组织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处置。没有
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造成轻微损失的,相关人员须按量赔偿,并给予罚款
或降薪;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相关人员进行辞退,相关人员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同时给予相关负责人行政处分;存在违纪行为的应给以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采购方人员在采购活动中与供应商内外勾结,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为的,
一经查实,由综合管理监督科移交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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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
填报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类别
不良行为类别
不
良
行
为
认
定
内
容
(可附附件)
查询人签字:
归属部门
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采购办
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综合监督管理科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备注
42
附件 2:
供应商评估表
填报部门: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供
应
商
资
料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
资质审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测试验收结果 合格□ 不合格□
廉洁合同签订 是□ 否□
需求
部门
评价
评价部门 评价人员
品质
(优/良/劣)
服务
(优/良/劣)
采购
(优/良/劣)
项
目
评 估 内 容
优 良 可 差 劣
得分 备注
10 8 6 -3 -5
一般
管理
1.生产经营业绩规模及发展前景如何?
2.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如何?
3. 客诉流程是否清晰?反应速度及紧急问
题的处理能力如何?
检验
与
测试
1. 实施进度或交付管制是否符合交期要
求?
2. 交付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服务保
障是否与采购响应文件一致?
3.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出具
有关检验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及文件?
4. 功能测试是否符合项目设计或采购需
求?
5. 品质异常是否及时作适当的回馈矫正?
43
其他
1. 签订廉洁合同是否积极配合?
2. 合同履约上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分值合计:
供应商分值界定(注:分值评估应结合需求部门评价情况进行相应分析并取分, 60 分以上为合格、60 分以
下为不合格;涉及“差、劣”项的应由实施部门向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合格 □不合格
?整改问题及结果:
不良行为记录:
归属部门评 语 及 其 他 意 见:
签章:
采购办意见:
签章:
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函(格式)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附件四:服务(货物)说明一览表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附件九:类似业绩
附件十: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十一:培训计划(格式自拟)
附件十二: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
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
附件十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附件十六: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
45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 (包号)招标采购服务(货物)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份及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服务(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有)。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天。
(5) 我方合同履行期限为 (工作日/日历天)。
(6)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7) 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
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46
(8)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规范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规范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传真:
电话: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1投标保证金票据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以转账凭证为准。
47
2.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投标费用分类小计
1
2
3
4
5
(合计)投标总价
(元)
小写: 元
大写: 元
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48
3.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9
4.服务(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4.1服务(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服务(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
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4.2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备品、备件及相关维修服务价格表(如有,格式自拟)
50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
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注:未按要求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投服务(货物)进行对比,而只是笼统地说明无偏离、
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参数、技术参数任何一项未注明的和超过一项(含一项)技术参数低于要
求的,视为不合格响应,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偏离表中须体现各包服务(货物)需求一览表
中的所有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等。
51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52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财务报告,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
始提供)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如有)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年以来连续 3个月供应商税
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8.信用查询记录(格式自拟)
9.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3
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表中要求的经济指标填写 2018-2020年的财务报告数据,成立不足 3年的新公司,
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位简介
单 位
概 况
职工总人数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生产工人 人 经 营 人 员 人
固 定 资
产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资质证书
质量保证体系
经 济
指 标
年 份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54
7-2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55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56
7-4 财务报告
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57
7-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如有)
说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
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8
7-6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9
7-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1年以来连续 3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0
7-8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1
7-9信用查询记录(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鲜章)
62
7-10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鲜章)
63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8.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担任职务 备注
8.2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证明材料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 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 注
注: 1、主要技术人员是指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以及专业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
2、资质证书:提供主要负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4
9.类似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成立不足 1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无合同
的或没有提供合同的在该项评审标准中得 0分)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 备注
(后附合同复印件)
65
10.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66
11.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格式自拟)
67
12.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
企 业 公
司名称
企业公司法
定代表人
注册
地址
承诺人
姓名
性
别
民
族
住址
项目主
管单位
或业主
承
诺
内
容
本人代表本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
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
求不正当利益;
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
列入“黑名单”。
承 诺 人 签 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 诺 时 间:
企业名称(盖章):
68
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说明
一、签订对象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签订对象为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生产
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企业(公司、个人),含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
在市国税局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由市工商联联系或
主管的非公企业,由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社会团体等。
二、签订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在从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
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性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全市各类企业(公司、
个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需按照管理层级与项目主管
单位或项目业主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三、签订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项目建设、资产出租出售、
内部维修改造、维护翻修等签订合同或投递标书环节中,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据与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各企业主管部门也可在企业注册、换证、登记、纳税、检查过程中签订。
四、签订要求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应成为各企业签订合同、投递标书、登记注册等的
前置条件,并实行备案制。
五、签订主体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
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
六、实行“黑名单”制度
各类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后,一经发现有违反
承诺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被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 3-5年内不得参与各县(区)、各单位各
部门主导的生产经营性活动。
年 月 日
69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70
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71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2
1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73
第七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2020
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合同履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格式自拟)
纳税及社保
缴纳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连
续 3 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信誉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法律、法规
要求的其他
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以上资格评审标准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投标人均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如有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
件不清晰无法辨认的,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相应审
查项将不予通过。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
序。
74
二、资格评审程序及标准
1.本资格审查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制定。
2.资格审查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3.资格审查标准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2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3.2.1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2.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2.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含投标人资格要
求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3.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5
第八章 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鲜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是否按要求填写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范围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
投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串通投标情况
是否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
人串通投标的情况
其他要求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上述有一条未通过,视为初审未通过,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表:
序
号
评标项目
权
重
评 标 办 法
一 报 价 10
根据财政部《财库 2007(2)》文件,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100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6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会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
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相关规定,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
书”复印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扣除
二 技术部分(50 分)
1 服务方案
10
提供安全服务方案内容全面,且表述清晰得 5 分;再综合比对所有投标
人的方案,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明确的服务方案,
方案详尽、可实用性强得 5分,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
较明确的服务方案得 3 分,服务方案不明确,表述简洁、可实用性一般
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满分为 10 分。
10
提供内部服务质量监管、人员管理方案,内容全面,且表述清晰得 5分;
再综合比对所有投标人的方案,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有明确的服务方案,方案详尽、可实用性强得 5分,服务方案基本满足
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较明确的服务方案得 3 分,服务方案不明确,表述
简洁、可实用性一般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项目满分为 10 分
2 服务质量承诺 10
服务质量承诺(根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情况评分。承诺优得 10 分;承
诺良好得 8 分;差得 6 分)。
3
应急事件处置
方案 10
应急事件处置方案(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方
案的周密性、可操作性、明确性、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内
容全面,且表述清晰得 5 分;再综合比对所有投标人的方案,方案完全
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明确的服务方案,方案详尽、可实用性
强得 5 分,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较明确的服务方案得
3分,服务方案不明确,表述简洁、可实用性一般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本项目满分为 10 分。
4 工具配置 10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工具、设备、装备:配置合理、工具、设备
先进、实用性强、装备统一得 10 分;配置较合理、工具、设备较先进、
实用性较强、装备较统一得 6 分;配置一般、工具设备一般得 2 分。
77
三 商务部分(40 分)
1 业绩 10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含 1 日)至今具有同类管理服务经历,每提供
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注:须提供清晰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加分。
2 综合实力 9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提供一项得 3 分,最高得 9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人员素质及
经验
21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年龄、从业年限、综合素质,
优得 8.5 分,良得 5.5 分,差得 2.5 分;
2.安保人员具备有效的保安员证,每提供 1 人得 0.5 分,最高得 12.5
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劳务合同、执业证书(如有)等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劳动
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二、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1.为保证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2.本评标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和
经贸委等七部委 2001年第 12号令)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制定。
三、评标组织机构
1.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研究和决定招标
评标的有关事宜。
2.评标委员会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及自治区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共 7人组成,设评委主任
1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推荐顺序。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
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
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3.评标工作程序
78
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2)详细评审;
3)澄清(如果需要);
4)汇总评审结果;
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完成评标报告。
4.无效投标的界定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包括有一项重大偏差),招标人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
4.1 逾期送达的;
4.2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3 未加盖投标人鲜章的;
4.4 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4.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6 投标人采取相互串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不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4.7 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违反招标纪律的。
4.8 存在以下情况中的重大偏差:
4.8.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8.2 投标人针对同一服务(货物)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的;
4.8.3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服务(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5.评标内容
5.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 1项不合格者,将被视为符合性审查
不合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的商务、报价和技术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1.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79
5.1.2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鲜章的;
5.1.3 投标保证金无效的;
5.1.4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编写的,投标文件有遗漏、不完整的;
5.1.5 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最高限价的要求;
5.1.6 评标专家组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
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
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5.1.7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1.8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
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1.9 细微偏差处理
5.1.9.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
结果。
5.1.9.2 对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但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的
投标,将按同包次投标人中最高价格进行补齐,对其他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将酌情进行扣分
处理。
5.1.9.3 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则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数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
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5.2 详细评审:
5.2.1 报价评审(10分)
5.2.1.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分占 10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
80
评标基准价得 10分;
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5.2.1.2 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议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准备好报价证明材料,如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证
明材料时,须在开标现场立即提供,如不能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5.2.1.3 小型和微型企业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相
关规定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按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
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按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给予 6%的扣除。
5.2.2 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
5.2.3 本项目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2.4 本项目将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且在有效期
内的投标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优先采购,未列入该期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
范围,不得享受政策性因素优先采购;投标人须提供《最新期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
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下载的清单不符合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由多个产品集
成的项目(子包),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优先采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中指定位置单独列出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目产品清单并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享受优先采购。
5.2.5 本项目涉及的进口产品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
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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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澄清
5.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报价
和技术等方面的任何不明确的内容做进一步澄清或对存在的细微偏差予以补正。但不得寻求、
提出、允许或接受对价格及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在澄清过程中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
5.3.2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需要澄清或补正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补正。澄清或
补正结果汇总纳入评标报告。
5.4 评审结果的汇总排名
5.4.1 将每位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投标人得
分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其排名次序,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4.2 全体评委对上述排序推荐结果签字确认。
5.4.3 若发生并列的情况,评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分数和报价都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优劣排列。
6.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6.1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
标准。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
6.2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选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完成评标报告
7.1 评标委员会按七部委 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7.2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
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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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
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8.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8.1 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评标程序和评标细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8.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8.3 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
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 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
漏。
8.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
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8.5 投标文件正本保留在招标人处,评标期间使用投标文件副本。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
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文件、评标资料、评标办法等由招标人存档。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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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12.16
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五、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质疑与投诉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3.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4.服务(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2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 财务报告
7-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7-6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
7-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8投标人声明(格式自拟)
7-9信用查询记录(格式自拟)
7-10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8.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
8.2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10.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11.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格式自拟)
12.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
1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
1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前附表
二、资格评审程序及标准
第八章 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组织机构
一、项目编号:CQYX21-0917(招标文件编号:CQYX21-0917)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拉萨市公共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蔡村三组
中标(成交)金额:549.597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西藏拉萨市公共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保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合同1年1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海峰、安保荣、杨金波、李远麟、梁永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24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拉萨市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雄巴拉曲大道
联系方式:18989004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1-1-16号
联系方式:0891-6519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0891-651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