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更正人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 CTZB-2021120256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1-12-15
五、更正理由:
服务期更正。以此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作更改。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服务期 | 4年 | 1年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璐瑶
联系电话: 18758668829
地址: 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2、采购人名称: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建军
联系电话: 13967611350
地址: 仙居县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食堂)12.17.doc
0.1 KB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TZB-2021120256
项目名称: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采购单位: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0690141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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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报名登记,并于2022年01月0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1120256
项目名称: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600万元
数量:1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1:30 , 下午:14:00-17:30;
2.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3.方式:潜在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报名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62593857@qq.com报名登记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采购项目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未经报名登记并通过本公告下方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活动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00】分;
投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二楼开标室(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2楼)。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二楼开标室(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2楼)。
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的活动,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地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收件人:方璐瑶,联系电话:18758668829)(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快递物流信息,签收时应及时告知收件人),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开标现场通过钉钉直播公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公告期限届满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
项目联系人:徐建军
项目联系方式:13967611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项目联系人:方璐瑶
项目联系方式:18758668829
质疑联系人:李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6-87771258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1 |
2022年度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 |
年 |
600万元 |
二、项目要求
(一)配送任务: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指定食堂的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类、禽肉、蛋类、粮油、水果、奶制品、调味料类等配送服务。
(二)配送范围: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食堂。
(三)配送品种: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类、禽肉蛋类、粮油、水果、奶制品、调味料类及辅料等配送服务。
(四)配送质量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需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大米、面粉、食用油、豆制品、辅料、半成品等应当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该认证;
3.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所供产品原则上应当具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无公害食品标志;
4.采购货源应当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货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价格高于投标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供应商的任何损失。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供货结算为准。
三、采购计划的确定:
1.招标人每天早上在供应商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
3.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招标人选择。
四、订货
1.招标人每天早上在供应商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一般招标人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供应商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上午及时知会招标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3.若遇特殊情况,如:招标人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五、交货
1.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招标人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食堂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
4.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招标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招标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3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应商补足。
5.家禽及肉类等货品根据招标人要求加工,家禽必须是当天新鲜宰杀,宰杀后内脏(如:肝、肫等)需一起送达;带骨产品(肉骨头、仔排、大排等)需按招标人要求剁小块或薄片;肉末、肉丝等原则上由招标人食堂自行加工,在发生急需加工的情况时,可由供应商代为加工,但必须是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确定原材料量后,在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加工。
6.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配送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并且品质不低于招标人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六、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
1.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2.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
七、定价
1.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要求的“每个月定价”制度。
因食材价格每日都在变化,同时便于采购管理,招标人每月就定点供应商供应的产品价格协商一次,协商确定的价格即为下个月的供货价,一个月内市场行情出现涨跌时,供应商均需按此协议价供货,直至下个月重新协商价格。
定价方法:采购人以(中国农发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所有食材的挂牌价下浮5%作为结算价。定价时间为每月一周期,每期以中国农发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零售价格信息的变动而变动。协商时间为每个月25日-28日,整个合同期不变。投标方需遵守招标方要求的“每个月定价” 制度,每月内无论市场行情出现涨跌价格恒定不变。
2.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不得缺斤少两,提供诚信服务。
3.价格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税费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八、结算
采购人以(中国农发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每个月25日-28日协商的所有食材挂牌价下浮5%作为结算价。
九、入围数量
当投标人数N≥6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5家;
当投标人数N=5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4家;
当投标人数N=4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3家;
当投标人数N=3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2家;
如中间出现排名相同的则名次顺延(例如1、2、2、4);如最后一名出现相同的,则抽签确定。若有效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
每月十日前凭送货清单(须由招标人签字确认)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供应商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
2 |
招标内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6 |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
资格证明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 |
7 |
▲投标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二楼开标室(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2楼),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的活动,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地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收件人:方璐瑶,联系电话:18758668829)(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快递物流信息,签收时应及时告知收件人),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开标现场通过钉钉直播公布。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二楼开标室(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2楼) |
9 |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10 |
实质性条款 |
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1 |
▲最高限价 |
/ |
12 |
代理服务费 |
各入围供应商需支付代理费用1万元,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13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
1、“采购人”系指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招标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六)信用信息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截止时间: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并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质疑与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质疑函格式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5.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有关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3.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4.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组成。【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若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须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其中,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除承诺函外还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
(2)业绩(见附件);
(3)拟派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
(4)本地化配送能力及网点分布;
(5)服务实施方案和技术措施及承诺;
(6)管理制度及其他服务保障措施;
(7)重点难点;
(8)应急预案;
(9)优惠承诺与合理化建议;
(10)按“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标准编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商务资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投标报价是包括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税费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履行完毕,在此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和承诺的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5 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标项号(如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等字样。
④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密封
▲①项目如分标项,各标项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的外包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 “标项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④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递交人员的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
②通过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地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签收人,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的,则采购组织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如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邮寄地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地址: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4楼)
收件人:方璐瑶
联系电话:18758668829
2)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如因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约束。
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②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③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无。
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采购现场通过钉钉直播公布。各投标人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软件观看。(钉钉直播群号为:3373142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搜索到群号,并申请进群。)
3.本次开标采用同时拆封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的方式进行。
4.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5.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通过邮件形式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7.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拆封后的商务与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于正副本数量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通过邮箱、电话等通讯方式告知投标人并由其通过邮件确认、口头确认等方式作出回复。
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进入下阶段评审。
9.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得分情况。
10.主持人宣布入围名单,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一)组织评标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
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二)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
2.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462593857@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不得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人拒绝澄清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三)无效标与废标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打“▲”条款或者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投标有效期、项目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被拒绝情形)。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或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评审过程中出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立即封存评审资料、中止评审活动,直至设备(或替代设备)运转正常或转移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后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六、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招标实际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8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因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则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当投标人数N≥6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5家; 当投标人数N=5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4家; 当投标人数N=4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3家; 当投标人数N=3家时,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2家; 如中间出现排名相同的则名次顺延(例如1、2、2、4);如最后一名出现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三、商务资信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分值 |
一、商务资信分 |
6分 |
||
1 |
标书质量 |
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供、目录对应清晰、编制内容详实、内容查找方便的,得2分。存在未按要求完整提供、目录对应不清晰、编制的内容不够详实、内容查找不方便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 |
业绩 |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编入商务与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 |
4 |
二、技术分 |
74分 |
||
4 |
拟派项目团队情况 |
根据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 |
8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其各种人员投入合理性打分。 |
8 |
||
5 |
本地化配送能力及网点分布 |
投标人拥有的车辆数量证明(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自有的只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
6 |
根据投标人配送网点分布情况进行打分。 |
6 |
||
6 |
服务实施方案和技术措施及承诺 |
根据招标文件内容陈述,包括:原料采购方案(5分),配送方案(5分),验收方案(5分)等。 |
15 |
7 |
管理制度及其他服务保障措施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包含工作考勤、监督管理机制、员工管理)进行打分。 |
7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措施(4分),文明服务情况的方案(4分)进行打分。 |
8 |
||
8 |
重点难点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
6 |
9 |
应急预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6 |
10 |
优惠承诺与合理化建议 |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工作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因素,提供优惠承诺与合理化建议,由评委酌情评分。 |
4 |
备注 |
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及编号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配送任务: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指定食堂的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类、禽肉、蛋类、粮油、水果、奶制品、调味料类等配送服务。
二、配送范围: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食堂。
三、配送品种: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肉类、禽肉蛋类、粮油、水果、奶制品、调味料类及辅料等配送服务。
四、配送质量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需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大米、面粉、食用油、豆制品、辅料、半成品等应当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具有该认证;
3.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所供产品原则上应当具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无公害食品标志;
4.采购货源应当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5.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货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采购计划的确定:
1.招标人每天早上在供应商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
3.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招标人选择。
六、订货
1.招标人每天早上在供应商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一般招标人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供应商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上午及时知会招标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3.若遇特殊情况,如:招标人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七、交货
1.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招标人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食堂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
4.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招标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招标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3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应商补足。
5.家禽及肉类等货品根据招标人要求加工,家禽必须是当天新鲜宰杀,宰杀后内脏(如:肝、肫等)需一起送达;带骨产品(肉骨头、仔排、大排等)需按招标人要求剁小块或薄片;肉末、肉丝等原则上由招标人食堂自行加工,在发生急需加工的情况时,可由供应商代为加工,但必须是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确定原材料量后,在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加工。
6.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配送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并且品质不低于招标人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八、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
1.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2.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
九、定价
1.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要求的“每个月定价”制度。
因食材价格每日都在变化,同时便于采购管理,招标人每月就定点供应商供应的产品价格协商一次,协商确定的价格即为下个月的供货价,一个月内市场行情出现涨跌时,供应商均需按此协议价供货,直至下个月重新协商价格。
定价方法:采购人以(中国农发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所有食材的挂牌价下浮5%作为结算价。定价时间为每月一周期,每期以中国农发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零售价格信息的变动而变动。协商时间为每个月25日-28日,一旦确定报价日,整个合同期不变。投标方需遵守招标方要求的“每个月定价” 制度,每月内无论市场行情出现涨跌价格恒定不变。
2.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不得缺斤少两,提供诚信服务。
3.价格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税费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十、结算
采购人以(中国农发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每个月25日-28日协商的所有食材挂牌价下浮5%作为结算价。
十一、服务期 1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价格高于投标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供应商的任何损失。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供货结算为准。
十二、付款方式:每月十日前凭送货单(须由招标人签字确认)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供应商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以上义务,未遵守《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服务内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约行为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经费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作业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单方无权变更合同。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6.如单方违约,且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
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
2.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2.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
(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
(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
(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
(5)《投标文件》承诺项目未落实到位的,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2.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十六、其他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调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请选择)
正本或副本(请选择)
标项号(如有)
项目编号: CTZB-2021120256
项目名称: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二 0 二 一 年 月 日
外包装封面
CTZB-2021120256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请选择)
标项号(如有) 投标人: 开标时启封 提交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仙居县环西南路32号二楼开标室)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参照“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要求编排)
附件一: 投标声明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CTZB-2021120256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与技术文件;
(3)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8、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注:▲必须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CTZB-2021120256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三:
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
我公司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组织机构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商务与技术文件格式
目 录
(参照“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有关商务与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编排)
附件五:
拟派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
姓名 |
学历、职称 |
年龄 |
拟派岗位 |
工作经验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1.表中拟派岗位人员请参照“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拟派人员要求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表格。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 |
注:1、表中业绩参照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业绩提供;
2、附上每个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被授权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编号:CTZB-2021120256)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1年 月 日
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各供应商提前打印本表,在开标时签署完毕扫描上传至钉钉群。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法人)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为 (单位)负责人参加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编号:CTZB-2021120256)采购活动,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