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2月20日 15:4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15: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10日 15:30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3338865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口岸湾仔边检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警官 139280031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小姐 0756-3338865 | ||
附件: | |||
附件1 |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此为准).docx |
项目概况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X2021-104
项目名称: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1月 10 日 15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HX2021-104
项目名称: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以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 100%,按费率报价。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标的数量:一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项目编号:ZHHX2021-104
- 采购内容基本情况: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采购项目品目:服务类;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 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 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11月或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保险缴纳证明都可以,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无需提供)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5.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现场支持现金/微信支付)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4000091013000507818
-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6-333886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口岸湾仔边检站
联系方式:陈警官 1392800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联系方式:张小姐 0756-3338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6-3338865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HX2021-104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
温馨提示!!!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3、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4、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5、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6、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7、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8、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9、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0、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1、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7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5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2 1
第五章 合同格式条款 4 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 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1月 10 日 15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HX2021-104
项目名称: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以实际发生采购量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100%,按费率报价。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ZHHX2021-104
(2) 采购内容基本情况: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3) 采购项目品目:服务类;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5.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3)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11月或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保险缴纳证明都可以,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无需提供)
7.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2月 21 日至2021年 12月 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方式: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01月 10 日 15 点 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 12月 21日至2021年 12月 27日止。
6、 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3.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5.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现场支持现金/微信支付)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4000091013000507818
(2)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6-3338865。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湾仔口岸湾仔边检站
采购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方式:139280031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6号金嘉创客汇A栋307室
联系方式:0756-333886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张小姐
电话:0756-33388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发布人:珠海华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2月 20日
第%1章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1、本项目选取1名投标人为采购人食堂食材配送年度服务。
2、食堂周一到周日主要为早、中、晚餐、宵夜、通宵班简餐,每天约100人次用餐。
3、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4、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5、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6、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7、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中标人不得变更中标物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中标人配送货物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13、中标人应指派固定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人,并报采购人备案。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服务团队,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供应品种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水果等副食品。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供应方法
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天19时前,将第二天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2、筹措物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组织食品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06点30分前将当日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即站部食堂),保证采购方正常开餐。若没按时将食品送到导致采购方不能按时开餐,由此所产生的额外用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不能如期提供食材配送,须尽早通知采购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配送食材供应商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中标人应随叫随送。
4、食品验收:中标人将副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
(三)供应质量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3.1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在友好协商下另外签订合约供应我站食堂。
②、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③、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④、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④、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2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
指标(mg/kg)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P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3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3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
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3.4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四)产品配送要求
1、 交货期: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 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5、 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6、 投标本食堂采购的,中标人在安排日常计划的采购员外,还需配备1名专职采购员和1辆专车常驻采购单位,随时响应临时的接待采购任务,按采购人临时的供货通知要求随订随送,在1-2个小时内将接待菜单所需的原材料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定价方式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
注:以每月最后一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一天)珠海市朝阳、南坑及前山市场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加上中标折扣率作为下月基准价格。下一月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六)供应结算
(一)中标人的财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珠海市财政局备案,须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二)结算时,必须凭采购人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三)中标人每天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财务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四)中标人每月5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10号前采购人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七)购买公众责任险
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即购买公众责任险(投标人作为被保险人),且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服务安排
1、如果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服务资格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2、如果推荐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3、由采购人伙食委员会每季度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评定,如两次评定为不合格,合同将自动终止。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说明:
(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条款
(一)资格性审查条款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二)符合性审查条款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3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4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5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备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
综合评分表
序 号 |
评审 项目 |
分配 分值 |
评审内容 |
1 |
人员资质 |
6 |
1. 投标人配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 3 分; 2. 投标人配有有效的食品检验人员,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近 3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保证明)。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的,只计取一项,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2 |
拟投入车辆 |
6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货车(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进行评分: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货车的得 3 分,最多得 3 分; 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冷冻车(冷藏车)得 3 分,最多得 3 分;本项合计最多得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则还须同时提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拟投入车辆为自有的,则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拟投入车辆为租赁的,则车辆注册用户名称应与车辆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名称一致,承租方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冷冻车或冷藏车以发票或出厂合格证书所载车辆类型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 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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