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龙山办公区6个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办公区6个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内容: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
2.3服务期限:
2.3.1第一职工食堂、第二职工食堂和周转住房职工食堂服务期为3年(即:此三个食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2州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在装修建设中,服务期限自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式投入运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3第五职工食堂(回族食堂)服务期限2年(此食堂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4第四职工食堂为办公区其他食堂运营情况和办公区实际,存在撤并入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或直接取消的可能性,但为了确保保障工作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服务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若因工作需要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政策原因,导致第四职工食堂进行撤并或直接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第四职工食堂继续运行,合同将在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式投入运行之后签订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本项目。
2.3.5各食堂合同有效期前3个月为试用期,若因中标人原因在试用期导致采购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试用期满,采购人有权进行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若满意度测评中就餐人员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4采购服务费:
2.4.1项目总体预算430万元/年,最高限价也为430万元/年,结余收回财政。
2.4.2因项目主体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种类进行结算,故项目服务费控制价为早餐每人每餐3元/人次以内,午餐(晚餐)每人每餐8元/人次。
2.5 项目地址:
2.5.1第一职工食堂位于大理国际会议中心;
2.5.2第二职工食堂位于二期服务用房;
2.5.3政务服务中心食堂位于雄风塔公园州政务服务中心新址;
2.5.4第四职工食堂位于三期服务用房,目前运行中,新一轮服务期限内该食堂是否继续运行或以何种方式运行视就餐人数及政策因素而定,暂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5.5第五职工食堂(回族食堂)位于办公区移动营业厅旁;
2.5.6周转住房职工食堂位于州级干部周转住房。
2.6服务要求:详情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或通过踏勘现场向采购人进行咨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5.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限经营场所(投标人中标后需重新办理新的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并有餐饮行业经营经验,信誉良好的单位;
5.5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因第五职工食堂需为办公区清真饮食习俗职工提供清真餐饮保障,投标人应具有清真餐饮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第五职工食堂的派出的服务团队中清真饮食习俗民族的人员占比必须超过50%,且主厨或副厨至少有一名为清真饮食习俗民族。投标人需提供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对第五职工食堂拟派驻服务团队人员构成情况进行承诺。若投标人通过伊斯兰教协会认证可以不提供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5.6踏勘现场证明:
因本项目包含多个食堂,且各食堂服务要求、场地情况、设备情况和服务对象等差异性较大,故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办公区进行踏勘现场,并实地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采购人的需求。
5.7安全责任承诺书: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及所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全部承担(需提供承诺书);
5.8依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7:00分,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注册以及CA证书的办理。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②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招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③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④投标单位要确认投标后才能缴纳平台使用费跟上传投标文件。过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确认投标将无法缴纳平台使用费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平台使用费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收取,发票请向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索取,电话0872-2145668。
7.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
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8.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9.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9.1开标地点: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全民健身中心南侧)。
9.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
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开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依次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对于开标时未将正确CA数字证书带到开标厅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2种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陆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下载专区内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注:①提倡使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②采用现场解密方式的,需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U盘及加密锁等;③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大理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5772676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苍洱天籁斜对面苗苗幼儿园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0872874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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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办公区6个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ZZB2021-47
采 购 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龙山办公区6个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办公区6个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内容: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
2.3服务期限:
2.3.1第一职工食堂、第二职工食堂和周转住房职工食堂服务期为3年(即:此三个食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2州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在装修建设中,服务期限自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式投入运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3第五职工食堂(回族食堂)服务期限2年(此食堂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4第四职工食堂为办公区其他食堂运营情况和办公区实际,存在撤并入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或直接取消的可能性,但为了确保保障工作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服务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若因工作需要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政策原因,导致第四职工食堂进行撤并或直接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第四职工食堂继续运行,合同将在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式投入运行之后签订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本项目。
2.3.5各食堂合同有效期前3个月为试用期,若因中标人原因在试用期导致采购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试用期满,采购人有权进行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若满意度测评中就餐人员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4采购服务费:
2.4.1项目总体预算430万元/年,最高限价也为430万元/年,结余收回财政。
2.4.2因项目主体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种类进行结算,故项目服务费控制价为早餐每人每餐3元/人次以内,午餐(晚餐)每人每餐8元/人次。
2.5 项目地址:
2.5.1第一职工食堂位于大理国际会议中心;
2.5.2第二职工食堂位于二期服务用房;
2.5.3政务服务中心食堂位于雄风塔公园州政务服务中心新址;
2.5.4第四职工食堂位于三期服务用房,目前运行中,新一轮服务期限内该食堂是否继续运行或以何种方式运行视就餐人数及政策因素而定,暂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5.5第五职工食堂(回族食堂)位于办公区移动营业厅旁;
2.5.6周转住房职工食堂位于州级干部周转住房。
2.6服务要求:详情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或通过踏勘现场向采购人进行咨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5.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限经营场所(投标人中标后需重新办理新的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并有餐饮行业经营经验,信誉良好的单位;
5.5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因第五职工食堂需为办公区清真饮食习俗职工提供清真餐饮保障,投标人应具有清真餐饮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第五职工食堂的派出的服务团队中清真饮食习俗民族的人员占比必须超过50%,且主厨或副厨至少有一名为清真饮食习俗民族。投标人需提供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对第五职工食堂拟派驻服务团队人员构成情况进行承诺。若投标人通过伊斯兰教协会认证可以不提供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5.6踏勘现场证明:
因本项目包含多个食堂,且各食堂服务要求、场地情况、设备情况和服务对象等差异性较大,故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办公区进行踏勘现场,并实地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采购人的需求。
5.7安全责任承诺书: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及所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全部承担(需提供承诺书);
5.8依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7:00分,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注册以及CA证书的办理。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②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招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③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④投标单位要确认投标后才能缴纳平台使用费跟上传投标文件。过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确认投标将无法缴纳平台使用费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平台使用费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收取,发票请向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索取,电话0872-2145668。
7.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
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8.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9.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9.1开标地点: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全民健身中心南侧)。
9.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
10.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开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依次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对于开标时未将正确CA数字证书带到开标厅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2种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陆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下载专区内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注:①提倡使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②采用现场解密方式的,需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U盘及加密锁等;③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 )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大理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57726768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苍洱天籁斜对面苗苗幼儿园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0872874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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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龙山办公区6个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大理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577267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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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苍洱天籁斜对面苗苗幼儿园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08728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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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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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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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内容 |
职工食堂相关食堂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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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期限 |
1.第一职工食堂、第二职工食堂和周转住房职工食堂服务期为3年(即:此三个食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州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在装修建设中,服务期限自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式投入运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第五职工食堂(回族食堂)服务期限2年(此食堂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第四职工食堂为办公区其他食堂运营情况和办公区实际,存在撤并入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或直接取消的可能性,但为了确保保障工作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服务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若因工作需要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政策原因,导致第四职工食堂进行撤并或直接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第四职工食堂继续运行,合同将在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正式投入运行之后签订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本项目; 5.各食堂合同有效期前3个月为试用期,若因中标人原因在试用期导致采购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试用期满,采购人有权进行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若满意度测评中就餐人员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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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购服务费 |
1.项目总体预算430万元/年,最高限价也为430万元/年,结余收回财政。 2.因项目主体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种类进行结算,故项目服务费控制价为早餐每人每餐3元/人次以内,午餐(晚餐)每人每餐8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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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地点 |
1.第一职工食堂位于大理国际会议中心; 2.第二职工食堂位于二期服务用房; 3.政务服务中心食堂位于雄风塔公园州政务服务中心新址; 4.第四职工食堂位于三期服务用房,目前运行中,新一轮服务期限内该食堂是否继续运行或以何种方式运行视就餐人数及政策因素而定,暂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5.第五职工食堂(回族食堂)位于办公区移动营业厅旁; 6.周转住房职工食堂位于州级干部周转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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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概况 |
1.除第一职工食堂和政务服务中心食堂以外的其他职工食堂场所使用费暂定为免费,若因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政策性因素导致中标人需缴纳场所使用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进行平等友好协商,若无法协商一致,本项目所涉及的合同自动终止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一职工食堂和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场地所有方和食堂设备所有方均为州国投集团,中标人需与州国投集团签订场所使用协议后按季度向州国投集团缴纳食堂场所使用费(食堂场所使用费由场地使用费和设备使用费组成),此费用由中标人完全承担,并自行向州国投集团缴纳。 3.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州国投集团协商,本项目有效期内第一职工食堂场所使用费为1万元/月,即每年12万元;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场所使用费为2万元/月,即每年24万元。合同有效期内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负责协调场所使用协议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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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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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投标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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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署名提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需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统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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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采购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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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 |
1. 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 现场递交U盘:1 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同时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U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电子U盘作为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 现场递交的电子U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4.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有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一种:第1种方式,现场解密,开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依次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对于开标时未将正确CA数字证书带到开标厅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2种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陆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下载专区内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注:①提倡使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②采用现场解密方式的,需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U盘及加密锁等;③各投标人应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若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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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公开开标及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时间 |
时间:2022年0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6号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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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评标办法 |
详见“第6部分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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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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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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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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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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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 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依法依规通过分包的形式选择其他合适的食堂运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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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1. 因本项目包含多个食堂,且各食堂服务要求、场地情况、设备情况和服务对象等差异性较大,故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办公区进行踏勘现场,并实地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采购人的需求。 2. 为了避免影响办公区工作秩序和食堂就餐秩序,踏勘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1月11日16: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11:00,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踏勘前请提前联系采购人踏勘联系人进行预约,踏勘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577267687。 3.投标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踏勘人身份证原件、公章、现营业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营业场所营业执照、若非法定代表人进行踏勘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了做好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踏勘人必须出具有效期内无异常的核酸检测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健康状态为低风险),绿色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方可进行踏勘现场;若投标人踏勘所需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其踏勘要求。 4.踏勘人应进行认真细致的踏勘,在充分了解采购人要求且认为自己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作出相应承诺后,可要求采购人出具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踏勘现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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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本合同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800元,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项目概算价为基数,按收费标准计算后优惠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还需承担本项目开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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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
1、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1份。 4、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注:(1)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提供贰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件,且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
1 、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2.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限经营场所(投标人中标后需重新办理新的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并有餐饮行业经营经验,信誉良好的单位;
2.5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因第五职工食堂需为办公区清真饮食习俗职工提供清真餐饮保障,投标人应具有清真餐饮服务能力。投标人针对第五职工食堂的派出的服务团队中清真饮食习俗民族的人员占比必须超过50%,且主厨或副厨至少有一名为清真饮食习俗民族。投标人需提供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对第五职工食堂拟派驻服务团队人员构成情况进行承诺。若投标人通过伊斯兰教协会认证可以不提供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2.6踏勘现场证明:
因本项目包含多个食堂,且各食堂服务要求、场地情况、设备情况和服务对象等差异性较大,故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办公区进行踏勘现场,并实地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采购人的需求。
2.7安全责任承诺书: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食品安全及所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全部承担(需提供承诺书);
2.8依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2本合同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800元,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项目概算价为基数,按收费标准计算后优惠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3.3中标人还需承担本项目开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同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署名提交方式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对评标办法做出变更的,需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重新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自行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了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8.2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 开标一览表
8.2.2投标函
8.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8.2.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2.6履约承诺书
8.2.7无异议承诺书
8.2.8资格审查资料
8.2.8.1投标人营业执照;
8.2.8.2提供2020年度(或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8.2.8.3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2.8.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8.5食品经营许可证;
8.2.8.6清真服务团队承诺书;
8.2.8.7踏勘现场证明;
8.2.8.8安全责任承诺书;
8.2.8.9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2个网站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8.2.10拟派项目团队配备表
8.2.11类似业绩一览表
8.2.12技术方案
8.2.13服务承诺书
8.2.1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9.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9.1 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9.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其资格有可能被拒绝。
9.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4 投标函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资格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第8条(投标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规定的内容,其资格有可能被拒绝。
9.6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文件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被投标被拒绝。
10.3 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如果有说明应在唱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
10.4 投标货物数量、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投标而被拒绝。
11. 转包与分包
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依法依规通过分包的形式选择其他合适的食堂运营方。
1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开标之日起60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4.2 法定代表人如果授权投标人代表处理一切与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处理。
14.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中文全名。
14.4 投标时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一张。
14.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如果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14.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U盘,将刻录好的
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15.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6.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6.2.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7.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纸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16.3招标人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6.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接收:
16.4.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逾期送达的;
16.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6.4.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相应证明文件原件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和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招标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8.3 开标时,招标单位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并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18.4 开标时现场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8.5 开标时,“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8.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7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投标函”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8.8 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由监督代表及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签字确认。
18.9 公证人员应对其公证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负责。
18.10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19. 评标
19.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9.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可委托专家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19.4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19.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9.6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7 评标委员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8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9.9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19.10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10.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10.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文件内容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19.10.3在一个投标项目中,投标人报两个或多个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
19.10.4投标文件载明的管理养护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10.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9.10.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9.10.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9.10.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0. 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
20.1 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0.2 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0.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对已进行的招标是否予以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招标项目废标后,招标机构应当发布废标公示。
2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21.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1.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21.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21.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1.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21.6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五、定标
22. 定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23.1 定标后,由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结果在相关网站发布中标公示;
23.2 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也不予解释落标原因。
六、合同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