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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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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文镇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一年)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沙文镇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一年)
  • 项目编号: GZZT-2021-03-179
  • 采购预算: 2,000,000元
  • 最高限价: 2,000,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12-17 至 2021-12-21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袁仕德
  • 联系电话:17708505873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边光昊
  • 联系方式:0851-86745100
  • 五、附件

  • 需求内容.pdf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1.采购人: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政府; 2.采购内容:沙文镇机关食堂运营服务; 3.项目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政府; 4.服务期:一年(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 二、采购预算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 元)。 2.本项目的为固定价:日餐就餐标准 30 元/人/天(早餐 12 元,中餐 18 元),值班就餐标准 30 元/人/餐,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餐费。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五、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政府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子哨东街 3.联系人:袁仕德 4.联系电话/传真:17708505873 六、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 Max-D 座(14 栋)24 层 2-5 号 3.联系人:边光昊 4.联系电话/传真:0851-86745100 七、监督部门 1.监督部门: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 2.监督电话:0851-84616704 3.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 99 号行政中心北楼三楼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 供 2020 年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三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 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 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 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 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 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 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内容 一、就餐补贴范围、标准及就餐卡管理 1.范围:镇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临聘人员。 2.就餐标准: 2.1 机关干部职工日餐就餐标准:早餐 12 元/人,中餐 18 元/人; 2.2 机关干部职工值班就餐标准:每餐 30 元/人。 3.运营服务期限:一年(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 4.就餐人员:212 人。 二、就餐 IC 卡管理及结算办法 1.由镇党政办拟定发放 IC 卡的审核制度,定期对办卡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实行动态管理; 2.实行由各部门安排专人按月集中充值业务,按规定时间到财政所统一交费 充值或清零,过期不予办理; 3.就餐卡实行季度限额管理模式,季度末在食堂可将卡内余额兑换成物品。 4.供应商结算餐费需按月凭白云区税务发票和镇财政分局结算。 三、服务要求 1.膳食原材料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时,供应商必须全力完成。 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领到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年审、换证等工作均由供应商办理,采购人配合,其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 4.在确保工作人员正常供餐的前提下,供应商如需在食堂内销售其它副食产 品的,须向采购人进行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销售,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周边 超市中同类产品的价格,采购人必须保证食品来源及有效期,不得出售三无产品、 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食品来源须做到有据可查、查无虚假),供应商不允许开 办超市或杂货售卖点。 5.采购人有权维护就餐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就餐工作人员的意见 和建议。采购人不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意见交流,以促进食堂的管理及发展,供应 商应根据会上总结提出的改进意见在一周内整改到位。 6.采购人对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采买和加工进行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等。如 经查实供应商有明显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 方解除本合同,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及拟投入设备的方案及清单(包含品牌、型 号、数量等)。 8.食堂委托服务期间,所有设备及装修的维护、维修、升级改造、更换及其 相应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相应一切金额,若供应商对损 坏的设备进行更换,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9.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各类伤亡、火灾、设备等事故(包 括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其他人员伤亡,物资损失)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损 失,并根据事故处理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如还有其他责任方,则由供应商自行与 其他方协商解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供应商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理外,还 应立即报告采购人,采购人将提供必要的应急帮助并协助事故的处理。供应商应 出资购买“公众责任”险。 10.食堂(后厨)内有明火和液化气,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必备的 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显要位置,服从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不得随意挪用、损 毁消防设施。 11.供应商要严格遵守 2018 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各 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及服务标准,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 包括:防火、防盗、卫生、安全、采购等方面,并保证全天均有人值班。若发生 责任事故,后果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2.为保证健康卫生和形象,由供应商对所聘从业人员统一配备餐饮业统一 服装、工作牌、工作帽、口罩,做到服务热情、细致。 13.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若考察中发现实际情况与供应商投标文件有不符时,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4.服务期间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的水、电、气、煤等费用; 15.供应商须承诺接受“6T”管理制度,建设阳光厨房。 16.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将食堂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或者变相 将食堂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如果发生此种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 17.涉及食堂及周边的垃圾清运、环境卫生保洁、食堂火灾防范、食堂建筑 外墙清洗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烟道清理、员工生活住宿管理和职工年度培训 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由供应商负责,满足本地区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四、服务内容 1.原材料进购,确保食品绿色安全 1.1 以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营方必 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购国家质量体系认证的知名品 牌生产的产品(如米、油、调料等),须向镇党政办提供进购原材料的清单,镇党 政办将按照清单所列明细定期进行核对,对原材料的来源做到有源可溯,安全方 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实时进行抽查;所有食材进货渠道须为正规渠道,须有 相应票据可查,食材采购应到正规商店、摊档进行采购,所有米、面、油等主材 必须是知名(非转基因)品牌(油必须是植物油,动物油自行熬制);佐料等辅 材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合格标志;肉禽类必须是定点屠宰和经过 检验检疫合格产品;蔬菜类必须到正规蔬菜公司或者是规模较大、信誉高的摊档 采购,必须做到安全无害。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跟踪审计,若供应商违反相应规 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供应商须搭配合理的膳食,不得出现食物配伍禁忌现象,所提供的食品 必须营养均衡,口味丰富; 1.3 早、中、晚餐以自助餐、特色小吃提供就餐。早餐提供二至三种哨子(每 天必备,且每天不完全重复,如肠旺粉面、辣鸡粉面、牛肉粉面等)的粉面、鸡 蛋、豆浆、牛奶、粥、凉菜、水果等以及特色小吃一种(如包子、馒头、花卷、 糯米饭、油炸粑、馄饨(抄手)、油条、葱油饼、糕点、面包、贵阳地区有名小 吃等,每天必备,且每天不重复),开餐时间为 7:30--9:00;中餐提供 2道净荤、 2道串荤、1道炖肉菜、1道时蔬、1道凉菜、1道汤菜、面点 1种、水果 1种, 另配素蘸水,做到一周不重复。每月 15 日(若遇周末顺延)推出一道特色菜品, 免费提供。开餐时间为:12:00--13:00;晚餐根据按照菜单进行点菜就餐,每人 不超过 30 元标准,开餐时间为 18:30--21:00。 2.加强物品兑换点的督促检查,确保价格合理,质量保障 2.1 增设食堂兑换品种(如土特产、牛奶、纸巾、米、油等); 2.2 价格由镇社会事务办实时监管,不得高于市场价 5%; 2.3 食堂经营方不得销售过期或临近过期物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由 镇经济发展办实时进行抽查。 3.食堂经营考核 3.1 采购人有权制定食堂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据此对供应商 进行监督管理,做出处罚处理决定。服务期内,供应商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实行量化测评,试用期(三个月)内在卫生、菜品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 量化测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随机抽取在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进行打分,每 月一度次,单次测评不满意率≥30%,对供应商口头警告并限时整改;若单次测 评不满意率≥50%,下达书面限时整改通知书,并扣除当月应支付金额的 1%;连 续三次整改合格率≤70%,取消其经营资格。 3.3 实际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五、费用结算方式:根据每个季度实际用餐人数进行结算。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项目地点 1.服务期:一年(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 2.项目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政府。 二、验收标准、规范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并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 要求。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依据实际就餐人数按照固定单价与供应商据实结算,费用采用季度结 款形式。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 五、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缴纳采购预算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无任何问题一 次性无息退还。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单方面不签订合同、解约或在服 务期间未履行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保函、保证保险 2.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采购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由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固定价格标准在服务期内不作调整,是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全部所需服务的总价,包括食材、辅料、加工及其他附加服务、运输、装卸、人 员、保险、代理、培训、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供应商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方至上原则,尊重采购 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3.供应商须承诺:对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采 购人有权对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资料将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办 并取消中标。 4.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全部内容。 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之前从未拖欠员工工资,且不能因为本项目拨款 进度推迟而影响相关服务和拖欠员工工资,且每月将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 证明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6.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之前从未拖欠供货商货款,且不能因为本项目拨 款进度推迟而影响相关服务和拖欠供货商货款,且每月将与本项目供货商的付款 证明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7.供应商须承诺:必须按照国家及贵阳市有关规定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签订劳 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且每月将本项工作人员的社保单据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8.供应商须承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 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内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 均由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0.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以及失 职,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丢失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 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供应商须承诺:因供应商的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 被盗、火灾等突发事故,给采购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作出赔偿。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项目概述 供应商资格条件 采购内容 商务要求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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