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教育局2022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2 16:24
项目概况 壤塘县教育局2022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230202100172 |
项目名称 | 壤塘县教育局2022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6961600.00 |
最高限价(元) | 16961600.00 |
采购需求 | 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2022年度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保障全县中小学13所计8307人(其中:寄宿制学生8018人)、村级幼儿园37所和2所中心校附设幼儿班计2032人的食材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壤塘县教育局2022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2肉类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中猪肉还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3.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12月23日到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方式: |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66297905@qq.com(自然人无须加盖公章)。 |
售价: | 0.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2年01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人南大厦B座13F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壤塘县教育局 |
地址: | 壤塘县岗木达镇德吉巷8号 |
联系方式: | 1582808564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F |
联系方式: | 028-8558110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健 |
电话: | 13795792081 |
招标编号:513230202100172
壤塘县教育局 2022 年度中小学校、幼儿
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壤塘县教育局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4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7
第七章 评标办法·····································································48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82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壤塘县教育局委托,拟对壤塘县教育局 2022 年度
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
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230202100172
二、招标项目:壤塘县教育局 2022 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
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696.16 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学前午餐补助资金,其他学生生活类补助资金。
五、招标项目简介:
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 2022 年度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保障
全县中小学 13 所计 8307 人(其中:寄宿制学生 8018 人)、村级幼儿园 37 所和 2 所
中心校附设幼儿班计 2032 人的食材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肉类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中猪肉还须提供《生
猪定点屠宰证》;
3.3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
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 标 文 件 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 每 天
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办理招标文件时,请先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
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将已填写的
《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
PDF 发送至 66297905@qq.com(自然人无须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9:30
(北京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人南大厦 B 座 13F。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5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壤塘县教育局
地 址:壤塘县罗吾塘中街 33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7-2379051 1379579208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人南大厦 B座 13F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传 真:/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696.1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696.1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
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
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
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
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
争。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5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
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
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竞标文件按照无
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竞
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直接
作无效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
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5%,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
签订前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或直接
提供保函、保险等,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七日前没有交纳履约保证金
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益,采购人将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采购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确认终止采购合同后 14 日内
无计息退还。
9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
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
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
容、金额或者比例:
10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人南大厦 B 座 13F 。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 系 人:李先生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人南大厦 B 座 13F 。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 人南大厦 B 座 13F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壤塘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2379161
联系地址:罗吾塘后街 3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为4万元整;中标
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18 承诺提醒
关于投标人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投标人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
告监管部门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9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中小企业承诺时用)
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猪肉 批发业
牛肉 批发业
鸡蛋 批发业
苹果 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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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壤塘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
材料。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11
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猪肉、牛肉、鸡蛋、苹果。
5.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
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前
期参与供应商:无。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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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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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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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二)配送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
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
括下列内容:
(1)配送服务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配送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
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商务应答表;
(6)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分细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可不单独提供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开
标一览表”,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投标
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内容的除外。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
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本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9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20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
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
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
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3年内存
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1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须知附表中
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交代理机
构。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22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4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6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时间:年 月 日
27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9
格式 1-4
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30
格式 1-5
四、信用信息查询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企业参与投标时可提供信用结果网页截图)
注 : 投标人也可以不提供查询结果,不会影响其资格审查。
3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32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并满足招标
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3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八、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九、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
求。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
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
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一、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4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食堂原材料配送服
务内容
控制价(万元)
投标下浮率
(%)
按控制价和下浮
率计算的投标总
价(万元)
是否属
于进口
产品
1 肉类(猪肉、牛肉) 1082.89
2
调味品及干杂食品
(包括预包装食品)、
鸡蛋、新鲜蔬菜、
新鲜水果(苹果)
613.27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配送营养餐的品种、时间、结算价格等均以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为准,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本表仅以
大类列示,具体配送时以各学校的订单为准。结算价格为全包价格。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如是进口产品,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的,
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5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食堂原材料配送服
务内容
控制价(万元)
投标下浮率
(%)
按控制价和下浮
率计算的投标总
价(万元)
是否属
于进口
产品
1 肉类(猪肉、牛肉) 1082.89
2
调味品及干杂食品
(包括预包装食品)、
鸡蛋、新鲜蔬菜、
新鲜水果(苹果)
613.27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
成部分的报价。配送营养餐的品种、时间、结算价格等均以第六章“招标项目技
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为准,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
考虑,本表仅以大类列示,具体配送时以各学校的订单为准。结算价格为全包价
格。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6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 包含但不限于此部分) ) 据实对
不能响应的部分进行填写,已响应的无须列入此表,对未列入此表又存在不响应
情况的按虚假响应处理。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按虚假响应取消其投标或
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格式 2-7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格式 2-8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9
格式 2-9
八、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① 投标人只对招标文件中有偏离的地方进行填写,无偏离的则视为响
应招标文件。
②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0
格式 2-10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备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 87 号令第 37 条依据。
41
格式 2-11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批发)。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批发)
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批发)
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42
格式 2-12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3
格式 2-13
十二、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
证明。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4
格式 2-14
十三、配送服务方案
注:格式自拟。
4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投标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肉类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中猪肉还
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
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
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
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
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
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
注),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
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三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详见第三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第三章);
47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1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2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 3 年内不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
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鲜肉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壤塘县教育局 2022 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服
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配送范围和学生人数:2022 年全县中小学 13 所计 8307 人,其中:寄宿制
学生 8018 人;村级幼儿园 37 所和 2所中心校附设幼儿班计 2032 人(详附件 1)。
采购配送的货物种类:调味品及干杂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新鲜肉类、
新鲜蔬菜、新鲜水果。
配送标准及预算金额:肉类: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 0.1 两牛
肉。寄宿制学生每天 0.15 两猪肉、学前学生每天 0.1 两猪肉。预算金额:1082.89
万元。
调味品及干杂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鸡蛋、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寄宿
制学生每天 0.5 斤蔬菜、学前学生每天 0.2 斤蔬菜,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两天一个鸡蛋、两天一个水果。预算金额:613.27 万元。
本项目共计 1696.16 万元。
资金来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学前午餐补
助资金,其他学生生活类补助资金。
报价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于每天在校就餐学生
人数不同,每周的菜谱不一样,所需生活原材料品种和数量无法确定,生活原材
料配送服务价格波动较大,每月物价不一样,为了达到公平、公开、公正,所以
49
本次招标的生活原材料配送服务报价只报产品投标折扣率(下浮率),不报实际
产品单价,采购数量和结算金额均以各学校实际订单数据和实际配送量为准。
二、商务要求
1.配送期及地点(实质性要求):
1.1 配送期:一年(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合同结束的具体时间以壤
塘县教育局营养办、寄宿制生活补助和学前午餐管理股室正式通知为准)。食品
原材料配送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配送食品原材料;供货期间,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配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详见附件 7《食
品原材料供应商考评标准及处理办法》)。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县中小学和村级幼儿园)。
2. 付款方式和条件(实质性要求):
2.1 每月结算一次,货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货款=当月供货总量×结算单价
结算单价=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1-中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
该产品配送服务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
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
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
任何费用。
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以壤塘县物价部门询价审核后提供的壤塘县城区市场
平均单价为准,物价部门不能提供的产品价格以教育局和学校到市场询价为准。
生活原材料配送服务每月询价 1次,上月的询价作为下月执行价格的基准指导价
和结算价。
2.2 在采购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不予调整。具体采购品种和
50
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本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采用先使用后付款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不得以县
财政专项资金没有按时拨付为由出现断供等所有违约行为。
实行次月核实上月数据的原则。由县学生营养办、寄宿制、学前午餐、其他
学生生活类补助资金根据学校上报的学生食用的数量,与中标供应商核实食用数
量。县财政局专项资金到达县教育局账户之次日起 10 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供应
商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符合壤塘县统一格式的对账单和合法有效完整
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才能进行支付结算。
3.其他约定:
(1)本地产品配送:本地(县域内)产品大量上市后,在检测合格的情况
下优先配送本地产品。
(2)供应商服务质量评议范围: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
诺兑现等,由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采购人汇总各学校和幼儿园意见
综合评价结果。
(3)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终止与该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空缺替补原则:如果中标供应商因前款(3)所列原因被退出后,
采购人将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替补配送供应商,以此类推。
(5)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中标后及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交纳 5%的履约
保证金。
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方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或直接提供保函、保险等,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七日前
没有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益,采购人将选择第二中标
51
候选人,以此类推。采购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确认终止采购合同后 14 日内无计
息退还。
三、食品品质要求及配送要求、收货要求:
分类 配送要求 品质要求 收货要求
肉类
配送到校,必须使用专
用冷藏车辆,车辆经消
毒,无污垢,保持清洁。
保证货物运送途中安
全,无污染,符合《食
品安全法》。由于壤塘
县区乡不集中,区乡学
校服务必须每周达到
2-3 次,县城学校每天
一送,并送到学校指定
的储藏室内。
1. 当天宰杀的新鲜肉类,有光泽,不
发黏,无异物状,符合 GB 478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
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
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及可溯
源。
2.新鲜猪、牛、羊肉、鸡肉是否进行
剔骨去皮以及服务肉的种类,数量按
学校要求执行。
3.新鲜肉类必须有检疫合格证明。
称重时扣除筐箱
重量。
蔬菜类
保温车或厢型车须经
消毒,无污垢,保持清
洁。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
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
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
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
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
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
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
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
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
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
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
留。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
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
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
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
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
称重时扣除筐箱
重量,去除表面
过多水液。
52
水渗出为宜。
6.不能配送反季节蔬菜。
具体标准见附件 2。
水果类
保温车或厢型车须经
消毒,无污垢,保持清
洁。
无公害或绿色水果,果面干净、新鲜
度好,无机械损伤,果形端正,大小
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码放整
齐。具体标准见附件 3。
称重时扣除筐箱
重量,去除表面
过多水液。
调料
保温车或厢型车须经
消毒,无污垢,保持清
洁。
包装规范,无破损凹凸,表面无污渍,
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
内。
核对规格,扣除
破损,清点数量。
干杂类
保温车或厢型车须经
消毒,无污垢,保持清
洁。
1.包装密封、整洁、不漏气胀气。
2.商品完整,不能太碎。
3.颜色纯正,无杂色。
4.香味纯正,无异味。
5.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
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
商品干鲜。
1.重量达到外包
装所示净重。
2.若含水温度过
温,扣除3%重量。
蛋类
保温车或厢型车须经
消毒,无污垢,保持清
洁。
符合蛋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壳清
洁、完整,无变质无异味,保证新鲜
度,夏季应为 4 天内、冬季应为 8-12
内、春秋季应为 7 天内的新鲜生产蛋。
清点蛋托层数,
挑捡破蛋、坏蛋,
扣除蛋托重量。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2.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同意的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保障食堂
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食品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
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的食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中标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
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中标供应商将被取消配送资格,同时承担
53
相应的责任。
4.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配备专人对口衔接学校,建
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供应商安全责任承诺: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
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
偿所有经济损失。中标供应商必须购买该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费用由中
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投
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后,采购人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
同,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处
理)。
5.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
监控体系。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
前再次检查产品的质量等。并保存留样 24 小时。
6.采购人将不定期随机对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二次抽检,抽检不合格
按《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依法追究该中标供
应商相应的责任。中标供应商自觉应主动接受县学生营养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定
期的抽样检验,检验所需的检验费、中标供应商的送检人员差旅费、送检车费等
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的送检人员差旅费、送检车费等所有费用由
采购人支付。学校收货人员为质量、数量、品质把关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收货
程序。
7.对部分易存放的食材,需要进行储藏包装,分等分级,按照采购人要求存
放在采购人库房。与此同时供应商在每一次配送时需要做接收记录,并做好留样
处理。
8.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的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处
54
理并做好记录,并由中标供应商更换相应数量的食材。
9.中标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
10.配送人员要求:供货商的配送人员应是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和经食品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人员。
11.中标供应商仓储及交通要求: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的仓储设施和交通
运输设施设备,保温车(制冷车)和箱型车须有制冷设施,必须每天清洗、消毒,
无污垢,保持清洁、专车专用,确保配送食品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2.配送的时间及服务:于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按照壤塘县教育局提供的
学校及学生人数,将食品送到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
校(含村小)一周的需求量。
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做好配送服务工作,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中标
供应商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
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除 1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
(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
证金不足时,采购人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次后,
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供应商的
违约责任。
13.配送食材的方式: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所需数量、配送到达时间等约
定要求及时配送。配送前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报送每周配送的蔬菜菜单,待采
购人同意后才能配送,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需经过挑选,经法定检测单位或中
标企业内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本地原材料除外)。
实施食堂供餐学校参食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或因国家政
策调整变化,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新的需求服务,并据实结算。
55
如果学校有急需采购的原材料而中标供应商不能及时送达的,学校申请采购
组同意后学校可以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报账。
14.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会费用等由
中标供应商负责。
五、验收标准:
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发送的食材订单要求将配送的食材送达指定地点后,采
购人应及时按下列标准或要求进行验收:
(1)国家标准(如无,则依序按食品安全法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或采购人食材订单要求(详见附件 2:蔬菜参考验收标准、附件 3:水果参考验
收标准、附件 4:干杂类参考验收标准);
(2)有包装货品应为保质期内产品;
(3)无包装货品应为新近生产并系新鲜产品。
4.2 每次送货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签认《送货交接单》(一式三份)。
4.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食材,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供货方换货,并在《送
货交接单》中注明;补送货物必须在 2小时内完成。
说明:采购人所配送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参考验收标准》中所涉及到的
产品。
56
附件 1:壤塘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022 年学生人数
壤塘县中小学校 2022 年春季学生人数情况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人)
其中:寄宿制学生人
数(人)
1 县城寄宿制小学 2960 2937
2 壤塘县城关小学校 217
3 壤塘县宗科乡中心小学校 81 78
4 壤塘县石里乡中心小学校 37 37
5 壤塘县吾依乡中心小学校 188 185
6 壤塘县上杜柯乡中心小学校 502 494
7 壤塘县茸木达乡中心小学校 165 165
8 壤塘县尕多乡中心小学校 533 528
9 壤塘县中壤塘乡中心小学校 395 395
10 壤塘县上壤塘乡中心小学校 226 222
11 壤塘县伊里中小学校 477 476
12 壤塘县南木达中小学校 1302 1277
13 壤塘县中学校 1224 1224
合计 8307 8018
注:壤塘县配送学校共计 13 所中小学,8307 人,其中:寄宿制学生 8018 人。
57
壤塘县村级幼儿园 2022 年幼儿人数情况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幼儿人数
1 壤塘县吾依乡壤古村克久幼儿园 23
2 壤塘县南木达乡阿斯玛村幼儿园 38
3 壤塘县上杜柯乡幼儿园 85
4 壤塘县岗木达乡达日村幼儿园 61
5 壤塘县尕多乡幼儿园 92
6 壤塘县石里乡两河幼儿园 57
7 壤塘县吾依乡章腊西西村幼儿园 39
8 壤塘县茸木达乡巴生村幼儿园 43
9 壤塘县蒲西乡尤日村幼儿园 17
10 壤塘县中壤塘乡幼儿园 75
11 壤塘县宗科乡幼儿园 60
12 壤塘县南木达乡幼儿园 99
13 壤塘县机关幼儿园 264
14 壤塘县中壤塘乡布康木达村幼儿园 55
15 壤塘县尕多乡热布卡村幼儿园 91
16 壤塘县上壤塘乡康垄村幼儿园 37
17 壤塘县茸木达乡牙格车村幼儿园 44
18 壤塘县尕多乡曼木达村幼儿园 52
19 壤塘县上壤塘乡长河村幼儿园 26
20 壤塘县茸木达乡啄坤村幼儿园 32
21 壤塘县上杜柯乡吉拉村幼儿园 28
22 壤塘县宗科乡卧龙村幼儿园 50
23 壤塘县尕多乡刑木达村幼儿园 70
24 壤塘县南木达乡阿甲村幼儿园 30
58
25 壤塘县宗科乡依冬村幼儿园 15
26 壤塘县上杜柯乡西穷村幼儿园 44
27 壤塘县南木达乡康旭村幼儿园 32
28 壤塘县岗木达乡阳培村幼儿园 72
29 壤塘县蒲西乡斯跃武村幼儿园 0
30 岗木达乡昂柯村幼儿园 123
31 壤塘县尕多乡昔朗村幼儿园 62
32 壤塘县蒲西乡大伊里村幼儿园 35
33 壤塘县上壤塘乡仁棚村幼儿园 17
34 壤塘县南木达乡三郎村幼儿园 38
35 壤塘县上杜柯乡日科村幼儿园 15
36 壤塘县吾依乡卡龙村幼儿园 21
37 壤塘县尕多乡求塘村幼儿园 39
38 壤塘县蒲西乡幼儿园 5
39 吾依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22
40 上壤塘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24
合计(全县计 38 所村级幼儿园和 2 个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2032
59
附件 2:蔬菜类参考验收标准
序号 名称 参考验收标准 参考照片
1 白萝卜 皮光、不伤、不冻、不裂、不烂
2 菠菜 鲜嫩、叶肥、无虫、无病、无黄叶
3 菜心 色泽良好、新鲜、无虫害
4 大白菜
坚实、无虫、无病、不冻、不损伤、不崩裂、
不浸水
5 大葱 无泥土、不烂、无虫害
6 大青椒 色鲜、肥嫩、不烂、不伤、无虫眼
7 冬瓜 皮老、肉厚、不烂
8 付子瓜
瓜体周正、色鲜质嫩、表面光滑无疙瘩、不
伤不烂
60
9
红皮萝
卜
皮光、不伤、不烂、无黑心、无空心
10 红苕
块根周正、皮薄、肉脆嫩、味甜、水分多、
不伤不烂
11 红洋葱
大小适中、球形端正、组织充实、色泽良好、
不崩裂、无虫害
12 花菜 新鲜、不开花、不松散、不伤、无污痕
13 黄瓜 色鲜脆嫩、顶花带刺、不烂、无畸形
14 空心菜
茎叶色泽鲜艳、粗大肥嫩、无虫、无病、无
黄叶、无根
15 苦瓜 瓜身周正、不伤、不烂、鲜嫩
16
去皮老
南瓜
肉厚、颜色鲜黄、不烂
61
17 莲白 包心紧实、叶鲜嫩洁净、不带烂叶
18 嫩南瓜 色鲜绿肉嫩、不伤、不烂
19 藕 表皮鲜嫩、色泽鲜艳、不裂、不烂、无泥
20 瓢儿白 鲜嫩、叶肥、无虫、无病、无黄叶、无根
21 茄子 鲜嫩、不伤、不烂、个头均匀、无虫眼
22 芹菜 鲜嫩、叶肥、无黄叶、不出苔、无根
23
去皮青
笋
条长直、色鲜绿脆嫩、不伤、不烂、皮筋少
24
去皮独
蒜
表面光滑、不伤、不烂、无芽
62
25 软江叶 叶嫩茎粗、无虫眼、无老叶
26 三月瓜 色鲜质嫩、表面光滑无疙瘩、不伤不烂
27 山药 根茎粗、直生、表面不烂
28 蒜苗 尾端不黄、不烂、不蔫、不裂口、不开花
29 蒜苔 鲜嫩、茎粗、尾端不黄、不焉
30 甜椒 色鲜、肥嫩、不烂、不伤、无虫眼
31 茼蒿 新鲜脆嫩、茎叶肥壮、无虫害、无黄叶
63
32 土豆
表皮光滑、不伤不烂、无虫眼、无病斑、无
芽
33 娃娃菜 坚实、无虫、无病、不冻、不损伤
34 西红柿
颜色鲜艳、无畸形、无虫眼、无伤疤、不裂、
不烂
35 西兰花 新鲜、不开花、不松散、翠绿不变色
36 西芹 鲜嫩、叶肥、无黄叶、不出苔
37 洗老姜 表皮光滑、不碎、味正、不冻不烂不伤
38 小白菜 颗体整齐、叶质鲜嫩、无病斑、无虫害
39 小葱 无泥土、不烂、无虫害、叶嫩绿
64
40 小芥菜 鲜嫩、叶肥、无虫、无病、无黄叶
41 小青椒 色鲜、肥嫩、不烂、不伤、无虫眼
42 胡萝卜 表皮鲜嫩、色泽鲜艳、不裂、不烂
43 儿菜 挺实、颜色好、无萎蔫
44 紫薯 个体均匀、无空花、脆甜
45 玉米棒 颗粒鲜嫩饱满、不蔫、无虫、无异味
46 油麦菜 鲜嫩、叶肥、无虫、无病、无黄叶、无病斑
47 苕尖 不伤不烂、无黄叶
65
48
水果黄
瓜
色鲜脆嫩、顶花带刺、不烂、无畸形
49 金瓜
瓜身周正呈扁球形、表皮光滑、壳硬不开裂、
呈鲜橙红色、不伤、不烂
50 芦笋 鲜绿脆嫩、不冻不伤、无血浸
51 下锅耙
质地鲜嫩、无虫、无病、不冻、不损伤、无
黄叶
52 棒菜 鲜嫩、无根、不烂、不伤
53 八月瓜 瓜身周正呈葫芦状、不伤、不烂、无虫眼
54 青豆 色鲜光亮、无病、无虫、无伤
55 香菜 棵状叶肥、色鲜质嫩、无病、无黄叶
66
56 紫生菜 鲜嫩、叶肥、无虫、无病、无黄叶、无泥土
67
附件 3:水果类参考验收标准
序号 名称 参考验收标准
1 苹果
包括青苹果、秦冠、加力果、红富士等品种,具有品种特有的外形,
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色泽自然,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
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
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68
附件 4:干杂类参考验收标准
序号 名称 参考验收标准
1 豆鼓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2 草果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3 八角 色泽棕红鲜艳有光,朵大均匀呈八角形。干燥饱满干裂,香气
浓郁列霉烂,杂质破碎和脱壳籽粒不超 10%。
4 桂皮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5 香叶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6 花椒米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7 花椒粉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8 胡椒粉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9 鸡精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10 味精 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
粉末状物质。
11 老陈醋 有正常色泽,琥珀色气味的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
味,不浑浊,无悬浮物及沉淀物,透明澄清无霉花浮膜,无“醋
馒”“醋虱”,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12 生抽 有正常的色泽,红褐色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
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
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13 老抽 有正常的色泽,红褐色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
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
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14 辣椒面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15 辣椒节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16 干粉条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17 豆瓣 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内收货
18 食用盐 味咸、呈白色细晶体,无可见杂质,无苦味、涩味及其他异味,
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有防伪标识。
69
附件 5: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考评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执行食品原材料配送合同过程中,对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
行考评。
二、质量监督
每日由学校和幼儿园厨房指定人员共同称量、检查食品质量,排查是否存
在卫生隐患,检查食品有无腐烂、变质或混入异物,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和教育局,学校和教育局做好统计以书面形式告知配送供
应商。教育局每月不定期抽查食品配送质量、配送是否及时,每月收集食品配
送方面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三、考评标准
基准分为 100 分,考核得分 85 分以上的为优质,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一
次性扣分 100 分的,停止下达配送订单并终止采购合同。
本标准从质量、服务、不可接受行为三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具体细化标准见下表:食
品原材料供应商考评明细标准
质
量
类
序号 考核标准 减分值
1 蔬菜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 -2
2 肉类制品有异味的 -5
3 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 -2
4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 -2
5 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的 -5
6 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 -2
7 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 -3
8 食材以次充好的 -5
9 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 -1
10 一批次食材 3 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 -5
70
11 食材整批不洁净的 -10
12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料的 -2
13 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 -5
14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5
15 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 -5
16 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 -2
17 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 -2
18 配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及原辅料的 -5
19 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 -5
20 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 -1
21 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 -1
22 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污损的 -1
23 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的 -2
24
配送的米面油类、干杂调料类等无与产品的名称、商标相一致的食
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2
25 配送的豆类、干货有发潮现象的 -2
26 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 -5
27 配送禽蛋外壳有霉点影响品质的 -5
28 配送的豆制品、水(海)产类等有异味 -1
29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的(未变质) -1
30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变质的 -5
服
务
类
1 经评定有质量问题拒不承认的 -10
2 送货不及时,责任原因迟到 30 分钟至 1小时以内的 -2
3 送货不及时,责任原因迟到 1小时以上的 -5
4 未按订单配送,缺项 1个的 -1
5 未按订单配送,缺项 2个的 -2
6 未按订单配送,缺项 2 个以上的 -5
71
7 配送载具不符合卫生标准但不严重的 -1
8 配送载具不符合卫生标准且严重污染原材料的 -10
9 不能按订单采购食材,未及时与食堂负责人(或厨师长)沟通的 -2
10 执行临时性采购需求,未及时送货超过 2 小时以上的 -2
11 在价格协商周期内反复(3次)提出价格上调的 -5
12 不按照合同周期要求进行费用结算的 -3
不
可
接
受
行
为
1 配送商明知食材腐烂变质或被严重污染仍然配送的 -100
2 原材料被有害物质污染的 -100
3 食材掺假的 -100
4 配送油类产品有酸败变质、混杂潲水油的产品或原料的 -100
5
配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海)产动物及其制
品的
-100
6 擅自加入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食材 -100
7 配送政府部门规定禁止出售的食材 -100
8 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成分或超标使用化学添加剂的 -100
9 虚开账单结算费用的 -100
10 食材有毒有害造成卫生事故的 -100
11 无理取闹强行要求收货的 -100
7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
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
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
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
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
作的行为;
73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
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
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
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
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
74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
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
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专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
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
判的;
(三)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
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75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
情形除外);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
效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
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
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
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
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
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
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
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
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
76
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
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
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
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
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
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
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
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
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
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
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7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
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
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78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
分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报价 36%
36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有效的
最高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
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36×100%;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二
技术、服务
要求 23%
23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三、食品品质要求及配送要
求、收货要求”(表格中每个序号分类中的“配送要求”
为一条评审要求共 6 条;“品质要求”每小点为一条评审
要求共 17 条)没有负偏离每条得 1分共 23 分;低于要求
的(负偏离)每条扣 1 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三
商务要求
5%
5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不参与评审,为符合性评审;3、其他要求中每小点为一
条评审要求共 5 条)没有负偏离每项得 1 分共 5 分;低于
技术类评分因素
79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要求的(负偏离)每条扣 1 分。
四
配送服务
和应急方
案
15%
配送服务
方案
8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配送服务方案,①食品组
织及出入库管理;②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③地理因
素及配送路线;④配送食品来源可追溯及安全管控指标
体系;⑤食材报废处理办法;⑥配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及处理方法等进行综合评分,以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
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评定,服务方
案语言表述准确清晰,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
点的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6 分;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合
理(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
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
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每项中有 1
处缺陷或不合理扣 0.5,该分项扣完为止;配送服务方案
更有利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实施开展并且细节分析到位
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
技术类
评分因素
应急
预案
7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临时增加供货需求;②停水停电及交通管制等特殊时
段食堂临时需求;③发生影响正常配送的突发情况的应
急配送方案;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
毒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⑤应急赔付等进行综合评分,
以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为标准进行评定,服务方案语言表述准确清晰,内容健
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每项得 1 分;方案中存在
缺陷或不合理(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
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
或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
每项中有 1 处缺陷或不合理扣 0.5,该分项扣完为止;应
急预案更有利于采购对本项目的实施开展并且细节分析
到位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
五
服务能力
18%
车辆
2分
投标人具有箱式食材配送冷藏车辆每辆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车辆实物图片
或照片证明材料复印件。
共同评分
因素
人员
2分
投标人每配备 1 名具备合格有效健康证的配送人员的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仓储
能力
5分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点具有自己独立的或租赁的(已为
租赁人实际使用)配送所需要的仓储场地、冻库得 5 分,
提供照片,房产证明(没有办理产权的可承诺属自有)
或租房协议复印件;承诺在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地点租赁
配送所需要的仓储场地、冻库得 2 分,提供承诺函(合
80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同签订后 7 日内提供租赁协议)。
注:租赁已实际为租赁人使用应提供相关使用证明材料或
承诺。
履约
经验
9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自 2019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
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小项最多
得 9 分。
六
扶持少数
民族和不
发达地区
1%
1 分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 分。
注:指投标人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
县、民族乡或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共同类评分因素
七
脱困地区
农副产品
供应商
2分
提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投标供应商,得 2分 (脱贫地
区农副产品是指在 832 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以“脱贫
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
m/注册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共同类评分因素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
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
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
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81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
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
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
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
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82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
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
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
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
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
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
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
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
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
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
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8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本合同仅供参考,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采购文件要约及响应
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
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84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
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
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
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
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
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
85
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
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86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
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
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
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
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
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
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
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
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87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
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
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
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
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
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88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5.评标情况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
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八、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九、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十一、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序号
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内容
控制价(万元)
投标下浮率
(%)
按控制价和下浮率计算的投标总价(万元)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1
肉类(猪肉、牛肉)
1082.89
2
调味品及干杂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鸡蛋、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苹果)
613.27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配送营养餐的品种、时间、结算价格等均以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内容
控制价(万元)
投标下浮率
(%)
按控制价和下浮率计算的投标总价(万元)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1
肉类(猪肉、牛肉)
1082.89
2
调味品及干杂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鸡蛋、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苹果)
613.27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配送营养餐的品种、时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 包含但不限于此部分) ) 据实对不能响应的部分进行填写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按虚假响应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格式2-9
八、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① 投标人只对招标文件中有偏离的地方进行填写,无偏离的则视为响应招标文件。
②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备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87号令第37条依据。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简介
二、商务要求
三、食品品质要求及配送要求、收货要求:
四、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