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采购包1:
第1中选候选人:深圳市鑫食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4,423,200.00元(不含税),税率:6%,4,688,592.00元(含税),中选份额为100%;
第2中选候选人:山东煜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4,632,000.00元(不含税),税率:6%,4,909,920.00元(含税)。
采购包3:
第1中选候选人:山东龙泉书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2,467,200.00元(不含税),税率:6%,2,615,232.00元(含税),中选份额为100%;
第2中选候选人:山东前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2,347,200.00元(不含税),税率:6%,2,488,032.00元(含税)。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应答情况:
采购包1:
青岛均豪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满足资格审查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应答。
三、中选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