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关于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关于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4、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1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焦作市轩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永兴路1212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1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辛长永、李琳、祝跃霞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北路1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0863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建设路18号楼3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39168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39168921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20 日

附件
  • 十二中餐厅磋商文件.pdf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2 -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24 -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 26 - 第五章 合同............................................................................................................................. - 37 - - 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万和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一个,包括操作间、餐厅、洗碗间、储藏室等 约 750 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300 余人就餐。日常向 260 余名住宿生和 15 名教职工提 供餐饮服务。(详见第三部分)。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 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供应商具有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和债务纠纷,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根 据 磋 商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3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山阳区建设路 18 号楼三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证书)、《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 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焦作市山阳区建设路 18 号楼 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焦作市山阳区建设路 18 号楼 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北路 10 号 - 4 -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1360863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建设路 18 号楼 3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39168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39168921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 5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焦作市第十二中学谦华校区餐厅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一个,包括操作间、餐厅、 洗碗间、储藏室等约 750 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300 余人就餐。 日常向 260 余名住宿生和 15 名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详见 第三部分) 3)采购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4)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对供应商的资 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 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 一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 许可证》。 4.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 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 纪等不良记录,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 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 参加报名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4. 响应文件语言 中文 5. 报价货币 人民币 6. 响应文件 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 60 日内有效 - 6 - 7. 响应文件的组 成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 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 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 件。 8. 响应文件封面 要求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9. 响应文件份数 要求 纸质文件:正本 1份,副本 3份 10. 响应文件装订 和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授 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 11. 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 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 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 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顺延提交首次 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2.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13. 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4. 磋商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15. 磋商程序和内 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16. 授予合同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 17. 签订合同 1)接到成交通知书 30 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 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8.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7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2.2“采购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 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服务及其他相关义务。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 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 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 - 3.采购预算:无 4.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并按 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 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 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2 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5.3 成交服务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 条款和规定。 6.2 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 - 9 - 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 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 7.2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 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 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 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 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 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在首次 - 10 -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 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 效处理。 9.2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 拒绝。 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 写。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 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0.3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 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2.响应性文件格式 - 11 - 12.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空 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 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竞争性磋商报价:无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 60 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 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 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 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 供应商应准备 1份正本、3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 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 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 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5.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 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 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 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 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 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 述等资料。 15.6 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 - 12 -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盒等)中, 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6.2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16.3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性文件的误装、 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递 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7.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 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 签署,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 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 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8.4.1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 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 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 13 -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9.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2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 3人组成,其 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 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 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 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 供应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 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 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0.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 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 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 14 -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 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 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 正的影响; 20.5 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 件; 20.6 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外部证据。 20.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20.7.1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7.3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0.7.5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 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20.7.7 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0.7.8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8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 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4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 15 - 20.8.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 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 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4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竞争性磋商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2.2 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 磋商内容包括: 22.3.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 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 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3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4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的准备工作。 - 16 - 22.4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 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 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 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 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 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澄清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 出竞争性磋商。 - 17 - 六、评定标准 2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进行综合评分。 23.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1 技术标 (总分 40 分) 经营服务方案(30 分) 1、合理的人员配备:至少具备高级中式烹 调师 2 名得 3 分;高级及以上营养师 2 名, 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横向对比各供应商提供的各项卫生、安 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 制度、操作间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 品中毒应急预案、餐厅留样管理制度、餐具 洗消管理制度、文明服务制度、预防四害制 度、垃圾处理制度、餐厅设施设备保养管理 制度)等制度,内容完善、详细的、制度齐 全得 20-10 分,有三个以内缺项或内容简单 的得 10-5,有三个及以上缺项或内容单一的 得 5-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遇到停水停电特殊情况时保证正常供餐 的措施。0--5 分 经营能力(5 分) 具有明厨亮灶设施的得 0-5 分。 应急预案(5 分) 针对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横向 对比,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5-3 分,一般得 3-1 分,没有不得分。 2 综合标 (总分 40 分) 类似项目业绩(10 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得 2分,最高得 10 分。(以合同或相关证 明材料为准,磋商时提供原件), 体系认证 (10 分)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4分;(以上须提供相关 认证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18 - 企业荣誉(5 分) 获得市级及以上“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注册资金(10 分) 注册资金 1000 万以上(含 1000 万)得 5 分, 注册资金每增加 1000 万加 5 分,最多得 10 分 其它优惠服务承诺(5 分) 供应商承诺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服务承诺,优 秀的得 5 分,良好得 3-2 分,一般得 1 分, 没有不得分。 3 投标报价 (总分 20 分) 投标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响应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的 供应商得 20 分。 备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标办法中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的证件,供应商如未按 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有效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所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 入的法则,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 2 位。 23.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23.5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 23.6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 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3.7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竞 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8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竞争性磋商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 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 19 -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文件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成交通知 25.成交通知 2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 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授予 26.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6.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家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 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 - 20 - 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 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质疑处理 27. 质疑与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质疑。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7.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27.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 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 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27.5 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 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 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21 - 27.6 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7 质疑联系事项: 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见附 件); 27.8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2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生食堂服务质量,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餐厅,满足师 生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 绩优良的餐饮企业。 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一个,包括操作间、餐厅、洗碗间、储藏室等约 750 平方米, 可同时容纳 300 余人就餐。日常向 260 余名住宿生和 15 名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师生提供早、中、晚餐,周六、周日、节假日及特殊 情况,服从采购人安排,正常供餐。根据学校现有条件,每餐采取份饭制,餐标每天 为 22 元(含早、中、晚三餐),主食米面兼顾,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饭菜可口, 保质保量,确保教职工和学生吃饱 。 (2)需建立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同时,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个性化的餐 饮服务 。 (3)需建立应急预案,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遇 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 (4)经营期间,消耗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所需食材必须按 照上级要求做到专人负责,定点采购,并严格执行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坚决杜绝伪 劣、变质食材的进入,原材料(含食材、液化气等)的采购费用由经营方负担。 三、服务要求 1.接受学校对环境及餐饮服务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 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民意测评、违规处罚。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餐厅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 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 律。未经投标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改造餐厅。 3.投标人需承担所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缴纳各种保险、以及劳保、卫生福利 用品。并负责解决所聘用员工的食宿问题。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 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4.投标人需安全文明生产,食品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由经营者按规定及时 无害化处理。在工作期间降低噪音,照顾周边居民的休息,确保无责任事故。 5.成交供应商负责餐厅食品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 书和保密协议,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采购人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采购人 对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 故,损害采购人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6.熟悉并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无条件接 受食品药品、卫生防疫、安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 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一年。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 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 响应性文件内容 项 目 项目及审核内容 格式 装订顺序 响应性文件 的外封面、 封口、封皮 及目录 响应性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格式 1 1-1 响应性文件的封皮 格式 2 1-2 响应性文件的目录 格式 3 1-3 资格性 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原件备查) 自拟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格式 5 2-2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原件 格式 6 2-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原件 格式 7 2-4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原件 格式 8 2-5 经营期限间,不允许转让经营权承诺 原件 格式 9 2-6 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承诺 原件 格式 10 2-7 信誉要求 复印件 (原件备查) 自拟 2-8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格等的 有关文件 复印件 (原件备查) 自拟 2-9 符合性 证明材料 承诺函 原件 格式 4 3-1 服务响应表 原件 格式 11 3-2 商务响应表 原件 格式 12 3-3 经营服务方案 复印件 自拟 3-4 其他 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 的其他资料。 原件 自拟 4-1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 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 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 商在装订响应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性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副 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法定代表人本人参 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 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格式 1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外封面格式: 响应性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时间 注:此格式以内容为准 格式 2 封 皮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供 应 商: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响应性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2.1 承诺函……………………………………………………所在页码 …… 三、其他材料 …… 格式 4 承 诺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 人 (全名、职务)代表 (供 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 有效期。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 解的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4、我们保证: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不与采购人,采购人恶意串通; (4)不向采购人,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5、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 7、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 5-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委托人授权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 就 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 6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名称 注所地址 邮政码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格式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8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 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9 经营期限间,不允许转让经营权承诺 我单位承诺: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1.经营期间不将餐厅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资产 搞不法经营。 2.未经投标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改造餐厅。 若出现上述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10 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 11 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 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 说明 ... ...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 12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 一、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二、本次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有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在 合同中协商解决。 三、合同格式按采购人认定的统一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