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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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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线下]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MZ2021-ND-C022)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宁都县][线下]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MZ2021-ND-C022)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2021-12-17]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MZ2021-ND-C022)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MZ2021-ND-C022

二、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都县佰乐佳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杨炳发

供应商联系电话:15083721796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解放西路15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国产定制11247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威小婷(组长),温英平,刘明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5173.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宁都大道消防大队北侧

联系方式:0797-6902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方式:0797-6827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话:0797-6827296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5173.0元


标段编号:GZMZ2021-ND-C022
评委姓名:威小婷(组长),温英平,刘明芳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C022磋商文件.pdf
1 政 府 采 购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NDCG2021-579 采购编号:GZMZ2021-ND-C022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人: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 3 一 、磋商邀请 ............................................................................................................................................................ 3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 8 (一)总 则 ............................................................................................................................................................... 8 (二)磋商文件 ........................................................................................................................................................ 1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五)磋 商 与 评 审 .......................................................................................................................................... 16 (六)授 予 合 同 .................................................................................................................................................. 28 三、采购项目需求 .................................................................................................................................................... 30 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 36 五、合 同 (格式) ................................................................................................................................................ 43 第二章 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 ) ..................................................................................................................... 45 1、响应函(格式) .................................................................................................................................................. 46 2、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 47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48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49 5、技术文件 .............................................................................................................................................................. 50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证件) ................... 51 7、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 51 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 52 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52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 53 1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格式) ................................................................................................ 54 12、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 55 13、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或投标保函(推荐格式)..................................................................56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9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0 1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 ......................................................... 61 3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依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 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对食堂食材供应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条 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Z2021-ND-C02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生鲜 类、粮油、干货、调味品、 日用品) 1 年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1247000.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 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 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 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 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 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国外供应商。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 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4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 2021 年 12月 11 日 00:00 时前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八)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响应供 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之 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 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 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响应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 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 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响应无效,由响应 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咨询热 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 8:30-21:00 。 (1)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2)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响应供应商处理。 2、响应供应商选择电子响应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 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 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响应供应商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响应供 应商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 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 PC 端浏览器输入 5 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 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为了方便 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响应供应商(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 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市外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 应转开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 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投标保函(推荐格式)详 见磋商文件第 57页。 (九)响应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供应商的,业主单位(代理机构) 应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 (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 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 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供应商,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成 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 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 成交供应商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 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履约 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 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 账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户名: 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190200323333-VA00011)。若 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 商向采购人申请退回,采购人审核无扣罚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 6 商。 (十一)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 年 12月 17日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 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二)付款方法: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 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 月 30 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成交 供应商账户。 (十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 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如下: (1)各响应供应商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 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 处理。 (2)每个响应供应商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 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 记表》(详见磋商文件第 62页),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 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 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 37.3℃ 的。 7 (十五)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宁都大道消防大队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 0797-6902831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 0797-6827296 邮箱:gzmzzb@163.com 8 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质疑供应商” 系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4“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5“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6“监狱企业”系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7“残疾人企业”系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7.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7.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2.7.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9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7.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8“残疾人”系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 2.9“残疾人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系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10“中小企业服务”系指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11“日”系指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 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2.12“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2.13“主管预算单位”系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 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1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 响应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2.15“国产产品(国内服务)”系指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 品(提供的服务)。 3、费用 3.1响应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 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项目中介代理费不高于壹万伍仟壹佰柒拾叁元整(¥15173.00), 实际中介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采购类收费标准 10 计算后,再按宁府办字【2017】134 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 行转入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指定账户、且注明※※※项目代理 服务费(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号:3600 1151 0180 5250 3475)。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 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3验收费用: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验收结束时现场一次性现金支付 (无论验收结果如何),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 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4.5响应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 、 电力 、 电信行业 )响应供应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 , 但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否则无效响应。 5、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 5.1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 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 2018 年 12月 17 日至 2021年 12 月 17日。 5.3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11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5.4 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 档。 5.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 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5.6 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磋商文件 6、磋商事项说明 6.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 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 认定为无效响应。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澄清与答疑 7.1 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包括认为采购 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乡条款)的响应供应商,应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2时前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疑问栏目”上记名提交,同时必须 以书面形式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书写,否则不 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12 7.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 应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 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 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 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 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0.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3 10.3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 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11.1.1响应函 11.1.2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 11.1.3响应报价一览表 11.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1.5技术规格响应及偏离表 11.1.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1.1.7有关证明文件 11.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1.9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2 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折扣率报价。 12.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响应报价和折扣率报价。响应总 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 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产品或服务)须标 明“免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3、响应保证金 13.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4 13.2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 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3.3 响应保证金按有关规定退还。 13.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3.4.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4.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4.6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3.4.7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3.4.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后 90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 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 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 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 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 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 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 磋商响应文件。 15 15.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 使用 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5.4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 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参加的,应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 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5.5 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 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 16.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6.3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 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2 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 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6 18.3 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 商 与 评 审 19、磋商小组的组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0、磋商 2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 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 其出席。 20.2 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 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 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0.3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1、评审程序 21.1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 21.2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磋商小组召集人(评审 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召集人(评审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磋 商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7 21.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检 查资料表如下: 序 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响应供 应商应 符合的 基本资 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响应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分公司) 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印鉴 章);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表)或截止到开启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 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 立的公司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经审 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响应供应 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 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 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 必须为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 中须提供原件或原件描扫件加盖公章。 18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响应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除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加盖税务部门 印章的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免税证明(免税 证明包含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或响应供应商未达到缴纳税收限 额标准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原 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依法征收 部门加盖印章,响应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响应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禁止投标的任何一 种情形。 3 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 响应保证金 足额一次性缴纳响应保证金(不接受多缴)。 21.2.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 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19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 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 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 全。 响应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 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 查 有效授权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 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22、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2.1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 22.2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由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 一响应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 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22.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4 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 22.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2.6 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错误修正 23.1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3.4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二次报价(最终报 价)后,调整后的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 响应将判定为无效响应处理。 24.无效响应 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 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4.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本及 以上正本的; 24.2 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的; 24.3 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4.4 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5 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24.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4.7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4.8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 24.9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4.10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4.11 现场签到的委托代理人与响应文件中委托代理人不一致的; 24.12 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13 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5.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5.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法定家数的; 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3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6、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6.1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6.2 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 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 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 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6.3 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 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7、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 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2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 他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 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组可 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服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签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 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进行 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 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 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按(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对磋 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四)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五)最终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在 15 分钟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递交磋商小组。在提交最终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不足法定家数,磋商 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 23 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再次采购活动开始前经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批 准。 磋商过程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8、评审办法 28.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 并汇总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得分。响应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 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 100 分。 28.2 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或者最 终报价(二次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 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采购活动享受的政策 28.3.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8.3.2 响应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响应的,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 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8.3.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8.3.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28.3.5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与小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 24 体 3%的报价扣除。组成联合体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8.3.6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的,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开。 28.3.7 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9 评分标准: 价 格 分 (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说明:响应供应商提出价格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为投标报价。 技 术 分 (59分) 一、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14分):响应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能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各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4 分,一项不满足或出 现负偏离的得 0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服务方案(5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服务方案,包 含货品质量、卫生保障、服务管理等,内容详细完整、操作性强的得5分, 内容较详细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有 提供方案内容的得1分,可并列得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者0 分。(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 三、配送方案(6 分):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详细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仓储流程、 配送时效、对接人员信息等,内容详细完整、操作性强的得 3分,内容较详 细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 2分,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 1分,可并列得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者 0 分。(评审依据:提供配送方案 及配送时效的时间提供承诺函。) 25 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专人服务,专人跟踪 等服务内容,及24小时内的应急保障方案、响应及处理时间,内容详细完整、 应急响应及处理时间迅速的得3分,内容较详细完整、应急响应及处理时间 较迅速的得2分,内容一般、应急响应及处理时间一般的得1分,可并列得分。 未提供内容或内容不具备可操作性者0分。(评审依据:提供配送方案。) 四、应急预备方案(5分):具有发生紧急情况如食物中毒应急预备方案, 内容详细完整、操作性强的得5分,内容较详细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 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有提供方案内容的得1分,可并列得分。未 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者0分。(评审依据:提供应急预备方案。) 五、服务履约能力(15 分): (一)服务仓储(12 分):服务仓储面积在 300 m 2 (含)以上得 12 分,服 务仓储面积在 200 m 2 (含)以上得 10 分,服务仓储面积在 150 m 2 (含)以 上得 7分,服务仓储面积在 100 m 2 (含)以上得 5 分,服务仓储面积在 80 m 2 (含)以上得 3分,服务仓储面积在 60 m 2 (含)以上得 1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服务仓储面积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服务仓储面积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房产证、租赁合同原件现场核查。) (二)业绩(3 分):响应供应商完成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份得 1 分, 最多得 3 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 六、货运车辆(9 分):响应供应商有 6 辆及以上(含 6 辆)货运车,其中 有冷藏车的得 9分,有 6 辆及以上(含 6辆)货运车得 8分,有 5 辆及以上 (含 5辆)货运车,其中有冷藏车的得 7分,响应供应商有 5辆及以上(含 5 辆)货运车得 6 分,有 4 辆及以上(含 4 辆)货运车,其中有冷藏车的得 5 分,有 4 辆及以上(含 4 辆)货运车辆得 4 分,有 3 辆及以上(含 3 辆) 货运车辆得 3 分,有 2 辆及以上(含 2辆)货运车辆得 1 分。(评审依据: 货运车辆须购买有效车辆保险,货运车辆为响应供应商自有,提供响应供应 26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 所有有关资料,响应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 的条件。 30、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31、确定成交供应商 商货运车辆的行驶证及车辆彩色图片加盖公章;货运车辆为租赁,则提供响 应供应商租赁合同及货运车辆的行驶证及车辆彩色图片加盖公章。) 七、拟派本项目的配送人员(5 分):为本项目配备 5 名及以上(含 5 名) 配送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得 5 分,为本项目配备 4 名配送人员并具 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得 3 分,为本项目配备 3 名配送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健康 合格证得 1分(评审依据:提供配送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及公司聘用合同复印 件加盖公章。) 商 务 分 (11分) 一、响应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5分):响应供应商具有食材卫生安全保障 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突 发应急预案制度,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内容或内容不具备 可操作性者0分。(评审依据:提供内部管理制度。) 二、售后服务方案(3分):按各响应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的详尽、完善、 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 减0.5分,最低得0.5分,可并列得分。无此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者0 分。(评审依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三、应急服务响应时间(3分):当采购单位需要应急配送时,响应供应商 在接到采购单位电话需求后承诺在20分钟内送达的得3分,承诺在25分钟送 达的得2分;承诺在30分钟送达的得1分;其他的得0分。 (评审依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高德地图测算其所 在地到采购人的距离及时间截图、应急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原件。) 27 31.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31.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32、响应供应商询问(质疑)的时限 32.1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开启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2.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质疑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具体格 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一。 32.3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仅为书面送达形式、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 等形式(以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本项目的质疑联系部门为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97-6827296)和通讯地址为(宁都县人才公寓后面)。 32.4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 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32.5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面送达 形式须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赣 28 州市相关规定的或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响应供应 商补充材料。响应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质 疑供应商参与了响应活动后,再对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或质疑超过有效期的及 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不予受理。 32.6 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32.7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8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在收 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 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 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 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 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 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 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响应供应商投诉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书文本格式投诉,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二。 32.9 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3、成交供应商授予标准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高低把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 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响应报价、技术指 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响应报价、技术指标、商 29 务部分均相同的,则并列第一的供应商由抽签形式确认中标候选人。技术部分得分 为 0 分的响应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4、成交通知书 34.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 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34.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 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35、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供应。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35.2 除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外,合同须按照《赣州市宁都县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 35.3 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5.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 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5.5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 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35.6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 同附件。 36、解释权 30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 属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7、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的货物。 (二)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磋 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此项目所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响应商自行负责。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宁府字【2017】7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设 定最高控制价为 1247000.00元,响应价高于 1247000.00元的不予评审。 (五)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 要求 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生鲜 类、粮油、干货、调味品、 日用品) 1 年 详见:“附件” 1247000.00 零售业(52)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31 附件:一、采购物品分类 生鲜类(生肉、水产、禽蛋、熟食(加工)、蔬果) 粮油类(大米、油)、日用品、调味品、干货 二、响应供应商要求: 1、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场地:经营场地或仓库。(经营场地或仓库为响应供 应商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场地或仓库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货运车辆并购买车辆保险,货运车辆为响应供 应商自有,提供响应供应商货运车辆的行驶证及车辆彩色图片;货运车辆为租赁, 则提供响应供应商租赁合同及货运车辆的行驶证及车辆彩色图片。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人员:为本项目配备 2 名配送人员并具有有效的健康 合格证。(提供人员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及公司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4、能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公司对公账号。(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及公司对 公账号) 5、供应商须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三、采购服务需求: (一)订货与送货时间的约定 1、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品供应商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食品流 通许可证或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个人健康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 2、采购人提前一天告知中标人订购的原材料品种、数量以及相关要求。 3、中标人每天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把所订购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为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须在送货时须附上所送批次食材(鲜肉类、粮油、干货、 调味品、日用品)的检测报告(或动物检验检疫报告)或食材合格证给采购人备案。 送货的具体时间:一般情况下在早上 9:00 之前(早餐食材需要在 6:30 之前送到), 32 到货后应协助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审验过称进仓。特殊情况需要补充采购配送的,以 双方约定时间为准,审验程序照常。如在规定时间因中标人原因滞后半小时仍未送 到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超时,将每次每超过半小时由中标人自动核减 500 元货款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料,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 料,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发现第二次,将由中标人自动核减 500 元货款作为对采 购人的补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4、服务期:供应配送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送货数量规格与品种、品牌约定 2.1 货物的价格:每个月 1 号至 5 号内,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人所在单位厨房 工作人员和供应商选择本地区超市或农贸市场(至少三家),对货物进行询价,最 终选取平均价作为上月货物的结算价格。 2.2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实际 送货不超出采购人预计量的 1%的浮动范围之内。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 2.3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原料品种、品牌、规格等要求组织 货源、代购和配送货物。 2.4 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 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也要事先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2.5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一般情况下手写的配送单无效, 因特殊情况确需手写,需由采购人审核签字),供采购人收货人和验货人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均同时备份。 2.6 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按规格要求办理和明显的缺斤少两,出 现 1 次采购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补齐;出现第 2 次,自动核减中标人所得货 款 200 元加大警示;年内出现第 3 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人的中标合同,并将当月的 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人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 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中标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 退出,不持任何异议。乙方有比当日采购的蔬菜更低价格的蔬菜,需第一时间通知 33 采购人。 (三)质量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上的品名、产地、验收标准送货。配送所有 物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食品卫生生产安全标准和要求。 2、供应商每天所提供的猪肉类、牛羊肉、鲜鸡鸭及副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⑵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并盖章。 ⑶应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供应商所提供的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 蔬菜确保有看相,无黄叶、无斑点、无霉烂、无杂质、无农药残留; 4、中标人提供的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粮油、调料用品按采购人要 求供货,严禁供假货。必须确保质量、等级、价格关。 5、中标人每次供应的豆制品均应为当天生产,保证符合安全、卫生、质量、服 务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标志;物价的变化不影 响所供应的大米、调味品及食品配料质量。 6、水产品必须鲜活(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 泽,眼隔膜有光泽,眼球突出;虾有一定弯曲度,虾壳发亮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7、家畜类必须新鲜、表皮有光泽、肌肉有弹性、无毛、无血水、无异味,无淤 血斑或极少,无注水。 8、包子、馒头等早餐食品必须当天现做现送,确保新鲜健康。 9、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采购人: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34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不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0、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日用品生产安全标准和要求。 11、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未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办理的,出现 1 次采购 人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出现第 2 次,自动核减中标人所得货款 200 元加 大警示;年内出现第 3 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人的中标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 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人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 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中标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 何异议。 (四)服务要求 1、货物补送:采购人临时需要食材及其他供给时,应提前通知中标人,给中标 人充足的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双方约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所在地。 2、紧急配送:采购人因工作特殊性离开驻地,需要紧急配送食材及其他供给,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以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食材及其他供给配送至采购 人指定地域。 3、中标人应认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中标 人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保持厨房内的环 境卫生,进出走员工通道并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闲逛。 5、送到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管和 主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取出,否则按偷盗处理。 6、中标人必须相对固定送货人员,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中标人 送货人员进入采购人大院内必须无条件地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7、食堂验收原材料后,供货人员应把食材送到对应加工区,需保证地面卫生清 洁、地面无菜叶、纸皮箱、杂物。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品质量符合要求,如供应商对采购方提出的质量问 35 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中标人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食品中毒或损 害健康的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 10、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足斤足两,若经采购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包、 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采购方要求现象,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新品,如果以上情节 严重,采购方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及验收要求 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由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采购人验收时须有中标人工作 人员在场,若有质量、数量等问题须在清单上当场注明,并双方签字确认。对不符 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和要求中标人换货。 五、结算要求及付款方式 1、结算要求:以 2.1 款(货物的价格)、中标人提供的结算价格为依据(取更 低值),乘以成交综合折扣率,据实结算。若遇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价目清 单中无此物品,结算时也按以上要求结算。 如中标人履约过程中提供的结算价格出现超过采购人的询价,出现 1 次采购人 提出警告,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出现第 2 次,自动核减中标人所得货款 200 元加大 警示;年内出现第 3 次,将依约中止中标人的中标合同,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 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中标人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 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中标单位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 何异议。 2、付款方式: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 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 30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成交供应 商账户。 备注: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为 1247000.00元,各响应供应商所投报价一律填写折扣率, 36 最终结算价格与响应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相关,折扣率说明如下:比如“打九折”, 则填写折扣率为 90%。 四、合同草案条款 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 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 成的书面协议。 1.2“合同价格” 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 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3“合同价”是指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技术资料、合同的 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及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合 同单价为不变价。 1.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1.5“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和团体组织。 1.6“乙方(供方)”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组织。 1.7“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 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1.8“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将要进行运行的地点。 1.9“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 要求的活动。 2、技术规范 37 2.1卖方提交和交付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付款方式 4.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3 付款方法: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 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 30日 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成交供应商账 户。 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1履行期限: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5.2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配送地点: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食堂、宁都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食堂、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梅江中队食堂)。 5.3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5.4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 6、检查验收 6.1 乙方应随服务提供证明文件。 6.2验收 乙方所交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如验收不合格, 38 乙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6.3服务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 据。 7、验收方式 7.1.1 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7.1.2 服务技术资料等资料齐全。 7.1.3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7.2 服务经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7.3 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4采购人需要乙方对交付的服务(包括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乙方应予以配 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5验收时,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 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列明各项标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 价,由验收双方(第三方)共同签署。 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 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8、延期交货 8.1乙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履约和提供服务。 8.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履约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履约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 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3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履约,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 39 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违约赔偿 除合同第 12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约和提供服务,甲方 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 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 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 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 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履约保证金 11.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1.3 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义务后在规定时间内,甲方同意后宁都县财 政局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12、仲裁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在 6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40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13.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 务; 13.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 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 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 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 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转让和分包 15.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5.2 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16、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7、通知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 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8、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9.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 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 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 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19.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 19.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9.3 除合同本身以外,19.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 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 合同 20.1.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20.1.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或公章。 20.1.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20.1.4 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 商确定。 20.2 本合同一式 X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都县政 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 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2 20.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中售后服务的要求 处理。 20.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21、索赔 供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履约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 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21.1 供方同意需方拒收服务并把拒收服务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 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 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服务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1.2 根据服务的疵劣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服务价格。 22、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 需双方约定。 43 五、合 同 (格 式) 宁都县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采购的采购结果和磋商文 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金额 综合折扣率 履行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服 务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服务期限: 2、质量保证: 3、服务措施: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服务完成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方法: 44 六、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磋商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陆份, 需方_2_份,供方_2_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财政部门 1份,具 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 准确付款)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 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人才公寓后面 电话:0797-6827296 传真: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45 第二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6 1、响应函 致: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 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 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 五、我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 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 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九、若我方成交,愿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47 2.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响应金额 综合折扣率 有无偏离 承接商名称 响应金额(大写): 综合折扣率(大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保留详细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用; 48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有偏离,则 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描 述 偏离说明 49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序号 内 容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响应供应商实际 内容填写 偏离说明 注:商务条款包括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响应时间等内容。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响应供应商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 如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50 5、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响应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51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 供三证合一证件) 说明:1、必须在有效期内。 7、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说明:1、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为上 一年度或截止到开启之日止在 18 个月内的财务报告(表)复印件,财务报告须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如公司为本年度成立,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经审 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财务报告必须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赣州市明 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 原件或原件描扫件加盖公章。 3、其他组织(分公司),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可出具银行 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有所致单位且所致单位必须为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或原件描 扫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 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银行。 52 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指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开启截止时间前 180 日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2、其他组织(分公司)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或免税证明(免税证明包含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响应供 应商未达到缴纳税收限额标准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原件)其中之一 即可。 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启截止时间前 180 日内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分公司)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响应供应商中依法缴纳社保。(须提供含有委托代理人姓 名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委托代理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委托代 理人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证明材料)。 53 10、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格式) 致: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法 定 代 表 人 ( 经 营 者 、 单 位 负 责 人 ) 姓 名 ) 在 (响应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响应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4 1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致: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 名称)是 (响 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特授权 (被 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响应、磋商、签约 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5 12、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 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 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56 13、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 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响应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 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57 投标保函(推荐格式) 保函编号: 致(招标人):(下称受益人) 鉴于(响应供应商)(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项 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 、 本 保 证 担 保 的 担 保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 ( 大 写 ) 元,¥:(小写) 元(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函有效期 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如你方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 通知我方,并无条件的保持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函有效。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被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签订合同的; 3、被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被保证人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故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 标人资格的; 5、被保证人在本工程投标被查实有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违法行为的,且招标人依法取消响应供应商中标资格的; 五、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授 58 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无条件 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保证金额。 六、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保证担保的保证 期内送达我方。 七、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八、本保证担保的保还期限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 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九、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电话/传真: 保函查询网址: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59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重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 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注:响应供应商如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则应提供此声明函(如未提供,则应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60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1 1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响应供应商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响应供应商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 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 见附件),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 14天接触过新 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 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 37.3℃的。 62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 存在满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 响应供应商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开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 14 日内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14 日内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14 日内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公章) 63 附件一: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品目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64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品目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65 附件二: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66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 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67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 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