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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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食堂劳务外包 | 220000 | 2022年01月 |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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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
江山市城关幼儿园共有13个班级,中餐(全体教职工及幼儿)、下午自制点心(全园幼儿)、晚餐(全体教职员工),用餐时间参照幼儿园的作息制度。
2.采购范围:
江山市城关幼儿园食堂中餐、下午点心、晚餐和客餐的制作和供应(茶水、餐点要求送达各班);食堂及规定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食堂每日在岗人员总数不得少于 6人,管理员兼主厨1人,副厨3人,其他辅助人员2人。本项目为主厨负责制,主厨必须亲自掌厨兼管理,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
3. 乙方派遣的厨师、副厨、其他辅助人员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甲方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乙方必须另行派遣。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管理人员要求
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乙方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
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操作员工要求
1.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人数不得少于2人(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招聘超龄员工的,需事先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并在总劳务外包款中相应核减有关人员费用), 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必须有厨师证;副厨必须是近三年一直从事厨师工作。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正常情况不得少于原有食堂操作员工人数,必要时可新增人数)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采购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三)操作流程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及下角料要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
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内食用。清洗后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3.配合幼儿园做好食品原材料验收和留样工作。
(1)会同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安排好餐点的花色品种,食堂所有主副食材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质量、数量、价格。禁止加工腐霉变质的食品。乙方发现采购食材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必须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上报。
(2)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并做好食品留样等各项登记工作。
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
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四)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负责中餐、自制点心、晚餐的制作和供应,供餐方式及供餐时间根据甲方要求而定,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就餐管理规定食堂用餐的人员的用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 乙方应严格做好公务接待用餐及服务。甲方另外付给乙方100元作为劳务费,2桌以上每多一桌加10元;甲方活动快餐式用餐,10人以上(10人以内不计)的,按就餐人数每人补贴1元。
7.节假日期间(寒暑假除外),如学校要求用餐,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免费提供服务,不享受节补贴。
(五)卫生打扫要求
1.规定区域环境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1)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及所要求的公共区域,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
(2)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及要求,做好其他规定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学校发现问题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六)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七)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学校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
(八)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及意外险。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并向乙方提交《更换人员联系单》,乙方应在收到《更换人员联系单》后7天内进行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派遣的厨师、其他人员实行1个月(工作日)的试岗制,经甲方测评满意后方可正式留任,测评不满意的,乙方必须另行派遣。
3.乙方提供的主厨、副厨、其他人员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主厨、副厨未经甲方同意而更换的,出现1次扣减劳务费1000元,出现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其它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和雇佣钟点工,如确需调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
4.甲方负责提供烹饪食物所需要的厨房成套设备,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正常的设备维护修理费用。食堂发生火灾乙方应该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及时补救,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视情节轻重扣除50-1000元/次。
5.评价标准及惩罚措施:
每月进行一次全体就餐教职员工满意度度测评,提取成交价的10%作为月度考核奖。测评不满意率在15%以上的倒扣1000元;不满意率超过30%(含30%)的倒扣1500元;不满意率超过50%(含50%)以上的,乙方应重新派遣厨师;乙方不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7.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被卫生防疫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卫生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
(2)不服从甲方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
(3)在甲方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中不配合,影响活动开展的;
(4)干部职工投诉较多;
(5)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等情况的;
(6)乙方经营过程中未执行《食品卫生法》等要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责任事故的;
(7)因解除合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承担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并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8.除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餐或不开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9.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十五日及以上未开餐,甲方有权视工作量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相应劳务报酬。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项目为主厨负责制,乙方的主厨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食堂的一切事务。负责人必须亲自在岗、掌厨、做好相关食堂台账等工作,并且保证每天食堂人员总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城关幼儿园:主厨1人、副厨1人、其他辅助人员2人,云宾幼儿园:主厨1人、副厨1人、其他辅助人员1人。 如果乙方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人数和时间扣减劳务承包费。如果乙方负责人未亲自在岗掌厨,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整改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主厨、副厨、辅助人员必须遵守上班纪律,准时在岗,不得脱岗,出现一人一次脱岗扣减劳务费100元,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主厨、副厨、辅助人员不得开小灶,出现开小灶情况,一次扣减劳务费200元,累计出现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期年检,确保证件有效),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健康证培训、年检的费用由乙方自理。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定期检查。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并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监督,爱护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乙方及其派遣的人员不得擅自处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要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督促员工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有违反管理制度和阴奉阳违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的处罚,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乙方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甲方食堂的所有商品,若发现乙方人员刷卡出现差错或私拿、私分的行为,发现一次,赔偿商品的价值并扣减劳务费1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堂及规定区域的卫生,餐厅、厨房、炊具等要保持干净、清洁,接受甲方卫生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整改,每检查出一次不合格,扣减劳务费100元。
7.在劳务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一切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设备损坏等,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8.在劳务承包期间,乙方在送开水、送餐过程当中应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幼儿人身安全,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9.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中标后,乙方必须在15工作日内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乙方工作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应为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乙方服务人员在承包服务期内出现人身损害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其派遣人员的一切工资报酬、劳保福利、节假日福利及待遇等,如发生拖欠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2.乙方应每周一次以上对主厨、副厨、其他辅助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并做好记录。
四、相关说明
1.乙方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
2.采购单位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采购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乙方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乙方。
3.采购单位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采购单位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4.采购单位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5.采购单位为乙方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
7. 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300元/人(10个月/年),由承包供应商支付。
五、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续签服务合同,签订期限不得超过1年。
注:第一中标公司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公司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