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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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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节日福利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 2021-12-20 15: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节日福利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电话:8050517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三、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34.26 万元,上限人均60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确定壹家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供应节日福利。

2.采购食材清单

品名

规格

数量

保质期

牛肉小肋排

500克/袋

1713袋

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个月

鲜胚玉米油(非转基因胚芽油物理压榨)

5L

1142桶

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少于10个月

面粉(麦芯粉通用小麦面粉)

10KG

571袋

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少于7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具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

3.注册资金100万元;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

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互联网在线邮箱方式发放。

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cswfwzx@126.com ,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反馈。

潜在供应商没有领取采购文件的,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五)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 日9:00--9:10(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北裙楼610房间(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27日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0 日


附件: 节日福利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节日福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简易采购—竞价 申请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领取联系人相关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