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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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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招标详情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发布日期:2021-12-21 18:05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YYFN00332

二、项目名称: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丰祥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家园B区5.117-118

中标费率: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信平 江俊 谢甜甜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267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侧瑶海建设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51-646903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64497906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4497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侧瑶海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方法:0551-64498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话:0551-6449836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中标公示附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合肥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2021AYYFN00332 采 购 人: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 年12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3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4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5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 74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78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AYYFN00332 2.项目名称: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0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 1号 联系人:秦承平 电 话:0551-6449780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2 楼 联系人: 葛工 2 电 话: 0551-64698363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0551-68110066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68110066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 地 址: 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 1号 电 话: 0551-64497913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 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 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2 采购代理机构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 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 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2021年 12月 17日 17时 30分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磋商保证金 (1)金额: □人民币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电子保函 递交要求: 1.如采用转账或电汇,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足额到达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账号。 2.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 4 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3.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4.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磋商 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 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 担保)无效。评审时评磋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 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 理。 13.7 其他不予退还磋商 保证金的情形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 弃成交资格的 14.1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 他材料要求 无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 详见磋商邀请 17.3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 倒计时为准)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邀请 备注:供应商可以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商 19.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4 最后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2%。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5 2%。(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3家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7.2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 时公告的成交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 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29.1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 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200000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1.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 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2.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3)收取单位: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缴纳时间: 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31.1 成交服务费 (1)金额: □免收 6 ?定额收取:人民币 26720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 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 80%,中标服务费计费 不足 4000元的按照 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 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如 下: 100万元×1.5%×80%=1.2万元 (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 (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 (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 (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 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5)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1302 0102 0920 0192 99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 34.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 收部门、联系电话和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7 通讯地址 接收部门: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51-64690335 通讯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 大厦 35 其他内容 无 35.1 关于联合体参加磋 商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 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 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 商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 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 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 描件即可。 (4)关于联合体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有):为简化评审现 场磋商保证金查询、后期磋商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 手续,磋商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 磋商保证金账号。 35.3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 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 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8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 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4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 版磋商文件以外的 其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 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35.5 重要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 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 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 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 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 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 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 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 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 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 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 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6 解释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 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 9 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 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 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 释。 35.7 特别提醒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 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 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35.8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后承诺报价表》由供应商依磋商时情 况现场填写,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小组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填 写二轮报价(最后报价),则其前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 (疫情期间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可无需 派授权代表至磋商现场,二轮报价及多轮报价环节采取网 上询标方式进行,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则其前 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 10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 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相 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 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 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 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 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1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 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 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 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 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 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 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 更正公告的内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 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 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 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 备选磋商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 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 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 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 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供应商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 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 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14 13.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 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4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 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 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 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 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 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15 或公章。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 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 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 密后的响应文件)。 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 16.2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 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 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 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 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 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 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 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磋商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 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6 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 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 如下: 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 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1 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 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3.1.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 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 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 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 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 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 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18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 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 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最后报价 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 轮报价。 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 报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 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 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 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 19 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 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 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 采购网( www.ccgp-anhu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 (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 20 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 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4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 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型企业。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 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 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 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 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1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 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每月根据实际刷卡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 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年。采购 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合同中上浮费率不变。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 属行业 餐饮业 二、项目概况 1、瑶海区民生中心大楼位于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南角。中心有工作人员约 600 人用 餐。食堂总面积约 1300 平方米。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运营管理、 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2、食堂服务对象合肥市瑶海区民生中心及相关工作人员。 3、就餐人数约 400 人,所有职工采取刷卡消费,全年就餐营业额估算约 330万元。 4、每月根据实际刷卡发生额进行据实结算。 5、为保证成交供应商合理收益,职工食堂餐卡只限于单个年度内消费,不可跨年使用。 三、服务需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 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2、由伙食委员会(采购人负责成立伙食委员会,由采购人及就餐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3 人组成)负责确定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菜价的审批,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需 经伙食委员会相关人员依据磋商文件要求确认同意方可入库制作菜品,所有菜品的单价需经 23 过伙食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同意方可定价。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 销售、结算等环节都需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遵循三大原则, 安全、优 质、质量和价格相匹配。安全、优质方面,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优质大米、大品牌生鲜及 调料供应,采购索证可追溯(参考品牌油类:鲁花、金龙鱼、福临门、多力等),米、面、 生鲜以及调料需要优质品牌产品,所有供应食材需在项目服务地点(本辖区范围内)周边大 型农贸市场采购。所有肉类需采用当地新鲜肉类,蔬菜需选用当地新鲜蔬菜。所有食材必须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 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供采购人查验。 (3)所供应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其中鸡蛋为当地土鸡蛋、蔬菜类可使用率 应达 90% 以上。 (4) 所有食品性原材料,如肉类、蔬菜类必须为当日的新鲜产品,每天必须 经过伙食 委员会确定专人进行验菜,当日未销售完的熟食,不得第二天出售 3、(1)早餐:所有菜品明码标价,出餐前张贴菜品价目一览表,菜品定价前需经伙食 委员会定价确认并同意。要求所有单品需当日现做,不得采购成品售卖,油炸、煎炸类食品 用油不得重复使用,具体如下: ①蒸制品:肉包、菜包、馒头、蒸饺等; ②煎制品:煎饼、煎饺、煎蛋等; ③油炸品:油条、春卷、糍糕等; ④饮品:豆浆、稀饭、辣糊汤、牛奶、鸡蛋等,免费小菜。 中心食堂参考早餐 菜品名称 份量 备注(成交供应商随时根据采购 人的要求更换相应早餐品种。) 单位 数量 白面馒头 克 100 鲜肉包子 克 100 素馅包子 克 100 油条 克 100 春卷 克 120 24 米饺 克 100 糍糕 克 100 南瓜饼 克 100 蒸饺 克 50 煎饺 克 50 煎蛋 个 1 煮鸡蛋 个 1 白米粥 碗 1 杂粮粥 碗 1 糊辣汤 碗 1 豆腐脑 碗 1 豆浆 碗 1 八宝粥 碗 1 牛奶 杯 100 免费小菜 职工自取 (2)中餐:菜肴按 30个以上菜供选择,每个菜肴明码标价,所有菜肴需当日现做 中心食堂中餐参考菜品 菜品名称 份量 备注 不得采购成品售卖,菜品价目须 经伙食委员会确认同意,要求荤 素菜比例各半。 单位 数量 白米饭 克 50 纯红烧带鱼 克 50 纯红烧鲫鱼 克 50 纯红烧青鱼 块 克 50 纯红烧鸡肉 克 50 纯红烧鸭肉 克 50 纯红烧鸡翅 克 50 纯红烧肉 克 50 25 纯红烧排骨 克 50 纯红烧牛肉 克 50 纯红烧猪蹄 克 50 土豆牛肉 克 50 萝卜烧肉 克 50 梅干菜烧肉 克 50 缸豆烧肉 克 50 干笋烧肉 克 50 青豆烧鸭腿 克 50 青椒肉丝 克 50 鱼香肉丝 克 50 青豆炒鸡杂 克 50 酱爆鸭丁 克 50 川味小炒肉 克 50 肉末豆腐 克 50 茭白肉丝 克 50 杏鲍菇鸡柳 克 50 香肠荷兰豆 克 50 咖喱鸡丁 克 50 西红柿炒蛋 克 50 韭菜炒鸡蛋 克 50 宫爆鸡丁 克 50 虾仁豆腐 克 50 藕炒肉片 克 50 清炒瓠子 克 50 清炒丝瓜 克 50 白菜粉丝 克 50 香菇青菜 克 50 韭菜千张 克 50 耗油生菜 克 50 26 红烧冬瓜 克 50 炒茄丝 克 50 青椒土豆丝 克 50 爆炒花菜 克 50 时令叶类素菜 克 50 免费汤 - - 职工自取 (3)个性化需求,成交供应商可以提供部分个性化需求,兼顾特色风味小吃如面条、 馄饨、卤菜等,但必须当日生产,当日销售,不得在第二天再次销售。 4、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经伙食委员会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需保证采购人在出 现异常(停水电气)的后勤饮食且用餐标准不变。 5、在工作期间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主管部门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 及服务质量 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餐厅内就餐桌椅、厨卫厨具等以及食堂水电气均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需妥善 保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需按市场价照价赔偿。气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水电费 采购人承担每月发生额的 80%,成交供应商承担每月发生额 20%。 7、不得在本餐厅内加工制作成品、半成品对本单位职工以外的对象进行售卖(可以制 作在内部售卖给职工)。所有消费类商品只可按照米、油等日常生活 用品进行消费,不得 销售其他商品。外部加工好的食材严格按照原材料采购入库 程序进入本餐厅,做好登记。 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报备同意。 8、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 家相关产品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 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物安全事故 发生,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 外,有权立即停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承担 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无定点屠宰证明、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7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7)超过保质期限的食材。 (8)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 9、食堂内部小商超的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品牌大米、面粉、食用油、挂面、肉 类、新鲜牛奶、禽蛋类、水果类、日用品等,直接用来销售的商品定价参照合肥各大超市(百 大合家福、红府超市、永辉超市)均价制定并需经采购人与伙食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四、 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如下: 就餐人数 职位 人数 早、中餐 约 400人 项目经理 1 厨师长 1 厨师 2 主管 1 仓库管理员 1 食品安全管理员 1 面点 2 切配 4 洗碗 2 清洁 2 合计 17 人 注:以上人员的证件在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进行查验,不作为初审要求,如不符合 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规处理。除综合评分中要求 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分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持证上岗。 3、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治安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 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4、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采购 人的相关规定。 5、成交供应商必须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要求具有 28 餐饮从业经验,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食堂工作 人员由成交供应商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 求成交供应商撤换不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 6、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残与意外伤亡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 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选型经采购人确认。 8、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 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五、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 防责任区、 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 全,负责培训员工熟 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 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 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有关 规定,确保 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 加强食品贮存管理, 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3、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 工作时佩带 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 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 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 能上岗;按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现检。 5、成交供应商须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含外部加工好的食品)及原料管理制 度, 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 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 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 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6、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 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 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 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9 7、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自觉接受 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 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8、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 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9、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10、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六、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售买间、操作 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负责后堂水、 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 2、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3、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4、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采购人无偿提供使用,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维护, 缺 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成交供应商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 事先通知采购人。 5、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食品安全责任做 出明确的承 诺。 6、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 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7、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8、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 堂膳食,否 则视为违反合同。 9、采购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用于餐厅的各项工具。 若需更换及 购买新的餐饮用具及厨房杂件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 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售卖所得(包括刷卡)仅用 30 于原材料采购开支,不得挪作他用,以保证伙食质量。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按照以下计算标准报上浮费率 X%。 食堂菜、米饭等熟食每个菜品采用按份定价:某个菜品售价=该菜品原材料总价*(1+X%) /份数。X%不得超过 30%,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报价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当日未售完而造成 的浪费成本。 2、采购人后续将视情况推行采用按克定价方式:某个菜品售价=菜品每克售价*实际销 售克数,菜品每克售价=该菜品原材料总价*(1+X%)/菜品总克数。上浮费率 X%与第 1项中 按份定价的上浮费率一致。 3、上述菜品原材料价格以原材料供货当日“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官网 (www.hfzgncp.com.cn)公布的均价为计价依据,“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官 网未公布的副食品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认可的市场价为计价依据。为便于结算管理, 运营方在原材料供货时应要求供货方提供当日“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官网公 布的信息价,并记录保存。 4、午餐需提供免费的汤、小菜。 5、米、面、油等直接用来销售的日用商品定价参照合肥各大超市(百大合家福、红府 超市、永辉超市)均价制定并需经采购人与伙食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八、管理与考核办法 1、考核体系: 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采购人员民主 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2、考核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3、考核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每季度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 4、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与季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 分数分别是 85 分以上、70-84 分、60-69 分,60 分以下,其中考核结果优秀不处罚,考核 结果良好的给予处罚 2000 元,考核结果及格的给予处罚 5000元,考核结果不及格的给予处 罚 10000并视为履约不合格,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季度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将作为合同续签 31 的重要依据,连续 3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解 除合同期间物色新成交供应商期间的一切服务工作,直至采购人选取新成交供应商后方可离 开。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5、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6、食堂人员必须配备到位。若确需要请假,必须报党政办报告,若未报告每日每次缺 岗一人罚款 300元。 九、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独立核算,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财务财务报表、台账并接 受采购人质询。每年度财务报表须经区审计局招标库里的第三方进行财务审计,对所有菜品 及日常用品销售超过投标价格的予以扣回(按年度计算)。 2、中心“一卡通”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对“一卡通” 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在营业时,未经允许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否则按规定予以 罚款。 3、合同履约期间,若遇到合肥市瑶海区政府对目前就餐标准做调整,则成交供应商随 之做相应调整。 4、如遇突发事件(疫情防控、抗洪防汛、上级检查、重大保障、重大活动、集体行动 或停水停电停气等紧急情况),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工 作。 5、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财政规定(合财购〔2021〕530 号)及采购人的实 际需求,在“832平台”完成不低于采购人全年预留份额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如 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完成上述采购任务,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及影响,成交供应商应 予以全部承担,此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和已完成部分的费用,同时 上报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违约责任。 附件: 考核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得分 32 考评人 考核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一、行 政管理 1 工作人员 ①必须按实际岗位要求配齐工作人员,每 例扣 1分,满分 6分; ②仪表仪容:服装不洁扣、不穿工作服、 配戴口罩、帽子,每例扣 1分,满分 6分; ③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例扣 1分, 满分 6分; ④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 指,每例 扣 1分,满分 6分。 24 2 环境卫生 ①食堂操作间: 地面无积水、无积尘埃、 无蜘蛛网、无杂物,按 1-3分酌情打分; ②厨房内的设备(灶台、售饭台、电冰箱、 碗柜、炊事器具等)干净卫生、下水道畅通; 按 1-3分酌情打分; ③食堂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蟑 螂等 滋生物;按 1-3分酌情打分。 ④餐厅周围、大厅桌椅、地面每日随时保 持干净、由污物 及时处理,按 1-3分酌情打分。 12 3 设 备 管 理与维护 完好率达 100%,向采购人已事先提出需要维 修的除外,每例扣 1分,满分 2分; 2 33 二、食 品管理 4 食品采购 ①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 生 许可证、食品检 验合格证、产地来源 证),并建档立案备查,每例扣 1分,满 分 4分; ②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由 食药 监用农药速测仪器对蔬菜抽检,每 月至少 4 次,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 立记录,无记录的扣 1分,满分 4分; 8 5 食品存储 存放通风、干燥、离地离强 20 公分, 无 “三无”产品、腐烂、过期食品,每 例 扣 1 分,满分 4 分; 4 三、加 工管理 6 加工环节 ①蔬菜、鱼、肉有专有清洁池; 蔬菜粗 加工按挑选、去泥、浸泡、清洗、再切 配程序进行;按 1-2分酌情打分; ②粗加工过程规范,原材料、粗加工和 半成品分离清晰,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部 位)清除彻底;按 1-2分酌情打分; ③餐具清洗干净,消毒符合要求,消毒 后存放于保洁橱内,保洁橱干净整洁, 有消毒台帐; 按 1-2分酌情打分; ④餐具消毒柜、厨具卫生状况良好,加 工、 盛装食品的各种工具清洁,使用后 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按 1-2 分酌情打 分; ⑤操作间内盛装垃圾容器加盖,容器表 面清洁,垃圾及时清理。按 1-2 分酌情 打分。 1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34 四、运 营结果 7 职 工 就 餐 满 意度 ①口味适中、口感较佳、饭菜不得过咸、 过淡;每日搭配合理, 每周菜不得重复 (早点馒头、花卷、稀饭除外) ,按 1-8分酌情打分; ②发现倒饭人多,超过 1 桶,且桌面有 明显成堆食物,按 1-8分酌情打分; ③每天根据人员浮动情况有备量;服务 热情周到,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 按 1-8分酌情打分; ④主食标准:馒头色白松软,无酸、无 黄、 不起;大米无杂质,不夹生;豆浆、 稀饭 浓度适当;包子、饺子、馅饼皮厚, 馅均 匀,包裹严密,口味佳;制作当中 不偷工 减料、缺斤短两,按 1-8分酌情 打分;⑤饭菜切配标准:切菜应厚薄一 致,粗细均匀,青菜不带蒂、不带斑; 条、片、丝、块形状规范,搭配合理, 按 1-8分酌情打分; 40 分 注: 考评人员根据以上几点进行满意度 综合打分: 40<F≤34 分为满意, 34 <F≤30 分为良好。 考核总分 1、分为年度考核与季度考核,中心伙食委员会开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分数分别是 85 分及以上、70-84 分、60-69 分, 60分以下,月度和年度考核优秀的将作为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连续 3 个月 月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35 2、考核表序号 7“职工就餐满意度”考评,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职工就餐 满意度达满意,满意度低于良好,一次给予警告并罚款 2000 元,二次给予警 告并罚款 10000元,连续三次采购人可给予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解除合同期间物色新成交供应商期间的一切 服务工作,直至采购人选取新成交供应商后方可离开。 4、投诉及处罚标准:因服务态度或菜肴质量引起顾客投诉的,成交供应商 将进行内部检讨并报送相关情况说明至采购人备案,考核按月实施。 (1)月度内引起顾客一般性投诉: ①发生一次,员工警告批评并罚款 10-100元; ②发生二次,员工全员通报批评并罚款 50-200元,项目经理罚款 500元; ③发生三次,书面检查并罚款 200-500 元,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各罚款 2000元; (2)月度内引起主要领导或就餐接待负责人等重要顾客的重大投诉: ①发生一次,员工书面检查并罚款 200-500 元,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各罚 款 1000元; ②发生二次,员工立即除名并罚款 500-1000 元,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各罚 款 2000元; (3)发生以上成交供应商对员工的罚款时,采购人从应付成交供应商的营 业款中相应扣除。 (4)食堂运营考核实施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在不改变主要内容的前提 下适当进行调整。 (5)所有原材料的采购与菜品、商品定价未提交伙食委员会确认同意的, 每次处罚 5000元。 (6)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餐饮的每次给予处罚 2000 元。 (7)成交供应商原材料制作与菜品制作未当日现做,采购成品售卖, 或 油炸类食品用油超 2次使用的给予处罚 1000元。 (8)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更换相应的菜肴品种的给予处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36 罚 500 元。 (9)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周菜谱与菜谱计划,未经采购人确认或未按 照菜谱制作的,每次给予处罚 2000元。 (10)采购人在出现突发情况时 (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 ,成交供 应商未提供后勤饮食用并保持菜价不变的每次给予处罚 5000元。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37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 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 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 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 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 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 应商须知第 19.3.1.1条中的不 良信用记录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9.3.1 条要求 4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 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如现 场查询核实提供虚假声明的,作为 响应无效处理。) 5 磋商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38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6 磋商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 应文件格式五 7 中小企业声明 函 (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 目适用)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8 磋商文件获取 情况 在磋商文件获取截 止时间前完成磋商 文件获取 9 响应文件机器 识别码查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机器识别码不 得相同 10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 商须知正文第 12、 22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11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 需求中付款方式、服 务期限、服务地点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12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或 磋商文件列明的其 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39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 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 为 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 围 技 术 资 信分 (80 分) 体系认证 及信用认 证 具有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具有在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具有在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得 2分; 具有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2分; 具有在有效期内 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 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10分 供应商业 绩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具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经营业绩, (含在管),每个业绩得 3分,最高得 9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 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 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 不得分。 0-9分 履约评价 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被业主(合同甲 方)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每个得 1.5分,最高得 4.5分。 0-4.5 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0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 履约情况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 供应商奖 项、荣誉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供应商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或行 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奖项(或荣誉),国家级 得 4分,省级得 3分,满分 8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 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 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 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 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 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 织信 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 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 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 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 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0-8分 项目获奖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供应商经营的单位食堂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 管部门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A级(优秀)单位”的,每提供一个得 1.5分,本 项满分 3分(同一食堂不重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 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对应的项目合同扫 0-3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1 描件。 供应商信 用 1、具有有效的 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 得 1分,满分 1分。 2、具有有效的 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得 1 分,满分 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0-2分 服务保障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所经营的食堂同时 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对应项目 合同扫描件。 同一项目不同年限多个保险单,不累计计分。 0-4分 人员配置 1、拟派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符合下 列条件,满分 4分: (1)具有餐饮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1 分; (2)具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证书, 得 1分; (3)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得 1分; (4)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1分; 2、拟派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1人)符合下列 条件,满分 3分; (1)具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证书, 得 1分; (2)具有营养配餐员证书的,得 1分;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1分; 3、拟派其他人员,满分 6.5分; 除项目经理及厨师长外,本项目拟配备其他 人员中: 0-13.5 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2 (1)每有一名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得 2 分,二级得 1.5分,三级得 1分,满分 2分。 (2)每有一名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2 分,二级得 1.5分,三级得 1分,满分 2分。 (3)每有一名具有西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1 分, 满分 1分。 (4)每有一名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 1.5 分,满分 1.5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3 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人员奖项 1、拟派项目经理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 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奖项(或荣誉), 国家级得 4分,市级及以上得 2分,满分 4分。 2、拟派本项目厨师长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的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奖项(或荣 誉),市级及以上得 2分,满分 2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 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 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 现项目经理或厨师长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 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 分。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 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 织信 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 0-6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3 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 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 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 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食 堂 管 理 方 案 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管理方案从以下几个方 面进行综合评分: (1)具有食堂硬件设施使用及维保方案,根 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满分 2分; (2)具有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方案,根据方 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 进行综合评分,满 分 2分; (3)食堂各区域的卫生管理方案,根据方案 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2 分; (4)提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方案,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分,满分 2分。 以上每条,内容全面完整合理的得 2分;内容 较完整合理的得 1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8分 食 材 管 理 方 案 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具有完善的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采购验收制 度的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具有食品、用品 安全方面的保障措施和应急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 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内容全面完整合理的 得 4分;内容较完整合理的得 3分;内容较简单的 0-4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4 2.2.3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 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得 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 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突发停电、停水、停气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合 理性、可操作性;突发员工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预案合理性、可操作性;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预案 合理性、可操作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预案 合理性、可操作性。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内容全面完整合理的 得 4分;内容较完整合理的得 3分;内容较简单的 得 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4分 人员管理 方案 对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综合评分: 具有健全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岗位 职责的合理性、规范性;具有健全的人员健康检查 及卫生制度,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制度的合理性、 规范性;具有健全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的合理性、规范性。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内容全面完整合理的 得 4分;内容较完整合理的得 3分;内容较简单的 得 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4分 价格分 (2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5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 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2021AYYFN00332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7 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瑶海区公共 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 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8 1.4.2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 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 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49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 裁规则裁决; 1.7.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0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 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 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 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1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 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2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3 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 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 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 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 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4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响 应 文 件 【第 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供应商: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6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2021AYYFN00332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费率: 备注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 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7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某项目 项目编号: 某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 第 包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费率: 备注说明 (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 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 间内上传。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 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 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 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8 三、磋商响应函 致: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 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 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 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 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 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 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 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 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 责。 11.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59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 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单位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分(含 10分)到 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分(含 15分)到 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分(含 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24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0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 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 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1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2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3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4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5 十、磋商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 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 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 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6 十一、联合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 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现就联合体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 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 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 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 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7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8 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 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 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69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合肥市瑶海区机关事 务管理中心)的(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1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 □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合 肥市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采购活动 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2 十五、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 项目名称:瑶海区民生中心食堂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2021AYYFN00332 磋商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磋商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备注: 1.成交供应商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此表提交至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2.磋商保证金只退还至供应商账户。因收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分公司或 子公司代收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磋商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 还,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3.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3 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 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4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 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 标投标办法》(八部委 20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 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和政府采购、资产类项目。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 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 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 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 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 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 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 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 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合肥区域公共资源交易 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 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认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5 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 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 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十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一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 件。 第十二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 件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 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六条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安徽合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 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 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 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6 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 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 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 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 务系统。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 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 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 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 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小时内无法恢复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7 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 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 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 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8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服务类 79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2.定义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4.资金来源 5.磋商费用 6.适用法律 7.磋商文件构成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响应文件构成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2.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4.磋商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8.磋商小组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2.最后报价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5.编写评审报告 26.保密要求 27.成交结果公告 28.成交通知书 29.告知磋商结果 30.履约保证金 31.成交服务费 32.签订合同 33.廉洁自律规定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二、评审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1.1 合同组成部分 1.2 服务 1.3 价款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 质量保证 2.8 延迟履行 2.9 合同变更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税费 2.13 乙方破产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5 检验和验收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8 合同份数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表格式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三、磋商响应函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授权书 六、商务响应表 七、人员配备 八、服务方案 九、服务承诺 十、磋商业绩承诺函 十一、联合协议 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磋商保证金退还声明 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1-12-09T21:03:04+0800 1页(345,219) 041@N91340102MA2WWL060H@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0000003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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