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区机关食堂2022年-2023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于 2021-12-21
招标详情
附件:
贵阳国家高新区机关食堂2022年-2023年副食品采购
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 2020 年度或以
后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1 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任意三个月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
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自拟)。
2、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
内),并将查询结果打印签字存档。
3、行业行政法规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后所提供的
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无效投标情形:
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缴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对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和实质性要求条款作出响应的;
4、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的或开标一览表未有
效签署、盖章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产品包规定的预算的;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产品包规定的最高限价;
7、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产品及数量、供货范围(或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
1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2、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技术参数或服务标准:
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类别
号
货物
名称
技术数
品种类别
A 食用油类
1、执行标准:GB1536-2004,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非转基因菜籽、
传统压榨油;
2、质量标准
2.1、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
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
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
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
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2.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
货,提供的食用油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
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为非转基因油料压榨出油,不得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
2.3、所供食用的食用油必须为在保质期截止日三个月前的产品。
详见附件
B 鲜肉类
1、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肉类品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及畜肉供货时
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2、其他要求:
2.1、鲜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不能提供病猪肉、注水猪肉、死猪肉、残猪肉、种用猪肉(公
猪肉)、生产母猪肉
(母猪肉);
2.2、供应商供应的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
肉禽类必须进入合法屠宰场屠宰。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
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
详见附件
表皮处理清洁;
2.3、产品票证要求,投标人供给的猪、牛肉类、家禽类在供货
时须随车提供该批货物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2.4、各种鲜肉要求:
2.4.1、鲜猪肉:按采购方采购计划供给,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
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2.4.2、鲜牛肉:黄牛肉,不注水。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
泽,脂肪为肌间脂肪,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
纤维韧性强;
2.5、水产类的配送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供给,配送至采购
人指定地点时须鲜活,保证产品营养价值和食用价值。
2.6、提供和养殖场(或其他正规渠道)的供货合同。
C
禽肉蛋类
1、提供的禽蛋须标注生产日期,封装完好;
2、禽蛋的生产日期须为当批供货时的前 10 天 内,确保生产
日期和至下一次供货时日期之和不超过25 日历天。 详见附件
D 蔬菜类
1、蔬菜品质要求外观新鲜、大小均匀、无腐烂,收获的最佳期,
品种的优质;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
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3、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4.中标人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仪一台放置于采购人处用于农药
残留检验。
详见附件
E
大
米
( 面 )
类
1、必须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的物质;
2、包装完整,同时包装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
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
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大米执行国家 GB1354-2009,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不含添加
剂,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同时满足大米须为 2017 年以后生
产的中稻谷加工的稻米;所供食用的大米必须为在保质期截止
日三个月前的产品。
详见附件
F 干货类 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详见附件
报价说明:
供应商根据所有产品的参考清单(详见附件)按市场价格进行整体下浮率报
价(下浮率不低于 5%,市场价格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根据市场波动每两个星期
询价一次进行确定),报价须包含产品费、材料费、验收费、人工费、包装费、
配送费、运杂费、售后服务、各种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总体要求说明:
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
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质保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所供产品所有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
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中标供应商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配送、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由中标人负责。
5、所有供给的食材须为非转基因的食材和由非转基因食材原料加工的食品。
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
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四、商务条款: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为期 1 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
3.1 履约保证金:获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缴纳 5 万元的履约保证
金,该期限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之
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2 付款方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供货服务期间,每批食品配送到指定
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以中标供应商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并出具清单,开具结算
单并出具正式发票,当月月底根据实际供应量结算当月费用。具体付款细则双方
合同约定。
★4、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4.1 执行标准
4.1.1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4.1.2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
次的合格检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质保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
4.1.3 所供产品所有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
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如有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如需进行验证的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
4.2 采购人指定后勤人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肉、蔬菜等食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
准确无误解后进行验收并签字认可入库。
4.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检验,若产品不符合要求,当即
拒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
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直至中止合同。
★5、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5.1 应急处置要求
5.1.1 因产品质量问题,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采购
人处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
一切费用和责任。
5.1.2 发生食用中毒事件时,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安
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1.3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就餐者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
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
律责任。
5.1.4 为确保本项目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如出现转包或分包,
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采购合同,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及按
违约处理。
5.1.5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
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方进行赔
付外, 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合同终止,并扣除所交履约保证
金。
5.2 配送要求
5.2.1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前一日要求的货物清单进行配送,需严格按采购人要求
时间进行配送,常规周一至周五每日 6:30 前必须送达,周日 10:30 前送达。如
遇采购人需紧急采购时,应于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进行紧急配送。
5.2.2 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
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
为 48 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5.2.3 供应商须安排本单位固定人员对本项目实施配送,确保食品安全。食品没
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
付当日损失,同时将对责任食品供应商进行处罚。
5.2.4 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
货物。
5.2.5 供货商确定专人配送,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思想素
质高、没有犯罪记录。
5.2.6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
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
付外, 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所交履约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
★7、其他要求
7.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否
7.2 出具“杜绝提供病猪肉、注水猪肉、死猪肉、残猪肉、种用猪
肉(公猪肉)、生产母猪肉(母猪肉)”的承诺函;
7.3 若采购人有对口扶贫需求时,须优先采购帮扶对象产品。
五、评分办法:
1、分值组成及评分细则
评分项 单项分值 总得分
价格分 30分
100分技术分 40分
商务分 30分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 2分
5分(政策性加分)
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加分 3分
评分
类别
评分
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分
(30)
价格分 30分
投标报价得分=(1-最高有效下浮率/1-有效下浮率)×价格权值
(X%)×100
技术分
(40
分)
货物质
量保证
2分
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 米、面粉、油)均可追
溯生产来源。针对此项要求投标人(米、面粉、油)须提供有资质
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全部提供的得2分,否则不
得分。
5分
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检验室的得5分。要求提供检验室彩色照片、检
验设备清单及购买设备发票、食品安全检验员证书及公司为其缴纳
的社保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5分
具备仓储仓库面积在 2000平米(含)以上,冷库、冷藏容积500立
方米(含)以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并附上述场所的图片做证明材料)。
3分
仓库功能齐全,包含仓储区、配送区、分拣区得3分,缺项不得分。
(需提供现场分区图片)
5分
安全保障:供应商提供2020年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保险单
落款日期为准)累计为配送服务项目购买了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
(含)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5分;(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运输
保障
15分
具有相对固定的送货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
①合同履行期内拟投入的送货人员2人,得2分,每增加1人得1分,
满分8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2021年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劳动合同、健康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配送货物所需的配送车辆及冷链车。配送车辆其中常温车不
少于4辆,冷链车不少于6辆,为保证食材配送投标服务商配备至少5
名驾驶员(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提供车辆的购买合同或租
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全部满足的得7分,否则不得分。
配送方
案及保
证措施
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储备、运输、装卸、
派发及善后处理的等安排计划。进行综合评分。
①配送实施的整体规划针对性强,应急预案完善,可实施性强,便
捷、配送时间短,得 4-5分;
②配送实施的整体规划针对性较强,应急预案比较完善,可实施性
较强,便捷、配送时间短, 得 2-3 分;
③配送实施的整体规划针对性尚可,应急预案基本满足,可实施性
一般,配送时间能接受,得 0-1 分。
商务分
(30
分)
业绩
评价
5分
提供投标日期前 1 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高
得 5 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团队人 4分
投标人拟投入实施本项目的团队中,配置项目负责人 1 人,食品安
全负责人 1 人,质量负责人 1 人,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 1 人,以
员配备 上人员配备齐全的得 4 分,缺 1 人不得分。
备注: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2021 年近 6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劳
动合同、健康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团队中的负责人员与运输保障中送货人员不得兼任。
蔬菜类
来源
4分
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
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不收购散户农民的
蔬菜供应,投标人提供自有蔬菜基地或固定合作蔬菜基地的得 4
分,需提供绿色食品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对应清单绿色食
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进货渠道(如是自产,证书上的获证单
位为投标人,如是外购,请提供与获证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
本地有
实体经
营场所
5分
在本地有实体经营场所,如食品生鲜超市等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
高 5 分。 注: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不提供或提供
不全不得分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
务
4分
投标人拥有售后服务管理师得 2 分,提供售后服务管理师认证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 GB-T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
①五星得 2 分;②四星及以下得 1 分;③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
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体系认
证
4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系列环境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 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体系认证证书。
备注:认证证书超出有效期限且未提供有效期证明材料的,该认证
不得分。全部提供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
誉
2分
投标人受到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奖励
的,每项 1 分,满分 2 分。
溯源承
诺评价
2分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溯源检测系统截图或可追溯源的
手工票据,如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此承诺提供资料的,采购人将报
监督部门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提供承诺得 2 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政策性
加分
节能环
保产品
加分
2 分
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
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
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分;如投
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
产品的,每一项加 0.5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
少数民
族地区
产品加
分
3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号令)、
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财采【2017】6号)的规定,对产品原产地在
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 (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注:本项加分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材料
如生产许
可证、现场照片等。
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缴纳保证金的;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