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272(招标文件编号:0615-214121050272)
二、项目名称: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港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二号路35号天津港建设大厦东楼209
中标(成交)金额:11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港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 海关内部职工员工餐(周一至周日全年无休):天津东疆海关食堂位于东疆保税港区二联检中心和天津港兴东物流查验场内,两个食堂负责为全关约400余名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部分。 | 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秀文、孙迎辉、徐景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全额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周涛、黄楠 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
电 话: 022-23556656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272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14121050272
项目名称: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
(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11)投标人须提供“真诚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12)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120万元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
(13)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一年。3)付款方式: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磋商文件密封在一起)。供应商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09日至 2021年12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4411001001007131780100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 电 话:022-23556656
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一. 项目名称: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 预算要求:此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20万元整,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超过预算,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
(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磋商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11)投标人须提供“真诚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12)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120万元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
(13))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一年。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磋商文件密封在一起)。供应商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关内部职工员工餐(周一至周日全年无休):天津东疆海关食堂位于东疆保税港区二联检中心和天津港兴东物流查验场内,两个食堂负责为全关约400余名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管理。
1就餐形式:早餐、午餐均为自助餐;
2.就餐时间:早餐 8:00--8:40 午餐 11:40--12:20 晚餐 17:00-17:40。
3.菜品要求:早餐:餐品包含鸡蛋2种、主荤小菜2种、热菜1种、小菜3种、主食4种、1汤1粥、特色小吃1种、营养小菜2种。午餐:餐品不少于荤菜2种、次荤2种、素菜2种、凉拌菜2种、面食4种,杂粮2种、汤2种,水果或酸奶1种,另配其他风味小吃1种。每周五分别搭配水饺、包子3种或捞面3种,1荤菜1素菜、米饭、杂粮、汤2种、水果或酸奶1种。临时餐:餐品不少于荤菜2种、次荤2种、素菜2种、凉拌菜2种、面食4种、米饭、杂粮2种、汤2种,水果。
(二)传统节日餐品制作:根据传统节假日安排加工制作特色餐品(如汤圆、粽子、月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等)按需自行加工制作并提供外卖。
(三)外卖食品加工制作:工作日及节日外卖食品的加工制作,品种包含面食、中西糕点、酱制品、菜品等。
食堂服务人员需求:
(1)向采购人食堂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4人,其中厨师长2人,厨师4人,面点师3人,助厨4人,洗碗工4人,库房管理员2人,服务员5人。上述人员住宿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四)其他需求:
(1)用餐量的确认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员工就餐人数制定并满足采购人员工的餐饮要求。
(2)餐饮服务内容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每日早、午两餐及临时性用餐服务。服务方式为现场制作。
(3)餐饮服务时间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具体安排。
(4)供餐质量卫生的保证
1.供应商保证所有和餐饮服务有关的行为均符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向采购人提供足量、新鲜卫生、营养、可口的食品。并提供相应的保温措施。供应商须严格按菜单供餐,保证菜肴的新鲜,严禁供应隔日菜品。(因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职工食物中毒和不适,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进行食品留样(留在采购人冰柜)用于卫生送检,留样需保留48小时,每个菜样需达125克。
2.供应商进入餐厅后须统一穿制服、工作鞋、工作帽、戴口罩(供应商自担费用)。
(五)客户反馈
针对采购人员工集中意见,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方法。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和菜品。
(六)中标人除应保障以上条款和应做的食堂管理服务外还应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供应商应对厨房操作间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供应商协助采购方联系生物消杀公司进行病虫害防疫工作。
2.供应商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供应商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3.供应商员工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厨房纪律。供应商有义务做到禁止外人进入操作间、储物间。(卫生检疫部门,采购人专管人员除外)
4.发生非原材料采购及运输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供应商除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5.供应商须了解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须对燃气、电等火源每天进行安全监测。
7.供应商须确保成本有效掌控,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性磋商;
1.2 定义:
1.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
1.2.3 “货物及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1.3 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2.1.1.1 磋商邀请函;
2.1.1.2 项目要求;
2.1.1.3 供应商须知;
2.1.1.4 评审方法及标准;
2.1.1.5 响应文件格式;
2.1.2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3.1 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2 语言及计量单位:
3.2.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3.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响应文件的组成:
3.3.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3.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3.4 磋商有效期:
3.4.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磋商声明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3.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3.5 响应文件的递交:
3.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5.1.1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
3.5.1.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月××日××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3.5.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于本项目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24000元整;未按时提供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拒绝。
5. 磋商程序:
5.1 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2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5.3 参加人员及要求:
5.3.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5.3.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5.4 磋商步骤:
5.4.1 第一步:
5.4.1.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2 第二步:
5.4.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2.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2.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2.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4.2.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4.2.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2.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4.4 第四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5 其他:
5.5.1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5.5.1.1 围标或陪标的;
5.5.1.2 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5.5.1.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5.5.1.4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5.2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用电子汇款方式缴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标准全额交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如不按时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6.2 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为022-23556652;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6.3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3.1 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
6.3.2 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格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密封一份;
6.4 其他:
6.4.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6.4.2 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6.4.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响应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6.4.4 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磋商前答疑会的权利,并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可能产生的风险;
6.4.5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
6.4.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4.6.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4.6.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4.6.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现就天津东疆海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 前言:
1.1 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次采购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实行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2 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
1.3 本评审办法的解释属采购人。
2. 评审依据:
2.l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2 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审办法;
2.3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3. 评审机构:
3.1 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成磋商小组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的评审工作,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汇报评审工作情况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2 本次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 技术、经济和商务专家2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负责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的职责主要是:
3.2.1 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
3.2.2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排序的成交候选人。
4. 评审原则、标准和纪律:
4.1 评审原则:
4.1.1 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整个评审工作不受任何个人和机构的干扰,供应商的任何试图干扰评审的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1.3 在有效报价中,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响应更具竞争力,最低的报价并非成交的唯一标准;
4.2 评审标准:
4.2.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文件完整性、符合性、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等因素和社会信誉等指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议;
4.2.2 为维护采购人的利益,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4.2.3 如各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磋商小组有权拒绝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4.2.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3 评审纪律:
4.3.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
5.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格、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和比较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5.1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5.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2.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1.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参与磋商的资格将被否决;
5.1.2.3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5.1.2.4 在响应文件初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参与磋商的资格将被否决:
5.1.2.4.1 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1.2.4.2 响应文件所加盖公章为电子版印章(计算机打印)的;
5.1.2.4.3 供应商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5.1.2.4.4 供应商的磋商声明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1.2.4.5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1.2.4.6 供应商为代理商但没有制造商授权的;
5.1.2.4.7 供应商业绩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1.2.4.8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5.1.2.4.9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5.2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5.3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
5.3.1 商务评审:满分44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1 |
供应商业绩(8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8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且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食堂服务项目的成功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有用户公章或用户印章。 注:B项和C项可任意提供一项。 磋商响应文件中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
6分 |
2 |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4分。未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3 |
拟派驻厨师评价(14分) (1)拟派驻的厨师长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类型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厨师长岗位工作经验(提供履历表原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最多4分,其他0分; (2)拟派驻的厨师具有餐饮服务项目厨师(中餐餐饮)岗位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上(提供履历表原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二级中式烹调师资格及以上等级厨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1分,最多4分,其他0分; (3)拟派驻的面点师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类型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岗位工作经验(提供履历表原件加盖公章)且具备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最多6分,其他0分; 注:以上人员须出具本单位202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
14分 |
4 |
食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颁发的服务人员的健康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每提供1个满足要求的证书得1分,最多得20分。未提供或未满足要求,不得分。 |
20分 |
5.3.2 技术评审:满分46分;
根据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规范中的每一项一般技术条款要求的响应和符合情况,进行逐项评审,带*号条款有一项不合格即废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1 |
实质性技术条款评审(合格) 实质性技术条款为带“*”号条款,一条不满足即为投标无效。 |
-- |
2 |
一般性技术要求条款评审(满分8分) 针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四项:项目需求书”中不带“*”号条款的技术条款进行评审。一条不满足,扣1分,最低得0分。 |
8分 |
3 |
项目的执行安排评审:(满分7分) 从方案详细程度、完善情况、方案合理性、实施及项目进度安排、目前仍处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提出的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应对保障方案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1)项目的执行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过程包括整体服务、日常维护、定期保养等七个以上实施环节,评审委员认为各个环节的实施均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各个环节的实施描述详细、完善,且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合理性建议,得7分; (2)项目的执行安排包括整体服务、日常维护、定期保养等七个或七个以上实施环节,评审委员认为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实施环节等于七个,各个环节合理可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实施环节描述简略,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得5分; (3)项目的执行安排包括整体服务、日常维护、定期保养等六个及六个以上实施环节,各个环节的实施只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安排对本项目无针对性或部分环节对本项目无针对性或部分执行环节上有漏缺,但不影响本项目的进行,能够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但没有被采信的,或评审委员认为对本项目有用的实施环节等于六个,得3分; (4)项目的执行安排包括整体服务、日常维护、定期保养等五个及五个以上实施环节,某些环节的执行方案不合理,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的,或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出建议但没有被采纳的,或评审委员认为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实施环节等于五个,得1分; (5)其它情况得0分。 |
7分 |
4 |
投标人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满分7分) (1)投标人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完善:提出包括食堂管理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在内的五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强,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文字描述非常详细完善合理,得7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较好:提出包括食堂管理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内的五项或五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五个,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文字描述详细完善合理,得5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一般:提出包括食堂管理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在内的四项或四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四个,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文字描述比较详细完善合理,得3分; (4)投标人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较差:提出包括食堂管理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在内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三个,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文字描述不详细或不完善,得1分; (5)投标人售后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差:提出包括食堂管理制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在内的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少于或等于两个,或排除故障解决问题能力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文字描述不合理(投标人未提供文字描述视同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0分。 |
7分 |
5 |
针对本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理解及解决方案(7分) (1)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全面(能提出七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准确,分析详细、重点突出,解决方案完善,真实可行,得7分 (2)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全面(能提出七点或七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七个),分析普通、重点不突出,解决方案不详细,但可以实施,得5分 (3)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一般(能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六个),分析普通、重点不突出,解决方案不详细,但可以实施,得3分 (4)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理解较差(能提出五点或五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等于或少于五个),分析普通、重点不突出,解决方案不详细,但可以实施,得1分 (5)其余情况,得0分。 |
7分 |
6 |
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性事件响应措施评价(满分3分) (1)响应措施安排合理、计划详细、可操作性强:其中包括1)承诺7*24小时均可响应、1小时到现场;2)响应方案多于两套。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得3分; (2)响应措施安排较为合理、进度计划可行:其中包括1)承诺7*24小时均可响应、2小时到现场;2)响应方案多于两套。评审委员可以采信1),对2)中所提出的响应方案采信的等于两套,得2分; (3)响应措施安排一般、进度计划可行:其中包括1)承诺7*24小时均可响应、3小时到现场、6小时解决;2)响应方案多于两套。评审委员可以采信1),对2)中所提出的响应方案采信的等于一套,得1分; (4)其余情况,得0分。 |
3分 |
7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并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评价(满分7分) (1)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详细(能提出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均可以采信)、可行性强,得7分; (2)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配合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能提出十点或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七至十个)、可行性一般,得5分; (3)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与采购人沟通方案一般(能提出十点或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为四至六个),得3分; (4)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与采购人沟通方案不详细(能提出十点或十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一至三个),得1分; (5)其余情况得0分。 |
7分 |
8 |
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满分5分) (1)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均可以采信,得5分; (2)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五至六个,得3分; (3)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三至四个,得2分; (4)针对本项目的延伸服务投标文件中提出了提出六点或六点以上内容,评审委员认为合理可行、对本项目的实施有帮助,可以采信的内容为一至二个,得1分; (5)其它情况,得0分。 |
5分 |
9 |
项目组成员职责(满分2分) (1)项目组成员职责安排非常明确、清晰、合理,包括岗位安排等不少于两方面内容,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为准),所提出的各岗位规章制度,评审委员认为均与本项目有关且有针对性,得2分; (2)项目组成员职责安排,包括岗位安排等不少于两方面内容,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为准),但未提出各岗位规章制度,或所提出的各岗位的规章制度评审委员认为全部或部分对本项目无针对性,得1分; (3)其它情况,得0分。 |
2分 |
*说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3 报价评审:满分10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项目 报价 |
10分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采购预算的各供应商报价得分按照如下步骤计算: (1)计算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当报价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对应价格得分为10分。 (3)当有效供应商的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5.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上述评审办法对各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磋商小组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报价得分;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为其最终得分,计算汇总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5.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5.5.1 磋商响应有效性不合格;
5.5.2 磋商保证金不合格;
5.5.3 偏离标注“★”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
5.5.4 一般技术条款达到10项偏离;
5.5.5 供货范围重大偏离;
5.5.6 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
5.5.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6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条减5分:
5.6.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5.6.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5.6.3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5.6.4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6.5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6.6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6.7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响应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5.6.8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5.6.9 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5.6.10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5.7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5.7.1 每个评委对所有有效供应商,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打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
5.7.2 由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顺序向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顺序;
5.7.3 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推荐顺序结合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5.7.4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约,或出现其它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约,经双方确认后,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顺序,与下一名供应商签订合同;
5.7.5 本项目不承诺报价最低者成交;
5.7.6 磋商小组基于各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有权拒绝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以下格式仅供参考,需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补充相应响应内容)
响 应 文 件
( 正/副本 )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电话: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一、磋商声明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60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选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并完成与之配套的服务工作。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为方便磋商小组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时准确地找到相应材料,请各供应商在力所能及地情况下依照此附录列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内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声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概况。
7.报价一览表。
8. 供应商相关项目业绩清单。
9.分项一览表。
10. 供应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11. 偏离说明一览表。
1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13.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
14. 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15.本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电子版两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书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价格为
报价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 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2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币种: 货币单位: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合计 |
1 |
|||
… |
|||
总价 |
大写: 小写: |
注:费用: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餐饮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费用、加班费用、服务津贴费用及各类保险及其他一切与本项目食堂服务工作有关的成本费用。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3 :供应商资格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件
(复印件)
书面承诺书
(原件)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收据
(复印件)
附件4: 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公司名称)
地 址: (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及签订承包合同,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住 址: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及签订承包合同。受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 托 人:(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件5:
服务承诺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磋商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
|
|
|
供应商实施能力 |
||||
|
|
|
|
|
项目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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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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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付款方式 |
||||
|
|
|
|
|
时间要求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竞争性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响应应答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竞争性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
职务: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公章:
附件6: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要求
附件7
真诚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0615-19411905 )”的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在参与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响应项目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采购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响应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如我公司中标,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9:
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响应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如:各种证书、企业介绍、各种奖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