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黄骅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灶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1-12-21 | |||||||||||||||||||||||||||||||
一、项目编号: CDHBGC2021045 二、项目名称: 黄骅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灶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于兴桥、孙文明、李敏、张连华(主任)、兰志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8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支付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3578558 2、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开标时间:2021-12-2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黄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 黄骅市渤海东路 联系方式: 徐浩 0317-531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名著三期 联系方式 : 徐希萍 0317-357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希萍 电话: 0317-3578558 十、附件 燃气灶采购二次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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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灶采购(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DHBGC2021045
采 购 人:黄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65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2290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20536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12
HYPERLINK \l _Toc1304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6
HYPERLINK \l _Toc3018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1
HYPERLINK \l _Toc2760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骅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灶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DHBGC2021045
项目名称:黄骅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灶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219.9万元
采购需求:对滕庄子镇、黄骅镇、常郭镇、旧城镇、吕桥镇、齐家务镇、南排河镇、官庄乡、羊三木乡合计约3665台气代煤用户燃气灶进行供货。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备CQC认证证书或CCC认证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4009980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7-2175672】。在CA 窗口办理 CA 密钥,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 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1。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受理质疑电话:0317-3578558。
3、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投标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黄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黄骅市渤海东路
联系方式: 徐浩 0317-5315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名著三期
联系方式: 徐希萍 0317-357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希萍
电话: 0317-357855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项目名称 |
黄骅市2021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灶采购(二次) |
1.1.2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3 |
采购内容 |
燃气灶采购 |
1.1.4 |
资金来源 |
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 |
1.1.5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要求 |
1.1.6 |
供货期 |
分批供货,每批交货期由需求方发出配货指令10日历天内 |
1.1.7 |
质保期 |
每批货物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3年,主要配件3年并符合国家最低三包标准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所投产品须具备CQC认证证书或CCC认证证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600元/台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缴纳至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黄骅市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骅支行 账号:13001696308050516900-2110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时00分 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
5.2.2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需使用单位CA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自行完成解密。 |
6.1.1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4人。 |
7.1.2 |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支付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中标人投标文件份数:项目评标结束后五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五份及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左侧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
1.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业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提出,要求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2.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3.1.2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质检费、保管费、二次运输费用(保管仓库到施工地点的费用)、保修费以及企业管理费、其他维修服务费、市场和政策等风险费、供货调配风险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任何市场的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
3.2.2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同一货物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
3.2.3由于中标人的任何疏忽和忽略而导致的任何遗漏所增加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且不允许提供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责任。
3.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协议书。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4.4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中标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
(2)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3.5.2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5.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CZTF)时,只能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CA)加密。
3.5.5投标文件封面及扉页、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招标文件格式明示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5.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应项目位置。上传后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避免开标时解密失败。
4.1.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1.3投标人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2.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否则为无效投标。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5.2开标须知
5.2.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线上制作完电子投标文件并签章后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来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递交资料。
5.2.2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5.2.3投标人应认真核实网络环境,确保开标时网络通畅。因投标人自身问题如网络环境、计算机环境等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2.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并对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确认操作,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已确认无误。
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1.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低于企业成本且投标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证明材料;
(8)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7. 合同的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7.1.2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1.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资料。
7.2签订合同
7.2.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 关于小微企业投标
(1)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 6%的扣除,在计算最终报价得分时按照扣减 6%后的金额计算。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政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 6%的扣除,在计算最终报价得分时按照扣减 6%后的金额计算。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不提供不予认可。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要求
(一)产品需求
1、产品类型:双眼燃气灶。
2、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或省级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燃气灶(额定热负荷4.2kw(含)及以上)的型式检验(测)报告和能效检验(测)报告(包括:能效等级,熄火保护等其他内容),按照环保要求,所投产品能效等级不低于1级。必须具有熄火保护装置。本条涉及的报告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二)执行标准
供应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要求,如后期颁布新标准,则符合所颁布标准的最新版本。
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
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CJ 30-1999《热电偶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
CJ/T 3072-1998《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
QB/T 2365-98《家用燃气用具脉冲点火控制器通用技术要求》
CJ/T 3074-199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CJ/T 132-200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自动燃气阀》
(三)具体要求
1、一般技术参数
燃气灶面板:不锈钢面板或玻璃面板,厚度为0.6mm
点火方式:电脉冲点火
燃气类型:天燃气
进风方式:全进风
额定热负荷:左:4.2KW(含)及以上,右:4.2KW(含)及以上
点火旋钮装置材质:金属旋钮
炉头外直径:120mm
锅支架材质:采用Q235钢材,锅支架材料厚度5.0mm
火盖材质:整体黄铜
火盖锻造工艺:锻压
二、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供货与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全新的原装正宗产品,货物的技术规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厂家出厂时规定的质量检测标准。
(3)应保证有关证书和附件(包括标准配置必备件、质量保证书(卡)、使用说明书、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中文说明等)等相关手续齐全。
(4)供货商在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一个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
2、售后服务要求
(1)自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设备免费质保期限,免费质保期限最低不少于3年。
(2)在免费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 7*24 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响应,自收到服务请求起 2 小时内响应,若电话咨询不能解决问题,应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否则,应提供备用产品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质保期内,服务质量需达到供方或货物制造商公开的服务标准;不低于生产厂家的“三包”服务时限。
(4)质保期内,非因用户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设备(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必须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5)质保期内,设备在维修时必须使用原厂正宗的备件。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货商须提供不低于原品牌型号的全新设备。
(6)设备安装过程中由厂家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安装,确保设备正确安装。
三、供货清单(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乙方实际供货数量由甲方根据各标段实际气代煤改造用户确定,无论实际供货多少,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滕庄子751台;黄骅镇300台;常郭镇210台;旧城镇374台;吕桥镇545台;齐家务镇361台;南排河镇867台;官庄乡66台;羊三木乡191台;合计3665台。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燃气灶 |
4.2kw(含)及以上 |
3665 |
台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评标阶段。
2、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剔除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3、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及办法,分别对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所有打分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为保证产品质量和诚信履约,防止恶意低价竞标,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六个点及以上,投标人需对其报价做出说明,阐述理由和依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少于2个2019年9月以来相当价位的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销售发票。以上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放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六、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投标单价 |
30分 |
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单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30 (注: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
项目 |
评分标准 |
|
商务 部分 |
节能产品(2分)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一级能效标识,得2分。 |
类似业绩(4分) |
2019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网上公示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计分。 |
|
技术 部分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14分) |
对投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质量性能、综合性及对项目的针对性进行比较和评价(材质、核心配件、操作简单等) 品牌知名度高、质量性能、综合性及对项目要求的响应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9.01-14分 品牌知名度较高、质量性能、综合性及对项目要求的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01-9分 品牌知名度低、质量性能、综合性及对项目要求的响应情况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3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及安全保护性能(20分) |
对投标产品生产流程、包装运输、安装过程中的保障措施及产品安全保护性能进行比较和评价。 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切实可行,产品安全保护性能优,得13.01-20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较科学,产品安全保护性能良好,得5.01-13分; 质量保证措施一般,产品安全保护性能一般,得0-5分。 |
|
供货保障措施(15分) |
根据可行的供货方案、进度计划等情况综合评定。 进度安排合理,工作方案清晰,保障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9.01-15分。 进度安排较合理,工作方案较清晰,保障措施较完善、可行性一般,得3.01-9分。 进度安排欠合理,工作方案较差,具有瑕疵的,得0-3分。 |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5分) |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性较强,服务承诺明确,质保年限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9.01-15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服务承诺较明确,质保年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01-9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不完善,服务承诺不明确,得0-3分 |
注:评委评分保留2位小数;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评标最后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七、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以报价较低者优先排名,得分报价均相同,以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合格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
真实有效 |
3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
真实有效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真实有效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注:1、投标文件中应放置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电子投标中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负责。
3、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4、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2: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合格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相关证件名称一致(名称变更的,出具齐全的变更手续证明) |
2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注:以上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符合性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采购供货合同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供货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
3、项目地点:
合 约 内 容
二、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及供货周期
本项目(标段)综合单价为: 元/台,具体明细如下:
1、货物价格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单价(元) |
1 |
燃气灶 |
定热负荷4.2kw |
台 |
||
2、货物数量:按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乙方实际供货型号、数量均由甲方根据各标段实际气代煤改造用户确定,无论实际供货多少,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合同金额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依据,合同单价金额计价单位为人民币,产品价格以“货物价格明细表”为准。报价包含所有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质检费、保管费、二次运输费用(保管仓库到施工地点的费用)、保修费以及企业管理费、其他维修服务费、市场和政策等风险费、供货调配风险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包含安装费)。
4、交货时间、地点及风险负担
1、交货时间:计划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采取分批供货方式,每批交货期由甲方发出配货指令分批供货,每批交货期由需求方发出配货指令10日历天内内。逾期供货时甲方有权在其他中标商中统一调配。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燃气设备安装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和规格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所供应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质量、规格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质量争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与运输
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乙方应在确保货物安全、完好的情况下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职责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项条款。
2、乙方应负责:一、指导安装;二、向用户发放并讲解燃气壁挂炉科学使用知识,搞好安全常识、注意事项的培训;三、供气后壁挂炉的调试工作。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用户在调试、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从而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连带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如因为按乙方指导的安装注意事项安装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和燃气设备安装方有权委派人员进行监督,与乙方搞好配合,积极协调解决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验收及异议
1、乙方需派员配合验收,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视情况予以更换或维修,甲方依据情况有权解除合同。
2、安装过程中,燃气设备安装方或用户发现所供设备外观、数量、配置等与合同不符的,由乙方负责更换/补齐。
3、发现设备本身存在不能启动、无法正常使用等严重问题,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更换。
4、乙方将记录所售产品的产品序列号,作为检验是否为乙方所销售商品的唯一标准。
6、逾期供货时,甲方有权在其它标段对标的物进行统一调配。
七、结帐方式
付款程序:乙方取得每一笔货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的双倍金额,同时,甲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结算货款时,供货确认单由项目实施地村委会、乡镇政府、燃气设备安装方、乙方(供货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八、售后服务及承诺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所供产品为原装厂商产品,符合甲方认可,并与产品型号一致的性能参数。
3、乙方所提供产品保修 3 年,产品 3 年内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使用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4、乙方承诺,不管在保修期内,还是在保修期外,乙方免费为需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违约条款
1、如果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甲方同意后协商解决,如无故逾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由于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依法视为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无法按时履行义务时,双方可以免责任,但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保存
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报价明细表
七、拟派驻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一览表
八、商务部分
九、技术部分
十、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经考察现场并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单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内容。供货期限: ,质保期: ,质量要求: 。
2、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我单位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数据、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5、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6、我们同意并已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了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随本投标书同时递验。
7、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8、我公司声明:我公司 是/不是 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注:如是,须提供相关证明)。
9、其他: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 的投标(包括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注:本表后附资格审查表中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