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景洪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详情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发布时间:2021-12-21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洪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 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2.2 服务地点:景洪市人民法院。

2.3项目编号:YNZF2021ZB185。

2.4服务内容:①提供三餐工作日的制作、烹调服务,以自助餐或配餐形式供应;②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③除日常工作餐外,根据需要提供各种小型公务接待、招待用餐等服务;④餐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等;⑤餐厨废弃物的处置;⑥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2.5服务期限:12个月(2022年1月至 2022 年 12月);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其他机关餐饮服务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要求。

2.7采购预算金额:910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2.8最高限价:910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2.9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信誉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要求在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任意时间段内对以上内容进行查询,并将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打印后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

(2)近三年(2018年11月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稿(查询结果须显示时间);

(3)近三年(2018年11月起至今) 投标人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承诺书)。

3.3.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3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确认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8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CA证书的办理(办理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完成后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483801);

4.2 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后,请于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ynzfbn@163.com邮箱以确认报名成功:(1)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扫描件须扫描成一个清晰可辨的PDF文档并以“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命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需上传至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xsbnggzyjyxx.com),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3供应商还需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刻录光盘,递交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供应商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仅在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方可开启并导入系统。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上发布;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洪市人民法院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691-2584002

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景洪市勐海路10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苏春霞

电 话:0691-2195111、18988111642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docx 2021-12-20 15:56:20
2 磋商公告.pdf 2021-12-20 15:56:27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磋商文件.pdf 2021-12-20 16:28:23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洪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 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次)

2.2 服务地点:景洪市人民法院。

2.3项目编号:YNZF2021ZB185

2.4服务内容:①提供三餐工作日的制作、烹调服务,以自助餐或配餐形式供应;②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③除日常工作餐外,根据需要提供各种小型公务接待、招待用餐等服务;④餐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等;⑤餐厨废弃物的处置;⑥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2.5服务期限:12个月(2022年1月至 2022 年 12月);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其他机关餐饮服务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要求。

2.7采购预算金额910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2.8最高限价910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2.9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信誉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要求在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任意时间段内对以上内容进行查询,并将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打印后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时间)

(2)近三年(2018年11月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稿(查询结果须显示时间);

(3)近三年(2018年11月起至今) 投标人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承诺书)

3.3.2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3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确认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22109时00分至2021年1228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CA证书的办理(办理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交易中心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完成后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报名,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483801);

4.2 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后,请于2021年1221日至2021年12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ynzfbn@163.com邮箱以确认报名成功:(1)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扫描件须扫描成一个清晰可辨的PDF文档并以“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命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3114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需上传至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www.xsbnggzyjyxx.com),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3供应商还需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刻录光盘,递交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供应商光盘中的电子响应文件仅在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方可开启并导入系统。

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123114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上发布;

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洪市人民法院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691-2584002


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景洪市勐海路10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苏春霞

电 话:0691-2195111、1898811164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