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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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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中标公告

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JSCZ-2021006

二、项目名称: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畅达洁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迎宾街1号院11号楼7层1单元703

总中标金额:2613866.11(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服务范围:

办公人员提供餐饮制作、管理及服务

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

服务标准:

详见公告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王素琴、侯爱民、宋瑞兵、刘淑玲、甄淼。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28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参考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联系人:甄警官

    电话:89972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兴佳盛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三路临1号

    联系方式:010-89992757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贾俊姣

    电话:010-89992757

    北京建兴佳盛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采购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项目服务需求 ............................................................................ 23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 23 第五章 合 同......................................................................................... 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2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平谷区平三路临 1 号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年 12月 17 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SCZ-2021006 项目名称: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270万元 采购需求:办公人员提供餐饮制作、管理及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6)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8)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招标活动;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 为本项目招标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它招标活动;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1月 25 日至 2021年 12月 1 日上午 9:00至下午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 时间)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http://218.246.85.221/ggzy/) 文件获取方式:网络下载 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须持: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 http://218.246.85.221/ggzy/网上关注截图(加盖单位公 章),到北京市平谷区平三路临1号1层会议室确认并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 3)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您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健康宝扫描无异常;为减少人员聚集, 现场确认完毕请尽快离场。 4) 售价: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 次投标。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17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电子标):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 区)http://218.246.85.221/ggzy/ 开标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 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 4层开标室(具体标室以大屏幕显示为 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 2、发布公告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分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3、按照《关于平谷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活动实行电 子化。申请人需使用带签章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数字证书驱动、系统操作使用手册等内容详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谷区分平台(http://218.246.85.221/ggzy/)-“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界面。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 2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警官 ,电话:89972717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兴佳盛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三路临 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贾俊姣,电话:010-89992757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俊姣 电话:010-89992757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关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 体补充和修改,前附表与正文的内容不一致时,以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须知前附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表中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内容有抵触时,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 21号 联系人:甄警官 电话:89972717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建兴佳盛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平三路临 1号 邮编:101200 联系人:贾俊姣 电话:010-89992757 邮箱:pgjxjs@163.com *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 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5、 为本项目招标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它招标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3 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所有应由投标人 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均须包括在总报价中。 *10.10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0万元。 11 投标保证金: 需要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12.1 投标有效期: 90天 13.3 电子投标文件数量、解密: 1、数量:加密投标文件 1份上传系统。 加密投标文件拷贝 U盘中投标人携带,用途:备用。 2、解密:投标人携带移动CA(具有电子签章功能)进行解密。加密锁及解密锁必须为同 一把锁。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及 CA数字认证证书咨询电话:010-89991726 13.4 最终中标人提供 2套 纸质版投标文件。 1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17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 区)http://218.246.85.221/ggzy/ 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17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 17 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 4 层开标室(具 体标室以屏幕显示为准) 17.1 采购人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 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相关专业的专家从北京市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6.1 本项目 不要求 履约保证金; 27.1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 7 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 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 出答复。 28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 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实际中标 金额乘以文件中相应的费率计算。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工作完成后,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 性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汇款。 29 因在疫情期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 作的通知》及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防疫相关要 求,于投标当日提前到达现场主动配合入口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按规定出示 健康证明(北京健康宝等),经工作人员确认符合北京市防疫要求后方可进场; 如投标人代表因不能证明自身满足北京市防疫要求而被工作人员禁止进场导 致不能准时参加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应积极关注北京市防疫政策的最新变化和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 暨平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针对防疫政策变化而做出的疫情 管理措施的调整,以确保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代表能准时进场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开标会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北京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暨平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 网址:http://218.246.85.221/ggzy/在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做好疫情 防控期间招投标交易服务工作的公告》下载附件《投标人开标承诺书》,开标 当日,须将此承诺书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手持并递交至北京市平谷 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因未携带承诺书,导 致无法进入交易平台,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须知正文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即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即北京建兴佳盛招标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 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1.2.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1.2.5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1.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 站查询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及其他影 响采购人正常决策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即被取消。 1.4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照招标文件提出 9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组成。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1.5 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取消投标人 的投标资格,并废除其投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5.1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5.2 响应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失实的。 1.6 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 1.6.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6.2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6.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6.4 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6.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到位。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均不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 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服务需求 10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五章 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3 作为投标风险,投标人应当注意:如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若干实质性要求及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未做出 响应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现场踏勘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电子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后,应当 24小时内向采购人发出回函予以确认,应加盖单位公章;因投标人等 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身无法获取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和未回函确认,责任由该投标人 自负。 6.3 采购人因澄清、修改或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通过电子平台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1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 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 内容: 报价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文件时)(格式) 2、投标人基本信息情况表(格式) 3、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相 关承诺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承诺书; 8)投标人依据自身存在的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情况说明; 9) 没有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12 检测等服务,且不再参加该包的其它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10)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未满的)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4、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 5、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7、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9、政府采购项目政策 10、履约保证金保函 11、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8.2 除上述 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9.2.2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之前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经查出提供 虚假资料,即刻取消中标人资格。 13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上本次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10.3 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所有应由投标人支 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均须包括在总报价中。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条的规定 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0.7 投标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以核 减。 10.8 投标报价缺项、漏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0.9 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10.10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70万元。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11.2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5万元人民币; 11.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 11.4 递交要求: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 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建兴佳盛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行号:313100090091 开户行:杭州银行北京平谷支行 账号:1101040160000181262 14 11.5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注明项目名称。 11.6 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等可产 生利息的保证金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利息按相关规定记取): 利息计算标准:人民银行活期标准利率 利息计算起止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开始计息,未中标人至发出成交公告之 日停止计息,中标人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停止计息,利息退还时投标人须持满足代理机 构要求的证明材料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材料不齐全或未提供材料视为放弃退还利息(利 息退还事宜联系电话:89982598)。 利息退还方式:电汇 11.7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 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 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上述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本须知资格证明资料等相关要求进行 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3.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3.3 电子投标文件数量、解密: 13.3.1 数量:加密投标文件 1份上传系统。 加密投标文件拷贝 U盘中投标人携带,用途:备用。 13.3.2解密:投标人携带移动 CA(具有电子签章功能)进行解密。加密锁及解密 锁必须为同一把锁。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及 CA数字认证证书咨询电话:010-89991726。 13.4 最终中标人提供 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14.1投标人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4.2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 14.2.1投标文件的盖章、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数字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14.2.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证上 传成功。投标文件上传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 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关闭投标通道。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完成重新加 密、上传,替换已上传的原电子投标文件。因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联系政府采购全 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人员,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10-89991726。 16 14.2.3 递交结束后,递交投标文件不足 3 家的,不得进行开标活动,采购人重新组织 招标。 五 开标及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人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及招标 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 方面代表参加。如果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应当指定 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格式自拟。 15.2 开标 15.2.1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 派代表到场; (3)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含 截图时间和网址); (4) 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开标室开标显示屏的顺序开标,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 开标; (5)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 设有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宣读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 (7)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参加 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8)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5.2.2 开标异常情况处理 17 (1) 因不可抗力原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时停电、网络瘫痪、系统故 障开标异常情况的处理障等),解密时间推迟,推迟的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 况确定。 (2) 因投标文件被计算机病毒损坏,投标人复制一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 携带至开标现场备用,在开标前,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 (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撒销投 标文件,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予退还。 (4) 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当场子 以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招标人代表使用单位电子印章将已解密的所有投 标文件进行加密,待问题解决后重新组织开标。 (5)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但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达到 三个(含)以上的,开标继续进行,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 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5.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采购人开标时不得拒绝任 何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 15.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 评标。 15.4.1 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15.4.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4条要求递交的; 15.4.3 未在规定时间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 16.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标准见 投标须知附件1),资格审查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采购人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 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其中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相关专业的专家从北京市专家库中随机 18 抽取产生。 18.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 评标办法 19.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 确定中标 20.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0.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如得分且报价相同时,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技术 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向采购人推荐排名前 3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 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21. 确定中标人 21.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得分最 高的为中标人。 21.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 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9 22. 合同授予标准 22.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 最高评分的投标人。 23. 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 23.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投标人中标的权 利,且对因此受到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4. 中标通知书 24.1 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 后撤回投标处理。 2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 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 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6. 履约保证金 26.1 本项目 不要求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 %;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按文件约定的形 式向采购人提供。 20 26.2 中标人未按照本须知第 25条或 26.1条的规定执行的,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中标决 定。同时,采购人可以选择与其他中标候选人订立采购合同。 27. 质疑与投诉 27.1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材料。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27.2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以及中标结果三个方面的事项。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7.3 质疑函的接收 1、质疑函接收方式:投标人需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函递交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三路临 1号 3、联系人:贾俊姣 4、联系方式:89992757 七、其他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 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实际中标金额乘以文 件中相应的费率计算。 28.2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工作完成后,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 支付。 28.3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汇款。 29.疫情措施 因在疫情期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1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北 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防疫相关要求,于投标当日提前到达 现场主动配合入口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按规定出示健康证明(北京健康宝等),经工 作人员确认符合北京市防疫要求后方可进场;如投标人代表因不能证明自身满足北京市 防疫要求而被工作人员禁止进场导致不能准时参加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应积极关注北京市防疫政策的最新变化和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暨平谷区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针对防疫政策变化而做出的疫情管理措施的调整,以确 保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代表能准时进场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开标会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北京市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暨平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网址: http://218.246.85.221/ggzy/在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交 易服务工作的公告》下载附件《投标人开标承诺书》,开标当日,须将此承诺书填写完 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手持并递交至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如因未携带承诺书,导致无法进入交易平台,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2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备注:上述内容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即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有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有 提供2020 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近三个月的 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有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说明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 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票据凭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有 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近 半年任意三个月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纳税申报表扫描件 (加盖单位公章)。 6 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 没有 出具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没有 出具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情况说明 不存在 出具相关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9 为本项目招标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投标活动 不存在 出具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0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 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 图(以采购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23 第三章 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服务类型: 餐饮服务 服务地址: 平谷公安分局 8个独立办公派出所:滨河派出所、兴谷派出所、金海湖 派出所、马坊派出所、东高村派出所、夏各庄派出所、峪口派出所、华山派出所) 服务人数: 序号 单位 早餐人数 午餐人数 晚餐人数 厨师需求 备注 1 滨河派出所 75 75 30 7 2 兴谷派出所 76 76 30 7 3 金海湖派出所 60 60 30 5 4 马坊派出所 60 60 30 5 5 东高村派出所 50 50 30 4 6 夏各庄派出所 40 40 25 4 7 峪口派出所 45 45 30 4 8 华山派出所 30 30 20 4 合计 40 服务时间:早餐:7:30 -- 8:30 午餐:11:30 -- 12:30 晚餐:17:30 -- 18:00 二、服务内容 24 1、按照采购人要求和用餐标准为采购人提供早、中、晚餐及加餐和会议供餐等餐饮 服务,晚餐后安排厨师值班,保障食堂 24小时有值班人员,能够随时提供餐饮服务。 2、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餐厅、厨具、餐具等服务设备设施和原材料采购工作, 供 应商负责厨师的招聘、管理、培训,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务辖区的卫生保洁;餐具、 厨具、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 3、就餐方式:自助餐。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供应商需满足的各项服务日常工作标准 (一)就餐标准及要求 1、伙食标准:工作日伙食标准: (1)早餐不少于 3道凉菜(1荤 2素)、1道素热菜、3个汤粥类、5种主食(含鸡 蛋)。 (2)午餐不少于 4道凉菜(2荤 2素)、6道热菜(3荤 3素)、2个汤或粥、4种 主食以及水果。 (3)晚餐不少于 1道凉菜、2道热菜、2个汤或粥、2种主食、咸菜 2种。 2、厨师及餐厅人员要求: (1)为保障餐饮供应需求,餐厅工作人员应按照需求配置,不得减员。 (2)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未受 过刑事处罚,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报分局备案。 (3)所有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所有工 作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报分局备案。 (4)厨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主要菜系的菜品制作、主要冷食、面 25 食等的制作并符合大部分就餐人的口味。 (5)餐厅服务人员应品貌端正,口齿清楚,具备一定的礼貌礼仪素质和沟通能力。 (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自觉接受分局及派出所相关 负责人的监督指导。 (7)供应商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作业中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安全生 产,不得擅自挪用支行的物品。 (8)所有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分局和派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 (9)服务要求: A、衣帽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言语得体、态度礼貌,任何情况下不得与任何就餐人 员发生争执。 B、熟练掌握礼仪服务的规范要求,迎宾送客大方得体。 C、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餐。 D、餐闭后及时清理卫生,按照规定程序清洗、消毒用餐餐具等。 3、卫生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 (2)严格按照消毒程序对厨具和餐具进行消毒,餐具等卫生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要 求和标准。 (3)设置食品留样冰柜,根据规定保存每餐食品留样 48 小时以上;食品留样盒定 期清洗消毒。 (4)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及危害身体健康的原材料,严禁异物混入食品。 (5)所有厨具、炊具、餐具等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按标准要求清洗保养。 26 (6)食品制作应符合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卫生,严防病从口入。必须严格按照食堂 烹调操作流程烹饪食品,食品清洗必须做到卫生、干净后,方可烹饪。每餐开餐前将餐 桌、地面、厨房内打扫干净,充分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二)主要服务标准: 1、每月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对用餐人员进行调查,综合满意率应达到 80%以上,如 未达到标准,给予两周时间整改;调换不符合要求的餐厅服务人员,经 3次调换仍不符 合合同约定或要求的,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2、食堂经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员安全。食堂经营单位委派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疾病、人身事故、伤残等后果,责任与费用均由食堂经营 单位承担(因派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派出所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的除外)。 3、教育员工爱护工作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4、在日常工作中,因食堂经营单位操作不当等原因,给派出所设施、材料及物品等 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遵守派出所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6、负责食堂内的消杀(灭蟑、灭蝇、灭鼠)及垃圾清运、油烟机清理、餐厅安全(防 火、防水、地面防滑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费用由分局负责)。 7.根据季节的变化,经常调剂饭菜品种、花样,做到烹调方法多样化,在节假日期 间要根据实际改善伙食。 8.供应商负责制订每周菜单,按照荤素搭配进行供应,并保证每周主菜不重样,荤素 搭配合理。制订的菜单应提前一周递交我方审核,并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菜单进行修 改,同意后贴于餐厅内。 9、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能提供节日、节气特色食品;食品制作充分体现“色、 香、味、形” 的特点,品种多样,口味纯正并能兼顾不同就餐人员的口味需求。 27 10、食品应精加工、细制作,少量多次供餐,杜绝浪费。 11、会议餐能根据需求制作不同档次和口味特点的菜品。 12、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负责食堂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三)、其他管理标准 1.供应商应经常和双方职工交流,随时改进饭菜质量。 2.供应商需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关于食堂人事、营养搭配、菜肴的制作、食品卫生、 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等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 3.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按时缴纳相关税费。 4.不得擅自停止提供服务,不得转租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 5.供应商应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并有安全培训记录。 6.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接触到的任何有关我方的情况都应当保密。无论在合同的有 效期内还是在合同终止以后,都不得将所获得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应保证其员工和供 应商遵守保密要求。 五、报价说明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 (工资)、加班费、管理费、低值易耗费用及伙房内卫生保洁费等。所有应由供应商支 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均须包括在总报价中。 六、其它要求 1、项目采购实现的功能及目标: 满足本单位的实际要求,保证正常的餐饮服务,提供优质服务,为其它工作的开展 提供坚实的保障工作。 28 2、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 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 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 七、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按季度支付 29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1. 总则 1.1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 评标原则 1.2.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1.2.2 严格保密; 1.2.3 独立评审; 1.2.4 严格遵守评标办法。 1.3 评标程序 1.3.1 评标准备; 1.3.2 对开标有关情形的确认; 1.3.3 初步评审; 1.3.4 详细评审; 1.3.5 澄清、说明和补正; 1.3.6 推荐(或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审报告。 2. 评标准备 2.1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到 2.1.1 评审委员会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当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 其回避。 30 采购人发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 2.1.3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前,应当签署评审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存在上述规 定的需回避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审管理规定以及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 2.2 评审委员会的分工 评审委员会推选一名成员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审活动的实施。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与评审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3 熟悉文件资料 2.3.1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2)在开标时当众予以宣读的所有投标文件; (3)开标会记录; (4)评审表格; (5)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2.3.2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 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款、相关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期等要求,掌握评标标准 和方法。 2.4 评标纪律 2.4.1 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 取评审劳务报酬。 31 2.4.2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答复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审专家发现投标人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 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4.3 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 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 对开标有关情形的确认 评审委员会对开标记录的有关情形进行确认,出现本章附件一“废标条件”所列情 形的,按废标处理。 4. 符合性评审 符合性评审时,如有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 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符合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意见。 5.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5.1 详细评审程序 5.1.1 技术评审,对相关设计方案评审和评分,技术得分为75分; 评审委员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5.1.2 商务评审,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和评分,商务得分为15分; 5.1.3 报价评审,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情况进行评审和评分,报价得分为10分; 5.1.4 汇总评分结果。 5.1.5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 5.2 技术评审 按照技术评审记录表所列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对相关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和评分, 并记录技术评分结果。 在相关服务方案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个别成员的单项评分与其余评审委员会成 员的单项差异畸高或畸低或者有重大意见分歧时,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提醒其进行复 核,经复核后该评审委员会成员仍坚持其独立意见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但是该成员 所评出的总分顺序与其他成员相对一致、不影响中标结果的,应当视为合理。 5.3 商务评审 5.3.1 按照商务评审记录表所列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能力、信誉、与相关 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商务评分结果。 5.4 报价评审 5.4.1 算术性修正 评审委员会将对经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算术性错误 予以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6 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5.4.2投标报价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审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按照本章第6条的规定,启动“澄清、说明或补 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3 5.4.3 投标报价评分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1)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 报价。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提交声明 函的,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此次评 审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此次评审不予 认定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此次评审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5.5 汇总评分结果 5.5.1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成员各自汇总详细评审评分结果,见评 审委员会个人评审评分汇总表。 5.5.2 进行评审结果汇总和排序: (1)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见评审结果汇总表。 (3) 最终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人投标报价较低优先的原则排序,投标人投标 报价相同时,排序原则:按技术标得分高低确定排名,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4)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34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 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6. 澄清、说明和补正 6.1 在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形式和相关注意事项:(1)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说明和补正的形式: 传真或电子邮箱;(2)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形式:投 标人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采用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交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 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递交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期间,投标人应随时注 意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委托采购人发出的澄清、说明通知,保证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 补正。 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 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4 澄清、说明、补正记录表格式见附表:问题澄清通知和附表:问题的澄清。 7. 废标条件 35 本章附件一集中列示了废标条件,在评审各阶段,对应废标条件进行判断,确认投 标文件是否构成废标,并记录废标情况。 8. 推荐中标候选人 8.1 推荐中标候选人 8.1.1 评审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8.1.2 如果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符合 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8.1.3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本款第8.1.2项有关情形的处理,并记录在评审意见表中。 8.2 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9.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9.1 评标活动暂停 评审中因评审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 合财政部低87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 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原评审委员会 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36 9.2 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等,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进行审查确认。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认为确实影响相关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的,其投 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 10. 补充条款 无 37 附件一: 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如果出现与本附 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附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转 账凭证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包含总限价及分项限 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投标人拟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迟到; (14)投标人拟派投标人代表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参加开标会; (15)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 (16)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 的方式投标的; (17)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8)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19)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文件中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采 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8 (21)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拟委派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 监督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 (22) 在符合性评审中,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 (23)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与资格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 标人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4)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39 附件二: 评审记录表 附表1:评审委员会签到表 评审委员会签到表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专业 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40 附表2:评审专家声明书 评审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采购人邀请,担任 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前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采购人超出合理 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 无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郑重保证:在评审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审纪律;服从评审委 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专家职责。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审专 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全体评审专家签名: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1 附表3: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3 投标报价 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价的 4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文字、图 形、证书复印件清晰、可辨 5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款的规定 6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款的规定 7 服务期 响应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的规定 8 项目服务需求 响应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的规定 9 否决条件 不存在本章附件一:废标条件的规定 形式评审结论 评审结论:通过打√,不通过打×。 本表所列评审因素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投标人符合性评审不通过。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2 附表4:技术评审记录表 技术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分模块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 1 项目服务方案 30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质量、日常清洁、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完善、清晰、针对性强。得20≤得分≤30分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质量、日常清洁、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完善、比较清晰、针对性较强。得10≤得分< 20分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质量、日常清洁、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基本完善、不够清晰、针对性不强。得0≤得 分<10分 0≤得分≤30 2 人员配置方案 15 岗位配备全面,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清晰,各派出所配 比平均,针对性强;且绝大部分人员有相关服务经验; 人员专业性强,具备专业技能证书。得10≤得分≤15分; 岗位配备较全面,岗位职责针基本合理清晰,部分人员 具有相关服务经验;人员有一定专业性。得 5≤得分< 10分; 岗位配备不够全面,岗位职责针不够合理清晰,人员相 关服务经验不足;人员专业性不明确。得 0≤得分<5 分; 0≤得分≤15 43 序号 评分模块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 3 管理制度 10 规章管理制度(公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 人员考核制度等)完善、针对性强。得 7≤得分≤10分 规规章管理制度(公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 度、人员考核制度等)较完善、针对性较强。得 3≤得 分<7分 规章管理制度(公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 人员考核制度等)完善、针对性强。得 0≤得分<3分 0≤得分≤10 4 服务承诺 5 为更好地完成项目,针对本项目进行的承诺全面。得 4 ≤得分≤5分 为更好地完成项目,针对本项目进行的承诺较全面。得 2≤得分<4分 为更好地完成项目,针对本项目进行的不够承诺全面。 得 0≤得分<2分 0≤得分≤5 5 对紧急事件的 处理措施、预案 及抵抗风险措 施 15 对突发性事件分析、把握准确;对可抗力因素的处理方 式恰当有效,得 12≤得分≤15分; 对突发性事件分析、把握较准确;对可抗力因素的处理 方式较有效,得 8≤得分<12分; 对突发性事件分析、把握较准确;对可抗力因素的处理 方式一般,得 4≤得分<8分; 对突发性事件分析、把握不准确;对可抗力因素的处理 方式不当得 0≤得分<4分。 0≤得分≤15 技术评审得分合计(满分 75分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年___月____日 44 附表5:商务评审记录表 商务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评审因素 标准分 评审标准 分值 投标人名称及得分 合计 1 近 3年(2018.11.1至今)完 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12分 每有 1项类似项目得 3分,最多得 12分; 无类似项目业绩得 0分。 0≤得分≤12 2 体系认证 3分 已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运行 情况良好每一项 1分,最高 3 分。 0≤得分≤3 商务评审得分合计(满分 15分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5 附表6:报价评审记录表 报价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 10分 评标基准价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备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提交声明函的,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6 附表7: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 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 至___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 至_________(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的评审委员会 (经评审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代表签字或采购人加盖单位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7 附表8: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的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附表9: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分项目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得分 1 技术评审 2 商务评审 3 投标报价 合计 备注:投标人得分平均值=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9 附表10:评审结果汇总表 评审结果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委姓名 投标人名称 1 2 3 4 5 平均得分 排名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50 表11:评审意见表 评审意见表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表(续表 1)、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打分复核意见书(续表 2)均为 本表组成部分。 51 续表1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项目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类别 □货物 ? 服务 评审委员会 评审结果 投标人名称 排名次序 评审得分 评审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 排名次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审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 兹确认上述评审结果属实,有关评审记录见附件。 年 月 日 采购人定标意见 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以及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定标原则和方法,兹确定: 为中标人。 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52 续表2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打分复核意见书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打分复核意见书 项目名称: 我们评审委员会已经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对复核结果承担责任: 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正确□ 技术评审记录表 正确□ 商务评审记录表 正确□ 报价评审记录表 正确□ 详细评审评分记录表 正确□ 评审结果汇总表 正确□ 评审意见表 正确□ 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正确□ 其他相关评审资料 正确□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评审委员会成员: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 针对表中内容只对算术值进行复核,不得对原始打分进行修改。 2. 如发生错误,有相关责任人更正签字。 采购人评审打分复核意见书 53 项目名称: 我单位已经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认真复核,并对复核结果承担责任: 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正确□ 技术评审记录表 正确□ 商务评审记录表 正确□ 报价评审记录表 正确□ 详细评审评分记录表 正确□ 评审结果汇总表 正确□ 评审意见表 正确□ 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正确□ 其他相关评审资料 正确□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针对表中内容只对算术值进行复核,不得对原始打分进行修改。 2.如发生错误,有相关责任人更正签字。 54 第五章 合 同 (合同格式,最终以签订为准) 55 合同登记编号: 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5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行: 账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 市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办公人员餐饮管理服务的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2.服务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府前大街 21号 3.项目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办公人员提供餐饮制作、管理及服 务(以下简称餐饮服务)。 第二条:服务基本情况 一、 服务内容 1、按照采购人要求和用餐标准为采购人提供早、中、晚餐及加餐和会 议供餐等餐饮服务,晚餐后安排厨师值班,保障食堂 24 小时有值班人员, 能够随时提供餐饮服务。 2、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餐厅、厨具、餐具等服务设备设施和原材料 采购工作, 供应商负责厨师的招聘、管理、培训,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 务辖区的卫生保洁;餐具、厨具、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 3、就餐方式:自助餐。 57 二、 日常工作标准 (一)就餐标准及要求 1、伙食标准:工作日伙食标准: (1)早餐不少于 3 道凉菜(1 荤 2 素)、1 道素热菜、3 个汤粥类、5 种主食(含鸡蛋)。 (2)午餐不少于 4道凉菜(2荤 2素)、6道热菜(3荤 3素)、2个 汤或粥、4种主食以及水果。 (3)晚餐不少于 1道凉菜、2 道热菜、2 个汤或粥、2种主食、咸菜 2 种。 (4)服务时间:早餐:7:30 -- 8:30 午餐:11:30 -- 12:30 晚餐:17:30 -- 18:00 2、厨师及餐厅人员要求: (1)为保障餐饮供应需求,餐厅工作人员应按照需求配置,不得减员。 (2)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无违法乱纪行 为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报分局备案。 (3)所有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方可 上岗,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报分局备案。 (4)厨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主要菜系的菜品制作、 主要冷食、面食等的制作并符合大部分就餐人的口味。 (5)餐厅服务人员应品貌端正,口齿清楚,具备一定的礼貌礼仪素质 和沟通能力。 (6)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自觉接受分局 及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的监督指导。 (7)供应商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作业中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加强 管理,安全生产,不得擅自挪用支行的物品。 58 (8)所有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分局和派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 (9)服务要求: A、衣帽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言语得体、态度礼貌,任何情况下不得 与任何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B、熟练掌握礼仪服务的规范要求,迎宾送客大方得体。 C、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餐。 D、餐闭后及时清理卫生,按照规定程序清洗、消毒用餐餐具等。 3、卫生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 管理规定。 (2)严格按照消毒程序对厨具和餐具进行消毒,餐具等卫生符合有关 部门制定的要求和标准。 (3)设置食品留样冰柜,根据规定保存每餐食品留样 48 小时以上; 食品留样盒定期清洗消毒。 (4)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及危害身体健康的原材料,严禁异物混入食 品。 (5)所有厨具、炊具、餐具等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按标准要求 清洗保养。 (6)食品制作应符合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卫生,严防病从口入。必须 严格按照食堂烹调操作流程烹饪食品,食品清洗必须做到卫生、干净后,方 可烹饪。每餐开餐前将餐桌、地面、厨房内打扫干净,充分做好开餐前的准 备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二)主要服务标准: 1、每月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对用餐人员进行调查,综合满意率应达到 80%以上,如未达到标准,给予两周时间整改;调换不符合要求的餐厅服务 人员,经 3次调换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要求的,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59 2、食堂经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员安全。食堂 经营单位委派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疾病、人身事故、伤残等后果, 责任与费用均由食堂经营单位承担(因派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派出所安排不 当出现事故的除外)。 3、教育员工爱护工作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 电。 4、在日常工作中,因食堂经营单位操作不当等原因,给派出所设施、 材料及物品等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遵守派出所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6、负责食堂内的消杀(灭蟑、灭蝇、灭鼠)及垃圾清运、油烟机清理、 餐厅安全(防火、防水、地面防滑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费用由分局负 责)。 7.根据季节的变化,经常调剂饭菜品种、花样,做到烹调方法多样化, 在节假日期间要根据实际改善伙食。 8.供应商负责制订每周菜单,按照荤素搭配进行供应,并保证每周主菜 不重样,荤素搭配合理。制订的菜单应提前一周递交我方审核,并根据甲方 的合理意见对菜单进行修改,同意后贴于餐厅内。 9、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能提供节日、节气特色食品;食品制作 充分体现“色、香、味、形” 的特点,品种多样,口味纯正并能兼顾不同 就餐人员的口味需求。 10、食品应精加工、细制作,少量多次供餐,杜绝浪费。 11、会议餐能根据需求制作不同档次和口味特点的菜品。 12、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负责食堂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三)、其他管理标准 1.供应商应经常和双方职工交流,随时改进饭菜质量。 2.供应商需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关于食堂人事、营养搭配、菜肴的制作、 60 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等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 3.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按时缴纳相关 税费。 4.不得擅自停止提供服务,不得转租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 租、转包。 5.供应商应对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并有安全 培训记录。 6.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接触到的任何有关我方的情况都应当保密。无论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终止以后,都不得将所获得的信息透露给第三 方,应保证其员工和供应商遵守保密要求。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小写) ;(大写) 。 二、支付方式及结算周期 1.甲方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双方结算周期为季度;双方于每季度最后一天结束 5日内核对本季度 费用,双方确认无误后,核对结束 10 日内付款。遇节假日或其他原因需延 顺时,双方需协商解决。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参与确定满意度调查方式、调查对象、统计方 式等调查活动,并将定期委派相关人员了解满意度情况,如满意度不足 80%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客户满意度等进行综 合考评,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综合成绩 85 分以上),甲方给予不高于劳务 61 费总额的 5%的经济奖励;如果考核成绩未及格(60 分以下),乙方应按月 劳务费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月劳务费总额的 5%。 4.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卫生、安检、消防等主管部门的法 律规定或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项要求乙方整改和处 罚。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售卖情况; B. 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 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C.各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可要求更换证件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D.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 人员的卫生情况;各岗位人员合格的健康证,可要求更换证件不合格的工作 人员; E.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 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要求乙方根据会议内容,改进相应工作; 6.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合理具体服务要 求,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 7.甲方发现乙方供应的饭菜质量、饮食供应和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有 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8.甲方有权对乙方成本核算进行监督,如乙方出现食品浪费的现象,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对上述问题提醒无效,乙方应按年服务费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 过 10日乙方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甲方负责原材料、辅料采购,甲方必须保证食材及辅料的采购标准 符合国家饮食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二、甲方义务 62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供乙方使用,并保证餐厅的房屋、空调、 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的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 机械、厨具、餐具。在乙方运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炊事机械、厨具、餐具, 如出现破损,甲方负责给予乙方维修或以旧换新。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办公室、电话线、电话机、电脑、打印机、员工 宿舍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为乙方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证件。 4.甲方负责餐厅发生的维修设备零配件、能源(水、电、燃气、空调、 取暖等)、垃圾清运等费用,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情形保持爱护、节约,禁 止浪费。 5.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餐饮管理费及因甲方业务需要而产生的加 班费(上述约定周六日、节假日值班用餐除外)。 6.由于甲方施工、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正常状态 进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上述原因导致不能供餐或不能按时供餐的, 乙方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在餐厅中添加设施、设备或进行改造装修须事先书面 征得甲方同意并确认费用金额,添置设施、设备或改造装修费用由甲方承 担;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且合同期满,双方不续签的,相应设施、 设备及改造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8.甲方需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及时提供 相关的场地使用证、消防合格证、卫生防疫、环保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因为 甲方未能按时办理上述文件而使乙方不能合法的经营或被有关部门处罚 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9.当餐厅连续三天就餐人数出现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如知晓, 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10.甲方应领导乙方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管理问题,应引导员工文明就 63 餐、节约用餐、爱护甲方餐厅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11.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 提前通知乙方,并获乙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12.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食材及辅料的供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食材安排 食谱、食品制作。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作为甲方员工餐厅的食品制作方,有权根据本 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饮 服务。 3.乙方在满足就餐人员要求的基础上,可另行开展服务,但必须以甲方 同意的另行开展服务范围为限。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因满足甲 方额外(或特殊)餐饮服务需求加班而产生的加班费,甲方就额外服务付费 行为除外。 5.当乙方在餐厅管理过程中发现需甲方沟通解决事宜时,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及时协助处理,共同做好餐饮工作。 6.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更 好的服务于甲方。 7.乙方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及提高管理水平,但不得以任 何形式将本公司的膳食服务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乙方有权对甲方所购物品进行实物与相关合格证、检疫证等进行核 验,对不符合标准的食材、物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货或更换;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向甲方派驻的服务人员,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餐厅服务辖区的 64 服务、卫生保洁、设备、餐具、厨杂、食品、物资的使用管理。 2.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服务,按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 午餐、晚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节假日用餐及相关服务。 3.服从甲方要求特殊餐饮服务要求,如区内重要外派餐饮接待服务。 4.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乙方进驻时双方应清点记录,签字确认进行交 接。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甲方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的责任;合同终止 后,除自然损耗外,上述设备设施乙方应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因为乙方的责 任造成丢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7.乙方应确保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和管理流程提供餐饮 服务工作。 8.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 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 9.乙方负责所辖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制定 详尽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防范和杜绝安全意外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承担因乙方及乙方员工造成的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 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含工伤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 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0.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食品及用具不 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11.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乙方负责及 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伤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超范围营业。 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借甲方提供的设施、设 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为 48小时,以便甲 65 方对其进行卫生检验。如果样品卫生检验不合格,检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如样品合格,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15.乙方与其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形成劳动关系,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工 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条件 等,乙方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6. 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符合相应的条件。派驻 的厨师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1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将与为甲方服务无关的人员带入操作 间、储存场所等区域。 18.乙方应每天清洗餐厅内部(包括灶台、厨具用品、工作台等)及用 餐大厅;每周进行大扫除;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定期清理冰柜内的冰霜、 异味,并分开存放生熟物品;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保证工作区域 内的卫生管理工作。 19.乙方应保证食堂食品安全,严禁在食品贮存场所内存放有毒、有害 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0.厨师及服务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病症,应立即停止工作,去医 院查明病因,确保无传染性疾病后,再重新上岗。 21.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 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 供餐。 第六条:人员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 法、安全生产。 2.食堂所有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 有健康证。 66 3.食堂厨师应具有熟练掌握相应的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 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食堂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着装规范的 基本要求,男女不限。 二、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健康合格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在乙方雇员期限内,乙方为其承担一切用人单位或雇主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诚实守信,全面适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 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双方均不得无故自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 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由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餐饮管理费总额 的 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 并且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对违约事项做出补救,并未达到合 同要求,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解除本合同。 三、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甲方应就乙方由 于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因此不得 不裁减员 工的经济补偿费;未付款项;已使用设备的补偿和拆卸、搬运费用;已 使用工服、工具的残值费等)给予乙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甲方按照本合 同约定的年餐饮管理费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任 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法 履行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年餐饮管理费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自行决定解除本 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餐 67 饮年管理费总额的 5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的三日内完成相关 手续交接工作,五日内完全撤出本项目。 1.乙方及乙方员工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造成本项目区域发生火灾、 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 2.乙方及乙方员工在履行职责时严重疏忽,或在本合同项下属有意或蓄 意之过失,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内部重组或股份转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破产或无法继续履行本 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商业机密,在未经双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 不得向第三方告知本合同的实质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 台风、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 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个月 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 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三、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 自的保险公司负责。 第九条: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一年。 三、甲乙双方如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双方按清点交接设施、设备,在 7个 工作日内撤离甲方。如甲方需要乙方暂时提供服务的,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 供餐服务,直到新的服务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 68 四、如修改本合同,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补充文件;双方签署的补 充文件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的管辖。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向北京市 平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因实际餐厅经营服务需要,派驻人员数量及餐饮管理服务费有变化 的,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四、当出现国家税收、劳动力的社会福利、保险或最低工资标准、其它应 付的津贴等政策出现变化时,甲方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具体 调整数额、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6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封面: 平谷公安分局派出所食堂托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1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据此,签字代表宣布 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 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 (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们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 (5)投标人已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 元) (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7)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 联,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如果出现我们提供的信息前后 表述不一致,在不妨碍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行使权利的条件下,我们同意按照有利 于招标采购方的原则解释。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 72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73 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 (小写)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小写)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服务期 日历天 服务地点 备注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4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注: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元人民币)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与投标函相同) 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与投标函相同) 服务期(日历天) 服务地点 备注 75 附件3 分项报价表 1.报价说明 1.1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服务费报价中应为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进行竞 争性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1.2 服务费应以合计的方式报出,百分比形式的费率报价将不被接受。 1.3 采购人将以人民币支付服务费。 2.报价表(格式自拟) 投标人: (单位全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6 附件4 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7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 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注:1、适用于委托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2、后须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8 附件5 投标人基本信息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组建时间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编号 经营范围 企业 组织机构 可附图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5-1 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附件 5-2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 2020 年度的 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有效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的扫描件无效,投标人须提供原件的 扫描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附件 5-3 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 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 5-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扫描件,或相关部 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 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扫描件和投 标人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依法免税或近半年任意三个月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零纳税申报表扫描件。 附件 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相 关承诺; 说明: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附件 5-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承诺书; 说明:出具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5-7 投标人依据自身存在的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情况说明; 说明:出具情况说明(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5-8 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它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说明:出具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5-9 “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 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信用记录情况等主要内容。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屏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查询时间(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 附件 5-10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或承诺 说明: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告知采购人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声明或承诺书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5-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投标 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6 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工作或岗 位 备注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序 号 项目名称 合同总金 额 服务时间 工作内容 委托方联系 人及电话 负责人及电 话 备注 备注: 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2018.11.1至今)内具备相关类似项目业绩,后附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 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说明:附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9 服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序号 服务 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服务 要求 投标服务 要求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须对照招标文件,逐条如实明确说明) 附件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须对照招标文件,逐条如实明确说明,商务条款指规定技术规格以外的对投 标人及其投标标的要求的条款) 附件11 政府采购项目政策 附件 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11-2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1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 , 资 产 总 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11-2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1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13 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材料 附件 14 中标人支付劳务费承诺 附件15 服务方案 (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