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深圳市食堂食材集采集配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现面向全国遴选我市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提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控制在48万元以内。
二、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合法注册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项目于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投标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具有为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办教育领域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8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7日18:00。
3.投标人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有关文件按要求送达深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113),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字样。
4.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6.截至开标时,如不够三家投标人产生流标,本次招标将重新招标。
7.若出现2次流标,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四)现场评审。市教育局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于12月底组织现场评审。
(五)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协议书。
五、评审及定标方法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评审,对投标机构投标书、服务质量和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价,综合择优确定中标机构。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2113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林小姐、胡小姐
电话:0755-88128451、88127302
电子邮箱:aqc@sz.edu.cn
1.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项目需求
2.承诺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项目需求.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1
试点学校食堂食材数据管理服务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推进学校食堂管理信息化,构建学校食堂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对我市食堂食材集采集配试点学校的食堂食材数据信息进行系统管理。
二、服务内容
(一)收集梳理食堂食材数据
根据食堂食材集采集配相关要求,对以下信息进行收集梳理,纳入数据管理系统:
1.各学校食堂基本信息:名称、许可证号、就餐人数、食堂等级、联系人信息。
2.供应商基本信息:资质证照、合同信息、联系人信息。
3.食材基本信息:交易时间、品牌、品类、商品编码、商品图片、规格、交易价格、批次、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检测报告。
4.配送基本信息:配送公司、人员、车辆信息,配送时间,学校验收人信息,验收时间。
(二)定期汇总分析数据
对食堂食材采配信息实时管理,定期汇总并分析相关信息,加强学校食堂食材安全、品质和交易价格管理。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根据业务需求提供技术服务,服务为快速、可迭代、安全、一体化、基于互联网PC端及全面支持移动端的线上服务;提供承载创新应用服务的专有云环境。
2.基于集约化平台,搭建各级栏目,设置用户角色组,分配使用权限,添加元数据字段,设置视图,定义表单字段。
3.开展用户测试,并负责按照用户意见迭代完善相关功能,经用户确认后进入试运行阶段。
4.开展用户培训,在试运行阶段 ,负责组织用户进行使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采编人员、后台管理人员等。
5.提供项目的安全保障服务,确保数据应用的安全、保密。
6.开展数据迁移。服务结束后,将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片、音视频、数据等)迁移至市教育局指定的云环境,并确保完整、安全和可再利用。未经市教育局书面同意,不允许留存、复制和使用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数据。
(四)其他服务要求
1.协助市教育局开展食材供应商评价。
2.对本项目的服务情况及时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