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ZZ2021-QC0302(招标文件编号:SZZZ2021-QC030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誉兴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油松社区誉兴集团A区3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折扣率(%):7.3000000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佳佳顺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方群食品公司306
包组或产品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折扣率(%):6.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深圳市誉兴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深圳市佳佳顺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平 吴隆卿 郑昕 杨小琴 马晓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分别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人民币25,00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地址:深圳市康宁医院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755-83026699
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
餐饮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ZZZ2021-QC0302
二〇二一年十月
特别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1-QC0302
2、项目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1 |
项 |
原食堂员工解约赔偿费191.0358万元,由食堂运营承包商承担,以6年为期按整月分摊,现已过3年,剩下的3年共95.5179万元由此期中标公司按月分摊,每月26532.75元。3年费用由中标公司进场前一次性付清给前面经营的公司,如后续更换公司则由下次中标公司支付给前面经营的公司。 |
所属行业: 餐饮业 |
7、合同履行期限:首次合同期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1日10点0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办理注册(注册网址:www.szzfcg.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地址: 深圳市康宁医院
联系方式:李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李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特别说明
1、本章项目需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等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注明证明材料的具体位置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颁发证书、出具报告的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或者出具相应报告的资质。
3、加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要求,如不满足将按照第四章“评标标准”进行扣分。
4、加注★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任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深圳市康宁医院食堂餐饮服务 |
1 |
项 |
无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
1.1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80年,是集诊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是市属唯一的精神病专科公立三甲医院;坪山院区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振碧路77号,罗湖院区位于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现在就医院食堂(含员工及患者餐饮服务,餐厅服务时间:7:00-8:30;11:00-13:00 16:40-18:00。患者服务时间:除员工服务时间外的时段)餐饮服务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1.2医院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归属于后勤服务部,由后勤服务部会同膳食管理委员负责监督、协调、指导、考评中标方工作。详见《深圳市康宁医院膳食管理委员会监管细则》,将对中标方在日后的服务、操作、财务、管理等工作中予以考核,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1.3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1.4项目的固定资产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好更新及保养,设备单价≥10000元以上的,在更新时由采购人做好选型,资金由中标方负责。
1.5该项目不收取场地租金,厨房水、电、燃气费由中标方承担,餐厅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6食堂运营成本:原本院食堂员工解约赔偿费191.0358万元,由食堂运营承包商承担,以6年为期按整月分摊,现已过3年,剩下的3年共95.5179万元由此期中标公司按月分摊,每月26532.75元。3年费用由中标公司进场前一次性付清给前面经营的公司,如后续更换公司则由下次中标公司支付给前面经营的公司。费用分摊具体安排详见以下的食堂运营方案及费用分摊。
2、 管理服务要求
1、项目基本要求
项目具体位置:
(1)深圳市康宁医院精业楼三楼厨房操作区域总面积为300平方米,三楼职工餐厅及售卖区面积为500平方米,坪山院区行政中心职工食堂面积2420平、康复楼食堂面积862平,供应就餐人数:1.住院病人日均约1700人(含特殊营养治疗饮食日均500人);全院职工1250人;3.物业及陪护公司日均约700人;4.门诊病人及康复病人约320人。
(2)目前医院住院病人约为1700人,根据医院的整体规划,将主要为本院员工提供早、中、晚及加餐配送服务,为住院病人提供早、中、晚及加餐配送服务(病人餐由食堂工作人员送至病区),在医院特殊检查情况下,可提供24小时营业及送餐服务。如果提供外来人员餐饮服务,必须与采购方另外协商好后方可开展,否则视为违规。(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3)住院病人(包伙制)每日伙食收费标准及餐食供应标准:普通饮食30元/日,一日三餐〔早餐、中餐(二主荤一素一营养汤)晚餐(二主荤一素一汤);软食33元/日,一日三餐〔早餐、中餐(二主荤一素一营养汤)晚餐(二主荤一素一汤),符合软食标准;特殊治疗饮食39元/日,严格按医嘱收费单价在入场前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实施,如需调整同样须甲方确认后方能实施。营养师要求烹制、符合特殊治疗饮食基本原则 (除全流质、半流质外),餐食内容同标准普食餐。
(4)住院病人饮食及职工饮食要求每周提前制订食谱,报医院膳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且做到品种丰富,营养健康。
2、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1)病人普通餐饮供应;
(2)特殊科室提供餐饮服务(如:体检科提供体检套餐等);
(3)治疗营养餐饮(严格按营养科制定的标准、流程执行);
(4)窗口售卖餐饮服务。
(5)个性化饮食服务方案。
(6)食堂餐饮主要服务全院医护人员、住院患者及其家属,注重营养搭配及配餐服务。
(7)营养体现在病人餐营养制作,重点在营养搭配和食品安全卫生。
(8)中标方首次进场,应出具首次消防隐患报告,对不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属于设备更换的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9)负责厨房设备的正常维护及保养,特别是固定资产的设备,严格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好更新及保养,设备单价≥10000元以上的,在更新时由采购人做好选型,资金由中标方负责。
(10)做好消除蟑螂、蚊、蝇、鼠四害等工作。
(11)餐后认真清洗食具进行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卫生清洁。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3、项目要求
(1)餐厅服务时间:一般情况下,7:00-8:30;11:00-13:00 16:40-18:00;特殊情况下:在医院特殊检查情况下,可提供24小时营业及送餐服务。价格和产品需提交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行。如果提供外来人员餐饮服务,必须与采购方另外协商好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规。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营养配餐方案,包括医院基本膳食、特殊营养治疗膳食、特色风味餐、自助餐、部门围餐等。
(3)配合采购方按照ACHS认证要求完成。
(4)★采用电子化或APP订餐设备,所有数据必须录入电脑,送餐盒上必须贴上详细打印的营养标签。采购方可随时监控配餐情况。(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5)★对采购方实行三公开,即财务、采购、经营管理公开。(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①财务:对经营的财务状态、报表(周、月、季度报)均需如期、如实向医院提交;
②采购:对采购原地、明细、进货价、入货单、出入库报表、原始凭证等均需按医院要求上报或接受监管;
③经营管理:公开管理制度汇编、执行标准、培训教程、考核情况及分配制度均需按医院要求上报同时接受采购方的监管。保证配送食物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温度保证60摄氏度及以上,且要求用专业送餐车进行配送。
(6)★价格合理,微利经营,盈利控制点≤10%,不可高于同类餐饮服务商,同时接受采购方监督和审批。如有价格调整,需出具充分的数据分析报告,经采购方膳食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提供每月每日的相关进出货数据及支出金额成本。(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
(7)餐具消毒做到一冲、二洗、三漂、四烘干、五消毒。同时每季度至少提供1次检查报告,若细菌超标,则应接受罚款不少于500元每次翻倍的罚款。(如第一次处罚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以此类推。)
(8)所有接触面及输送带均每天消毒及每季度需进行全面生物学检测一次,并由提供检测报告向采购方院感及后勤服务部备案。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9)所有冰箱及冷库均需要加装温度报警器,并做好严格的管控及记录登记。
(10)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食品流通所有的环节资料及供应商资料需提供至采购方备案,同时接受采购方的抽查。
(11)厨房设备、设施得到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安全,若产生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可将经营位置分租给第三方经营;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3)中标方须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管和意见,并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14)中标方须接受采购人膳食管理委员会及全院的监督,每季度接受评核一次。
(15)对服务满意度调查及人员培训需要有系统性实施方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
(16)对投诉具有系统性的处理机制(提供处理方案)。
(17)应根据营养配餐的要求量身定制专用的餐具,保证环保、健康、卫生,送餐服务采用环保餐具,符合医院环保要求。
(18)针对医院特殊性设计提供个性化菜品及营养菜品。
(19)派遣到本院的管理人员要求具有10年及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具有餐饮管理经理资质证书。
(20)对于厨余垃圾处理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实行垃圾有机处理,并与物业做好有机肥料的交接。
(21)具备医院A级食堂资质。
(22)根据临床营养科的要求,建立标准配餐间,包括普通餐及治疗餐,并根据患者需要,完善治疗餐种类。
(23)★食堂应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并持证上岗,包括食堂项目经理、文员、采购员、营养厨师、厨师、厨工、卫生员、订餐员等,人员流失率需低于同行业的平均值。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等配置架构。(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24)根据医院的后续建设要求,若医院规划建设肠内营养配制室,则需根据临床营养科需求,完善肠内营养配制室的建设,并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服务肠内营养配制室。
(25)中标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中标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商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26)中标方需提供收费系统后台的账号及密码,供采购人随时查询及审核监督。
(27)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相关的管理制度。
(28)中标方全部经营收入由中标方自己收取,月初对账,采购人将于每月对营业收入额进行核实,如采购人发现中标方有虚报、瞒报经营收入,采购人有权处罚或者取消合同。
(29)中标方按照要求使用医院订餐管理平台,第三方支付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0)本项目服务期到期后,采购人经过招标采购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招标产生的中标供应商在按照原来的合同要求继续维持本项目的经营直至采购人产生的新中标单位进驻为止。
(31)★员工及病人满意度调查由采购人组织,每月一次,员工及病人饮食满意率应达到80%以上,如果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该满意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作合同。(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32)★中标方连续两次次满意率不达标均需要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至少5万元分给病人加餐和至少支付采购单位每位工作人员每次不少于30元。(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33)★中标单位必须为医院提供送餐至科室的服务(作为废标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法人签字盖公章)
三、食堂运营模式及成本分摊:
1. 本次招标两家公司,两家都在坪山院区经营,在坪山院区两家公司里选一家同时经营罗湖院区食堂,经营范围及成本分摊如下:
A区域:在坪山院区康复楼食堂经营,负责供应康复楼和诊疗中心B座全部病号及陪护餐、坪山院区开放病区患者及陪护自行到此食堂买餐,职工可以选择此公司餐饮。成本分摊80%。
B区域:在坪山院区行政楼职工食堂+罗湖食堂经营,负责供应诊疗中心A座全部病号及陪护餐、两院区的公务接待餐,职工也可以选择此公司餐饮。成本分摊20%。(且罗湖食堂设备设施老旧,维修或更换设备费用稍高)。
2. 招标方式:综合评分评定分离法,招标报名投标人不少于6家,入围6家候选公司,采购人定标2家中标商,评标分数高的优先选择A或B经营场地,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续签合同时择优续签,如两家服务满意度都好也可以两家都续签,总合同期≤3年。两家公司在续签后经营场地不变。职工消费采用微信收费或收费系统。
3.竞争模式:坪山职工可以任意选择两个食堂用餐,运营半年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病区护士长、营养科和膳食委员会可以选择决定坪山病区患者及陪护的餐饮由那家公司供应。如果A或B公司被选择后业务量减少,应积极采取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增加业务量,履行合同至期满。
四、合同期及租金
1、合同期限:首次合同期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方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押金:两院区3个食堂共人民币90万元,3个食堂均摊,即选择A区域经营的公司30万元,选择B区域经营的公司60万元。合同签订前一个星期内,由中标方支付给采购人。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方。(须提供承诺函)
3、合作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场地租金,厨房水、电、燃气费由中标方承担,餐厅水、电费用由采购方承担,消防灭火器材的更新、配备由中标方承担;租赁场所内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处置费、门前“三包”由中标方负责;要求每季度油烟管道清洗,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等同合同有效。
中标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用具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作保险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较强的门店设计能力。
6、中标单位必须对院方所列出的膳食要求指引作遵从声明及提供以下有关数据:
a.院方膳食要求和指引
b.病人膳食服务要求(对膳食服务的量度与标准)
c.营养膳食标准
d.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e.蛋白质等效的素食
f.治疗膳食
g.流质营养要求
h.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
I.无菌餐操作及要求标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初审
本章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摘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标和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和废标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
二、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和标记。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
8、任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如有带★号条款)。
9、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案。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违规行为:如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是否评标定标分离:□非评定分离/?评定分离(定标方法:自定法)
3、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数量:中标人数量:2名,中标候选人数量:6名。
4、评标规则: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中的各项评审因素,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算术平均值后确定其评审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排名结果按投标人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评审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则按技术服务优劣顺序排列(即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5、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定分离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排名前六的投标人(无排序)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6、确定中标人:
? 评定分离项目: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法,从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2名中标供应商,并出具定标报告。
二、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10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得分=Z/ Sn×10 其中: Z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最低职工餐费折扣。 Sn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职工餐费折扣报价。 当得分<0时,取0。 注:对于符合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按公式计算评分 |
|||
二、技术部分 |
54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项目总体要求 |
12 |
根据医院的整体规划和指引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措施;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保证服务的质量(食堂餐饮以医院现有标准(或高于现有标准)提供员工及病人高质量高品质的早、中、晚就餐,夜宵服务根据医院需求提供;配餐时间按照医院要求)、成果安全性保障措施。 评分标准: (1)投标人具备保障项目质量的相关管理制度; (2)服务质量检查、整改方案详细,且能有效把控项目成果; (3)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强; (4)项目成果安全性保障措施成熟可靠。 1)响应方案满足但不限于以上4项,得12分。 2)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3项,得8分。 3)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2项,得5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服务类别 |
11 |
结合医院病人及职工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要求的营养餐方案,包括 1、日常菜谱; 2、节假日菜谱; 3、根据不同节日特色加推的当日优惠菜; 4、各大菜系特色菜谱等; 5、营养食疗菜谱; 6、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评分标准: 1)响应方案满足但不限于以上6项,得11分。 2)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5项,得8分。 3)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4项,得6分。 4)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3项,得3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运营标准及专业化管理 |
11 |
1、服务理念及项目实施方案(2分) 1)队伍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组织严密,建制完整; 2)工作计划周详,组织有力,制度落实; 3)服务水平设想严谨、完善。 2、质量控制方案(2分) 1)有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2)有严格的监管体系。 3、安全生产方案(2分) 1)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流程。 2)有严格的监管体系。 4、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分) 1)有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能力。 5、员工管理方案(1分) 1)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方案。 6、应急预案(3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及紧急配餐网横向对比。 2)在深圳市内有后端支持应急(如:净菜配送中心/中央厨房)。 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评分。 |
专家打分 |
4 |
客服方案 |
3 |
对服务满意度调查及人员培训的系统性实施方案以及对投诉具有系统性的处理机制情况。 (1)调查方案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配置; (2)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内容; (3)按服务承诺履行义务; (4)说明违约处理办法。 评分标准: 1)响应方案满足但不限于以上4项,得3分。 2)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3项,得2分。 3)响应方案满足以上其中2项,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5 |
详细用餐环境方案 |
2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方目前的餐厅格局及要求,提交就餐环境的整体设计方案图及施工时间表。 (1)就餐环境的整体设计方案图清晰实用; (2)施工时间表内容合理; 评分标准: 1)响应方案满足以上2项,得2分。 2)响应方案满足以上1项,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6 |
送餐设备/餐具要求 |
2 |
病人饮食配送服务要求: (1)使用专业送餐车进行配送; (2)保证配送食物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3)保证进食温度在摄氏60度或以上; (4)根据营养配餐的要求量身定制专用的餐具,保证环保、健康、卫生等。 评分标准:需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1)承诺函满足但不限于以上4项,得2分。 2)承诺函满足以上其中3项,得1.5分。 3)承诺函满足以上其中2项,得1分。 4)承诺函满足以上其中1项,得0.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7 |
订餐方案 |
6 |
(1) 采用电子化订餐设备或点餐APP平台服务; (2) 所有数据必须录入电脑; (3) 送餐盒上必须贴上详细打印的营养标签,配合院方随时监控配餐情况; (4) 需提供电子化订餐服务软件截图。 评分标准:需提供订餐服务软件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订餐方案满足但不限于以上4项,得6分。 2)订餐方案满足但不限于以上3项,得4分。 3)订餐方案满足但不限于以上2项,得2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8 |
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情况 |
7 |
(1)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一级中式烹调师、三级公共营养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不满足此小项不得分) 担任社会餐饮企业管理经理工作10年及以上或食堂经理(负责人)工作6年及以上得2分; 担任社会餐饮企业管理经理工作6年及以上或食堂经理(负责人)工作4年及以上的得1分。 (2)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持中级证及以上)的得1分。 (3)营养厨师的要求:配备一级公共营养师(持证)的得1分。 厨师等级的要求:配备具有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一级或以上4人或以上的得2分;具有二级或以上10人或以上的得1分(注: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公共营养师要求人社局发证)。 (4)配备临床营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1人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上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 2.提供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如开标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3.提供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关键页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页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5.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专家打分 |
三、商务部分 |
36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 ![]() 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职工厨房设备油烟净化清洗项目
2025-04-11
【初始合同】宝安区教育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2025-04-11
【延续合同】宝安区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2025-04-11
续签南隆社区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后)
2025-04-11
污水运营中心采购2025年第一季度福利品(水环境)结果公告
2025-04-11
【延续合同】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社区、林业站及小型消防站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2025-04-11
【初始合同】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2025-04-11
【变更合同】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二食堂餐饮外包服务合同公示
2025-04-10
宝安市场监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10
2025-2026年龙岗区吉华街道食品综合管控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2025-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