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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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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5950

项目编号: 鼎夏ZC-2021-00188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元): 3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食材配送服务 其他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3350000.00
二标段牛奶配送服务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37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2-23 00:00:00 至 2021-12-2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12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地 址: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联系方式: 0951-612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
联系方式: 0951-510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周纯洁
电话: 0951-61286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武文静
电话: 0951-510351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定稿).pdf
招标文件--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定稿).pdf

代理机构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2-22

服务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鼎夏 ZC-2021-00188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5950 采 购 方: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5950 2、项目编号:鼎夏 ZC-2021-00188 3、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3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6、采购需求:食材配送服务 标段 名 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 招标文件 3350000.00 二标段 牛奶配送服务 1项 详见 招标文件 350000.00 合计 3700000.00 元 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4)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 条件;(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 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 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①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12-23 00:00:00 至 2021-12-29 24:00:00,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 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②招标文件领取:网络 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③未在规定时 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1 月 12 日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银川市民大厅 C座 7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采购方地址:银川市阅海万家 B区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周纯洁 联系方式:0951-612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区凤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武文静 联系方式:0951-510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文静 电话: 0951-510351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2 采购人: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采购方地址:银川市阅海万家 B区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周纯洁 联系方式:0951-6128633 3 名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区凤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武文静 联系方式:0951-5103511 传真:无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 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9 项目预算金额:3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700000.00 元 10 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60000.00 元 二标段: 7000.00 元 缴纳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09:30 之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 保证保险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09:3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银川市民大厅 C座 7楼) 14 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09:3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银川市民大厅 C座 7楼)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 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人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是、否)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招标代理费:一标段:33800.00 元 二标段:5250.00 元 收取形式:对公账户转账。 开户名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6038571559 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 (是、 否)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 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评标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1 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需要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能按照规定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提供纸质标书) 另:需单独提供密封的可识别和读取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 盘:可编辑的 word 格 式。) 所有响应文件各分册均须采用 A4 版胶印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方式装订,否则不予接收。 3 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密封是投标人对包封的封口牢固粘接,加盖单位公章并加贴密封条,否则不予接 收。 4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正本或副本、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的字样,否则不予接收。 5 评审小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 合同公示: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持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示(从“供应商”系统登录,在“合同管理”菜单中进行“起 草合同”操作,如有操作疑问请联系平台系统最下方客服电话。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1.2 代理机构: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指响应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 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 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 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 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 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 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 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 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 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 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 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 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 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 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 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 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 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 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 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服务(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或培训和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 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 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 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 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 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 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 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 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 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 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 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 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 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 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 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 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0.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20.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 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 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 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 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 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20.6.1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 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20.6.2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 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 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 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 式: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28.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 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 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 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 31.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 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32.1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 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3.质疑 33.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3.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符合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 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4.投诉 3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 投诉。 34.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 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一标段:食材配送服务 序 号 类别 品名 品牌 货品规格 配送报 价 (元) 备注 1 粮谷 类 大米 (特等) 兴唐长粒米 25kg/袋 大米必须符合 GB1354-2018标 准,并具备“QS” 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 昊王长粒米 25kg/袋 金龙鱼优选长 粒米 25kg/袋 2 面粉 (特一粉) 金龙鱼多用途 麦芯粉 25kg/袋 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1986标 准,并具备“QS” 食品质量安全 认证。 塞外香 25kg/袋 中裕原味小麦 粉 25kg/袋 3 芝麻香油 太太乐 405ml/瓶 金龙鱼 400ml/瓶 胡麻调和油 (一级) 家家 20L/桶 调和油必须符 合GB2716-2018 标准,并具备 “QS”食品质量 安全认证,胡麻 成分不少于 70%。 4 广林子 20L/桶 老油翁 20L/桶 优素福 20L/桶 5 花生油 (一级压榨) 鲁花 5L/桶 胡姬花 5L/桶 金龙鱼 5L/桶 6 小黄米 优质、正规生产 加工厂家出品 (红昊园、山逗 子等) kg 7 黄豆面 kg 8 玉米面 kg 9 燕麦片 kg 10 黑米 kg 11 薏米 kg 12 玉米糁 kg 13 红豆 kg 14 绿豆 kg 15 黑豆 kg 16 黄豆 kg 17 花豆 kg 18 紫米面 kg 19 干货 坚果类 百合(干) kg 20 白芝麻 kg 2 21 黑芝麻 kg 22 葡萄干 kg 23 花生米 kg 24 黄花★ kg ★提供样品(统 一用 10*15cm 密封袋包装,必 须贴标签,标注 清楚投标企业 公司名称) 25 莲子★ kg 26 银耳★ kg 27 核桃仁★ kg 28 红枣★ kg 29 腰果★ kg 30 木耳★ kg 31 枸杞★ kg 32 牛羊肉 畜禽类 牛肉 盐池 kg 1、牛羊肉、畜 禽类必须提供 近一个月内某 一批次动物检 疫检验合格证 明。 2、提供上游供 应商的清真食 品准营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泾源 kg 涝河桥 kg 马五 kg 33 牛棒骨 盐池 kg 泾源 kg 涝河桥 kg 马五 kg 34 羊肉 盐池 kg 泾源 kg 涝河桥 kg 马五 kg 35 鸡肉 土鸡 kg 小公鸡 kg 36 鸽肉 优质新鲜 kg 37 蛋类 鸡蛋 小晶娃 kg 塞上一宝 kg 顺宝 kg 鹌鹑蛋 优质新鲜 kg 38 冷 冻 类 虾仁(青) 优质新鲜、国产 正规厂家出品 2.5kg/袋 39 基围虾(A特 等) kg 40 虾皮(干) kg 41 海米 kg 42 鳕鱼 kg 43 巴沙鱼 kg 44 鸡脯肉 kg 45 鸡翅(中) kg 46 鸡翅(根) kg 47 鸡腿 kg 48 墨鱼花 kg 49 带鱼 kg 3 50 龙利鱼 kg 51 青豆 kg 52 鲜玉米粒 kg 53 红腰豆 400g/瓶 54 鲜 活 类 基围虾(A特 等) kg 55 鸡脯肉 kg 56 鸡翅(中) kg 57 鸡翅(根) kg 58 鲤鱼 kg 59 鲢鱼头 kg 60 鲫鱼 kg 61 草鱼 kg 62 豆 制 品 豆腐皮 天人和 kg 豆制品必须提 供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食品 生产许可证、清 真食品准营证 复印件加盖公 章。 兴豆缘 kg 曼苏尔 kg 63 面筋 天人和 kg 兴豆缘 kg 曼苏尔 kg 64 素鸡 天人和 kg 兴豆缘 kg 曼苏尔 kg 65 水豆腐 天人和 kg 兴豆缘 kg 曼苏尔 kg 66 豆腐 天人和 kg 兴豆缘 kg 曼苏尔 kg 67 豆腐干 天人和 kg 兴豆缘 kg 曼苏尔 kg 68 小 食 品 仙贝 旺旺 105g/袋 69 雪饼 旺旺 84g/袋 70 小馒头 旺旺 kg 独立包装 71 奶酪棒 伊利 95g/袋 妙可蓝多 100g/袋 72 乳酸小口袋 蛋糕 港荣 kg 独立包装 73 饼干 奥利奥 kg 独立包装 兴奥猴头菇饼 干 kg 独立包装 74 切片面包 银丰 500g/袋 胡大头 500g/袋 4 75 小麻花 众望 kg 独立包装 76 熊仔饼干(散 装) 优质 kg 77 海苔 美好时光 7.5g/袋 波力 11.2g/袋 78 每日坚果 如水 25g/袋 良品铺子 25g/袋 恰恰 25g/袋 79 山楂甜甜圈 小滋时光 kg 独立包装 80 坚 果 开心果 如水 500g/桶 三只松鼠 500g/桶 良品铺子 500g/桶 81 鱼皮花生 如水 500g/桶 白鹭 500g/袋 82 熟腰果 如水 600g/桶 良品铺子 500g/桶 三只松鼠 500g/袋 83 琥珀核桃仁 如水 530g/桶 三只松鼠 500g/桶 84 调 味 品 十三香 王守义 45g/盒 85 味精鸡精 伊品味精 908g/袋 莲花味精 200g/袋 太太乐鸡精 400g/袋 1kg/袋 86 八角★ 优质新鲜,正规 生产厂家出品 kg 87 花椒★ kg 88 草果 kg 89 桂皮(肉桂) kg 90 陈皮 kg 91 冰糖 kg 92 白砂糖 50kg/袋 93 红糖 400g/袋 94 香草粉 kg 95 生粉 莲花 15kg大袋 15kg/大袋 (3000g/小袋), 1大袋内有 5、6 小袋 昊润 15kg大袋 伊旺 15kg大袋 96 发酵粉 安琪 500g/包 97 盐 精制食用盐 400g/袋 98 老抽 海天 500ML/瓶 厨邦 410ML/瓶 李锦记 500ML/瓶 99 生抽 海天 500L/瓶 5 加加 1.25L/桶 厨邦 1.25L/桶 100 耗油 海天 700g/瓶 李锦记 680g/瓶 厨邦 700g/瓶 101 酱油 三利 2.5L/桶 海天 800ML/瓶 加加 800ML/瓶 102 醋 东湖 2L/桶 三利 2.5L/袋 紫林 2.5L/桶 103 料酒 恒顺 500ML/瓶 老恒和 500ML/瓶 王致和 500ML/瓶 104 番茄酱 恒顺 320ML/瓶 味好美 340ML/瓶 凤球唛 850g/桶 105 芝麻酱 六必居 300g/瓶 王致和 225g/瓶 106 豆腐乳 王致和 340g/瓶 老才臣 340g/瓶 老干妈 260g/瓶 107 苹果酱 丘比 170g/瓶 味好美 170g/瓶 108 草莓酱 今明后 170g/瓶 味好美 170g/瓶 109 蓝莓酱 今明后 170g/瓶 味好美 170g/瓶 110 豆瓣酱 郫县 5kg/袋 111 香辣酱 老干妈 280g/瓶 盘盘乡 280g/瓶 112 辣椒面 红山河 5Kg/袋 113 辣椒段 红山河 2.5Kg/袋 114 腐竹(干) 攀峰顺达 320g/袋 京茂 300g/袋 象山 300g/袋 115 紫菜 京茂 50g/包 海味九 50g/包 阿一波 70g/包 116 虾皮(干) 京茂 200g/包 锦富雪 500g/包 117 西红柿 优质新鲜 kg 提供近一周内 蔬菜、水果农残茄子 kg 6 生 鲜 类 检测报告一份。西兰花 kg 广东菜心 kg 梨 kg 红心火龙果 kg 帝王蕉 kg 苹果(本地红 富士) kg 备注 1、采购方罗列的单个货品如有多个品牌,投标方至少应提供 2个品牌 的货品报价。 2、投标方可依据近一月内的单项货品报价,货品规格符合采购方要求, 单价最多保留一位小数。 3、单项货品报价不得高于同类产品超市零售价。 4、此表中货品单价作为中标后的配送价,配送服务期间不可随意调整。 5、生鲜类食品价格按开标时市场价报价,供货时按照时令价进行调整。 二标段:牛奶配送服务 1 乳 制 品 益生菌酸奶 伊利 180g/杯 提供近一个月内 同批次乳制品 检测报告。提供样 品。 夏进 200g/杯 平吉堡 160g/杯 金河 200g/杯 2 学生奶 蒙牛 190ml/盒 伊利 200ml/盒 7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 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 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8 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不再进行折扣;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六、评分办法 一标段:食材配送服务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 / 投标报价)× 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 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1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 得分。(投标报价为所列货品清单数量中单位 1的报价合计价格) 2 商务 响应情况 5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商务条款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 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分, 加至标准分为止。 9 3 企业 综合实力 15 分 1、具有完善的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门店,保鲜仓库、 冷藏仓库、冷藏配送车。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各个环节能够有机结 合,通过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之间的相互协作,能够有效促进项目整 体目标良好实现的得 12 分;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能够服务于项目实 施,但各个设施设备之间的协调协作能力有限,对项目顺利实施有 所阻碍的得 9分;配套设施设备不足,限制了项目正常实施或各个 设施设备之间协调混乱,影响项目整体目标实现的得 6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1分,共 3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样品 10 分 货品清单中标注★号的要求提供样品。提供的样品通过外观、材质、 色泽、品级、品相、新鲜度,食用方法、保证期等方面进行评选。 提供的样品种类齐全,货品优质,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0 分;提供的样品种类基本齐全,货品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的,得 7 分;提供的样品有缺失,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5 分;不提供或少于 3项的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5分 提供(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承担过幼儿园、院校及企事业 单位的食材配送服务,每有一项业绩得 1分,满分 5 分。(投标文 件中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不清晰或不提供不得分。) 6 服务方案 20 分 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具体,可操作性强,人员配置合理(至少有固定 的 2名配送人员及 1台配送车辆),有详细的配送协调方案,提供 食品安全保证方案,对整个配送流程精准把控,有固定的配送时间 安排,完全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得 20 分;服务方案内 容比较完整、具体可行,具有科学性,整个配送过程及时到位,人 员安排合理,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得 15 分;服务方案 内容不够清晰具体,配送流程规划不合理,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 配送需要,基本能保证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得 10 分;不提供的 不得分。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配送采购人员,需提供健康证。 10 7 突发事件 及应急预案 5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涉及范围全面,方案详细,重点突出,制定 的措施合理,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得 5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预案涉及范围不够全面,方案不够详细,能把握关键环节,制定的 措施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没有把握关键环 节或制定的措施没有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8 采购制度 10 分 采购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档案 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现严重问题惩罚的相关措施。采 购制度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流程清晰,确保供货无漏洞,食 品安全有保障的,得 10 分;采购制度内容比较完整具体,对整个配 送过程及食品安全保障无明显缺失的,得 6分;采购制度有漏项或 内容不够完整具体、有缺失,对食品安全保障认识不足的得 2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9 服务承诺 20 分 保证所供货品根据甲方需求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能够对所供应的 蔬菜、水果、豆制品、肉类、鸡蛋来源可进行有效追溯;指定专门 人员验收配送食品,不合格食品保证及时退换,有合理的服务方案 承诺,如临时采购的食品的,能按采购方要求及时配送。服务质量 和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具体,服务体系完备,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 得 20 分;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有服务体系,基 本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5 分;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内容不够全 面具体,服务体系不完备,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0 分;不提供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二标段:牛奶配送服务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 / 投标报价)× 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 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1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 得分。(投标报价为所列货品清单数量中单位 1的报价合计价格) 11 2 商务 响应情况 5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商务条款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 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分, 加至标准分为止。 3 企业 综合实力 15 分 1、具有完善的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门店,保鲜仓库、 冷藏仓库、冷藏配送车。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各个环节能够有机结 合,通过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之间的相互协作,能够有效促进项目整 体目标良好实现的得 12 分;配套设施设备基本能够服务于项目实 施,但各个设施设备之间的协调协作能力有限,对项目顺利实施有 所阻碍的得 9分;配套设施设备不足,限制了项目正常实施或各个 设施设备之间协调混乱,影响项目整体目标实现的得 6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1分,共 3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样品 10 分 提供的样品外包装有“学生奶”字样,通过外观包装、新鲜度,食 用方法、保证期等方面进行评选。提供的样品货品优质,能够满足 采购人需求的,得 10 分;提供的样品货品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 需求的,得 7分;提供的样品有缺失,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 得 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 类似业绩 5分 提供(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承担过幼儿园、院校及企事业 单位的配送服务,每有一项业绩得 1分,满分 5分。(投标文件中 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清 晰或不提供不得分。) 6 服务方案 20 分 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具体,可操作性强,人员配置合理(至少有固定 的 1名配送人员及一台配送车辆),有详细的配送协调方案,提供 食品安全保证方案,对整个配送流程精准把控,有固定的配送时间 安排,完全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得 20 分;服务方案内 容比较完整、具体可行,具有科学性,整个配送过程及时到位,人 员安排合理,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得 15 分;服务方案 12 内容不够清晰具体,配送流程规划不合理,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 配送需要,基本能保证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得 10 分;不提供的 不得分。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配送采购人员,需提供健康证。 7 突发事件 及应急预案 5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涉及范围全面,方案详细,重点突出,制定 的措施合理,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得 5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预案涉及范围不够全面,方案不够详细,能把握关键环节,制定的 措施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没有把握关键环 节或制定的措施没有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8 采购制度 10 分 采购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档案 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现严重问题惩罚的相关措施。采 购制度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流程清晰,确保供货无漏洞,食 品安全有保障的,得 10 分;采购制度内容比较完整具体,对整个配 送过程及食品安全保障无明显缺失的,得 6分;采购制度有漏项或 内容不够完整具体、有缺失,对食品安全保障认识不足的得 2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9 服务承诺 20 分 保证所供货品根据甲方需求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能够对所供应的 牛奶来源可进行有效追溯;奶源新鲜,指定专门人员验收配送食品, 不合格食品保证及时退换,有合理的服务方案承诺,如临时采购的 能按采购方要求及时配送。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具体,服 务体系完备,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20 分;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 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有服务体系,基本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5 分;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服务体系不完备,不 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0 分;不提供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13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1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支付给供应 商的价格。 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二)采购需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以及所附的服务方案等要求相一致。 (三)专利权 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方所提供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 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必须对可能发生 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款的支付 1.供应商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服务,采购方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出具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2.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当供应商忠实履行了合同,采购方应向财政部门提交《中标 通知书》《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资金结算书》,由财政部 门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3.实行采购方直接支付的,当供应商忠实履行了合同,并向采购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 的凭证和相关文件,采购方对供应商所提供服务验收合格后,应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五)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需求。对提供的服务负全责,因 服务质量产生的问题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也均由供应商负担。 (六)索赔 如果服务的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方应报请相关部门,并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七)供应商误期赔偿 15 1.供应商承担的服务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报价表中确定的完成日期,并经相关各方验 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 2.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对 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及时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的,逾期日内的,供 应商按日向采购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采购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供应商除承担之前的逾期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 的标准向采购方承担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 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 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九)税费 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交纳的所有税费。 2.如供应商经采购方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方有权要求从未付合 同价款中取得补偿。 (十)采购方的责任 1.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供应商工作,并为供应商履行合同提供必 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采购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采购方须对因 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有权要求从采购方获得赔偿。 2.采购方不得强迫供应商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方合同以外 的任何无理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3.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 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 (十一)仲裁 16 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对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办法加以解 决。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 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转让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或变 相转让给他人。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含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 处)各执份。 采购方:(盖章)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18 目 录 一、投标函··············································································· (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服务偏离表·········································································(页数) 五、商务偏离表·········································································(页数) 六、服务方案、配送方案、应急预案、采购制度及服务承诺··············· (页数) 七、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八、其他·················································································· (页数) 19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 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 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 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 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 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 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 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 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20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单价)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 按采购方指定地点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21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22 四、商务偏离表(格式) 序号 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23 五、服务偏离表(格式) 序号 名 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偏离说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24 六、服务方案、配送方案、应急预案、采购制度及服务承诺 (投标企业根据项目需求补充部分由投标方自行制定) 25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 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6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 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27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 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 提供承诺书) 28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 诺书) 29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30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1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1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011 年 6 月 18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32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 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 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 33 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35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八、其它(投标企业根据项目需求补充部分由投标方自行制定)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595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4.招标文件构成 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告知招标结果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招标代理费 32.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3.质疑 33.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 3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四、商务偏离表(格式)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