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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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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交通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西北交通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21
陕西省榆林市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1年民警、辅警警服及其标志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10 13: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S-2021-75

2、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1年民警、辅警警服及其标志项目

3、预算金额:5,030,000.00元

4、最高限价:5,030,000.00元

5、采购需求: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21年民警、辅警警服及其标志项目,1项, 采购预算:5,030,000.00元, 项目概况:警服及其标志,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1-14 10:00:00 至 2022-02-14 1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详见招标文件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9.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28 17:00:00 止

地点: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2)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开标截止时间前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执行。各投标代表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01-10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开标现场需携带CA锁。投标人须另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3)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开、评标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行程,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一位代表进场参加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开标场所(榆林市民大厦)的统一规定,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二维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后方可进入,具体特殊情况咨询榆林市民大厦物业办电话:0912-35150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城北路34号

联系人: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办

电话:32698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保香

电 话:15596018777

传 真:0912-383125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陕西省西安市

周至县财政局后勤设施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北泉巷子北段(乐天公园东侧)至诚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30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CZB2021ZZ-ZCCS-1204

2、项目名称:周至县财政局后勤设施项目

3、预算金额:780,038.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周至县财政局后勤设施项目,1项, 采购预算:780,038.00元, 项目概况:周至县财政局后勤设施项目,包括厨房用品的购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厨房设施用品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31 00:00:00 至 2022-01-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证件);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9.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2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北泉巷子北段(乐天公园东侧)至诚招标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12-30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北泉巷子北段(乐天公园东侧)至诚招标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周至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周至县影西路4号

联系人:西安市周至县财政局(本级)经办

电话:029-8711187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园美

电 话:029-8513566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北泉巷子北段(乐天公园东侧)至诚招标

陕西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9日

甘肃省定西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第一中学至第三中学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岷发改发【2021】2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

该项目道路全长2005m,改建后道路宽度为7m,工程内容包括维修改造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投资总概算:1323.96万元。

2.2 建设地点:岷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02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14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本次共一个施工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及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

3.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各申请人请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于开标前通过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信息确认。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dingxi.gov.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2日,必须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网上上传固化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http://ggzy.dingxi.gov.cn)。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

联 系 人:冯长安

联系电话:150258698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18993240956

行业主管部门: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821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