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对职工餐厅服务外包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职工餐厅厨师(含红案和白案)、服务员服务外包。
2、工作内容:满足中餐约200人、晚餐约50人就餐及业务招待服务需求,负责餐饮保障业务所需的人员配置及其日常管理、洗菜、配菜、食品烹饪、餐具及场所卫生清洁、燃料领用、厨房设备维护等工作。
3、服务期限:1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最高限价:80万元(人民币)。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动服务或餐饮服务项目,保证其具备从事所约定的专业服务,并对其合法性负责。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工作要求
1、承揽方须保证每餐不少于7个品种(2个大荤,2个半荤,2个素菜,1份汤),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并将每周菜单提交甲方审定。
2、合同期内,食堂的消防、安全、卫生等由承揽方负责,如因承揽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承揽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3、承揽方负责餐厅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面、案板、台面及卫生包干区整洁干净,负责餐(厨)具等清洗、消毒及消除“四害”工作。
4、承揽方须按社会餐饮行业通用标准配备统一工作服和卫生防护用品,并按要求进行佩戴。
5、承揽方须合理使用原材料及主辅料,避免食物浪费。
6、承揽方须加强对水、电、燃油、厨房机械设备等维护,经常性做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认为破坏,照价赔偿。
7、承揽方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和资质,熟悉各类厨房用具操作规程,厨师团队应包含红案和白案,服务员团队应包含包厢、后堂、吧台服务员、勤杂工等,要求男性59周岁以下、女性49周岁以下,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工作中发现不能胜任的人员应及时调换。
8、承揽方应与外包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其用工合法性负责,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同时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限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承揽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用工风险。
四、费用结算及支付
1、双方次月结算上月承揽费用,甲方对承揽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结算金额。
2、承揽方须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我方自收到正式发票后3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五、考核条款及违约责任
1、服务期限内,若因承揽方原因,出现未及时供应员工餐、接待餐等情况,每出现一次扣除承揽方服务费500元,且甲方有权按员工就餐标准安排订餐服务,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2、承揽方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发生偷盗,由公安、保卫部门进行处理后,甲方按每人次扣承揽方500元承揽包服务费。
3、承揽方管理方面不适应甲方要求,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承揽方应及时整改,若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除承揽方服务费500元,全年累计5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服务期限内,若因承揽方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承揽方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书面进行答复,但承揽方须继续为甲方提供用餐服务,直至甲方重新确定新的餐厅服务外包供应商接管餐厅用餐之日;如承揽方未履行本条约定而突然停止服务的,甲方对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且承揽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伍万元,甲方将在承揽方缴纳的安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六、保证金约定
1、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保证金除现金和汇款外,可以是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收款单位: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金家庄支行
银行帐号:1306020219300058350
2、响应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若被选定单位在询价截止后撤销报价文件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其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承揽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安全保证金10万元。安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经审核后进行保证金清算,其结余的保证金予以返还,不计息。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至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masport.com.cn/)直接下载。
八、响应文件构成
1、项目报价书(见附件)。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3、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副本中均含项目报价书各一份;若正本、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
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响应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集团公司办公楼415室)。请在密封袋上应清晰注明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密封上注明“开启前不准启封”字样,加盖骑缝章;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报价须知
1、报价费用为满足服务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税费、劳保费,因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等单位应承担的费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补偿等,并承担所有用工风险。
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时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并设有最高限价,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次询价提交响应文件不少于3家,若少于3家则进行第二次公告询价。
2、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报价人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
3、根据符合资格要求,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价时,则采用抽签方式在相同最低价中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十二、响应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1、未按时足额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3、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的;
4、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
5、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6、超过最高限价的;
7、同一响应人出现不止一个报价或者所提交的报价有选择或可调整的;
8、响应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55-2845596
附件:项目报价书.zip
附件
项目报价书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全称)对贵公司组织的职工餐厅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报价如下:
1、 提供此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1份,正副本中均含报价书各1份。
2、 项目总费用报价如下:总报价_________万元/年
说明:报价费用为满足服务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税费、劳保费,因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等单位应承担的费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补偿等,并承担所有用工风险。
3、 知悉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以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
4、 愿意向贵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