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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觅渡中学校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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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觅渡中学校关于2022年餐饮配送服务的政府采购合同书

招标详情

苏州市觅渡中学校关于2022年餐饮配送服务的政府采购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1-12-20
一、合同编号:SZZCZ2021-T-003
二、合同名称:苏州市觅渡中学校关于2022年餐饮配送服务的政府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SZZCZ2021-T-003
四、项目名称:2022年餐饮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苏州市觅渡中学校
2、地址:-
3、联系方式:99999
4、供应商(乙方):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苏州园区新发路1号
6、联系方式:18906211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2022年餐饮配送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联系方式:18906211888
4、主要标的数量:1
5、主要标的单价:405046.40元
6、合同金额:40.5万元
7、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政府采购合同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2-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639984622477政府采购合同-教2111-81.docx
政府采购合同 SZZCZ2021-T-003 政府采购合同 资金核定单号:教2111-81 采购编号:SZZCZ2021-T-003 甲方(采购人):苏州市觅渡中学校 联系人:陆琦 联系电话:0512-65197581-8818 联系地址:苏州市里河新村100号 乙方(成交供应商):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丽珍 联系电话:18906211888 联系地址:苏州园区新发路1号 根据甲方申请2022年餐饮配送服务政府采购计划,并委托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ZCZ2021-T-003),根据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苏州华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乙方,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配送内容及价格: 1、为苏州市觅渡中学校教职工74人的餐饮配送服务(早午餐和下午点心),不包括学生部分。学生约650人餐饮配送由家委会与相关供应商考察表决后签订。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零肆拾陆元肆角整(¥405046.40);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保险、利润、税金、交通及通讯器材、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配送要求: 1、配送目标:全校师生周一至周五用餐。 2、配送标准: 2.1教职工早餐标准:甲方指定品牌(或同类)糕点馒头三样、甲方指定品牌(光明畅优、味全、卡士或同类)酸奶一份或牛奶一份、鸡蛋一份、稀饭小菜若干,或浇头面条一份、水饺一份、馄饨一份; 2.2教职工午餐配送标准:两大荤、一小荤、两素、咸汤、米饭、甲方指定品牌(光明畅优、味全、卡士或同类)酸奶一份或牛奶一份或水果一份; 2.3教职工下午点心配送标准:面包、半客生煎、糕点馒头、大饼等; 2.4教职工用餐(早餐+午餐+下午点心)一天不得高于30元/人;《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送至甲方审核后确定,可相应调整。 2.5学生用餐标准及收费方式:组织家委会代表参与采购流程,并组织家委会代表实地考察,由家委会代表确定餐标(学生午餐配送标准:二大荤、两素、咸汤、米饭;《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送至采购人审核后确定,可相应调整)。餐费及收费方式由家委会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并由家委会告知学生家长。 3、配送流程:每月初甲方通知乙方用餐份数, 按照甲方通知份数为准实际进行结算,不再支付包括人员费用、人员服装费用、日杂用品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4、食品包装餐盒的要求:所使用包装餐盒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甲方相关要求。 5、乙方必须用厢式货车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若达不到要求将取消配送资格。 6、人员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自行设定各岗位人员配置。所有服务人员年龄需在18~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7、送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搬运分发,收集餐具,回收餐厨垃圾,集中清洗消毒等工作。 8、乙方提供的一切食品及相关产品必须确保符合国家及苏州市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新鲜卫生、安全可靠原材料(蔬菜、肉、蛋、鱼、米、面、食用油、调料等)制作,并需向甲方提供食材采购索证等材料。工作人员需做好就餐原料的24小时留样并登记,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没有留样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遇有问题及时沟通协调,不可延误服务对象按时就餐;遇有突发事件如不能按时供应,应立刻报告甲方负责人员采取补救措施;如有差错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0、乙方必须购买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1、乙方必须做好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工作。 12、考核管理办法: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实行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2)综合考核得分各项权重如下: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等级评定表60%,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表40%; (3)甲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对乙方及其肉、蛋、蔬菜、水产等食材购买地和配送工作进行督查;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的,甲方将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5)根据每季度综合考核结果,一年中出现二次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则取消配送资格。 三、服务期限、地点、方式: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苏州市觅渡中学校。 3、合同期内其它需求: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安排。 4、货物在交付甲方并通过验收合格前,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 1、待整个服务项目开始实施后,验收时甲乙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如发现整个服务项目与响应承诺有出入时,应作详细记录,由乙方立即无条件更正,同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单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五、单价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单价执行,如下表: 序号 餐饮配送服务 单价(元/份) 份数 合价(元) 备注 1 教职工早餐 9 74*220 146520 以实际就餐数为准 2 教职工午餐 10 74*220 162800 以实际就餐数为准 3 教职工下午点心 5.88 74*220 95726.4 以实际就餐数为准 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零肆拾陆元肆角整(¥405046.40) 以上总价不超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零肆拾陆元肆角整(¥405046.40);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保险、利润、税金、交通及通讯器材、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付款步骤:按实际结算。甲乙双方每月结帐,次月支付。乙方须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10日内向乙方付清上月货款。 六、甲方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依据菜谱,每周确定下一周的原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后,将配送计划发至乙方。 2、乙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验收、索证制度等有关规定。甲方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认真把好验收关,同时对配送餐进行留样抽查,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并存档,做到台账齐全。 3、甲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送餐服务项目配送工作有序进行。 4、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并做好对乙方配送工作的季度考核。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响应采购时的一切承诺。 2、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甲方的配送工作。乙方运输工具及人员进入学校,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乙方根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各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配送安全。 5、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订单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做到单货同行、单货相符。延迟送货导致就餐时间延误的,乙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6、乙方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 7、乙方所供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标准,一旦发现配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如因乙方未立即退换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报请甲方备案确认后,从上月货款中扣除相当于本次配送货物金额的5倍违约金。 8、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备案确认后,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自动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同时,甲方将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 ②乙方必须用厢式货车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若达不到要求,甲方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③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 ④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实故意向甲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⑤经查实,乙方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 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供货要求提供配送,并造成供餐事故的; ⑦甲方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综合考评,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一年中出现两次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则取消乙方配送资格。 9、做好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工作。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 方式二 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 方式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须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财政部门申请完成备案工作。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1成交通知书; 2.2乙方的谈判响应文件; 2.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4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存。 十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十三、附则: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一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一 份,采购代理机构各 一 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 1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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