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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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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食堂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食堂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食堂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2021]050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食堂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早晚餐食材(包括米面油等)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6、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注:疫情期间本公司接受现场及邮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汽配城3-7-6,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郝女士收,电话13464636977(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福利政策。

注:项目报名人员及参加开标会人员,应在近期未去过疫情中风险及高风险地区,扫描通行大数据行程码为红色的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锦州公安处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五段1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16-2552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7-6

联系方式:郝女士13464636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1346463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