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2021-12-21

项目概况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 月 5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5992021CCS00205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7.5 万元/年

最高限价:57.5 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应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 2021年12月2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响应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3、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客户端,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响应无效。

2.4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278号

联系方式:0356-2126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中原东街2829号2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6986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6-6986622

八、相关技术支持热线

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

2.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5364569120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1-7190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信息:

  •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

    436.2K

  • img-211221154543.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05992021CCS00205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采 购 人: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二月

※ 温 馨 提 示 ※

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

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

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

二、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三、各供应商要严格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进行保证金的交纳,未按要求交纳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

五、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

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

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

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

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

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

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

六、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

七、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

八、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040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1

HYPERLINK \l _Toc1987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26932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31094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22654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24

HYPERLINK \l _Toc8688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6

HYPERLINK \l _Toc4138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28

HYPERLINK \l _Toc11061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6301 第九部分 附 件 4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1 5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5992021CCS00205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7.5 万元/年

最高限价:57.5 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应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 2021年12月2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响应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3、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2.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客户端,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响应无效。

2.4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278号

联系方式:0356-2126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中原东街2829号2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6986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6-6986622

八、相关技术支持热线

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

2.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5364569120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1-7190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供应商应

具备的资格

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保函原件(保函以及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邮寄或专人送达至代理公司)

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CA数字证书加密的.jmbs格式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

文件)

1、供应商代表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出具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1、保证金交纳证明

提供供应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12、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请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响应文件

(报价要求)

开标报价一览表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

文件)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3、服务方案;

4、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11000元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提交形式:

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电子投标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3、★友情提示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3903562637 焦女士。

说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6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7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清单查询截图。

(2)所报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清单查询截图

(3)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应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供应商提供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事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8

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57.5 万元

最高限价:? 57.5 万元

9

现场踏勘

(或标前答疑会)

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

10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

11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1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

13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

14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

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影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

(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

16

响应文件的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

1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20

其它

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组织执行机构,即“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7 “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8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9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

5.2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九部分 附件

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作用。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内以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7.4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号9的要求。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报价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

响应文件以.jmbs加密格式上传,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9.2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3 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

9.4 磋商报价

9.4.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4.2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 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9.4.4 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

9.4.5 供应商应提供服务的单价(包括税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 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0. 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10.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真实性,以使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 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的规定。

12.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

14.磋商截止时间

14.1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磋商无效

14.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6.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8. 响应文件审查

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8.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8.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8.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4.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8.4.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其磋商无效。

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

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8.7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 磋商

19.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

19.3 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 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9.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19.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19.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9.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19.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19.9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

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19.12 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9.13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

19.1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书面说明,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20. 最后报价

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0.2.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2.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21. 综合评审

2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2. 确认成交供应商

22.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 评审复核

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 磋商保密

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6. 采购项目终止

2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6.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六、签订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8.服务费

28.1 本项目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28.2 磋商代理费收缴方式:现金或电汇。

28.3 收费标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

八、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 询问

31.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2. 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机动大队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5992021CCS00205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相关规定,为解决单位餐饮的问题,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满足需要。(本次报价为餐厅工作人员服务费用和用餐费用,但是用餐费为预算金额,每月结算要按照实际就餐人数*餐标给供应商进行结算),附以下说明。

说明: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及形式:

1、民警用餐:用餐为自助形式,标准为一日三餐每人每天20元(单位补15元/位、个人5元/位),其中单位承担早3元,午8.5元,晚3.5元;个人承担早1.5元,午2.5元,晚1元。2、临时用餐:根据标准35元/位/餐、60元/位/餐执行,费用均为单位承担,并附接待申请单后进行结算相应餐标的餐费。3、春节、国庆节节假日用餐:标准为一日三餐每人每位20元,其中早餐4.5元、午餐11元、晚餐4.5元,费用均为单位承担,个人部分免费。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订一考核,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考核退出机制,本次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的服务费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中标人提供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4、付款方式: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四、实质性要求

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

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

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

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

五、服务要求

(一)岗位人员要求

1、所派遣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所派遣人员均无精神病、传染病等其他病史,身体无伤残,无任何不良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需提供所派遣人员的健康证明。

必须保证到岗派遣人员人数,在组织、安排被派遣人员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被派遣人员的正当权益;采购人对被派遣人员进行管理时,出现致伤、致残、致亡的,或者导致财产、人身损害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岗位人数及服务范围

岗位人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交警支队餐

厅工作人员

经理

1人

负责餐厅的整体运营工作

厨师长

1人

负责餐厅的菜品管控和厨房的各项管理工作

库管

1人

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

厨师

2人

负责公务接待菜品和民警餐厅菜品的炒制工作

面点

2人

负责餐厅的面食及主食的制作工作

厨工

5人

负责切配、摘菜、堂做、餐厅卫生清理工作

保洁

2人

负责局领导的用餐和临时公务用餐的餐厅服务接待工作

其他要求

1 、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 《 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于成交人管理经营不当、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2 、成交人需每周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菜单,每周菜单要体现绿色健康、营养合理、品种多样的要求.成交人每周上报菜单供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对周菜谱实行评审制度,结合就餐职工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菜谱质量,努力提高就餐满意度。

3 、成交人负责食堂食品原料采供,所进一切原材料渠道合法、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并按照国家规定索证,以保证质量 。

4 、成交人须建立完备的采供保障体系(如车队、仓库、合作供应商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以保证本项目服务在特殊情况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 、采购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对成交人采购的各项食品检查验收;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 、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一切管理,无条件接受干部职工评价和监督,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各项中心工作。

(四)服务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①服务响应文件内容应是详细的实施方案;

★②项目拟投入实施队伍构成情况

五、其他

1.本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在线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3.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磋商、多轮报价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

6.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类型

审查要求

要求说明/标准

1

基本资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

2

基本资质

响应函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3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4

财务报告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出具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5

基本资质

良好的纳税记录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6

基本资质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7

特定资质

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8

基本资质

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9

基本资质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10

基本资质

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11

基本资质

保证金的交纳

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电子投标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12

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说明:

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其中第3、4、5、6、10项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第1、2、7、8、9、11、12项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要求说明/标准

1

投标文件的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2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

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服务要求”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

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清单查询截图。

(2)所报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清单查询截图

(3)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应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

(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服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无效响应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四、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采用最低评价法评标的,按响应报价同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响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响应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部分 (10分)

A、以供应商的二次报价,作为最后磋商报价;

B、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报价最低(政策优惠调整)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中间值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C、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10分

商务 部分

(10分)

业绩情况:

以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截止目前近两年内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以及项目结算凭证(任意一次发票或者银行划拨单)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5分。

1)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至少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2)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

10分

服务 部分

(80分)

1、根据所提供承包服务方案总体概述详细,清晰合理、严谨、全面、完善,论述合理及可实施性强,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最高得15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5分

2、针对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能力,及所投入该项目组人员岗位职能、服务范围和人员安排合理性、年龄、职称(健康证及资格证书等)最高得15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5分

3、伙食质量:列出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符合采购方规定,早、中、晚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最高得10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0分

4、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从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如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最高得10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0分

5、对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培训管理计划进行评价:从培训计划安排合理、组织实施方面进行打分;最高得10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0分

6、对投诉处理管理方案、消防、及生产安全等的管理办法进行打分,最高得10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0分

7、对餐饮管理服务的(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应急措施及预案;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暖等)的应急措施及预案进行打分,最高得10分,最低0分,分值调整幅度为1分。

10分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山西域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其他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履约保证金

无履约保证金

收取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后,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

六、交付

1、合同履行期限:

2、交付标准

七、交验

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3、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5、甲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八、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相关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6、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同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日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证明………………………………………………………………………………页码

2、响应函…………………………………………………………………………………………页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页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页码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页码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页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页码

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页码

11、保证金交纳证明………………………………………………………………………………页码

12、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请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开标一览表……………………………………………………………………………………页码

商务技术文件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

3、服务方案……………………………………………………………………………………页码

4、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件……………………………………页码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