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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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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大队2022年1月至12月主副食、水果、蔬菜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招标详情

米脂大队2022年1月至12月主副食、水果、蔬菜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14:59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即将进行项目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米脂大队2022年1月至12月主副食、水果、蔬菜配送服务项目 所有食材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具备所配送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列明可提供配送产品的品牌清单、每个品牌详细的参数或指标。 4)杂粮及调味品要品质好,无霉变、无杂质。定型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乳制品及其他半成品送货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时长,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果、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果蔬必须符合GB 2763-2016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记录; 7)肉类、冷冻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应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应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有符合卫生防疫监督部门要求的肉类食材屠宰厂的经营授权书,含水(冰)率符合标准; 8)豆制品当日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3时长,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78,270.00元 2022-01-01 六、其他要求 (1)原材料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⑥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2)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货商供货资格。 ① 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②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④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供应商提供五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人员安全事故声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米脂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