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2月17日 17:5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岛副食品招标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17: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0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2-85791235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工,17685586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工,0532-85791235 |
项目概况 石岛副食品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ELQD-F1018
项目名称:石岛副食品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石岛副食品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2021-JKELQD-F1018
-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结算价格=基准价乘以折扣率。
2.基准价:
(1)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肉类、畜肉类、禽蛋类,基准价采用半月询价制度。
①供需双方每月1号和16号(遇有节假日等顺延至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派人前往石岛开发区斥山农贸市场和威海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询价,以询价中间价为基准价。
②以上方式仍未获得的货物价格,供需双方以网上商城等为参考,确定基准价。
③每次确定基准价后,由供需双方代表在定价单上签字确认。
(2)调料干货、乳制品和食用油等,基准价采用季度询价制度
①供货方在需求方提供的货物类别基础上提供折扣率,中标后供需双方前往石岛开发区家家悦超市进行询价,以询价获得的零售价为基准价
②以上方式仍未获得的货物价格,供需双方以网上商城等为参考,确定基准价。
③每次确定基准价后,由供需双方代表在定价单上签字确认。
(3)第二包,采用定价制度。
以需求方提供的货物参考价(详见第二部分,货物参考价)为基准价。
3. 折扣率:供应商根据基准价报折扣率(折扣率指各投标人承诺的折扣系数(百分比),如折扣率为80%,即指某品种基准价格为5元,供应商结算价格为5元 80%=4元。折扣系数为整数)。折扣率不得超过90%,即最终结算价须低于基准价10%以上。
-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此次招标为全类副食品和燃料,主要品类包括调料干货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肉类、畜肉类、禽蛋类、乳制品类、杂货类、醇基液体燃料、丁烷气罐、酒精块、木炭等。
包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一是猪肉、禽畜肉、冻货类:猪肉、牛羊等畜肉类、禽肉类、肉制产品、熟食类、冻货类等; 二是果蔬、水产类:水果类、蔬菜类、水产海鲜类、蛋类等; 三是干调、杂货类:调料干货类、杂货类、成品半成品主副食类(汤圆、丸子等)、米面粮油类、饮品类及乳制品类等;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类 | 1 | 1年,合同期满视情续签 | 石岛 | 具体数量根据实际供应量确定 |
2 | 醇基液体燃料、木炭、酒精块、丁烷燃料类等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类 | 1 |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必须以包作为最小单位投标。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
(三)自投标人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
(四)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五)通过 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未被列入 军队采购网 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第一包投标人须向甲方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第二包投标人须向甲方书面承诺无安全事故与质量问题。
(九)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
(十一)第一包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五包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醇基液体燃料销售相关内容,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证。
(十二)第二包:燃料类投标人特定要求
1.站址的设置应符合市、县(市)燃料类供应站点布局规划。
2.有符合标准的燃料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3.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4.有防泄漏、防火、防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度。
5.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6.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有符合标准的燃料存储、运输等设施设备安全保障体系。
(十三)第一包投标人在招标人(需求部门)山东省内具有副食品供应、调料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第二包投标人在招标人(需求部门)山东省内具有燃料供应、仓储、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
(十四)投标人不能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十五)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开标时须提供公司缴纳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
(十六)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本项目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发售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三)发售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不便现场办理的,请按照本公告所载联系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具体联系电话:0532-85791235),办理报名事宜。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01 月 07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报价稍后开始。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投标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01月07日上午9时00分;
(二)地点(招标代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项目联系人:张工、崔工
联系电话:0532-85791235、17685586772
邮箱:zhangjiaqi@cntcitc.cn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银行账号:3801 0188 0005 5948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三)自投标人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成立日期),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应大于等于三年。(四)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八)第一包投标人须向甲方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第二包投标人须向甲方书面承诺无安全事故与质量问题。(九)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十)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十一)第一包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五包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醇基液体燃料销售相关内容,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证。(十二)第二包:燃料类投标人特定要求1.站址的设置应符合市、县(市)燃料类供应站点布局规划。2.有符合标准的燃料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3.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4.有防泄漏、防火、防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制度。5.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6.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7.有符合标准的燃料存储、运输等设施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十三)第一包投标人在招标人(需求部门)山东省内具有副食品供应、调料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第二包投标人在招标人(需求部门)山东省内具有燃料供应、仓储、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十四)投标人不能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被拒绝。(十五)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开标时须提供公司缴纳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十六)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本项目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不便现场办理的,请按照本公告所载联系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具体联系电话:0532-85791235),办理报名事宜。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方式:张工,17685586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联系方式:崔工,0532-85791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 0532-8579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