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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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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2月17日 16:4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旌阳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6:41
评审专家名单黄文瑾、宋学文、谭红川、王岚、罗小波(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75.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8103803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凉山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 13981038033
代理机构名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先生 18908107695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一、项目编号:NJS-ZC-2021-0001(招标文件编号:NJS-ZC-2021-0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嘉丽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94号D(栋)1层25号

中标(成交)金额:7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嘉丽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瑾、宋学文、谭红川、王岚、罗小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400元,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凉山路55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1398103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联系方式:潘先生 18908107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13981038033

1 招标编号:NJS-ZC-2021-0001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 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德阳)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采购人)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2021年 11 月 共同编制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 4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1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71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税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 劳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JS-ZC-2021-0001 二、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采购项 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拟采购后勤劳务服务一项。本项目 分为一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 泰山南路二段 368 号旌南大厦 B区一层(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 司开标室)(演艺中心旁)现场发售或网络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微信、支付宝、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 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 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 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 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5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5212210@qq.com, 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开标当天交至 采购代理机构处。注:①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 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 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报名资 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 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提交资料包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 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368 号旌南大厦 B 区一层(成都农交 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室)(演艺中心旁) 。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通讯地址:旌阳区凉山路 55 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81038033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368 号旌南大厦 B区一层 报名咨询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8908107695 财务咨询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8-6150686 项目咨询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8908107695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76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76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 4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5.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 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5.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5.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 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7 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 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以上 三类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均可。若未提供,则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6.1.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 6.1.6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规定的 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 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 本项目标的名称及 所属行业 7.1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后勤劳务服 务。 7.2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予以落实) 8 解释 8.1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 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 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8.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 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 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9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 门强制性规定(实 质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 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8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3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908107695 14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 件壹份)。 15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908107695 16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18908107695 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368 号旌南大厦 B 区一层。 联系人:潘先生。 17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 18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 交易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 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①针对采购文件: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②针对采 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96387114 9 联系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邮政编码:618000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②质疑函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 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邮寄、 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 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受理日期则以成都农 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以邮寄、快递 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传真方式及时将质疑事 项告知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 有效查询方式。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及投诉的处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 国政府采购招标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 合同由采购人自行备案。 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5〕299 号和《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 费收费管理办法》,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11400 元,向中标(成交) 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2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融资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 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 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 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 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 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进行查询)。 23 承诺提醒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 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 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1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 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必须与报名供应 商名称、分包号一致。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12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 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13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和开标时间。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14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 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 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 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5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 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 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两部分: 14.1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第二部分: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16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 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类人员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 求)。 14.2.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 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 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应答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 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 承诺。 14.2.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 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 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 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 文件为准。 投标人编制的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中应当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 容(实质性要求)。 18.4 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1 份,并清楚地标明开 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18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要求加盖公章的 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9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 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 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19.4 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应 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 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 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9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 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0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 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 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 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 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 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5.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 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21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 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 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 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 将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 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一致。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 22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投标邀请)。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 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23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国 政府采购招标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5、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自行备案。 36. 履行合同 3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9.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24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投标无效。 39.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九、其他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 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 理。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 四、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 未保留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26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 本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 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27 一、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就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 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 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 括正反两面)。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9 二、资格性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名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__(名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四、营业执照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六、纳税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七、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2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 (项 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 性负责,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请供应商 慎重填写)。 33 九、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5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 本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 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36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姓 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 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 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一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37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报价(万元)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税务局对后勤劳务服务 1年 1项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报价,包括服务全过程和招标文件规定 的其它全部费用。 2. “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人员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 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9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 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七、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3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七条依据。 44 九、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 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 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十、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 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 标货币、知识产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 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如投标产品有属于 CCC 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 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 投标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八、我单位和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九、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1、本章资格要求第(5 款)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 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4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2、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A、可提供 2019 年度(含)至今 (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 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 2019 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 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 C、也可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 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均为复印件) ②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①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 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 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②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 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函;(原件)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7、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8 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 10、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对本条提供证明 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材料)。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该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注: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4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德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后勤劳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量及服务期限 工种 数量 服务期限 会务员 2 名 1 年 司机 3 名 1 年 主厨 1 名 1 年 副厨 1 名 1 年 面点师 1 名 1 年 墩子人员 2 名 1 年 服务人员 2 名 1 年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内容 (1)按照采购人需求配置合格的上岗人员,安排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采 购人提供后勤服务。 (2)按照采购人工作需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2 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 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管理人 50 事档案、提供员工基础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中标人须为全体服务人员办理社 会保险、并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和保险金的发放。 (2)中标人所安排的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对于不 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按要求及时更换,在合同服务期内及时处理劳资纠纷和管 理纠纷。 (3)中标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经采购人核准的工资发放标准向全体 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不得缩减或变更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4)采购人与中标人、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执行。 (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德阳市地方 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3 后勤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服务人员应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 变能力强、服务态度端正、有法律意识、有保密意识、责任心强。 (2)所有后勤服务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同意方可聘用上岗。 2.4 食堂人员要求: (1)主厨及副厨分别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的职 业资格证书。主厨须具有从事餐饮行业 20 年以上或具有大型酒店任职的相关经 历,有带领餐饮团队的经历和管理能力。 (2)年龄 55 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 行为。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5 会务人员工作要求 (1)含打字会务人员 1 人、会务辅助人员 1 人。 (2)女性,年龄 20-40 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 51 行为。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熟习电脑及基础软件操作,能独立完成会议保障相关工作。 2.6 司机工作要求 (1)男性,年龄 55 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 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具有 C1 以上驾照正式驾驶资格。 (5)连续从事驾驶工作经验 5 年以上,三年内无重大车损事故。 (6)居住在德阳市及各县(市)区内。 3.其他要求 3.1 为保证服务人员能满足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中标人需提供全员岗位培训 服务。 3.2 如果在采购活动或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由于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该合同自然解除,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 3.3 全体劳务服务人员制服由中标人提供。 3.4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应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的健康体检,保 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交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资料。 3.5 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在项目履行地具有分支机构或承诺 设立分支机构的承诺函,且保证劳务人员在项目履行地缴纳社保(在本地设有分 支机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需要提供评分表要求的评分项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便评分。 3.7 其他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服务标准 52 4.1 司机服务标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及中标人相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酒后驾车。热情 服务,安全驾驶,自觉维护采购人公车形象。 (2)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功能良好,严格按照车辆的操作规范进行车辆驾 驶。每日检查机油、水箱、油箱的状况,防止缺漏,确保车辆运转正常。特别是 出车前应对汽车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以保证行车安全。 (3)驾驶员要有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做好为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事 务性工作。如:加油、洗车、送修、年检、维保等。 (4)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节约意识,等候时杜绝长时间使用汽车空调,避 免车辆过度损耗。 (5)驾驶员工作日内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以方便调度。禁止在车内吸烟, 保持车内卫生、舒适、整洁。行车途中接听电话要使用耳机,以保证行车安全。 (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出车任务 时,驾驶员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公共区域休息待命,确保随叫随到。工作期间严禁 串岗,影响他人工作。 (7)驾驶员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拖延、推 诿或拒不出车。对出车安排有意见的,也应先保障出车,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 否则按规定处罚。 (8)中标人驾驶员在为采购人服务的行车途中因违反交通法规引起违章记 录及罚款,均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不承担,该费用从服务外包费中扣除。 (9)中标人以采购人用车人满意为服务宗旨,从车辆设施爱护、车貌卫生 整洁、驾驶员仪表仪容、礼貌用语、文明驾驶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把确保采购 人乘车安全和满意度作为管理服务的第一要务。 4.2 食堂人员服务标准 (1)食堂需提供工作早餐、午餐、晚餐服务工作。每餐就餐人数 200 人以 53 内。 早餐:时间 7:00-8:30;食谱:稀饭、油条、包子、馒头、花卷、面条、 米粉、抄手、小菜;主食品种不低于 5 种,小菜品种不少于 3 种。 午餐:时间 12:00-13:30,食谱:包括 4 荤 3 素 1 汤。每周不能有同样的 菜品,食材以季节性食材为主。 晚餐:时间:18:00-19:30,食谱:二荤二素、包子、稀饭、馒头、面条、 米线、抄手、饺子等。 供餐方式:实行自助与定量供应相结合的就餐方式。 (2)厨师要求:能按照各种菜式规定要求、烹调方法烹制菜肴,保证菜品 质量。抓好各种出菜成品的标准,达到味感、质感、观感、营养卫生的标准。虚 心甲方的意见及要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推出新菜品,满足就餐需求。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饮食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烹制的 饭菜必须符合卫生管理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每餐食品均需留样,并在低温下保留 72 小时,以便作为卫生问题的追溯依据。 (4)食堂人员必须具备正确制作食物的知识,每餐须有普通食物中毒救治 知识的厨师值班。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发卫生、安 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采 购人有权终止服务。 (5)食堂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工作期间着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工 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6)食堂必须明确厨房作业分区,食品原料新鲜,分类、分架在卫生许可 的条件下贮藏、存放;加工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要隔离存放, 并做好防尘、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工作;生、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 区分,不得混用。 54 (7)保证厨具、饮具、餐具每日三次清洗消毒,无油腻、无水渍;厨房沟 渠、水池每日三次检查、维修、疏通,保持畅通、无损坏;随时检查水电气设备、 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8)保证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厅地面、墙壁无污 物;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消毒和消杀记录齐全。 (9)科学制定食谱,经报采购人管理单位审核并在餐厅公示;采购人不定 期组织就餐满意度调查,监督食堂调整菜式口味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需求和变化, 将用餐满意度调查得分作为衡量服务情况的参考依据。 4.3 会务人员服务标准 (1)热爱本职工作,待人处事态度温和谦逊,任劳任怨,能严格执行会议、 文印、环境卫生等规章制度。 (2)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工作,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 (3)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排版能力,熟练使用复印机、打印机 等办公设备。 (4)能独立负责单位内部会议相关工作,包括会前布置,会议支持,会中 服务等。 (5)负责会议室、值班室、各类活动室和办公室内部等地区的卫生清洁以 及管理各类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三、商务要求 ★1.工作岗位设置及待遇 1.1 工作岗位共 12 个,在岗人员不得低于 12 人。 1.2 司机和会务人员个人实领金额不得低于 2830 元/人/月(不含离职补偿 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春节绩效奖励(人均 0.4 万 元/年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服务人员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 55 房公积金缴纳部分从其月工资中扣除,采购人不再承担。 1.3 采购人如遇相关政策要求对用工岗位、人数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实际 用工情况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1.4 食堂服务人员加班工资、驾驶员节油奖励等不可预见的费用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不在薪酬总额内,由采购人据实额外支付(加班工资标准及节油奖励 计量考核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另行制定)。驾驶员、会务人员加班按采购 人规定进行审批调休。 1.5 如遇德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社保缴纳基数上调等原因导致中标人运 营成本增加,超额部分由采购方额外支付。 1.6 中标人支付服务人员工资时,应当将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 部分进行发放,其中春节绩效不低于人均 0.4 万元。 2.服务地点:以采购方指定的工作地点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 1 年。 4.付款方式: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合格后,中标人凭当月已 支付工资及五险一金清单凭证和考核表、服务费发票向采购方申请支付款项,采 购人按规定向中标人支付相应款项。 5.考核方法及标准 5.1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提供的司机、食堂、会务服务进行分项考核,若采 购人对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考核分项认定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 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中标人提升服务质量并项次扣减服务费(每项次按 500 元扣减),单项 3 次考核连续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不承担任 何责任。 5.2 在中标人提供的司机、食堂、会务服务中,因中标人人员原因造成采购 人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若给采购 56 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5.3 食堂管理考核标准 序 号 考核办法 规定 分值 评分标准 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法》,严格实行一洗二 过三消毒,及时处理变质腐烂食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 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内物件 摆放整洁、环境优美。 15 发生食品 安全责任 事故,此项 不得分。 2 制定每周食谱,提前交审定,严格控制食堂生产成本,烹调出 色、香、味、形、养的菜肴,最大限度减少浪费。 5 无计划扣 5 分 3 建立健全食堂各类管理制度,坚持安全值班检查登记制度,食 品留验制度,服务质量改进制度等 5 无各类管 理制度扣 5 分 4 严格食堂人员管理制度,人为损坏资产,应按双倍价赔偿采购 人,并立即辞退;发现员工随意偷带食材,处以双倍罚款,并 立即辞退;发现上述两种情况的,按次扣除费用 1000 元。 5 无相应的 管理制度 扣 10 分 5 做好对厨具、炊具、冰库(冰箱)、各类电器、家具、配套设 施等的维护保养工作。负有资产保值责任,防止采购人资产的 流失损坏,因中标人过失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中标人负责 维修、赔偿。 10 无相应的 维护和保 养扣 5 分; 配套设施 丢 失 扣 5 分并赔偿 6 工作间卫生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苍蝇、防老鼠、防 10 每出现一 57 尘设备齐全、有效。 原料、半成品、产品的生、熟食品分开, 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工作间、操作台、灶 台以及饭菜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 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 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次不合格 现象,扣 1 分,扣完为 止。 7 食堂卫生清洁: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蛛网、 无杂物。食堂内外环境要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 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保证室内物品的整洁,垃圾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理。 10 每出现一 次不合格 现象,扣 1 分,扣完为 止。 8 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好,所有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时 穿戴整洁的工作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食堂参观。 不准佩戴首饰,注意清洁卫生,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 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15 每出现一 次不合格 现象,扣 1 分,扣完为 止。 9 员工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得分取平均值,问卷 调查可以就食堂就餐环境整洁度,食堂工作人员卫生习惯,食 堂饭菜的可口程度,种类,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展 开。对不同调查内容分配不同的权重比数,问卷调查结果的使 用,考核标准 100 分,当平均满意率低于 70%时,该项不得分。 20 按平均满 意率乘以 分值为实 际得分 10 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5 每出现一 次不合格 现象,扣 1 分,扣完为 58 止。 (1)根据考核标准,采取每月末考核 1 次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单月考核分数低于 80 分的,认定为服务不达标;连续 3 个月低于 80 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4 驾驶员管理考核标准 采购人按月以中标人驾驶员的安全行驶、车辆保养、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为 考核内容,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采取直接扣分法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安全行驶 (1)违反交通规则的,按交通部门罚单每起扣 1 分。 (2)乱停乱放或违章停车的,按交通部门罚单每一起扣 1 分。 (3)若发生安全事故,视其承担的责任而定,无责任的不扣分,负次要 责任的扣 1 分,负同等责任的扣 2 分,负主要责任的扣分 3 分,负全部 责任的扣 5 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交通等有关部门处理后续工作。 不配合的扣 2 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车辆保养和 维护 (1)驾驶员应按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车况。逾期未提 出保养需求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2)驾驶员应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和维修。不在指定地点 的一次扣 2 分,同时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3)车辆维修应事先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地点维修。出差途中发 生车辆故障,应及时向区局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必要、有效”的原则 就近维修。事先未汇报或未经同意擅自维修的,一次扣 5 分,同时所发 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4)车辆维修必须按核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范围的。擅 59 自扩大的,每扩大一个维修项目扣 1 分,同时所扩大项目的维修费用不 予报销。 服务态度 (1)如因服务态度问题受到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 2 分,情况 严重的另行处理。 (2)对于被投诉的驾驶员应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另行处理。 工作纪律 4.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1)上班时间不行串岗、脱岗,若串岗、脱岗,发现一次扣 1 分。 (2)驾驶员应服从统一调度,不服从的,一次扣 3 分。 (3)驾驶员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受损,造成经济损失在 2000 元(含 2000 地)以内的扣 2 分,在 2000-5000 元(含 5000 元)之间的扣 5 分,在 5000-10000 元(含 10000 元)之间的扣 10 分,10000 万元以上的另行处 理。 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主观原因,无故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的, 一次扣 2 分;因个人原因影响派车出车的,一次扣 1 分 满分为 100 分,单月考核分数低于 90 分的,认定为服务不达标;连续 3 个 月低于 90 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5 会务服务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办法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待人处事态度温 和谦逊,任劳任怨,能严格执行会议、 文印、环境卫生等规章制度。 20 服务态度差,与人发生严重 争吵,按次扣 3 分;严重违 反会议、文印、环境卫生等 规章制度,按次扣 2 分。 2 应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工作,用良好的 职业道德规范自己 15 拒绝接受工作安排,按次扣 2 分;不能文明用语、礼貌待 60 人接客,按次扣 2 分。 3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排版能 力,会熟练使用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 设备。 15 因基本业务不熟悉,造成工 作失误,影响采购人正常工 作开展的,按次扣 4 分。 4 能独立负责单位内部会议相关工作,包 括会前布置,会议支持,会中服务等。 20 会务保障出现纰漏,严重影 响会务召开,按次扣 4 分 5 负责会议室、值班室、各类活动室和办 公室内部等地区的卫生清洁以及管理各 类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20 未按要求及时打扫会议室、 值班室、各类活动室和办公 室内部等地区的卫生清洁 的,按次扣 2 分;打扫质量 不高,按次扣 1 分。各类活 动室管理混乱,按次扣 2 分。 6 区局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综合性工作。 10 拒绝接受工作安排,按次扣 5 分。 (1)根据考核标准,采取每月末考核 1 次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单月考核分数低于 80 分,认定为服务不达标;连续 3 个月低于 80 分 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 负偏离。 6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4.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4.2 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4.3 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1.4.5 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 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1.4.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62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 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3.1.2.1 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3.1.2.2 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的; 3.1.2.3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3.1.2.4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 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3.1.2.5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 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3.1.2.6 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3.1.2.7 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1 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 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2.2.2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专用章加盖的; 3.2.2.3 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 63 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2.2.4 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3.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2.3.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2.3.3 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 判的; 3.2.3.4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 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2.3.5 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3.2.3.6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3.2.3.7 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 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2.3.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 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 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无投标人属于不 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或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并列,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 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 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64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6.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6.2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6.3 评标方法和标准; 3.6.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6.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3.6.6 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3.6.7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3.8.3.1 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65 3.8.3.2 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3.3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8.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8.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8.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3.8.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出现 3.8.4.4 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 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 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 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66 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 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 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 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0.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10.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10.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10.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 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 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 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0.2.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3.10.2.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10.2.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10.2.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3.10.2.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11. 评标细则及标准 3.11.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 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 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 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67 3.11.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 则。 3.11.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11% 11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基准价/投标报价) × 11%×100(保留两位小数) 共同评 分因素 2 工作实 施方案 20% 2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洁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 包括:①对项目背景的理解②相关工作内容的要 求③阐述本项目的工作思路④工作目标⑤工作质 量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且全面具体可 行的得 20 分,每缺一项扣 4 分,每有一项方案不 完善或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 分,直至扣 完为止。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 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 其他方案、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逻辑漏洞、 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 况。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3 日常管理 方案 28% 2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日常管理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①入职管理;②考勤制度;③安全管理制度; ④人员的引进和退出机制;⑤劳动风险预防处置 措施;⑥劳动争议处置流程;⑦劳动合同管理等) 进行综合评分: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且全面具体 可行的得 28 分,每缺一项扣 4 分,或一项中有一 处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得扣 2 分,每项扣完为止, 未提供不得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 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 其他方案、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逻辑漏洞、 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 况。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4 应急处理 方案 15%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火灾、②盗窃、③停电、 ④极端天气、⑤公共活动等事故的应急保障预案 技术类 评分因 68 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且全 面具体可行的得 15 分,每缺一项扣 3 分,或一项 中有一处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得扣 1.5 分,每项扣 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 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 其他方案、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逻辑漏洞、 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 况。 素 4 职业保障 12% 12 分 投标人为拟派后勤服务人员购买有最高赔付额不 少于 10 万意外伤害保险。每少 1 人扣 1 分,扣完 为止。 注:提供承诺函。 共同评 分因素 4 业绩 14% 14 分 投标人提供 2019 年以来类似本项目劳务派遣服 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14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并加盖公章。 共同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废 标 4.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4.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9 5、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 5.2. 定标程序 5.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或少数 民族地区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无投标人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或投标人 均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选择中标供应商。(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 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 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5.2.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中标结果。 5.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6.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4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 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 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6.5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70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6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6.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1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 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7.2 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7.3 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7.4 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 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 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 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 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7.5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 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7.6 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7.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1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 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 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 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XXXXXX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自 202 年 月 日 时起至 202 年 月 日 时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72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逾期或拒绝整改,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3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 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 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整改意 见。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 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 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74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上级监督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国家相关政策性调整除外。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7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资格审查 26.评标情况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2. 补充合同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4.合同公告 35、合同备案 36. 履行合同 37. 验收 38.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四、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1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六、纳税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七、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六、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报价(万元)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后勤劳务服务 1年 1项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人员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5.3食堂管理考核标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 废 标 5、定标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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