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12-20】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之委托,对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59号;
2、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需求;
3、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2+1模式;首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4、项目内容:拟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专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竹香苑职工食堂形象升级,改造内容包括供餐窗口、文化氛围、水吧休闲区、观影区、卡座区等;服务内容包括为华科竹香苑入住人员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务餐等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售卖、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保洁、劳务服务工作人员等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三、上交给招标人的租金控制价:14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的;
4、提供目前正在经营的食堂餐饮的运营管理经验业绩;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附件自行下载。
六、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审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
4、提供正在经营的食堂餐饮的运营管理的食堂经营服务协议(或院校企业发包合同)及发包院校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单位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注: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其一均可):1)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2)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3)社保手册;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高者中;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
九、上交给招标人的租金缴纳:职工食堂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租金,经营满一年(10日内)支付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
十、勘查现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招标人: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88号 |
地址: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
联 系 人:周先生 |
联 系 人:林女士 |
电 话:15151925903 |
电话:0519-82353405 |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书
项目名称: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投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7
第二章 投标文件 8
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9
第四章 投标报价 10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11
第六章 采购需求 1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2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九章 合同条款 40
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之委托,对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59号;
2、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需求;
3、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2+1模式;首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4、项目内容:拟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专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竹香苑职工食堂形象升级,改造内容包括供餐窗口、文化氛围、水吧休闲区、观影区、卡座区等;服务内容包括为华科竹香苑入住人员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务餐等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售卖、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保洁、劳务服务工作人员等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三、上交给招标人的租金控制价:14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的;
4、提供目前正在经营的食堂餐饮的运营管理经验业绩;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附件自行下载。
六、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审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
4、提供正在经营的食堂餐饮的运营管理的食堂经营服务协议(或院校企业发包合同)及发包院校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单位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注: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其一均可):1)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2)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3)社保手册;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高者中;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
九、上交给招标人的租金缴纳:职工食堂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年租金,经营满一年(10日内)支付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
十、勘查现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招标人: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88号 |
地址: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
联 系 人:周先生 |
联 系 人:林女士 |
电 话:15151925903 |
电话:0519-82353405 |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书
项目名称: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报名时间: |
接收招投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须知
项号 |
内容规格 |
1 |
项目名称: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2+1模式;首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项目内容:拟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专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竹香苑职工食堂形象升级,改造内容包括供餐窗口、文化氛围、水吧休闲区、观影区、卡座区等;服务内容包括为华科竹香苑入住人员提供早、午、晚工作及商务餐等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售卖、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保洁、劳务服务工作人员等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
2 |
招标人名称: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151925903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88号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53405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
3 |
标前答疑会:不集中组织。 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形式传至0519-82353405或扫描发送至邮箱774551209@qq.com并电话确认。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涉及招标文件调整的,将以澄清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如在质疑截止时间前无疑问提出,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
4 |
上交给招标人的租金控制价:14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
5 |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必须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6 |
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缴纳,履约期满退还。投标单位中标后有其他违约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将视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勒令其退场、相关费用不予补偿。 |
7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正、副本需分开装订、密封、标识。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第三章 |
8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3:30至14: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联系人:林女士 |
9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00; 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标书外另行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10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报价较高者中;如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 |
11 |
上交给招标人的租金缴纳:职工食堂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第一年租金,经营满一年(10日内)支付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 |
12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45日。 |
13 |
招标代理费:10000元;中标人须在领取合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该项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第一章 总则
一、招标项目:竹香苑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更正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更正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疑问,视作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款和要求。涉及招标文件调整的,将以澄清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传真形式传至0519-82353405或扫描发送至邮箱774551209@qq.com并电话确认。招标人收到质疑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明确标明正、副本。且投标文件正副本须分开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和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受托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四);
(4)开标一览表(附件五);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六);
(6)承诺投入人员一览表(附件七)
(7)服务要求和商务偏离表(附件八)
(8)服务承诺(附件九)
(9)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十)
(10)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记录承诺书(附件十一)
七、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4、投标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投标人评分的严重错误。
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
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和参加评审。
十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投标书外另行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所提交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密封、盖章、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补充”字样,并注明修改或补充的时间)和提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报价
十四、本餐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确认的改造方案所产生的食堂形象升级改造费用、人力成本、物料成本、管理成本、设备成本(原有设备除外)、水电气、税费、检测检验费等产生的各种费用,投标人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十五、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2、本项目租金控制价:详见投标须知。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十六、答疑,开标评标会议时间和地点
标前答疑会:不集中组织;
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
开标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十七、评审、定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十八、开标评标会
开标评标会议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标书外另行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时核验,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十九、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