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春节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焦采谈判采购-2021-38 | |||||||||||||||||||||||||||||||||||||||||||||||||||||||||||||||||||||||||||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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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易正江、张改红、王世雷(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甲方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 | |||||||||||||||||||||||||||||||||||||||||||||||||||||||||||||||||||||||||||
收费金额:5,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 998 号 | |||||||||||||||||||||||||||||||||||||||||||||||||||||||||||||||||||||||||||
联系人:滑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35900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海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嘉隆国际2号楼6层北侧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25387028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滑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3590015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
遴选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焦采谈判采购-2021-38
采 购 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致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一封信
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欢迎您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焦作监管分局联合制定了《焦作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您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自愿选择合作融资服务机构。
我们将秉承“一事当前,服务为先”的理念,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融资产品,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合规在融资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实施,11家融资服务机构已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如您有意向享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期待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市政府采购工作!
融资服务机构名单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 |
张军萍 |
0391-3278225 13598526103 |
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曹阳 |
0391-8825171 13839118160 |
焦作市丰收路15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王世峰 |
0391-2630018 |
焦作市建设东路152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
李天祥 |
0391-298196813523359082 |
焦作市丰收中路2233号 |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周建林 |
0391-211696315893053027 |
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陈韦翰 |
18539139326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国际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王海宾 |
0391-8787996 13598534626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赵伟 |
0391-879652015738533033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479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孙培旺 |
0391-3653751 17335715737 |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 |
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慕骞 |
18839193857 |
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佰利联公司办公楼六楼 |
焦作市中站区富多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李国华 |
18537409046 |
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1号多氟多科技大厦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 19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2
1. 谈判承诺函 25
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6
3. 第一轮报价表 27
4. 商务响应表 28
5.资格证明材料 29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
7.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5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6
10.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37
最后报价表 38
竞争性谈判公告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采谈判采购-2021-38
2.项目名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79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焦公资采购H2021-198号-1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
1179500.00元 |
/ |
5.采购需求:采购 2022年在职教职工春节福利物品金额标准 1500元套餐(米、面、油、节日礼品等生活用品)约690份;采购 2022年离退休人员春节福利物品金额标准500元套餐(米、面、油、节日礼品等生活用品)约289份。本项目拟确定 1-3 家成交供应商。教职员工在成交供应商中自由选择供应商进行兑换领取;供应商应能满足 1500 元套餐物品的分期领取。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室1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焦作市山阳路 998 号
联系人:滑先生
联系方式:0391-359001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海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嘉隆国际2号楼6层北侧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253870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滑先生
联系方式:0391-35900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
内 容 |
说明 |
采购人名称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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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海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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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教职工福利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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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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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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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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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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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不得低于谈判文件报价表中规定的领物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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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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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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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密封袋(箱)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注明“响应文件”等字样; 注: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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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接受任何形式活页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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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考察 □组织,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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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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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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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认定: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附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否则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监狱企业公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原件核查),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附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增加,不重复进行价格增加。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最后报价为准。 计算公式如下:评审价=最后报价×(100%+6%)。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该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方可享受价格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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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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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0 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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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 |
甲方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乙方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甲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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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存在争议时,可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解决争议; (2)在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存在误解时,可对谈判文件做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小组应当依据该解释评审;谈判小组对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解释不承担责任,认为有必要的,可将该解释情况写入评审报告。 |
总则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述的项目。
定义
“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成交供应商”是指依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经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限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均由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凭证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的,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凭证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重大违法行为”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包括澄清、修改、补充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各供应商应当时刻关注关于本项目的相关通知。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
已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信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为准)、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为准)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除以上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更正、澄清或修改等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果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将拒绝其参与谈判。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响应文件的编制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口头协议均不影响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并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计量单位
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报价
所报投标报价中均包括承担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等。
谈判货币
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本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谈判保证金
无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
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本须知供应商前附表;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谈判和评审
谈判会议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谈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参加谈判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谈判会议,人证相符,准予办理签到手续。
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谈判会议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均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同一合同项下响应文件的。
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性审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
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视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
第一轮报价低于谈判文件报价表中规定的领物券标准;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
不响应谈判文件商务要求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响应文件的澄清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报价出现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供应商不予澄清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评审方法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增加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优惠)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最后报价中若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唯一最高报价。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时,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以第一轮报价为准。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增加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优惠)最高的原则确定1-3名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3名成交供应商。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谈判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成交和合同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履约担保(如有):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担保。过期不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谈判文件及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合同双方如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
质疑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1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5.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35.6质疑文件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质疑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5.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5.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5.9质疑联系事项:
(1)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名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滑国
联系电话:0391-3590015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路 998 号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嫣
联系电话:13253870281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嘉隆国际2号楼6层北侧
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需方):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 采购需求及付款方式
1.采购需求:
2.付款方式:先消费后结账,兑换领取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兑换期过后10天内,供应商凭“焦作师专 2022 年春节福利领取券”,一次性报销全部款项。
二、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响应文件承诺时间)。
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三、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要求: (响应文件承诺时间)。
所提供货物质量须符合现行的行业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如出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及时包退包换。
四、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响应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五 、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 、其它
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监督单位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采购 2022年在职教职工春节福利物品金额标准 1500元套餐(米、面、油、节日礼品等生活用品)约690份;采购 2022年离退休人员春节福利物品金额标准500元套餐(米、面、油、节日礼品等生活用品)约289份。本项目拟确定 1-3 家成交供应商。教职员工在成交供应商中自由选择供应商进行兑换领取;供应商应能满足 1500 元套餐物品的分期领取。
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优惠券制作领取时间:合同签订后 3天内
3.优惠券兑换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优惠券兑换地点:成交供应商经营场所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及国家规定的标准
6.售后服务:提供商品退换、送货
7.付款方式:先消费后结账,兑换领取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兑换期过后10天内,供应商凭“焦作师专 2022 年春节福利领取券”,一次性报销全部款项。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印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清晰可辩、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目 录
谈判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 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我公司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规定,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营业执照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小写) |
1500 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500 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
报价(大写) |
壹仟伍佰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伍佰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
2 |
优惠券制作领取时间 |
||
3 |
优惠券兑换期限 |
||
4 |
优惠券兑换地点 |
||
5 |
质量标准要求 |
||
6 |
售后服务 |
||
7 |
付款方式 |
||
… |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并按上表逐条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3.商务要求包括:谈判文件第四章中的“商务要求”中的内容。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资格证明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详见格式);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格式);
3.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该条资料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
4.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
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 (项目名称)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供此项。
7.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此项仅作为告知,不作为格式要求。)
2.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不填写、不递交该声明
3.本“注”的文字,仅为告知,不作为文件格式要求。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递交该声明。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本次谈判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10.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小写) |
1500 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500 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
报价(大写) |
壹仟伍佰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伍佰元福利可兑换领物劵 元 |
注:本表不能装在响应文件内,应单独携带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填写、提交。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