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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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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12-21 11:42

一、项目编号:XCZB07-2112015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蔬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亿祥东郡商业街A3-1号二楼

成交金额: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全承包经营模式,餐饮公司承接本项目餐厅,由甲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水电气铺设进室内。其他全部都由乙方负责(包括装修、装饰、改造、厨房设备设施、 厨杂、餐用具、桌椅、收银系统、监控系统、原材料采购、人工、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管理开销、各种证件办理费用等运营期间的所有成本开支。承包方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0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胜地、韩小软、王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发改办价[2003]857 号文与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中段2299号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0391-210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0391-879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白先生

联系方式:0391-2109309/0391-8791306

发布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4)(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 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CZB07-2112015 采 购 人:焦作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 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 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 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 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 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 登 陆 “ 焦 作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 网 址 : 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 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 优惠的贷款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 中小微企业申请 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 自身的融资产品。 开设收款账户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资金支付及还 贷 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 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 中小微企业领取中 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融资服务机构审查 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完备的,一般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 (成交)通知书发出 1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 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 请,变更收款账户)。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融资服务机构放贷 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市电子 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 融资服务机构名单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 薛国战 0391-2878039 13839109026 焦作市民主南路 88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曹阳 0391-8825171 13839118160 焦作市丰收路15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 分行 李华莹 0391-3918471 焦作市建设东路 152 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市分行 李天祥 0391-2981968 13523359082 焦作市丰收中路 2233 号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周建林 0391-2116963 15893053027 焦作市山阳区迎宾 路 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周江江 17639185001 焦作市塔南路 1736 号嘉隆国际中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 分行 王海宾 0391-8787996 13598534626 焦作市塔南路 1736 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赵伟 0391-8796520 15738533033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 路 479 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张嘉强 0391-8653785 13203910032 焦作市塔南路 1736 号嘉隆金融中心 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政策 1.全面取消采购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费用。 2.免收履约保证金。确因项目需要的,应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比例不 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3%,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条件退还。 3.评标结果确认时限。自评标(评审)结束后应 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 交)供应商,1个工作日内公告结果,同时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4.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 和投标(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合同公告和备案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6.项目验收。自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 收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并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结果。 7.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支付资金,不得因机构变更、人员更 替、政策调整等原因拒绝或延迟资金支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以上政策执行的,可向监 督部门举报反映。 监督单位: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8866638 8866636 电子邮箱:jzscgb@163.com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按照全承包经营模式,餐饮公司承接本项目餐厅,由甲方投入基 础设施建设、水电气铺设进室内。其他全部都由乙方负责(包括装修装饰、厨房 设备设施、 厨杂、餐用具、桌椅、收银系统、监控系统、原材料采购、人工、水 电气等能耗费用、管理开销、各种证件办理费用等运营期间的所有成本开支。承 包方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山阳区长恩 路森林半岛西门南商业步行街 16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ZB07-2112015 2、项目名称: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承包费:采购人免除承包人五年的管理费用之后,从第六年起按照月营业 额的 2%及以上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 5.1 按照全承包经营模式,餐饮公司承接本项目餐厅,由甲方投入基础设施 建设的、水电气铺设进室内。其他全部都由乙方负责(包括装修、装饰、改 造、厨房设备设施、 厨杂、餐用具、桌椅、收银系统、监控系统、原材料采 购、人工、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管理开销、各种证件办理费用等运营期间的 所有成本开支。承包方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详见采 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0 年。 7、质量:合格。 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 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 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 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12月 08日 08时 00分至 2021年 12月 14日 18时 00分截止(北 京时间) 2.地点:焦作山阳区长恩路森林半岛西门南商业步行街 16 号; 3.方式:采用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山阳区长恩路森林半岛西门南商业步行街 16 号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山阳区长恩路森林半岛西门南商业步行街 16 号 六、公告期限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中段 2299 号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0391-210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西北角国奥商务 22 层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0391-879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白先生 联系方式:0391-2109309/0391-8791306 发布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07 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全承包经营模式,餐饮公司承接本项目餐厅, 由甲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水电气铺设进室内。其他全部都由乙方 负责(包括装修、装饰、改造厨房设备设施、 厨杂、餐用具、桌椅、 收银系统、监控系统、原材料采购、人工、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管理 开销、各种证件办理费用等运营期间的所有成本开支。承包方具有独 立的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采购人:焦作市中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4.根据焦财采购〔2021〕8 号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 诺制度的通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按 照采购文件约定提供资格承诺,不再提供资质材料,主要包括供应商 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磋商有关活 动的全部费用; 4. 响应文件语言 中文 5. 报价货币 人民币 6. 报价范围及说明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 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 全部人工成本、管理费、材料费、利润和税金等。 7.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 60 日内有效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 自己的理解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 9.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10.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及电子版 U 盘 1 份(电子档应可以 正常查阅便于后期存档) 11.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 封要求 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电子版应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 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澄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 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 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 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6 1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焦作山阳区长恩路森林半岛西门南商业步行街 16 号 15. 磋商时间 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16. 磋商程序和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17. 授予合同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 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8. 履约保证金 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需缴纳 5 万元,合同履行终止后,无任何合同履行 问题无息退还。 19. 签订合同 1)接到成交通知书 30 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 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20.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采购人”: 焦作市中医院。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 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服务。 2.6“工程”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工程及货物。 2.7“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 7 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8“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9“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 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 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 本次采购承包费:采购人免除承包人五年的管理费用之后,从第六年起 按照月营业额的 2%及以上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低于 2%报价无效; 4.合格的供应商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 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4.3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 的规定。 4.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 8 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磋商活动。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根据焦财采购〔2021〕8 号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 度的通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提供资格承诺,不再提供资质材料,主要包括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 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 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2 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5.3 成交服务费:壹万元,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评审费由成交人承担。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 所有条款和规定。 6.2 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 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9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参考)。 7.2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 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 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 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 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 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 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 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采购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 通知所有获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 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10 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2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 性文件被拒绝。 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 书写。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 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0.3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10.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 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2.响应性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 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 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竞争性磋商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 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 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11 13.2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 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在最后报价前准备好已加盖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第二 轮报价表,最后报价时应提供,未提供者做废标处理; 13.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3.5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6 本项目属于餐饮业。详见附件(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附件: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 (Y) 万元 Y≥2000 0 500≤Y<20 000 50≤Y<5 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 (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 00 X<2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4000 0 2000≤Y<400 00 300≤Y< 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 (Y) 万元 Y≥8000 0 6000≤Y<800 00 300≤Y< 6000 Y<300 资产总额 (Z) 万元 Z≥8000 0 5000≤Z<800 00 300≤Z< 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 (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 (Y) 万元 Y≥4000 0 5000≤Y<400 00 1000≤Y<5 000 Y<100 0 零售业 从业人员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12 (X) 营业收入 (Y) 万元 Y≥2000 0 500≤Y<20 000 100≤Y<50 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 00 X<2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3000 0 3000≤Y<300 00 200≤Y< 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 (X) 人 X≥200 100≤X<200 20≤X<1 00 X<2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3000 0 1000≤Y<300 00 100≤Y< 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 (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 00 X<2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3000 0 2000≤Y<300 00 100≤Y< 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 (X) 人 X≥300 100≤X<300 10≤X<1 00 X<1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1000 0 2000≤Y<100 00 100≤Y< 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 (X) 人 X≥300 100≤X<300 10≤X<1 00 X<1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1000 0 2000≤Y<100 00 100≤Y< 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 00 X<1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1000 00 1000≤Y<1 00000 100≤Y< 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 人 X≥300 100≤X<300 10≤X<1 X<10 13 业 (X) 0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1000 0 1000≤Y<100 00 50≤Y <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 (Y) 万元 Y≥2000 00 1000≤Y<2 00000 100≤Y< 1000 Y<100 资产总额 (Z) 万元 Z≥1000 0 5000≤Z<100 00 2000≤Z<5 000 Z<200 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 0 X<100 营业收入 (Y) 万元 Y≥5000 1000≤Y<500 0 500≤Y< 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 (X) 人 X≥300 100≤X<300 10≤X<1 00 X<10 资产总额 (Z) 万元 Z≥1200 00 8000≤Z<1 20000 100≤Z< 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X) 人 X≥300 100≤X<300 10≤X<1 00 X<10 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 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 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 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 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 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 14 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 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 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 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 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 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 60 天,有效期短于此 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 供应商应准备 1份正本、4 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必须 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2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 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 填写,字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 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5.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 (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 15 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 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 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 的详细描述等资料。 15.6 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盒等) 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6.2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 装。 16.3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响应性文件的 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 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7.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 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 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 封、签署,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 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16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 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8.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8.4.1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 文件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9.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2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专家评委 1名和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共 3人组成,其中评审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 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20.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 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 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 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 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 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 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0.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 17 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0.2.1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 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 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 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5 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 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 应的文件; 20.6 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20.7.1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7.3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8 20.7.5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 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20.7.7 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20.7.8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8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 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 如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0.8.4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 形; 20.8.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 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 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1.4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竞争性磋商 19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2.2 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 磋商内容包括: 22.3.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3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 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4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 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 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准备工作)。 22.4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 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 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2.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 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 2轮次报价。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 以后轮次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 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 价或承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竞争 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2.6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 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20 22.7 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 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 22.8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定标准 2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评标标准 序 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承包费报价 55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如下: 评标基准价=有效供应商的最高最终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最终报价×55 分 注: 1、有效供应商是指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 商。 55 技术部分 40 分 序 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项目理解与 总体思路 考察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及响应程度(方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创新性、可 执行性),对项目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有详细的项目需求分析,并制定了明确的 管理目标,理解准确到位、方案详细可行、目标明确清晰综合评价优得 2 分,理 解较为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目标较为清晰综合评价次之得 1分,理解不准确、 2 21 方案简单、目标模糊综合评价差得 0.5 分。 2 菜式及出品 方案 考察投标人提供的菜式及出品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并满足本项目用户需 求,进行横向对比,菜式多样及搭配合理、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 综合评价优得 5 分,菜式较多及搭配较合理、方案较为完整、具有可行性、针对 性一般综合评价次之得 3 分,菜式少及搭配不合理、方案简单、合理可行性差、 无针对性综合评价差得 1 分。 5 3 团队人员资 质 1)拟派项目负责人学历专科(含)以上及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全部具备得 1 分,否则得 0 分;提供学历复印件、证书复印件; 2)拟派厨师长具备中式烹调师五级技能(或以上)及公共营养师四级(或以上) 资格证书,全部具备得 1 分,否则得 0 分。 3)拟派面点主管具备中式面点师五级技师资格证书,得 0.5 分,否则得 0 分。 4)拟派营养师具备公共营养师四级技师及初级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全部具备 得 0.5 分,否则得 0 分。 3 4 食品安全管 理方案 考察投标人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并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 进行横向对比,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综合评价优得 6 分,方案 欠详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综合评价次之得 4 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 无针对性的综合评价差得 1 分。 6 5 服务质量管 理方案 考察投标人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并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 进行横向对比,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综合评价优得 5 分,方案 欠详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综合评价次之得 3 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 无针对性的综合评价差得 1 分。 5 6 原材料管理 方案 考察投标人的食品原材料管理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并满足本项目用户需 求,进行横向对比,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综合评价优得 3 分, 方案欠详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综合评价次之得 2 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 无针对性的综合评价差得 1 分。 3 7 食品原材料 安全 3、投标人与通过 CNAS 及 CMA 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建立有长期合作关系(提 供不低于一年期的合作合同且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近一年内以下品类食品原 材料连续三个月的检测报告(大米、食用油、果蔬类、肉类、禽类、水产品类、 调味品类、奶制品类共八大类)得 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检测报告、第三 方专业检测公司 cnas 及 CMA 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2 8 突发性应急 保障方案 考察投标人的应急保障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并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进 行横向对比,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综合评价优得 2分,方案欠 详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综合评价次之得 1 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 无针对性的综合评价差得 0.5 分。 2 9 送餐服务 提供楼层送餐、定点送餐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并满足本项目用户需 求,进行横向对比,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可行、针对性强的综合评价优得 2 分, 方案欠详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综合评价次之得 1 分,方案简单、可行 性差、无针对性的综合评价差得 0.5 分。 2 10 菜品价格 承诺菜品低于市场价 20%及以上低于市场价越多得分越高,低于市场价 20%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 10%得 1 分,各投标人低于市场价最多者得满分。 10 22 商务部分 5 分 序 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1 企业信誉 1、投标人获得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 AAA 级证书,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1 2 类似项目业 绩 投标人正在合作的医院餐饮管理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得 1 分,满分 4分。 (同一客户不同年份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4 23.4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23.5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 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 23.6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低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7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 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 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 外。 23.8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3.9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竞争性磋商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将理 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 23 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家的。 七、成交通知 25.成交通知 2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授予 26.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6.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等事项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 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家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 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 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 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九、质疑处理 27. 质疑与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24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7.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27.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 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 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 27.5 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 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 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6 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 用。 27.7 质疑联系事项: 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 25 见附件); 27.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6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7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28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技术标准 服务范围 为了推动医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更好的为医院职工和病人及家属 服务,进一步对餐厅加强管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对餐厅进行社 会化管理,实行对社会承包,医院本着以服务为重点,不注重盈利为目 的的原则,拟定方案如下: 一、 承包范围 按照全承包经营模式,餐饮公司承接本项目餐厅,由甲方投入基础 设施建设、水电气铺设进室内。其他全部都由乙方负责(包括装修装饰、 厨房设备设施、 厨杂、餐用具、桌椅、收银系统、监控系统、原材料 采购、人工、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管理开销、各种证件办理费用等运营 期间的所有成本开支。承包方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 资产方面 医院现有资产经清算后承包方可使用,但不准私自处理,承包期 后必须如数交于医院,中途若有报废或不想使用资产可向交于医院。 三、 经营理念 承包方不以盈利为目的,要注重服务至上,承包方食品定价要低 于市场价,并接受医院监督。 四、 管理方面 1、 承包方必须接受医院的管理,并配合医院完成各项任务。 29 2、 承包方需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医院的监督。 3、 所以食品的进货及环节需接受医院的监督。 五、 责任划分 1、 承包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类纠纷和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担,所 产生的费用均有其承担 2、医院有权对餐厅的环境进行规划改造,对设备进行调配和投入 3、如承包方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八、服务要求 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所 有从业人员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遵守医院各项管 理制度,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完全承担承包期间所 发生的一切事件; 2、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用途,不得经营与饮食无关的如 药品、医疗康复器械、生活用品等品种。承包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 变相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随意设点营业或作为院外经营的集中加 工点,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 3、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入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铺设到位。承包人在 使用时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如承包人成交后不使用上述固 定资产,承包人要交于采购人处理,如设施设备使用状态达到报废程度, 承包人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报 废。承包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 4、如投标人成交,要按采购人要求,保证供餐质量,日常承接采购 30 人的会议餐、加班餐等各种接待活动时,应向采购人优惠折扣; 5、提供信息化点餐、结算、配送服务。采用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等方式实现远程点餐服务,并实现网上支付、刷卡功能。用户点餐完毕 后承包方接单并出餐配送。 6、相关监管办法 6.1 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卫生、质量,以服务患者、职工为 主,微利经营; 6.2 工作要求:承包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 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 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 保证有效执行,承包人每季度需调整更换一次菜品; 6.3 餐品价格备案制度: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 不高于市场价格、不高于本地同级医院为标准经营: 6.4 质量保证:食堂需配备专业的营养师一名,保证饭菜质量好、色 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每季度更换一次菜品,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 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 得营养。 6.5 少数民族食堂要求:食堂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具有清真饮 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31 原料采购、制作(烹饪)、保管、销售等主要岗位的人员中有具有清真 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 6.6 监督考核:医院相关部门、餐饮公司及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的“食 堂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承包人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 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 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 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7 能源管理:水、电、蒸汽、空调和天然气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8 就餐管理模式:餐品售卖使用就餐刷卡系统,系统由乙方自行 购置,患者和职工可随时办卡、退卡; 7、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劳务和其他任何用工纠纷 甲方概不负责; 8、承包人所聘员工必须接受国家卫生防疫站(市、区级)的体检 (体检费用由乙方自付),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并报甲方备案,对不合 格者医院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员 工的保险(员工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且需要向甲方出据相关的保险依据; 9、承包人所需厨师、服务员等工作人员由承包人自主聘用、管理, 但应符合国家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的要求,遵守流动人员管理等相关规 定,取得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承包人应将聘用人员报采购人备案,并提 交工作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医院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服务要求的, 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辞退、更换或限期办理有关证件; 32 10、承包人须维护食堂的清洁和卫生,对购进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 检测,保证达到食品卫生标准,所有器皿必须使用消毒清洗剂清洗,并 使用消毒柜消毒存放,所使用食物原料必须新鲜并适合食用,腐烂败坏 部分必须清除,原料及食物之洗切、加工必须符合有关的卫生标准,烹 饪好的食物必须注意保温并严防虫蝇,防止因食堂环境的不卫生而引发 的传染疾病,油烟排放需符合市政要求,如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承包人 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1、承包方员工须正确使用厨房设备,并进行定期清洁和养护,承 担厨房设备的维修费用,对涉及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的设备应依照相关 规范进行操作,如因违规操作造成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承包方应该 采取各种方式,有效开展各类安全教育,且承包方员工在食堂工作期间 产生的所有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规定,在委托管理期间如发生火灾 等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承包方必须接受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卫生、工商、环 保等等)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内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其产 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4、承包方负责厨房操作间垃圾及废物的运输处理,厨房操作间区 域的卫生清扫和整理,负责食堂的消杀工作,依照相关手册开展有计划 的清洁作业,定期按规定进行除害,并确保厨具设备和食品不被污染, 承包方负责对每餐食物进行留样 48 小时; 15、关于合同的解除: 33 15.1 承包人隶属焦作市中医院医院管理,主动接受日常的监督、检 查,检查范围包括:饭菜质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等。承 包方应依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对甲方定期检查或者不定时抽查发现 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若承包人不愿整改或限期整改 不到位的,甲方可依情节轻重罚款此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 重的医院有权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承包期之内的,若乙方损坏甲方设 施按照折旧率扣除折旧金额后,进行补偿,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5.2 承包人应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签订、履 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如发 生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相关制度的,医院有权立即解除承包合 同; 15.3 因重大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责, 返还履约保证金。 15.4 供应商需完全符合并达到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营 养健康食堂建设评分细则的通知并承诺评分等级不低于 80 分。评审期 间所需改造购买的各种用具和改造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包商)承担 详见附件: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10 年。 三、其他要求 44 无 四、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 合同。 45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 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 响应性文件内容 项 目 项目及审核内容 格式 信用查询 原件 自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 格式 5 投标承诺函 原件 格式 6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原件 格式 7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原件 格式 8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原件 格式 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格等的有 关文件 复印件 自拟 符合性 证明材 料 承诺函 原件 格式 4 报价一览表 原件 格式 10 项目管理机构 原件 格式 11 技术响应表 原件 格式 12 商务响应表 原件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格式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需提供,不是不 需要提供) 原件 格式 15 46 其他材 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 其他资料。 复印件 自拟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 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 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性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 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法定代表人本 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 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 47 格式 1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外封面格式: 响应性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注:此处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会时间 48 格式 2 封 皮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49 格式 3 响应性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2.1 承诺函……………………………………………………所在页码 2.2 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 …… 三、其它材料 …… 50 格式 4 承 诺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委托 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 1 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 有效期。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 解的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 料。 4、我们保证: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不与采购人,采购人恶意串通; (4)不向采购人,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5、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 7、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1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格式 5-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委托人授权 (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 就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3 格式 6 投标承诺函 我单位对 项目(采购编号: ) 投标行为做出承诺,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我单位承诺: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确定成交人的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不得要 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且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 2、若我单位中标,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及时按规定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认真履约。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愿赔偿采 购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计算),并愿接受采购金额千分 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给予通报的处罚。 4、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4 格式 7 供应商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名称 注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55 格式 8 焦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 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 记录。 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56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 视为未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 或者授 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应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7 格式 9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 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 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8 格式 10-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包费(/年) (小写): 采购人免除承包人五年的管理费用之后,从第六年 起按照月营业额的 %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 承包费(/年) (大写): 采购人免除承包人五年的管理费用之后,从第六年 起按照月营业额的百分之 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限: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 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价格包括所有招标范围 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9 格式 10-2 第 二 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包费(/年) (小写): 采购人免除承包人五年的管理费用之后,从第六年 起按照月营业额的 %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 承包费(/年) (大写): 采购人免除承包人五年的管理费用之后,从第六年 起按照月营业额的百分之 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 合同履行期限: 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 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价格包括所有招标范围内的 费用(均为含税价);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报价函供应商应单独准备,供二轮报价使用,不必装进响应文件中。 格式 11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 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从业年限 联系方式 61 格式 12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 说明 偏差描述(描述 技术是否具有 正、负偏差) ... ...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响应性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的 要求,无偏差。”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2 格式 13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本响应性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的 要求,无偏差。”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3 格式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4 格式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65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6 第五章 合同 一、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二、本次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有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在 合同中协商解决。 三、合同格式按采购人认定的统一格式。 食堂承租合同(模板) 67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食堂地点: 职工餐厅及营养餐厅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费用: 甲方将职工餐厅及营养餐厅承包给乙方经营,合同期限前五年(包括五年)乙方 无需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合同期五年之后月承包费用按照每月营业额 缴纳。 (因餐厅刚新建完成,所有设备未购置,餐厅装修需要重新改造,乙方负责食堂厨房 设备购置及改造装修的一切费用。 四、消费方式: 餐补标准:6元/人/餐,月底根据卡机员工消费人次及甲方提供就餐人员名单或 科室人员就餐人员信息表(如人员名单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提供新名单)进行核对, 双方核对无误签字。餐补费用每月 号之前打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营养餐厅是个人进行充卡后自由消费方式。 五、就餐模式: 1,职工餐厅就餐模式分为自选就餐模式和单点就餐模式。 2,营养餐厅就餐模式为单点就餐模式。 3,乙方为甲方及病人设计各类套餐、小炒以及各类营养餐,满足职工及病房病人的 需求。 4,乙方提供信息化点餐、结算、配送服务。 六、供餐标准: 1、早餐提供:1种蛋品 1种咸菜,3种以上炒菜,3种以上主食,3种以上粥品。 68 进行自选或单点消费; 2、中餐提供:4荤菜;4 素菜,2 种汤品(1 甜 1 咸),2 种及以上主食,3种 以上面食;3种以上小吃; 3、晚餐提供:3荤菜;3素菜,2种以上粥品;2种以上主食;2种以上小吃。 4、乙方供餐食谱必须提前一周由厨师长编制,食谱将按照食材的季节性及甲方 需求进行调整,保证每月菜品重复率不超过 30%,所有菜式和菜单甲方有权审查修订。 七、供餐时间:早餐、中餐、晚餐的就餐时间由甲方提供。如个人员工因工延误进餐 时间,乙方有义务保持饭菜的热度以方便延后用餐员工的就餐。 八、结算方式:每月清算一次(每月 5 号对上个月的账,对账次日乙方开票给甲方, 甲方 10 日内打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九、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就餐用房、水电气相应的硬件。 2、甲方提供内线电话 1部,水、电、气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入户终端),每 月 号之前打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将指定监督员,对乙方承包内部餐厅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 监督。甲方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 4、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餐厅营业许可文件(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 消防许可证等)。 4、甲方质检人员有现场取证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进行质检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卫 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诉,限期整改验收。对 个别不良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9 1、乙方在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医院 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乙方的餐饮质量、价格、卫生等应无条件接受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食堂运营前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资质。 2、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 法》或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医院 设备损坏(达到甲方资产报废年限,经甲方资产报废小组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 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 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风 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3、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发现医院有权无 条件终止承租合同。 4、若有相关部门对内部餐厅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 方自行承担。 5、食堂运行中所产生的燃气费和设备设施等日常维修费用、专修及改造费用均 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员工在食堂工作时,须穿工作服、佩带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 量,按供餐标准确提供服务; 7、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以乙肝两 对半为主),每日必须穿工作服上岗;乙方全部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包含工伤险种的社 保由乙方负责。(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 8、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的情况,应当履行 保密义务; 70 9、乙方配合甲方开展住院病人的治疗饮食供应,比如月子餐以及住院病人的特 殊饮食(流质、半流质等)、营养饮食等,按照营养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服务, 密切配合临床的治疗。 10、如遇通货膨胀当地物价连续两周上涨幅度 8%,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讨论伙食 定位标准,适当提高员工餐费标准。 11、送餐车、碗筷等餐具(必须全新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用卫生等级)由乙 方提供,职工碗筷和病人碗筷必须分开,定期消毒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医院感染管 理要求。 12、乙方完全符合并达到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营养健康食堂建设评分 细则的通知并承诺评分等级不低于 80 分。(详见附件) 13、根据投标文件承诺菜品低于市场价 %。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 由乙方承担,并根据安全事故情况作罚款处理。 2、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从甲方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对甲方 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和问题不服从、不改正,视情节可给与 500 至 5000 元处罚,情节严重可解除合同。 3、乙方采购腐烂变质和对人体有害的原料和食品,发现一起视情节处罚金 500 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职工、病人对乙方的服务、质量等投诉一起,经甲方调查核实后,向投诉人 赔礼道歉,另处罚金 100 元-500 元/次; 6、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能达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 B级食堂标准,勒令整改, 并处罚金 5000 元; 71 7、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甲方 对乙方提出租赁经营警告,全年警告累计三次,取消租赁经营资格,损失由乙方负担, 保证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按《食品卫生法》由有关部门按相关 规定处理外,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中毒事件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一、其它责任 1、乙方录用的员工,住宿自行解决; 2、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 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如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租赁经营人违反法律、法规; (2)乙方高额利润,严重损害职工、病人利益; (3)拒绝接受甲方检查、考核、审计; (4)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5)管理混乱,职工、病人意见多,反应强烈; (6)租赁经营期间累计三次被警告的 十二、合同终止 1、乙方在进入甲方食堂开始工作后,未能达到甲方的各项标准要求,甲方员工提出 强烈反对意见(甲方月民意调査结果连续 3次以上满意度≤60%)时,经双方确认后,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经营期间乙方若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若合同期满,甲方食堂继续发包,期满前三个月满意度调查,每月达到 80%以上, 甲方应顺延续签合同,若满意度达不到 80%,甲方公开招标,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中 标。 72 十三、争议的解决: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 应提交焦作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附则:若本次服务期限已到时或乙方在进入甲方食堂开始工作后,未能达到甲 方的各项标准要求,甲方员工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甲方月民意调査结果连续 3次以上 满意度≤60%)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乙双方未续签服务合同, 乙方所投入食堂可移动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第三方承包者不接受乙方做提供的可 移动设备,乙方在合同终止 2日内全部撤离医院。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水电气、 线路、管道等无偿给甲方。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与本 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院餐厅经营权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全承包经营模式,餐饮公司承接本项目餐厅,由甲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水电气铺设进 供应商在最后报价前准备好已加盖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第二轮报价表,最后报价时应提供,未提供 18.4.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19.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格式11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4,乙方提供信息化点餐、结算、配送服务。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