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FCGDL-2021-047

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360000

最高限价(元):13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1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95640 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4d1a5240613e11eca5f4d5dc918d4fe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庄墩路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边洪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080828

质疑联系人:王道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75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振兴东路9号一号楼B309-3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春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85610

质疑联系人:吴炀妮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856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路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7288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食堂外包(发布稿).doc

    321.9K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HYZFCGDL-2021-047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319438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7

7

44

4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FCGDL-2021-047

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360000元整

最高限价(元):1360000元整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1360000元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庄墩路8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边洪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080828

质疑联系人:王道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75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振兴东路9号一号楼B309-311 

传真:0571-88585615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春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585610 

质疑联系人:吴炀妮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5856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路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 

传真:/ 

联系人: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7288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根据招标、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136万元;

2)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

3

合同名称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合同》

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5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6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规定收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7804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行名称:余杭农商银行东湖支行;账号:201000255938832;户名: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8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10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1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等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振兴东路9号一号楼B309-311(联系人:吴炀妮,联系电话:15088645402】。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2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等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4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5

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7

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18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9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20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1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本次采购标的为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餐饮业

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再递交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的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4)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7.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1)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3)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七款。

9.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90分,价格分10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90分)

技术分(79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1

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菜色品种、菜系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企业对该食堂服务需求的把握进行比较打分;

6

2

项目管理:

1)针对本项目编制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说明进行比较打分(0-4分);

2)针对本项目提供现代化互联网管理、智能化管理方案及措施,提供实施方案进行比较打分(0-4分);

3)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合理用工,提供人员管理方案等进行比较打分(0-4分);

4)针对本项目编制节水、节电、节气或节油的管理措施进行比较打分(0-4分);

5)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比较打分(0-4分);

20

3

拟派人员的配备情况:

1)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用工规划,要求人员配置合理,提供该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人的基本资料,评委根据内容进行比较打分(0-4分);

2)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及高级职业经理人职称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缴纳在本单位一年及以上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3)拟派团队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中具有营养师证的得1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面点师证三级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9

4

菜肴质量:

1)承诺在校园提供由营养师编制的每周菜谱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的要求,根据内容进行比较打分(0-5分);

2)提供食堂的餐食成本控制方案,详细成本控制方案和措施等进行比较打分(0-6分);

3)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堂经营方案,对供应模式提供新颖、创新,菜肴丰富、档次搭配合理等进行比较打分(0-6分);

17

5

安全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汇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依据提供的措施以及员工健康证明材料等进行比较打分(0-4分);

2)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堂规范管理方案(五常管理、4D管理或6D管理)和员工培训计划等进行比较打分(0-5分);

3)具有符合项目要求且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检查考核奖惩标准的进行比较打分(0-3分);

4)根据原材料实行验货、存储、加工制度与流程管理进行比较打分(0-3分);

5)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依据针对本项目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监督落实责任等措施进行比较打分(0-3分);

18

6

服务承诺及投诉处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相关承诺和投诉处理方案进行比较打分;

9

商务分(11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1

企业证书: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

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3、技术分+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4、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三)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五)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和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中学食堂餐饮劳动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食堂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中学学校立秋楼,总共为三层,地下室为初加工和仓库,第一层和第二层为学生餐厅,三楼为教师餐厅,面积大约6240.41平方,主要负责学校内人员就餐,就餐人数约为730名教师及学生,周一至周五提供早、中、晚三餐,周六提供早餐,周日提供晚餐。

二、服务内容:

1.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学院校园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

2.食堂服务以供应自选饭菜、面食、盖浇饭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根据招标方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

4.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费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违约金人民币贰佰元。

5. 投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 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一切相关制度及相关档案资料,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及接受教育局考核,同时存档。

7.投标单位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8.投标单位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 投标单位必须接受学校、各级各部门的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

9.学校移交给投标单位使用的食堂设施设备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立即修复,一般正常损耗器具,应提前报备学校。

10.投标单位不得服务转包。如有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 若因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终止或招标方因新校区建成整体搬迁等不可抗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时,双方均不负责赔偿责任。

学校提供给投标单位的完善的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约定价格赔偿(即:设备设施,扣除4%的价值后,按6年折旧分摊,每年折旧率为16%。学校扣除使用年限折旧价值后,其余部分由投标单位赔偿)。 投标单位在没得到学校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投标单位自己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及设备,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投标单位。

11.投标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12.投标方在收到学校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13.如果投标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学校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投标方承担。

14.投标方用工必须符合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与所招聘的食堂员工签订劳务协议。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杭州健康码绿码,相关人员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等。

15.投标方外派食堂工作人员由投标方自行招聘,所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保险、体检费、加班费、培训费、丧残疾病、员工住宿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内如遇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因素,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16.投标方需每周四前将下两周的菜单提供给学校,菜单上需注明所需菜品、数量,并列明菜式明细单。

17.投标方应具备对外经营的资质,并向学校提供书面的资质证明,投标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和法规。应规范着装,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18.投标方严格按照学校提出的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准时供餐,满足学校在就餐时间、餐饮品种上的要求及学校招待客餐的制作,并按双方约定的菜肴价格提供餐饮服务。

19.投标方对学校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除正常消耗外,属于管理不当或故意引起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协议终止时,投标方应将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按原接收清单如数完好归还学校(除折旧后)。

20.投标方应高度重视饭菜的清洁卫生和保鲜工作,主副食品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留样48小时备查。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应由投标方承担。

21.投标方负责餐厅员工队伍的组建及管理,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并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投标方与餐厅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伤亡事故等事件,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22.投标方不得在学校场地制作对外销售的食品(一经发现,对外销金额作为对学校能源资源供给的补偿)。

23.按“五常法”和“色标化”的管理要求,搞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和安全,终年保持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等。加工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物留样制度》,切配和烹饪过程中做好消毒、清洗、贮藏工作,不能有二次污染。自觉接受学校的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达到卫生食堂的标准,争创杭州市示范食堂。

24.国定假或双休日的经营根据学校需要安排,确保师生的用餐。

25.托管期间,遵守执法部门的法律与法规。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考核,遵守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声誉之事。

26.以上规定,投标方若有违反,学校有权做出警告,罚款甚至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投标方自负。

27.配菜建议:学生八个菜品自选,教师菜品多样化,注重营养搭配,科学膳食。

28.学校食堂会不定期接收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暗访,如因投标方员工失误造成扣分,或通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的处罚。

29.投标方应配合学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学校于2021年开始安装了厨余垃圾处置设备,需要投标方安排员工定期、及时进行处置,并做好设备的维护、清扫工作。

30.学校食堂在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检查或暗访中,如因投标方员工失误造成扣分或通报,根据情节轻重在外包总额的考核部分每次扣除500-2000元

三、学校职责:

1.食堂餐厅经营的场地及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2.提供现有固定资产,供投标方在托管期内使用。

3.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并专设食堂管理员对投标方实施监管,双休日、节假日、大型活动等临时用餐,学校有权进行统一调配。

4.每月组织学生进行食堂满意率调查,及时把满意率情况反馈给投标方。根据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要求投标方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和卫生水平和饭菜质量。

5.学校保证餐厅所需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并免收水、电、燃气费。

6.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由学校负责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成本核算与菜肴定价由学校负责。

7.食堂餐卡充值由学校负责,收取的费用归学校所有。学校无需向投标方支付就餐费用。

8.食堂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由学校承担。每月维修费用不得高于2000元。

9.学校有权了解投标方的食品生产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餐厅的管理,对食品生产及服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下列各项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原材料的制作、花色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

餐厅、厨房、库房、炊具、设备及工作器具等有关场所和设施的清洁卫生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和投标方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投标方人员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餐厅卫生及餐具消毒。

10.学校负责办理餐厅经营所需的全部法律证件。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

11.学校有权制定和调查就餐人员安排和供餐时间,学校若有客餐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投标方,使投标方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四、违约责任: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协议,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投标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学校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3.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用餐时间可根据学校需要进行调整。如果学校就餐人数、时间有较大变动时,会提前一天通知投标方。

4.餐厅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由学校承担。设施设备额正常大修费用由投标方提出,经学校同意后费用由学校承担。厨房照明由学校负责维护费用。

五、费用结算方式:

按季付款,每季度末服务方需提供正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

六、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发现质量问题,采购人予以无息退还。

七、服务承诺:

1.投标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

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八、优惠服务:

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服务将作为评标的一个因素;

九、其他事项

1、除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投标人可根据本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

2、服务期内,根据2022年下半年学校招生人数,食堂增加师生人数就餐,增加食堂服务人数的根据教育局核定人数再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鉴证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

二、履约保证金:

三、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五、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验收

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验收或考核。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招标代理机构鉴证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资格文件

目录

(1)营业执照……………………………………………………………………………(页码)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页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页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页码)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页码)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的承诺函…………………………………………………………………………………(页码)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说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可承接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的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

 

目录

(1)投标响应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分项报价表………………………………………………………………………(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页码)


一、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

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HYZFCGDL-2021-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 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二、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投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备注:大写总价与小写总价不一致,以大写总价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HYZFCGDL-2021-

序号

品名

品牌、型号、规格等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安装调试费、税收及其它费用

合计: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备注:

1、针对本项目的采购清单一一对应填写,“品名”、“数量”与采购清单不一致或有缺项的,视作无效。

2、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页码)

(3)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页码)(4)对于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

杭州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杭州市余杭第一中学食堂餐饮人员劳务外包项目(编号:HYZFCGDL-2021-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HYZFCGDL-2021-

序号

实质性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承诺或说明

满足情况

1

2

3

4

5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