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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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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外包服务比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1-12-17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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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比选文件.doc 附件: 比选文件.doc
2015年天津市政府债券

采购项目编号:川政采委托比选采购〔2021〕1号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外包服务比选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成都)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四川省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


TOC \o "1-1" \h \u 目录

HYPERLINK \l _Toc3333 第一章 比选邀请 1

HYPERLINK \l _Toc27214 第二章 比选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27857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3

HYPERLINK \l _Toc1564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15

HYPERLINK \l _Toc4055 第五章 比选程序 21

HYPERLINK \l _Toc11062 第六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22

HYPERLINK \l _Toc17221 第七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7

HYPERLINK \l _Toc3716 第八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29

HYPERLINK \l _Toc26691 第九章 合同草案条款 39

·

第一章 比选邀请

四川省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外包服务比选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参加比选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比选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二、采购项目编号:川政采委托比选采购〔2021〕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外包服务比选采购项目

四、项目简介:

详见第四章。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18日9:00至2021年12月20日17:00,在四川省采购中心报名(http:/ggzyjy.sc.gov.cn/)

报名方式: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比选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联系电话:028-86752259(信息处)

网上支付金额为0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比选采购供应商名称、比选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第二章 比选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028-86935459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四川省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网 址:http:/ggzyjy.sc.gov.cn/

3

参加比选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4

固定单价

(实质性要求)

固定单价:38 元/人/天(早餐10元/人/天,午餐28元/人/天);

超过固定单价的报价无效。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8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比选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10

比选保证金

11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3

比选文件编制及咨询

联系人:马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1323090、028-61323079。

14

开标、评审工作咨询

四川省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8-61323090、028-61323079。

1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6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视 同 小 微

企业)价格扣

除(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7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参加比选的代表须为参加比选单位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18

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19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省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61323019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评审委员会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20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

21

成交通知书领取

请成交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520办公室杨老师处领取。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比选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比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比选方式

3.1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比选小组全体向单一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分别进行比选。

3.2经比选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参与比选供应商数量规定

4.1报名供应商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5. 本次比选不收取保证金。

6.比选有效期

6.1本项目比选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适用)

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比选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比选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比选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比选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7.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比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比选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8.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比选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比选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比选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8.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进口产品采购(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竞争。

10. 知识产权

10.1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0.2 若比选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0.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4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0.5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比选文件构成

比选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比选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本项目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邀请;

(2)比选须知;

(3)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比选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五、合同履行及验收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应与成交供应商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服务必须满足。

4. 合同分包

4.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 中小企业依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5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比选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格式四;承诺函”原件。

(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3)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是法人(负责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以上第5条资料。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服务范围: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

服务内容:提供职工早、中工作餐的加工制作和相应服务,每天就餐人员约130人/次左右,费用根据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二、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所属行业

1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外包服务

暂定两年(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入驻成都市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临时过渡场地之日起至搬离该办公点止)

餐饮业

三、项目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满足采购人早、中工作餐,约130人/次的餐饮服务,以自助餐形式提供,备菜时按130(+10%)人/次备菜。

2、须提供早、中餐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应做到每天不重样,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就餐人员选择,菜品以川菜系列、家常菜为主。餐厅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3、可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合采购人提供临时加餐服务(费用另行结算)。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数量足额、服务热情周到。

4、早餐标准:小菜不少于六个品种,鸡蛋两种,包子(馅料荤素各一种)、馒头、花卷、油条、粗粮多样,面条(臊子两种),粥两种,豆浆、牛奶(盒装)各一种;

5、午餐标准:主荤菜不少于一种,特色餐不少于一种,副荤菜不少于二种,素菜不少于二种,汤一种,面食不少于二种,粗粮一种,白米饭、粗粮饭各一份,时令水果、酸奶各一份,小吃一种,其中主荤菜、特色餐的主料要保证在80%以上;

6、晚餐标准:主荤菜不少于一种,副荤菜不少于一种,素菜不少于二种,白米饭一份,汤一种,小吃一种,晚餐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议。

7、配合采购人增设外卖窗口(具体价格由成交公示提出后由采购人研究确定)

8、就餐模式:用餐方式为刷卡。

★9、餐标:两餐餐共38元/人/天(早餐10元/人/天,午餐28元/人/天)。

10、如有其它供餐服务,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和提供餐饮服务。

11、法定节假日或传统节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端午、劳动节、中秋、国庆、冬至等)需提供加餐加菜(加餐餐标在原基础上上调15元)。

12、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向各方交易主体提供餐饮服务,费用由各方交易主体自行承担,食品安全由供应商负责,供餐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二)其它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人员政治审查、办理卫生等相关许可证并在业主方备案。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负责小餐厅的接待与室内的所有清洁(窗帘两月洗一次、桌布每周一洗);负责员工大餐厅室内外及门前三包(包括楼顶、窗帘)清洁;

2、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洗及保管。

4、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5、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并在业主方备案(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和留样等安全工作,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7、供应商必须制定完备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留验制度)、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所有工作制度及规程须经采购人审批后实施,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8、负责餐厅菜肴的质量控制,根据膳食营养搭配,审核定制每日菜谱,做到相邻每日菜谱有变化。

9、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跟踪食品配送加工环节,严格做好每餐成品留样 72 小时。

10、每天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如遇不合格原材料立即更换,绝不上桌。

11、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委派的厨师,直至厨师水平达到采购人要求。

12、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材或食材品牌,并全程跟踪采购。

13、食材及调味品要求

★13.1、大米:应符合GB/T 1354-2018 国家质量标准及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非转基因一级珍珠米,国家免检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不得采购散装大米【比选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2、食用油:食用油应符合GB/T 1535-2017国家质量标准及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非转基因菜油及大豆油,国家免检产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比选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3、面粉:应符合GB/T 1355-1986国家质量标准及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非转基因高筋、低筋面粉,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比选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4、肉类:应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要求。鲜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比选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与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如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5、家禽:活杀,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比选文件中提供证明复印件),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13.6、水产、鱼类:活杀,随批次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提供承诺函)。

13.7、蛋: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

13.8、调味品: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13.9、面点食品添加剂: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14、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能溯证溯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供应商需负责法定节假日或传统节日(元旦、新年、端午、中秋、国庆、圣诞节)的食堂环境氛围营造,经费由采购人支付。

★16、供应商需承诺疫情期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线管要求建立防疫管控机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7、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18、考核要求

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不定期考核。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一),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5分,根据各单项服务的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食堂服务月考核评分。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则供应商须就食堂服务方面问题采购方报问题整改报告。

★二、商务要求

1、用餐时间:

早餐7:30-8:50;

午餐11:30-12:50;

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水、电、气费由采购人承担。

3、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员工工资、福利、保险、用餐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需承诺购买不低于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保险;(提供承诺函)

5、餐饮管理服务所需的器材耗品:厨房设备、炊具、洗涤用品、纸巾、牙签等由采购人承担;

6、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须按采购人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餐厨垃圾处置合同,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7、供应商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承包期内若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合同;

8、食堂的环境设施不得随意改造,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食堂具备实现供餐功能的基本设施、设备,现有设施、设备将移交供应商使用(清洗维护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实施,清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0、食堂范围内所有卫生清扫(包含一清二洗三消毒)由供应商负责。

11、供应商成交后30天内需办理该食堂《食品安全许可证》(提供承诺函原件)

12、其他要求:

12.1.供应商需承诺如采购人工作地点搬迁造成服务地点改变的,供应商无条件配合在新办公地点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

12.2.供应商需承诺接受如采购人工作地点搬迁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与供应商履约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其他要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

1.服务时间:暂定两年(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入驻成都市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临时过渡场地之日起至搬离该办公点止)。为确保服务质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符合采购人标准,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该合约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需在2日内清理打包属于供应商物品离场。

2.服务地点:成都市鼓楼南街101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A区食堂。

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按月据实结算,年底若因财政资金流转等原因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4.验收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五、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项目要求中“”均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比选程序

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比选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最后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汇总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8.比选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一、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比选小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比选小组需对比选文件进行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的要求。

2.比选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比选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比选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比选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比选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除外。

4.比选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比选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比选小组发现比选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比选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审,并向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比选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比选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负责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比选文件书要求、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比选文件变为响应比选文件的条件。

8.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团队实力

22分

1、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取得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一级)资格证书的得6分,取得中式烹调师技师(二级)资格证书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

2、为本项目配备的中式烹调师:每提供一名中式烹调师技师(一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6分,最多得6分。每提供一名中式烹调师高级工(二级或三级)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3、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得2分,此项共2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此项共2分;

5、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得2分,此项共2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

服务方案

30分

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策划及组织总方案:总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基础”“管理承诺”、“管理流程”等五个要素,根据总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个要素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有瑕疵或不切实际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2、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管理方案”、“食品质量管理方案”、“人员管理及培训方案”、“成本控制方案”、“原材料验收及库房管理方案”、“人员组织结构及配置方案”、“菜单菜品制作方案”等七个要素,根据实施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个要素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有瑕疵或不切实际的扣0.5分,本项扣完为止。

3、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管理”、“资料管理”“疫情常态化管理”等六个要素,根据管理制度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9分;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1.5分,每有一个要素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有瑕疵或不切实际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4、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处理”、“消防安全处理”、“停水停电处理”、“工伤应急处理”、“临时增加就餐人员应急方案”“疫情应急方案”等六个要素,根据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9分;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1.5分,每有一个要素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有瑕疵或不切实际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3

管理体系

12分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体系IS045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供应商具有环境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

业绩

12分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类似业绩指: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项目,包含已经完成和正在执行的,连续项目只能算一个),每个得3分,最多得12分。

注: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5

履约能力

12分

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的综合年度考核书面证明,每提供一个业主单位出具的综合年度考核书面证明为“特别满意或非常优秀”的(连续项目只能算一个)或月度考核分为90分以上的,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注:1.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综合评价书面证明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

2.综合评价项目应与“业绩”中提供的项目相符。

6

合理化建议/增值服务

6分

合理化建议/增值服务方案符合甲方需求,可操作性强。综合评分:方案包含内容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个要素不符合采购需求或有瑕疵或不切实际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7

比选文件规范性

1分

比选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8

现场考察

5分

本评分办法1-7项分值总和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进入现场考察环节,本环节由评审小组成员前往供应商正在履行服务合同且在业绩名单内的单位食堂(由供应商指定提供一家)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打分项为:食堂管理2分,环境卫生1分,菜品口味1分,营养搭配1分,每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成交

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技术指标为团队实力、服务方案、管理体系 。

三、成交结果公告

1.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公布,采购中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参照《采购法》第十二条和《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1.资格性响应文件:

1.1.内容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2.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2.1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应答,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2.按比选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未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制作。

3.报价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2.1.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应答,

2.2.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按比选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2.供应商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1

比 选 函

:四川省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川政采委参照比选( ) 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正本1份,副本 2 份

二、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比选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我方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核比选文件。

5.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比选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比选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将参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比选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兹授权 (身份证号 )代表 进行 项目的比选(项目编号: ),此授权至 日有效,特此证明。

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服务地点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格式4

承诺函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比选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省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比选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单位有(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有( )没有( )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5

项目要求响应表

序号

名称

比选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1

N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6

特别声明

内容包括:供应商认为比选项目及要求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7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格式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适用服务)

(本合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比选文件的响应科学合理签订)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比选文件》,乙方的《比选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服务费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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