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饮食物资(非转基因食用油)(2022年1月—2022年6月)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CFS-(2021)公字第0418号(江科大校内编号WZ-2021086)
二、项目名称:后勤集团饮食物资(非转基因食用油)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解放路5号307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壹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见附件报价清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向运 杭坚 汪电明 赵莉 杨亚洲 徐晶 杨海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科技大学招标办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科技大学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联系方式:0511-84432622、844003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511-84432622、84400336
传 真:0511-84432622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报价清单
江苏科技大学
后勤集团饮食物资(非转基因食用油)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承办部门: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
2021年 11月 23日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后勤集团饮食物资(非转基因食用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
作办公室(梦溪校区 A6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 21日 14点 30分(北京时
间)前(梦溪校区)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2021086
项目名称:后勤集团饮食物资(非转基因食用油)
预算金额:人民币 2000000元整
采购需求:非转基因食用油,包含非转基因大豆油,等级:1级,执行国家标准 GB/T 1535-2017,20
升/箱,定型一次性包装;非转基因菜籽油,等级:4级,执行国家标准 GB 1536-2004,20升/
箱,定型一次性包装。
采购周期: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交货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及长山校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单位具备的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 A6楼二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 12月 21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第一会议室(梦溪校区 A6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向学校提交贰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
在项目服务期满,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五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
3、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网上报名,具
体事宜咨询联系电话)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7、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收款帐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8、样品提供时间: 2021年 12月 21日 14:00至 14:30,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第一会议室(梦
溪校区 A6楼二楼)。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443262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32622、 84400336
传 真:0511-84432622
邮 箱:185309284@qq.com
地 址:江苏省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饮食物资(非转基因食用油)采购。
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投标单位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
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提交招标组织方。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组织方提出。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组织方出于对有关方所提出的问题或其他因素,可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内容以书面文字材料通知各投
标单位。评标将以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为准。
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
等情况,投标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单位须知
(3)项目采购要求
(4)服务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组织方联系。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要求、服务技术
3
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需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副本的签字是可以复印的)。
3.投标文件应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正本和
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当一致),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二).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
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投标函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五)、投标报价
1.投标单位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包含的所有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
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
3.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4.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六)、技术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响应
1.投标单位需依据采购技术要求及规格,逐条说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运行性能以及
适用性。
2.投标单位需提交其所投产品是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表等,并需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和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
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技术规格的响应,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4.投标单位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七)、投标单位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1.按照合格投标单位的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签
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单位除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需具备相应的财务、
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
(八)、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45天内有效。投标单位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
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组织方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招
标组织方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4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现场(邮递)递交。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居民身份证,
并填写签到簿。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招标组织方
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邀请指定的开
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拒绝接收。
(3)招标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
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上和江苏科技大学校园网上发布公告。
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物上应注明“补充”、
“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组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
四、开标
1、招标组织方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2、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或者投标单位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主持抽取答疑顺序号。
3、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4、招标组织方将当众唱标。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5、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组织方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组织方及时处理投标单位代表提出的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
五、评标
1、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至向中标的投标单位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单位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单位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
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评审专家、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其他人员以
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评标委员会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单位的得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5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组织方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
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开标后,招标组织方将依法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
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及“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等法律法规指定的网站。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
他资格
生产资质、经营资质及相关资质证书等
4、投标单位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为授权代表最近一年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粳米完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不可有缺项)
无效投标情形的判定和处理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完整性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3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如付款
方式等)、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
偏离或保留。
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如付款方式等)、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
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或服务)范围、
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方权利和投标方义务的规定,而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无效投标情形
投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单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6
(2)未按规定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
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未提供被授权人最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的;
(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经评委会认定采购要求负偏离程度过大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
(9)免费质保期有负偏离的;
(10)投标单位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委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
意)。
6、废标的情形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7、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
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8、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并非对每个
投标单位都做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要求。
(2)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要求的投标单位如未按要求做出澄清、说明或
者纠正,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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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单位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总报价 4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45。
投标单位
承担项目
能力评价
(18分)
场地与供
应能力评
价
9分
1.场地配备消毒、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保
洁等设施,设施齐全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
止,本项满分 3分。
2.自有运输车辆(包括企业与法人),能满足供应需求
的得 3 分;无自有送输车辆但能满足供应需求的,得 2
分,不能满足供应需求的不得分。(投标单位自有车辆者
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及仓储能力者得 3分;有稳定的供
应渠道但无仓储能力者得 1 分;无稳定的供应渠道及仓
储能力者不得分。
投标单位
的资质、
荣誉及信
誉等评价
6分
1.投标单位持有 1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有
1S0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持有 1S014001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得 1分,满分 3分。
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荣誉状况,考察 2019年度后获得
的各种表彰及荣誉,结合市场、用户反馈的信誉状况,
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有一个得 2 分,市级荣誉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3分。
成功案例 3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 2019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项目成功
案例,考察成功案例的内容,性质,涵盖或与本项目要
求基本一致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考察成
功案例的内容,性质如与本项目要求部分一致的,每有
一个得 0.5分,最多得 1分。本项满分 3分。
服务方
案(15分)
产 品 供
应、配送
方案
3分
根据产品供应力、配送方案的完整性、及时性、可操作
性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项目需求的
得 3 分,方案有一个缺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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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2、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招标组织方
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参数或技术方案的优劣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单位,也可以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3分
要求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法合规进行评价,完全包含上
述要点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方案有一个缺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者不得分。
食品安全
追溯机制
3分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
证食品可追溯。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方案有一个缺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者不得
分。
应急处置
方案
3分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细化
相应岗位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落实
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方案完全包含上
述要点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方案有一个缺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者不得分。
售后服务
方案
3分
成立沟通及售后服务团队,建立畅通沟通渠道及售后快
速及应机制,明确沟通及售后服务时限、标准、要求、
考核等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项目需求的
得 3 分,方案有一个缺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者
不得分。
产品质量评价 18分
1.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
酸败及其他异味的,得 18分;2.色泽较差扣 3分,透明
度较差扣 3 分;3.色泽、透明度差,有焦臭、酸败及其
他异味的,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优惠条件 1分
有实质性的优惠条件 1 分;一般优惠条件或无优惠条
件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制的规范
性、完整性
1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目录索引清晰明了得 1 分;投标文件编制不规
范,内容混乱不清晰,按每项 0.5分扣除,扣完为止。
诚实守信评价 2分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查询,
在经营活动中无非诚实信用行为的得 2 分;有非诚实守
信行为但未达到严重不良记录的,每有一个少得 1 分,
最低得 0分。 注:信用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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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一个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单位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两个条款
规定处理。
13、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组织方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
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14、推荐和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组织方推荐出拟中标单位。
(2)招标组织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重大项目需报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向拟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授予合同
1、招标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单位
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招标方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
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
分之十,但是需要招标组织方的相关部门审批。
3、签订合同
(1)招标方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
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
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组织方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合同应当包括招标组织方与中标单位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招标组织方与中标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
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七、询问、质疑、投诉
1、询问
投标单位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组织方提出询问,招标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质疑投标单位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
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10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组织方。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单位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
果公告届满之日起计算。
(2)投标单位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
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单位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
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组织方将其不
良行为报财政采购监管部门核准后,依法处理。
(3)投标单位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向招标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招标组织方将组织相
关部门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
(4)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
(5)招标组织方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
商业秘密。
质疑联系电话:0511-84400336;联系人:苏老师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 A6楼二楼) 邮政编码:212003
3、投诉
质疑投标单位对招标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组织方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1、诚实信用
(1)投标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
购人和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2)投标单位不得以向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单位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和江苏科技大学网站公告,将投标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3)投标单位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投标单位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
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
〔2016〕50号)等文件精神,开标后采购人即对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
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
息的投标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解释权
除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办公室所有。
11
第三部分 招标设备技术规范
一、 采购内容
(一)招标内容:粳米
(二)产品质量要求:
非转基因食用油,包含非转基因大豆油,等级:1 级,执行国家标准 GB/T 1535-2017,20
升/箱,定型一次性包装;非转基因菜籽油,等级:4级,执行国家标准 GB 1536-2004,20升/
箱,定型一次性包装。
1.包装:外包装须标明:非转基因字样,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家地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 SC标记及编号。
2.感观: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样品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与投标品牌、规格与包装等完全一致的原包装非转基
因一级大豆油及非转基因四级菜籽油样品各一桶,作为评标样品和中标之后的样品留样(中
标样品概不退回)。
三、采购数量:
1.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 130000升;
2.非转基因四级菜籽油 15000升;
3.招标量为预估量,实际供量误差为±20%。
四、资质要求:
(一)若投标人属于生产企业,投标时应提交以下资质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食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3. 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非转基因食用油除提供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外,还需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即,转基
因成分检测报告。
备注:未提供非转基因食用油完整检测报告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中不可有缺项)。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
5. 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若投标人属于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应提交以下资质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4. 提供授权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5. 授权厂家的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非转基因食用油除提供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外,还需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即,转基
因成分检测报告。
备注:未提供粳米、非转基因食用油完整检测报告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中不可有缺项)。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定价方法:因市场行情出现大幅上涨或下跌,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月涨(或跌)幅
12
(指定参考网络信息)波动达到 3%以上时,每月月末,经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物资价格
小组进行市场调研确认后,次月 1日起对结算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研价格信息来源:常
州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价格的中间价信息(非转基因食用油价格信息参照一级豆
油、菜油网上价格信息)。信息采集期为每月 1-27 日,每天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基期
同类数据对比,得出的涨/跌幅比例,作为调价依据。价格比对:以当前的执行价格作为
基期价格,以调研采集的价格为比较期价格,涨/跌幅(%)=(比较期价格-基期价格)÷
基期价格×100%。
七、推荐和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组织方推荐出拟中标单位。
2.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可先确定预拟中标单位。通过对预拟中标单位的考察,最后确定
拟中标单位。
3.招标组织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重大项目需报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向拟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其他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向学校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五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收款帐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二).付款方式
1.按每月结算一次,即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账期,次月 15日前结付完毕;
2.一般以支票、汇票、网上银行等合法形式结算。
注:
1、若涉及品牌仅作参考,不能理解为唯一指定,只要优(或至少相当)于参考品牌的质量及
性能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均可视为合格响应。各投标单位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及
偏离表,如有偏离请详细描述,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单位须随原件提供原件清单目录(若需要提供原件),否则,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
后果。
第四部分 服务要求
1.按使用单位实际需求进度将供货清单提供给中标方(供货方),中标人不得以单批次数
量多少为由延迟供货。中标人须在接招标人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2.货物数量不论改变多少,市场价格如何变化,都按当月中标价格结算。交货地点为招
标方指定的位置(一般为使用单位实际使用现场),运输道路为普通道路,不能因为超重,要
求学校另行安排道路,卸货时要求在招标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
3.原则上,所有供货商必须通过上互联网接收订单,满足上网条件、打印订单的供应商优
先合作。
13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14
一、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根据贵方关于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文件编号 :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
名和职务)代表(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
3、服务承诺
4、企业情况简介
5、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6、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所能提交的其他文件
据此函,投标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
中另作说明)。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投标单
位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保证向招标组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
负责。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
束力。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
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技术和商务)见偏离说明(如果有)。
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1、本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非转基因食用油报价表
名 称 等级 品牌/产地
规格/包
装
单
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非转基因大豆油 一级 升 130000
非转基因菜籽油 四级 升 15000
项目总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
注: 1、投标总报价包括货物成本价、安装费、运输费、质保服务期内费用、设计费以
及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管理费、临时保险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2、投标单位必须据实填具
此表,应与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3、“开标/报价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为“开标一
览表”无需装订,单独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信封内提交;另一份为“报价一览表”,
表式相同,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4、此表为范本,投标单位可根据投标项目调整表格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6
三、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函(详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资质报告:
(1)投标单位简介;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财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6)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非转基因食用油除提供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外,还需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即,转基
因成分检测报告。
备注:未提供非转基因食用油完整检测报告为无效投标(检测报告中不可有缺项)。
4.法人代表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5.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6.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三);
8.投标单位承担项目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9.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
10.优惠条件等;
11.廉洁自律承诺书;
12.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13.按招标文件要求所能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请各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17
四、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
一 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
2 注册资金: 3 从业人员:
4 成立日期: 5 法定代表人:
6 开户银行: 7 账号:
8 项目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10 公司地址:
二 公司财务状况(2020年度)
1
营业收入
(万):
2 利润总额(万)
3
年末“固定资
产合计”(万):
4
年末“流动资产”
余额(万):
5
年末“短期负
债”余额(万):
6
年末“长期负债”
余额(万):
7
年末“资产总
计”余额(万)
8
年末“货币资金”
余额(万):
三 投标单位其他信息
(一)
公司取得的相关
资质及等级:
(二)
公司获得的荣誉
及表彰情况
五、公司简介、产品资料
1、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介绍本公司情况,(格式自拟);
2、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的市场占有率及反馈介绍;
3、其他相关资料
18
六、服务承诺
1、格式由投标单位自定,如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能够接受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
文件的“服务承诺”中逐条进行响应和表述。
2、售后服务方案。
七、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具体填写见格式);
3、具有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投标单位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2019年以来同类项目且至少规模相当证明材料(合同、清单、验收材料复印件,);
6、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荣誉、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八、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我方就江苏科技大学 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的投标
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19
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附: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材料:社保交纳材料附后)
投标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 ,在我单位任 职
务,联系方式 ,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单位全称:
电 话:
单位地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法定代表人的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十、廉洁自律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饮食物资(粳米)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的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现郑重向招标人承诺如下,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按照《招标法》的规定,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活动,不搞围标、串标、陪标和哄抬或压
低标价等恶意报价的行为。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遵守招标人制定的廉洁规定,加强对我单
位投标项目人员的廉政教育。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
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
3.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支付回扣、报
销费用或有价证券。
4.如果我单位任何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我方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取消我单位的投标
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或退出项目的实施,并承担一切已经投入的经费和招标人的一切损失,接
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21
十一、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
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
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
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
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
内容。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
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
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
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