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采购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1-12-20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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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CG7607-1 预采购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点击此处下载 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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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
材供应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1CG7607
采购人 : 淮南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建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 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17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27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37
第八章 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次)
项目概况: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CG7607
2、项目名称: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26400.00 元
5、最高限价:626400.00 元
6、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章节
8、服务期:365 日历天,(本项目实行 1+1 的方式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合要求,
经考核合格,且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服务
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且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续签合同期为一
年,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1 次)
9、标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
时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信誉要求:
供应商信誉要求提供以下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供应商信誉承诺书(其一)。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
(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
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失信惩戒”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②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
“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
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4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可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企业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或者提供
“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
④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北京时间,以本中心网站服务器时间为准)
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获取(http://jy.ggj.huainan.gov.cn/)
方式: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
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 或 0554-6818265-4),直接使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地址: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相关信息
并确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 实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
主体库对接公告” (http://jy.ggj.huainan.gov.cn);
采购文件的领取: 网上下载。 登录“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
选择“交易平台入口”, 使用 CA 锁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查阅领取相关文件。投
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
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月 30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递交数字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 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 )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F 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
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开评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
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相关材料,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
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开、
5
评标期间须随时关注系统,若因供应商未在 30 分钟内回复专家网上询标及二次报价,将视供应商默认评审专
家评审结果。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网上二次报价操
作手册》。
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责任。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淮公管督﹝2020﹞121 号)文
件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政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依据《政
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等相关
文件编制。
依据《淮南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业务的实施方案》(淮南银发〔2021〕42 号)的文件精
神,成交供应商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可登录(网址为:https//www.crcrfsp.com,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政采贷”
具体业务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公安局
地 址:淮南市公安局
联 系 方 式:0554-5365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华茂大厦 13 层
联 系 方 式:0554-6661929、1773017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大为、郝伟(招标人),胡天庆、朱辰(代理机构)
电 话:0554-5365716,0554-6661929、1773017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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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登记
(一)网上登记。投标人投标前请先按淮南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CA 数字证书有关问
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 或 0554-6818265-4),直接使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 地 址 :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
登记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完成主体库登记,实名登记步骤详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淮南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对接公告”(http://jy.ggj.huainan.gov.cn/)。首次登录应进行实名登记(市
场主体登记), 具体操作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办事指南》。
(二)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
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
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
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
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登录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
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三、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二)制作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
商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实名登记库中挑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有
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
同一数字证书。
四、/
五、投标
(一)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
有供应商(供应商)参加或远程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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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任务、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抽取下浮率(如有)
8、开标结束。
(二)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允许导入电子光盘(或 U 盘)中未加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电子光盘(或 U 盘)和网上递交
的加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识别码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补救);
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评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
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
按时澄清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供应商需补充实名登记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做后续评审: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
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8
9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淮南市公安局
地址:淮南市公安局
联系人:康大为、郝伟
电话:0554-5365716
2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华茂大厦 13 层
联系人:胡天庆、朱辰
电话:0554-6661929、17730171990
3 项目名称
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
目
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章节
8 报价要求
注意:因本项目无法确定配送数量和金额,投标供应商统一按
313200.00 元报价(包括二次报价),未按此报价商务标不得分。
1.本次共选用 3 家(2 家主选,1 家备选。当入库主选供应商因受
到处罚或服务质量不佳等原因被暂停供货,备选供应商递补入库。)
配送服务机构,共同承担配送任务,成交后任务分配依据 2 家主选单
位评分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或采购人根据 2 家主选单位实际情况进
行配送任务分配,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入围单位不得无理由更换分
配的内容,战勤战备需要供货供应商必须随时供货。且在合同履约期
间,如遇市本级单位统筹安排食材供应,采购人可随时与供应商解除
合同。请供应商将本风险因素考虑在内。
2.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食材费
用、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代理服务费、税费、运输费、
售后质保费用、验收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中标后如有违约行为、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
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未按规
定时间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提请上报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记录;如对采购人造
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10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 服务期
365 日历天,(本项目实行 1+1 的方式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合同期内,
服务标准符合要求,经考核合格,且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
到约定标准且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随
时终止合同。续签合同期为一年,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1 次)
10 质量要求 合格
11 供应商资质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提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前(如距离截止
时间不足 5 个日历天,则延长开标时间)
方式:网上提出。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方式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在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对
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澄清答疑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均将网上予以答复,
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
17 疑问的答疑获取
疑问的答疑获取均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系统下载。供应商
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
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
样约束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
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8 投诉质疑 在线投诉,一次性提出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19 偏离 /
20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
他内容材料
采购需求、澄清文件、答疑文件
2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1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淮公管督
﹝2020﹞121 号)文件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2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26 投标文件份数
执行磋商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人提供与电子版投
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供资料留存,同时提供与
网上上传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存放在 U 盘中。
2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网上递交
(http://jy.ggj.huainan.gov.cn:8090/TPBidder/login.aspx)
2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淮南市山南新区政
务服务中心 F 座)
30 开标程序 执行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小组构成:3 人,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授权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为 1 名。
12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3 履约担保
(1)金额:合同价的 2 %
(2)支付方式:?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转账 ?电汇 ?网银支付 ?
本票 ?支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注:如采用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供应商单位基本账
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
注册地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含两县)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3)收取单位:本项目采购人
(4)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按照磋
商文件规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出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全
额退还。
34 最高投标限价
因本项目无法确定配送数量和金额,投标供应商统一按 313200.00 元
报价(包括二次报价),未按此报价商务标不得分。
35 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
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
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等文件规定以
及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收取。本项目采用(1+1)方式,
按照规定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两年代理服务费用。
2、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发生的评审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
书时随招标代理费据实另行支付。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两家主选中标单位共同承担。
36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期供货服务,所有商品必须提供为本公司正规有效的
发票每月结算一次。
13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10 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因
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未签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
将合同备案材料交至代理机构。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描述,各章节解释优先顺序
依次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章
节内优先顺序为:表格内文字约定效力优先于非表格文字约定效力。
38 提示
为保证供应商可以顺利在招标系统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请
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截止日当天 0:00 之前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否则可能会因系统错误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
39
关于远程解密的说
明
本次采购不强制要求供应商到投标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
密,供应商可进行远程解密。远程解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解密时间内完成。
40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
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
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41 二轮报价说明
供应商开、评标期间须随时关注系统,若因供应商未在 30 分钟内
回复专家网上询标及二次报价,将示供应商默认评审专家评审结果。
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多次报价操作说明(投标单位,专家评委)》。
14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 质疑投诉
供应商如对招投标事项有异议,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淮南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质疑函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淮公管〔2016〕
40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
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 号)文件规定。符合“谁质疑,谁举证”
原则,事实清楚,主张明确,须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
禁止虚假恶意投诉,对虚假恶意投诉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无效投
诉的给予记不良记录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 个
工作日前在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y.ggj.huainan.gov.cn/)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对在
规定时间前收到的澄清答疑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均将网上予以答复,
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在线
依法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
答复。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
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15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3 联合惩戒
成交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在本项目所在地限制投标,且在
有效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理通报文件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严
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4、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者 “信用中国”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
名单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
企业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4 合同备案要求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按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
同备案告知单》要求办理合同备案工作。告知单及承诺书格式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合同备案完成后将备案资料移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6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5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公安局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投标供
应商根据项目预算,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参考相关标准自愿投标。
合同签订后对两家配送供应商依据考核办法试用一个月,配送服务单
位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者配货能力差,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配送食材不予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
权延续或重新采购)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此影响采购人
正常工作将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共选用 3 家(2 家主选,1 家备选。当入库主选供应商因受
到处罚或服务质量不佳等原因被暂停供货,备选供应商递补入库。)
配送服务机构,共同承担配送任务,成交后任务分配依据 2 家主选单
位评分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或采购人根据 2 家主选单位实际情况进
行配送任务分配,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入围单位不得无理由更换分
配的内容,战勤战备需要供货供应商必须随时供货。且在合同履约期
间,如遇市本级单位统筹安排食材供应,采购人可随时与供应商解除
合同。请供应商将本风险因素考虑在内。
3.因本项目无法确定配送数量和金额,投标供应商统一按
313200.00 元报价(包括二次报价),未按此报价商务标不得分。实际
配送时食材结算单价必须低于当日市场平均价的 5%-10%,否则不予结
算。
4.以综合评分排名方式推荐 1-3 名为入围供应商,第 1-2 名为主
选供应商,第 3名为备选供应商。
1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种类
根据季节供应时令蔬菜类、豆制品类、肉类、水产类、禽类、 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及日用
品等。
二、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蔬菜):
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具有
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
气味;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
有的滋味即为异常;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
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
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 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货物质量要求(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等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
保证来源于正规屠宰场, 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 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冷冻禽
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 90% ,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 ,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C )。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
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②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 质,
肉类保证来源于淮南市地区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淮南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
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
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③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④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
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⑤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接受违约处罚。
3、货物质量要求(干货类):
①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蛀、无杂
质,保持应有的色泽,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
库。
18
②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
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货物质量要求(大米):
符合大米 GB 1354-2009 二级米标准,要求:碎米总量≤17% (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 国家标准:
≤2.5% )不完善粒≤3.5% ( 国家标准:≤4.0% )并拥有“QS”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规格:10~25kg /
袋(精装,业主选定规格)。供货时提供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期检测。大米的
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变质、米饭口感不得粘腻,不得有腐烂、质、
油脂酸败、發、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产品到配送时距
保质期满不低于 2 个月。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
5、货物质量要求(面粉):
所供货面粉符合《小麦粉》GB/T1535-86 一级粉标准。非转基因原料。5kg-25kg/袋(精装)。并拥有“QS”
食品安全认证,产品到配送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 2 个月。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
5、货物质量要求(食用油):
所供货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符合《大豆油》GB/T1535-2003 一级油标准。非转基因原料。规格 5L~20L/桶,
供货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到配送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 2 个月。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
名商标。食用调和油符合GB15680 标准有 SC 标志清晰透明; 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不小 1;
过氧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供货时提供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期检测。
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 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
验收方式:
由需求方指定人员(使用单位 1人,食堂大厨 1人,配送员 1人)进行验收,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食材的
品种、数量、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在《食材验收确认单》(以我单位要求为准)上签字并填写验收日期,
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
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
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
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
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
时内的用保温箱或专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
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根据采购人要求,备勤、战勤时接到通
知随时供应)。
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
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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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②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③供货数量低于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④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⑤把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使用单位;
⑥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⑦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业务部门, 造成无法
及时联系;
⑧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⑨所供应食材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①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使用单位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②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使用单位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
10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还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③因供货商所供应的食材问题造成后果的;
④所供应的商品变质的;
送货时间要求:
①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明确一名后勤人员,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每日食谱,并提前一天以传真、微
信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资,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
求等。中标人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订单,安排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于次日 07:00 时至 09:00 时
之间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并协助进行物资验收。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
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
准。
②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使用单位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 中标人须
承担全部责任)。
③对使用单位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2 个小时内送到。
④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使用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
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物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作为各使用单位的入库验收凭证,不提供不予验收。
三、质量保证: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业主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货物;
4、供应商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供应商应按单位
货物货款的 2 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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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供货要求积极响应,如不积极响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不确保各中标供应商最低供货时长、数量及金额,各服务供应商必须认可采购人所指派检
测人员对供应商供货的检查结果。
四、考核办法
1、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性扣 5 分,罚款 500 元,两次取消供货资格。
①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③未按采购人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使用单位协商除外);
④供货数量仅为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⑤未按使用单位指定秩序卸货;
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⑦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性扣 5 分,罚款 500 元,两次取消供货资格。
①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②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③供货数量低于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④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⑤把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使用单位;
⑥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⑦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业务部门,造成无法
及时联系;
⑧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性扣 20 分,罚款 2000 元,两次取消供货资格。
①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使用单位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②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使用单位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
③还将被处以 10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④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4、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
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汾作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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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⑩提供国家命令禁止的转基因产品的。
五、考核方式
采用百分制按季度的要求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1、物资品质考核:由甲方和饮食服务对每批次配送的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及二次速检;
2、生产加工能力考核: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地进行实地查看;
3、投诉处理、配送过程、售后服务考核:以实际发生问题后由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形成处罚报告后扣除
相应分数;
4、加分项目考核:根据乙方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服务情况由甲方决定加分分值。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1、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总分合计 100 分,85 分以上为合格,95 分以上为优秀。年度得分
为每月考核分数的总和,并作为乙方是否续签供货合同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是在执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评价,如供应商在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
规定达到一票否决终止合同关系的,考核结果不作参考。
七、监督管理
1、甲方内部对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执行落实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供货商对甲方考核情况履行抗辩权的监督管理。
3、供货价格确定:采购人每周确定一次基准价格,淮南市发改委(WWW.FGW.HUAINAN.GOV.CN)当周价格公
布中含有的食材,以价格公布中东片区(田 家庵区、大通区和山南新区)的均价为基准价格,价格公布中没
有的食材,以长途汽车站大润发超市、新城吾悦广场永辉超市、泉山苏果超市任意一家实地询价作为基准价
格,若以上两种形式都无法确定的食材价格,则以田家庵区和山南新区任意一个农贸市场实地询价作为基准
价格。每次确定基准价格,由使用单位出 1 人,配送单位 1 人,形成 2 人询价小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甲方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 3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
能、质量、服务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
序。
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投标签到先后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评标委员会可根据
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
各供应商进行报价: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 30 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
轮报价)。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 1 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
(二)无重大偏离、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委会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独立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
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
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九条评委会按下表内容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
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第十一条 如果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最高的为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和商务标得
分均相同,则采取投标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摇号分两轮,第一轮摇出企业编号,第二轮摇出的第一
位即为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
录。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
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评委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制作评标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
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五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
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
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24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
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2
资格
评审标准
供应商资格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投标供应商承诺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服务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注: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件、资质、资料等无需提供原件。但投标文件中的影印件或扫描件需保证
清晰易于辨认,若因为影印件不清晰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
致的影印件或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5
四、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1
投标人综合实
力
0-14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自己配送汽车的得 6 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
件。
3、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
多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
2 类似业绩 0-20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食品类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0 分,满分 20 分。
注: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不提
供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0-6
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员证书,得 6 分。具有中级食品安
全员证书,得 3 分。(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明、及社保)
注: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半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
地人社部门开具的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需提供主管单位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4 服务方案 0-20
1、综合比较各供应商对食材配送服务的整体策划及全面的服务保障措施,
按食材采购、贮存、配送等环节,针对招标人的实际要求制定合理高效的
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方案全面深入、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7-10
分,方案较为贴切、较符合实际、具有-定的实用性的得 4-6 分,方案基
本符合要求,但有待完善 0-3 分。
2、综合比较各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
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备品备件等情况进行综
合比较,应急方案详细、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应急保障措施得当的得
7-10 分,应急方案基本详细、内容合理的得 4-6 分,应急方案基本可行的,
内容有待完善得 0-3 分。
5 履约能力 0-10
1、配送的肉类、鱼类、禽类、海鲜类等鲜活货物有保障货品来源的,得
3 分;
2、配送的蔬菜符合国家质检标准无公害供货渠道,有稳定的蔬菜货源保
障能力(提供蔬菜无公害相关证明文件)的得 4 分。
3、配送干货品种种类有进货渠道的,并能确保供货产品制作所需的食材,
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货源须提供有效的自产基地产权证明或供货协议的影印件或扫描
件,不提供不得分。
6 报价部分 0-30 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
定,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26
注:1、除投标报价以外的评审由全体评委员会成员综合评议并独立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评审由全体评委员会成员统计。
2、以上所有奖项、业绩、证书及有关证明等所有资料无需提供原件。
3、以上所涉及到的奖项、业绩、证书及有关证明等所有资料,投标文件中均要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
并保证清晰易于辨认。未提供的不予计分。若因为影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晰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其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会认
为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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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
服务商。
2.5 货物及服务: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
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承
担本项目评标过程中发生的评审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
一项目投标: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 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
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
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
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
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
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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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
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
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 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
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7.2.1.1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 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7.2.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7.2.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2.2.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小组,
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小组成员。
7.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小组施加任何影
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
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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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
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
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品牌(不做要求)
10.合同标的转让
1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
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
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0.3 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1.1.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3 第三章:采购需求;
11.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1.1.5 第五章:供应商须知;
11.1.6 第六章:采购合同;
11.1.7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1.1.8 第八章: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表
11.1.9 采购人发布的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答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供应商如果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
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网上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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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
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
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3.1 响应文件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 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
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
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3.6 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
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3.7 纸质响应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
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3.8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9 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4.报价
14.1 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
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4.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
装损耗、调试、鉴定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14.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4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
致投标无效。
14.5 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
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4.6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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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 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
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15.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
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5.3.1 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5.3.2 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5.4 响应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
应商公章。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前,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竞争性磋商小组公告指定账号。
16.2 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
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投标无效。
16.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6.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供应商账户。
1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6.5.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6.5.3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7.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7.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32
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执行竞争性磋商小组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执行竞争性磋商小组公告中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8.1 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8.2 采购人将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8.3 唱标结束后,所有响应文件均提交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
19.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9.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
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 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评标
20.1 评标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审。
20.2 初审时,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
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
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20.2.1 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电子章)的;
20.2.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0.2.3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0.2.4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
除外;
20.2.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0.2.6 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0.2.7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3 评审时,评标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0.4 如果响应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0.5 评标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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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废标处理
21.1 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
21.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21.1.2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1.5 其他应该废标的情形。
废标后,采购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1.2 因上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财政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
竞争性磋商小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标小组:
21.2.1 购买标书后放弃参加投标的;
21.2.2 未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1.2.3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1.2.4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1.2.5 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1.2.6 其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小组条件的情况。
重新采购和流标对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 3 家情形的;
如本项目采购失败,则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流标原因分析结论以及建议,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2.定标
22.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小组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成
交候选人。
22.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
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22.3 采购人依法将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成交候选人。
22.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2.5 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2.5.1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2.5.1.1 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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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1.2 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22.5.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2.5.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2.5.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2.5.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2.5.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5.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2.5.3 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5.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2.5.5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2.6 采购人将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3.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投标已被接受。
23.2 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中标服务费
24.1 按照采购代理协议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项目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文件会审、 专家推荐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
2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4.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5.履约保证金
25.1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
2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5.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
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
证金缴纳证明。成交供应商逾期未与业主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按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
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6.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
35
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
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
整的权利。
26.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
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
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
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
承担。
27.验收
27.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
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7.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
关专家参与验收。
27.3 鉴定、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
28.质疑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逾期不予受理。
28.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8.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28.3.1 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28.3.2 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28.3.3 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回复供应商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疑一次。
28.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5.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8.5.2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28.5.3 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6
29.未尽事宜
29.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0.解释权
30.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37
第六章 采购合同
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服务人(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政委托号: (财政项目必须填写)
淮南市公安局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安徽建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
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组成协议书的文件
1、本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答疑 3、投标文件及附件 4、中标通知书 5、具体的服务合同 6、双方
确认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协议期限、业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一年)
2、本协议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甲方根据其服务情况有
权决定是否签署协议书。协议期内,乙方如有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将其清除出库,并没收
其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损失。
①为加强入库供应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工作管理考核等因素,将对入库供应商采用动态考
核进行管理。
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服务需求的轻重缓急选择服务单位,同时保留各供应商适时更新变动的权利。
3、乙方供货范围: ,
4、服务要求:
①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履行必要的执业程序,不得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
管理规定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
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②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缺供所需食材,不得拒绝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
的食材合格证明,如发生以上情况且对餐厅运营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可直接将其清除出库,没收全部履约
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③乙方供货期内应服从管理,恪守职责,对于不服从管理且劝阻无效的,甲方可直接将其清除出库。
三、项目授予原则
38
任务分配依据各家评分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或采购人根据各家实际情况进行配送任务分配,各供应商
须无条件接受,入围单位不得无理由更换分配的内容,战勤战备需要供货供应商必须随时供货。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期供货服务,所有商品必须提供为本公司正规有效的发票每月结算一次。配送货物质量
要求、价格及验收
1、货物质量要求(蔬菜):
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具有
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
气味;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
有的滋味即为异常;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
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
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
鲜洁白, 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货物质量要求(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等
①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
保证来源于正规屠宰场, 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
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肉要
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 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
重不少于 90% ,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 ,解冻时间为 4 小
时以内(室温 20° C )。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
数。
②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 质,肉类保
证来源于淮南市地区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淮南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
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
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③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④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
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
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⑤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并接受违约处罚。
3、货物质量要求(干货类):
①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蛀、无杂
质,保持应有的色泽,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
库。
39
②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
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货物质量要求(大米):
符合大米 GB 1354-2009 二级米标准,要求:碎米总量≤17% (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 国
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 国家标准:≤4.0% )并拥有“QS”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规格:
10~25kg /袋(精装,业主选定规格)。供货时提供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
期检测。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变质、米饭口感不得粘腻,
不得有腐烂、质、油脂酸败、發、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产品到配送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 2 个月。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
5、货物质量要求(面粉):
所供货面粉符合《小麦粉》GB/T1535-86 一级粉标准。非转基因原料。5kg-25kg/袋(精装)。并拥有“QS”
食品安全认证,产品到配送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 2 个月。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
6、货物质量要求(大米):食用油:所供货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符合《大豆油》GB/T1535-2003 一级油
标准。非转基因原料。规格 5L~20L/桶,供货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到配送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 2 个月。
省级名牌产品或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食用调和油符合GB15680 标准有 SC 标志清晰透明; 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
留不得检出;酸值不小 1;过氧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供货时提供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接受第三方
检测机构不定期检测。食用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 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
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
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
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
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
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
时内的用保温箱或专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
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根据采购人要求,备勤、战勤
时接到通知随时供应)。
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
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①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②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③供货数量低于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④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⑤把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使用单位;
40
⑥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⑦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业务部门, 造成无法
及时联系;
⑧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⑨所供应食材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①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使用单位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②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使用单位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10倍的
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还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③因供货商所供应的食材问题造成后果的;
④所供应的商品变质的;
送货时间要求:
①采购合同在线签订后,采购人明确一名后勤人员,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每日食谱,并提前一天以传真、微信
或电话方式向中标人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资,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中
标人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订单,安排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于次日 07:00 时至 09:00 时之间将采购
清单上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并协助进行物资验收。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
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
②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使用单位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 中标人须
承担全部责任)。
③对使用单位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2个小时内送到。
④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使用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
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物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作为各使用单位的入库验收凭证,不提供不予验收。
三、质量保证: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①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②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 QS 认证标志;
③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业主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④供应商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供应商应按单位货物
货款的 2 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供货要求积极响应,如不积极响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
证金,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不确保各中标供应商最低供货时长、数量及金额,各服务供应商必须认可采
购人所指派检测人员对供应商供货的检查结果。
四、考核办法:
1、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性扣 5 分,罚款 500 元,两次取消供货资格。
①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②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41
③未按采购人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使用单位协商除外);
④供货数量仅为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⑤未按使用单位指定秩序卸货;
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⑦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性扣 5 分,罚款 500 元,两次取消供货资格。
①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②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③供货数量低于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④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⑤把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使用单位;
⑥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⑦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⑧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性扣 20 分,罚款 2000 元,两次取消供货资格。
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使用单位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使用单位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被处以 10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4、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甲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 约保
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汾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⑩提供国家命令禁止的转基因产品的。
五、考核方式
采用百分制按月的要求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1、物资品质考核:由甲方和饮食服务对每批次配送的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及二次速检;
2、生产加工能力考核: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地进行实地查看;
3、投诉处理、配送过程、售后服务考核:以实际发生问题后由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形成处罚报告后扣除相应分
42
数;
4、加分项目考核:根据乙方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服务情况由甲方决定加分分值。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1、甲方每月初将上月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总分合计 100 分,85 分以上为合格,95 分以上为优秀。年
度得分为每月考核分数的总和,并作为乙方是否续签供货合同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是在执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评价,如供应商在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
规定达到一票否决终止合同关系的,考核结果不作参考。
七、监督管理
(一)甲方内部对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执行落实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供货商对甲方考核情况履行抗辩权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甲方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采购乙方食材及采购乙方食材的数量,有权在各供货方中选择供货单位与供货品种、
数量。甲方有权在所有食材供应商中自行选择食材供应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品质存在质量问题,价格存在差异或与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不符时,提供的结账发票不
符合税务部门要求标准的,提供的资质与产品不符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全部行为:
①拒绝接受产品;
②向乙方退回在其任何连锁店中的相关产品;
③要求替换并立即进行补货;
④解除合同或不发订单;
3、由于乙方未遵守或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因乙方破坏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使甲方因任何原
因而受到任何法院的判决,乙方应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罚款、违约金和损害,并避免采购人受到
损失及影响;
4、甲方应按照合同账支付期及时支付乙方账款;
5、如遇到突发事件做好服务;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考核标准的;
②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拒不依约支付货款的;
②甲方拒不接受服务及不配合乙方进行验收的;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
43
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
方解除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
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
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
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
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
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
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
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
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
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 (人民币),收受人为 淮南市公安局 ,期限至 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无异
议 30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签订后,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公章) 服务人(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44
2021 年 月 日 2021 年 月 日
45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46
格式 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使用电子系统默认格式)
(注: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
47
格式 2、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4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投资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49
格式 3、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元
小写:元
备注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50
格式 4、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仔细查看磋商公告、评标办法及磋商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
(加盖公章)
格式 5、其它内容及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的其它内容及资料)
51
第二部分 技术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 )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
格式 1、供应商资格证明及评审所需材料
供应商应仔细查看竞争性磋商公告、评标办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确保提供齐全。
(加盖公章)
格式 2、类似业绩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完成情况
注:按照评标办法要求提供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53
格式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
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4
格式 4、供应商信誉证明材料
(网页截图或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全称)承诺:
我公司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否则我公司将接受联合惩戒,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
(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或者提
供“信用中国”企业查询截图,“失信惩戒”一栏中无受惩戒信息。);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可提供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企业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或者提供
“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失信信息。);
③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④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
“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
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 5、人员配备
(格式自拟)
55
格式 6、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格式 7、履约能力
(格式自拟)
格式 8、其他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格式 9、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开、评标期间须随时关注系统,若因供应商未在 30 分钟内回复专家网上询标及二次报价,将示供应
商默认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网上二次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
判、竞争性磋商多次报价操作说明(投标单位,专家评委)》。)
淮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次)
十、违约责任
格式2、类似业绩表
格式4、供应商信誉证明材料
格式5、人员配备
格式6、服务方案
格式7、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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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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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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