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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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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118-1020

二、项目名称: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11699382.00元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号楼10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食堂纯菜品制作等人工及管理服务外包,不涉及菜品采购、食堂运营所需除人工外其他运营所需成本开销)详见招标文件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震亚,须立,胡守忠,杨谷湧,朱宏涛,方志军,徐光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费包含专家评审费用43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494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小组成员独立打分,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分最高,方案、应急预案合理,推荐其为中标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地 址:松江区中山中路748号

联系方式:021-6772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松江区乐都路193号3号楼

联系方式:6773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员

电 话:67730712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信息:

  • 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pdf

    1.5M

— 1 — 采购编号:SWZB2021003 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 务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 2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附件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格式 — 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 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 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11118-102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WZB202100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预 算 金 额 (元) 简 要 规 格 描 述 或 包 基 本 概 况 介绍 最 高 限 价 (元) 备注 1 松 江 区 中 心 医 院 食 堂 餐 饮 管 理 服 务 项目 1 11715536.00 松 江 区 中 心 医 院 食 堂 餐 饮 管 理 服 务 ( 食 堂 纯 菜 品 制 作 等 人 工 及 管 理 服 务外包, 不 涉 及 菜 品 采 购、食堂 运 营 所 需 除 人 工 外 其 他 运 营 所 需 成 本开销) 11715536.00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企业。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二、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4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须于 2021-11-24 至 2021-12-02 上午 08:00:00~11:30:00 时、下午 13:00:00~16:30: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进行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报名,并前往松江 区乐都路 193号 3号楼 2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包件,售后不退。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 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 193 号 3号楼 3楼会议室。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 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 193 号 3号楼 3楼会议室。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 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 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书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 193号 3号楼 204 联 系 人:代理员 电 话:021-67730712 邮 编:201600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 748号 联系人:机构管理员 电话:021-67720039 传真: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置)表 一、项目情况 见需求。 二、招标人 1、采购人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 748号 联系人:机构管理员 电话:021-6772003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松江区乐都路 193号 3号楼 联系人:钱斌 电话:021-67730712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见投标邀请。 四、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 2、踏勘现场: 不召开 3、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90天 4、投标保证金:见投标邀请 5、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 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 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人 9、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0、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 11、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 12、中小企业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对符合小型和微 型企业条件的,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否则不予认定。 五、其它事项 — 6 — 1、付款方法:详见需求。 2、履约保证金:详见需求。 3、质量保证金:详见需求。 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 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 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 7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 标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 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 1. 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 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 2.2 “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服务相关的运输、就 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卖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7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8 “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 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 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4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 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相关服务 4.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4.2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 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服务的来源地,如投标的服务非投标人提供的,则应当按照 《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服务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 — 8 — 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 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 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 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 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 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招标过程各环 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 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 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 理。 7. 4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 容。 7. 5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 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6 投标人提起质疑,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供 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向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质疑书的递交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形 式。采取传真形式的,应当在传真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以邮寄、快递或 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 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 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 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 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 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 任。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就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4)项目招标需求 — 9 —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 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 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 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 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 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 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 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 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 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 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2.4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相关证明文件三部份构成。 13.2 投标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以《项目招标需 求》规定为准。 14.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 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 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 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 10 — 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 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 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 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6.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 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相关服务的名称、简介(包括主要技术参 数)、来源地、数量、价格、服务时间、质量保证期等。 16.3 除《项目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 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6.4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 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6.5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 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6. 6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7.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 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18.技术响应文件 18.1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 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以证明其投标的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8.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包括: (1)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 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人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9. 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投标保证金:按包缴纳,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19.2投标保证金应采取下列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账号中(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开标会开始前出示汇款证明及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账号:083662120100304006055 19.3开标时,凡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证明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1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9.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9.6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 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按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投标人的 不当行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撤销其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11 —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的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 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行为的。 20.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 容。 20.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 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 制投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 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 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20.4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 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 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 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 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 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 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 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 并通过数字认证证书(CA 证书)加密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 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 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投标截止时间 22.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2.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 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4. 开标 24.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 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 12 — 24.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 台参加开标。 24.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 的加密。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4.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 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 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记 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开标人提出更正,开标人应核实开标 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六、评标 25. 评标委员会 25.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开标后,招标人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 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 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 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 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 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招标人可 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27. 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 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 作用,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发生上述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按照以上顺序使用排序在先的规则进行修正。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 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28.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必要时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8.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 13 — 29.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评标的有关要求 30.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 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0.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 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0.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 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七、定标 31.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2. 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2.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32.2 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 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 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 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示后,未 中标的投标人即可按《投标人须知》第 19条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接受并唱出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 退回投标文件。 34.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 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 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 zfcg. sh.gov.cn)发布招标 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 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6. 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 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37. 签订合同 37.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因故不能在 30日内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7.2 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7.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原中标 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采购。 38、中标服务费 38.1 中标服务费的递交 — 14 — 38.2 中标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38.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39. 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 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 — 15 —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 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 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 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 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 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 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 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 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 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财企【2012】54 号)精神,自 2012年 7月 1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 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shzfcg.gov.cn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 16 —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 食堂餐饮管理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 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食堂纯菜品制作等人工及管理服务外 包,不涉及菜品采购、食堂运营所需除人工外其他运营所需成本开销), 服务期二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算 1171.5536 万元。 主要技术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二、★商务要求表: 类别 要求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后,据考核成绩按实支付服务管理费。 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拾捌万元整(180000元整) 履约保证金 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应在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 合格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出具。 质量保证金 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 质量保证金应在货物按合同规定验 收合格后等同于质保期内保持有效;质量保证金由卖方在买方最后一次付 款前支付出具。 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以下内容应为全部满足项,全部满足的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 注明“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个别不能满足的在技术偏离表中具体列出。 (一)基本情况 1、采购人简介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位于松江区中山中路 748 号,为三级乙等医院,占地面积约 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9.6 万平方米,开放床位 1035 张,职工约 1400 人。目前住院病区 22 个。2020 年门急诊约 150 万人次,出院约 4万人次。 2、采购人平均就餐人数: (1)职工食堂 工作日:早餐约 200 人次,午餐约 800 人次,晚餐约 80 人次。 双休日: 早餐约 160 人次,午餐约 400 人次,晚餐约 80 人次。 (2)病人食堂:每日住院病人用餐约 550 人次。 (3)手术室/胃镜室自助午餐:约 80 人次\胃镜室 20 人次 3、采购人食堂经营场所 一楼病人食堂: 建筑面积 759 平方米,有密封间、厨房间、切配间、点心间、蒸饭消毒 间、洗碗间、冰箱间、库房、配送大厅、小卖部、营养室等,陪客餐厅可容纳约 20 人就餐, 目前开设 1 个陪客窗口。 二楼职工食堂: 建筑面积 859 平方米,有密封间、厨房间、切配间、点心间、蒸饭消毒 间、洗碗间、冰箱间、库房等,餐厅 325 平方米可容纳 224 人就餐,小餐厅二间 50 平方米 可容纳四个圆桌,为专家餐厅,工作日接待副高以上专家午餐,以及科室的聚餐、医院的接 待餐。目前开设流水线式自助窗口 1 个、高知专窗 1 个、打包窗口 2 个、熟菜窗口 1 个、面 点窗口 1 个。 (二)服务约定 1、服务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 748 号。 2、服务对象: (1)职工食堂:持医院职工就餐卡的医院工作人员(包含持有医院饭票的人员) — 17 — (2)病人食堂:住院病人,病人家属 (3)服务期限:2 年 4、服务内容、餐点要求、用餐方式 (1)职工食堂:向持职工就餐卡的医院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包含持有医院饭票的人员)。 早餐:不少于 20 个主食品种,点餐形式,包含各种粥(大于三种)、豆浆、面条、刀切 馒头、肉馒头、菜肉馒头、豆沙馒头、麻圆、花卷、烧卖、混沌、饼(不少于二个品种)、 生煎、菜粥、粽子等。提供不少于 4 个早餐小菜。 午餐:普通主餐不少于 5 主荤、5 小荤、5 蔬菜,米饭、汤,自助选餐形式;面点不少 于 4 个品种,点餐形式;另外根据院方要求,提供各类小炒、盖浇饭、称重菜、自助餐、特 色菜等形式,提供形式多样的健康餐,拟提供冷面、沙拉、各类冷菜等。在医院食堂改造后 档口增加的情况下,根据院方需求及时调整。 晚餐:不少于 3 主荤、3 小荤、3 蔬菜,米饭、汤,点餐形式;不少于 3 个品种面点, 点餐形式;小锅菜;盖浇饭等。晚餐必须是现做,保障新鲜可口。 主荤应包含:肉类、禽类、水产类等,每个主荤应为一个品类。 (2)手术室职工小餐厅(午餐):不少于 2 主荤、2 小荤、2 蔬菜,自助餐形式。 (3)职工食堂目前实行的主要品种(供参考) 早餐:粥、豆浆、肉馒头、菜肉馒头、豆沙馒头、花卷、刀切馒头、烧卖、面条等 午餐:大荤、小荤、蔬菜、米饭、大众汤、特色菜、盖浇饭、面条、自助餐等 晚餐:大荤、小荤、蔬菜、米饭、大众汤、特色菜、盖浇饭等 (4)病人食堂:向住院病人提供普食、治疗饮食的制作和配送至病房服务。 普食和治疗餐:目前标准为 30 元/人/日。早餐不少于 3 个主食品种,午餐、晚餐为套 餐形式,不少于 2 种套餐,由病人自选,每种套餐至少含 1 主荤 1 小荤、1 蔬菜、米饭、汤, 根据院方医生医嘱和营养室菜单执行。并根据医院的价格调整品类。 治疗饮食:目前标准为半流质 20 元/人/日,流质标准 15 元/人/日,根据院方医生医嘱和 营养室菜单执行。 (5)其他服务项目: ? 公务招待及会议用餐:根据院方需求提供。 ? 特殊科室工作午餐免费下送:血透室,病理科,感染科等,并负责清洗消毒餐具。 ? 小锅菜:免费下送,每餐品种不少于 20 个,点餐形式。 ? 员工聚餐。 ? 小卖部:向职工提供大米、食用油等日用食品,食品价格不高于大型超市。病区 开水配送和备餐室卫生等服务管理:每日 2 次(6 点和 15 点)送开水至各病房,备餐室卫 生管理等。 ? 陪客就餐供应:点餐形式。 5、服务时间 职工食堂:早餐 6:30-8:15 午餐 11:00-12:30晚餐 16:30-18:00 (早餐自助餐周一至周五 6:30-8:15;称重自助餐午餐周三周四 11:00-11:50) 病人食堂:早餐 6:50-7:30 午餐 10:50-11:30 晚餐 16:50-17:30,并满足院方加餐需要. 陪客:早餐 6:30-8:15 午餐 11:00-12:15 晚餐 16:30-18:00 小卖部:8:30-12:30,13:30-17:00(非国定假日的周一至周五) 6、目标:投标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管理,达到服务行为规范化、伙食结构营养化、质量 规范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的服务标准。 7、要求:社会化餐饮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8、模式:采购纯服务,采购人监管,中标方用工,中标方服务管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 律,并以此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9、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后,据考核成绩按实支付服务管理费。 10、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投标方案,保证合同期间各岗位人数的满员。 11、中标方每月向采购人提交食堂服务人员的上月考勤情况表和当月工作岗位排班表 (以双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排班表为准),由采购人进行日常检查和审核确认,每缺勤 1 天以 — 18 — 上的,采购人将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应条款中的计算口径,在每月付款时扣除缺勤天数的 相应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缴金及其他费用)。依法安排员工休假,不列入上述的缺勤考核, 但事先应报采购人备案。投标人员工的年度休假计划应事先报采购人审核备案。 12、中标方仅限当日上班服务人员可在食堂免费就餐(基本餐标准),就餐方式、标准 和时间应遵守采购人规定。 (三)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 92 人,(投标时请列明服务方案,包括拟投入人员具体 服务科室)。其中项目经理 1 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三年以上岗位管理经验),厨师长 1 人,仓库管理 1 人,厨师不少于 9 人、点心师不少于 9 人。 2、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暂住证,男性年 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 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中级(三级)以上餐饮相应等级证书,并且从事本行业三年以 上。病人食堂厨师应持有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颁发的“营养医疗膳食配制技工上岗培训 证书”。 厨师长年龄不得超过 50 周岁。采购人依据满意度测评结果,每季度决定是否更换厨师 长及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并书面向投标人提出更换要求,限期得到答复。 投标人必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食品安全。 (四)职责范围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中标人对不符合要求的 人员进行调换。 2、中标人提供餐饮制作、配送、食堂日常管理等服务。 3、中标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与采购人沟通及处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重 大事件报告制度。 4、中标人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任命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负责现场管理。 6、中标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招标需求、投标方案聘请和管理员工,承担员工的工 资、社保、保险、服装、福利等报酬。 7、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医院制定的外包公司考核办法。 8、中标人应本着为采购人广大医护职工患者服务的原则,无特殊情况,周一至周日的 作息时间为 5:00—18:00;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9、中标人协助配合采购人做好仓库管理、食谱制定、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等。 10、采购人负责食品采购、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及小卖部商品价格标准确定、职工 和住院病人满意率测评和反馈、财务管理。 (五)设施、设备的使用 1、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人使用(投标人可自行前 往现场踏勘,将勘察结果双方确认,中标后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人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 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采购人。期间,如无因中标人人为损坏需维 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所有餐具及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餐具年损耗率(餐具数量)控制在 20%以内,超 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制定在用易耗餐具数量清单,更换和耗损建册。 (六)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及安全 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 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国家及地方的法规。 中标方对本项目的食品卫生及安全负责任。 2、环境卫生 中标方必须保证经营场所(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环境整洁。并接受本地区上级卫生监 督部门检查考核,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整顿整改并接受处罚(见考核办法,)。 3、服务质量 中标方必须做到供应品种丰富,菜肴质量好,服务态度佳。院方每月进行监管考核和职 工满意度测评。 — 19 — 4、资产管理 1)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2)中标人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3)服务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并参与对修复好设备设施的验收。 4)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中标人须按该设备的账面现值 (设备资产原值减去已计提折旧金额的现值)据实赔偿。 5、能源管理 1)本着有效节约耗能的原则,做到安全使用能源,同时要定期收集、统计并分析水、 电、天然气耗能情况及异常变动原因报采购人。 2)根据必要、节俭要求制定节能计划,供招标方参考。 6、配餐员工作要求 1)仪表要端庄,语言有礼貌,勤洗手、剪指甲、戴帽,发饭时要穿配餐工作服带口罩。 对待病人要热情,有耐心,服务要让病人满意,病人有意见时,不能与病人争吵。 2)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确保食物无毒无害,要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运输途中要做到 人不离开餐车,确保食物安全卫生。 3)熟悉菜单,保证新鲜饭菜供应,确保病人用餐的饭菜保持温热,按时准确的按床号 发饭,各种膳食配送符合率 100%。 4)取食品时手指不能接触食物,要用托盘盛放,每次取的菜量要放置均匀。 5)餐车用后抹洗干净、每周大清洗 1 次,要求餐车保管完好。整洁干净,无残渣,无 异味,无积水,不放杂物。餐车发生故障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解决并及时参与对所修复餐 车进行验收。 (七)、采购人对中标方的考核要求 1、中标方必须服从采购方《后勤外包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2、采购方对中标方每月工作考核,考核内容构成:管理部门考核、职工满意度测评、 专项检查结果等。 (1)采购方管理部门月考核表 20 年月日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考核标准 得分 备注 一 服 务 行 为 ( 28 分) 1.按规定穿带工作服、帽, 佩带口罩、手套,并保持整 洁,女工头发应束于工作帽 内,男工不留长发、长鬓脚, 不蓄胡子、不留长指甲,不 凃指甲油,不带戒指等饰 品;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人违反规定,扣 1分。 2.仪表规范、整洁,自然, 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与 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人违反规定,扣 1分。 3.餐厅、售卖窗口、配餐 服务人员应做到“一笑”“二 礼”“三轻”“四勤”;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人违反规定,扣 1分。 4.不在公共场所及操作间 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嚏、 咳嗽及其他不卫生行为; 4 现场检查,发现 1 人次违反规定,本 子项不得分。 5.工作现场应配备消毒液, 在进入烹饪、售卖工作间和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 当用流动清水或消毒液洗 手同时穿带工作服、帽、口 罩、手套; 4 现场检查,发现 1 人次违反规定,扣 1分。 — 20 — 6.在规定时间提供服务, 并且在特殊情况时及时服 务。 4 未正点供应,发现 1次扣 1分。 7.病人伙食配送符合率必 须达到 100%,病人伙食保温 好; 4 发生配送差错,扣 4 分,发生 1 例伙 食保温的有效投 诉扣 1分; 二 公 共 区 域 和 厨 房 管 理(40 分) 1.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 台面、栏杆、椅子、灯座、 玻璃门、窗(除室外一面) 等光亮整洁无明显积尘、手 印、污渍、烟蒂、垃圾;地 毯无积尘;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处违反规定,扣 1分。 2.公共区域角落处无积尘、 垃圾和蜘蛛网;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处违反规定,扣 1分。 3.工作间内物品分类摆放, 整洁有序;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项违反规定,扣 1分。 4.遇下雪或下雨天,在大 堂进出口铺设防湿防滑地 毯并树“小心防滑”告示牌, 及时拖擦,无积水; 4 未及时采取措施、 未设立标识本子 项不得分。 5.炊事结束,应及时清理 现场,关闭燃气开关,地面 无垃圾、杂物、明显积水, 水渠通畅; 4 炊事结束后现场 抽样,每发现 1处 不符合规定,扣 1 分。 6.应当定期清理、清洗、 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 消毒、保洁、保温等设备与 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并做好标识,确保正常 运转和使用; 4 现场抽样设备与 设施,每发现 1处 不符合规定,扣 1 分。 7.用与原料、半成品、成 品的砧板、刀具案台、盆、 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必须标 志明显定位放置,分开使 用,用后清洗,保持清洁, 无异味;调味品用后加盖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工具、设备 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并 记录; 4 现场检查,发现 1 列不符合规定,扣 1分。 8.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 餐饮器具、蔬菜、肉类和水 产品应分池清洗,不混用水 池; 4 无标识本项不得 分,现场抽样,每 发现 1 项违反规 定,扣 1分。 9.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 净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 洁柜待用,保持干净、无油 腻、无积水,并保存相关消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列违反规定,扣 1分。 — 21 — 毒记录; 10.病人配餐车用后清洗干 净,无残渣、无异味、无积 水,不放杂物,餐车发生故 障及时报修;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处违反规定,扣 1分。 三 菜 肴 质 量 及 其 他(32 分) 1.应制订周菜谱,并不断创 新翻花样; 4 现场验证,未做到 每发现 1处不符合 规定,扣 1分。 2.按规定对食品足量留样, 不漏留。留样和样品处置应 做好记录; 4 现场检阅3个月的 食品留样记录,现 场抽样,每发现 1 项违反规定,扣 1 分。 3.菜肴搭配合理,打蔬荤菜 勺要分开,量要均匀; 4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次违反规定,扣 1分。 4.保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资 质,内部管理体系健全,各 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 作流程、应急预案等健全, 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 4 现场检查,发现 1 例不符合,扣 1分 5.严格履行合同和招投标 文件条款,提供约定的各项 服务; 4 现场检查,发现 1 例不符合,扣 1分 6.人员配备不低于 92 人, 岗位人员资质符合合同要 求; 4 每日检查,岗位缺 员超过一天,缺 1 人扣 1分。 7.控制成本(原材料、调味 品、低值易耗品); 4 原材料浪费扣 2 分,调味品超比例 扣 1分,低值易耗 品损耗高扣 1分 8.能源管理(安全、必要、 节俭用能) 4 现场检查,发现 1 例不符合,扣 1分 合计 考核部门意见 考核部门签名年月日 被考核单位意 见 被考核单位签名年月日 (2)月度满意度测评表 项目 测评内容 满意度分值 5 分 4 分 3 分 2 分 1 分 不清楚 餐饮服 定期更换菜品,满足需求 — 22 — 务 菜色(外观新艳) 口味(咸淡适宜、口味佳) 服务态度(规范礼貌) 菜品新鲜度(原材料是否新鲜、 是否现做等) 早中晚菜品多样性,符合合同内 容 服务人员着装干净卫生,操作规 范 就餐环境与秩序(是否干净整洁、 是否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秩序,减 少排队,控制非规定人员进入就 餐场地) (3)专项检查结果:包括各类节假日或专项检查活动中的院内外组织的检查情况、日常 严重投诉、不良事件等。 3、考核结果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管理费。 (1)考核得分 85 分以上额支付服务管理费。低于 85 分,每低一分扣当月服务费的 1%。 (2)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 (3)针对不良事件约谈中标方,对严重不良事件或考核不合格予以警告甚至终止合同。 采购方有权视不良事件情况,额外扣罚 500-5000 元/次。 (4)对连续二次或一年内发生超过四次的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不良事件的,采购方有 权立即予以终止合同,并向中标方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5)发生食品中毒事件的,责任确定后公司方须承担全部的人员治疗、康复、赔偿等费 用,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甚至终止合同,并处罚金 10000 元至最高合同额 5%不等,并 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八)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对各岗位及服务人员分布基本标准与需求按照人员配备和工 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包括工资、福利、单位缴金部分及利润等)、管理费用及税费进行 分项明细报价,投标单位报价以壹年合同年限的总价为投标标的(附壹年的服务费用),并 考虑服务期内国家、上海市政策性调整、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 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如中标,合同期内服务费不再作调整。投标单位服务 本项目人员需要在本单位连续缴金三个月以上,承诺合法用工,合规操作,项目核心管理 人员更换需有业主同意。承诺为该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采购人的各项要求详细撰写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 不限于以下内容: 1)如何为医院工作人员和病员等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食 品卫生及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措施) 2)如何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3)如何确保病人营养餐达到临床营养要求 4)如何做好员工管理(包括接手的临时工和在编职工) 5)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 6)如何协助采购人控制好伙食成本。 7)如何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管理。 8)考核指标及措施。 9)需要采购人提供的支持 10)需要配合做好食堂改造期间过渡、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配餐需要。 — 23 — (九)、上述仅为本项目主要任务、要求或标准,不能理解为完整、详细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管理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考虑服务期内政策性调整、人工 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 — 24 —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投标无效情形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 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项目评标办法 (一)评标因数和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招标人按照评分细则对报价分进行计算,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 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法)。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 0.5 分。最后由 招标人对评委的技术评分及计算得出的报价分进行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即为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 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包 1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报价分 0~20 (1)超过预算的投标将按无 效投标处理 (2)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 报价合理性。若有低于成本或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投标报价, 则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按无效投标处理。 (3)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经过评标后,作为评标价 参加评标。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 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20分。 (5)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 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20%×100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具体实施 方案何投标文件完整性 0~20 提供个性化的营运方案、量化 的模拟菜单及营养配比。方案 思路新、针对性、起点高,管 理设想新颖、服务定位明确、 可行。应包括餐厅管理系统、 服务水平及质量控制方案、卫 — 25 — 生管理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 案、制定菜谱合理性方案、成 本控制方案,消防、安全及意 外情况应急处理方案,投诉处 理方案等。经评审专家认定, 优良为 20-15分,较好为 14-8 分,一般得 7-1分。 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0~20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明确得 管理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 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 度健全规范,管理机构实际操 作性强;针对安全保卫所作得 规划客观、明确。检查验收有 据可依。办公设备配备合理、 齐全。经评审专家认定,优良 得为 20-15分,较好得为 14-8 分,一般得为 7-1分。 项目经理 0~5 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含大 专)文化水平;五年以上岗位 管理工作经验。经评审专家认 定,优良得为 5-4分,较好得 为 3-2分,一般得为 1分。 人员配置和管理 0~10 提供运作保障系统表。人员安 置合理,各类人员配置齐全、 科学,人员素质高。专业人员 持证上岗。人员考核有标准、 有措施、奖励淘汰机制。经评 审专家认定,优良得为 10-8 分,较好得为 7-5分,一般得 为 4-1分。 节能措施 0~5 节能方案思路可行、目标明 确、措施得力。经评审专家认 定,优良得为 5-4分,较好得 为 3-2分,一般得为 1分。 服务承诺及优惠 0~5 承诺得服务质量指标;提供得 特色服务以及优惠承诺。经评 审专家认定,优良得为 5-4 分,较好得为 3-2分,一般得 为 1分。 业绩 0~5 提供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三 年类似餐饮类项目业绩(须提 供合同,合同要求清晰无涂改 不缺页),每提供一个的 1分, 最高得 5 分。 企业综合实力 1 0~6 (1)根据投标人综合服务能 — 26 — 力、荣誉情况、诚信等级、协 议履行情况等对投标人企业 综合实力进行评分。综合评价 好的得(6-5分),较好得(4-3 分),一般得(2-1分)。如投 标人此项未做说明得 0分。 企业综合实力 2 0~4 (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 ISO9001 、 ISO22000 、 ISO14001、HACCP等认证证书 进行打分,没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的 4分。 (四)、评分说明: (1)投标人投标的主要服务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服务及售 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如果制造厂家参与投标,就不能再授权任何代理经销商投标。 (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中有外文文件 或资料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以便核实。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对其不利的评标结 果。 三、几种情况下的有效供应商认定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 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均按无效供应商认定。 (2)综合评分法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确定推荐资格。 四、几种情况下的无效投标认定 投标方如在投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专用章等均无效),或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情况下、未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履 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书中错误所进行的修正的;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项目招标需求》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招标 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其它要求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即投标文件与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内容连续 20行(含)以上相同或者 5处(含)以上相同差错的); (8)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文件遗失或损坏的; (11)投标文件有政府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的; (12)以投标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项目予以废标: — 27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28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 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纸质版标书 1 正 1副)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 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 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 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 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 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 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近期有关该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 (4)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29 —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详见网上招投标系统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松江区中心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包 1 包名称 备注 最终报价(总价、元)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0 — 3、投标报价表计算书(含人工、设备、管理费等)格式(具体内容可自行拟定)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人民币) 费用类别 价格 备注 运输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辅助工作费用 其他 合计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1 — 4、投标主要内容概述表格式(具体内容可自行拟定)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 2、 3、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2 — 5、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符合性检查内容 响应内容说明 详细内容所在 响应文件页次 1 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5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 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备查并一年内有效)]。 6 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本项目合同无转让与分包。 8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保期、付款条 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投标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专用章等均无效),或在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情况下、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11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项目招标需求》质量标 准,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 其它要求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 当雷同的情况(即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存在内容连续 20 行(含)以上相同或者 5 处(含) 以上相同差错的)。 13 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 高限价;报价未低于成本价的。 14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未被拒绝的。 15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书中错误 所进行的修正的。 16 投标文件无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投标文件无政府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 情形的。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3 — 6、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评标内容 招标要求 详细内容 所在响应 文件页次 1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2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3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4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5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具体内容见招标需求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 34 — 7、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 否 响 应 投 标 人 的 承 诺 或说明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天。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月。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后,据考核成绩按实支付服 务管理费。 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履约保证金 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应 在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 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出具。 质量保证金 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 质量保证金 应在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等同于质保期内保 持有效;质量保证金由卖方在买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 付出具。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招标需求。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5 — 8、投标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相关资质、证书名称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6 — 9、岗位、人员设置及要求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岗位、人员名称 要求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7 — 10、规章制度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规章制度名称 说明 附规章制度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8 — 11、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 求 投标实际技术规格 是否有偏差 偏差说明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按技术需求表的序号填写本表,如投标服务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 在“是否 有偏差”一列填写“无”。 2、 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有偏差” 一列填写 “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以及偏差的幅度(以百分 比表 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9 — 12、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月 31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0 —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 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 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司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 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 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黏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黏贴处 投标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 41 —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 :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 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 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 准。 (6)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7) 投标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9)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42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 43 —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 44 — 15、 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业主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附:类似项目的合同。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5 — 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声 明 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 46 — 17.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上海松卫医工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我公司自开展经营活动以来,无行贿犯罪 记录。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47 —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包 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 48 —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 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 49 —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2)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 14条规定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价款; (3)第二笔服务付款:当乙方提供服务时间达到本合同服务期限二分之一并完 成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事项时,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4)第三笔付款服务最终验收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 项后,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服 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 50 —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 51 —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 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 52 —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 53 —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54 — 招标编号 PO_12771_PM001TEST 项目名称 PO_12771_PM002_1 sign PO_12771_PM026_2 用户单位名称 文件制作时间 PO_12771_PM026_3 PO_12771_PM002 PO_12771_PM001 招标编号1 PO_12771_PM001TEST_1 PO_12771_PM004 PO_12771_PM001SHPF009 PO_12771_PM005 PO_12771_PM006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15 联系人邮编 PO_12771_PM026 PO_12771_PM030 PO_12771_PM027 PO_12771_PM028 PO_12771_PM029 PO_12771_PM026_1 PO_12771_PM030_1 PO_12771_PM027_1 PO_12771_PM028_1 联系人1 联系人电话1 其他资格条件2 招标答疑会 踏勘现场 投标有效期2 投标保证金2 评标委员会 中小企业政策2 PO_12771_PM001SHPF011 其他内容 付款方法 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 其他内容2 PO_12771_PM001SHPF007 ServiceChargeTypeTitle2 PO_12771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13235 RANGE!A1:O17 评标委员会2 评标办法 PO_12771_PM001SHPF021 PO_ITEM_SCORE_METHOD_DESPRICTION68669089 PO_5f4c29560eea86ab1ITEM_SCORE_METHOD_TI PO_5f4c29560eea86ab1ITEM_SCORE_METHOD_TA PO_12771_PM001SHPF020 PO_5f4c29560eea86ab1OPEN_TABLE_TITLE PO_5f4c29560eea86ab1OPEN_TABLE_TABLE 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OLE_LINK6 汇标表 PO_12771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f4c29560 PO_11599_CC001contractName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f4c29560e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159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paymentTypeNa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_1 2021-11-23T10:43:2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1-23T10:54:0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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