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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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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200068715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116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13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2日16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508001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和平路36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联系方式:85876799(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91370102MA3NF20J6W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县(区)丁豪公寓4号楼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0531-8655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31-86555151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31-86555151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历下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 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1352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一、说明................................................................................................................................................... 5 二、采购文件........................................................................................................................................... 5 三、响应文件编制................................................................................................................................... 7 四、响应文件递交................................................................................................................................. 13 五、公开报价与谈判磋商..................................................................................................................... 15 六、合同签订......................................................................................................................................... 24 七、成交服务费及律师见证费收取.....................................................................................................24 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5 九、处罚、质疑..................................................................................................................................... 31 十、保密和披露..................................................................................................................................... 33 十一、解释权......................................................................................................................................... 34 十二、回避............................................................................................................................................. 34 十三、恶意串通..................................................................................................................................... 35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36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40 第五部分 附 件.................................................................................................................................................. 44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相应公告界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102202102001352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 万元 最高限价:2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 1 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具体 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管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 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 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 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login.jsp)注册并投标备案。②竞争性磋商 文件可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因自身 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更正)等文件,后果自负。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历下区二环东路 7097 号)。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历下区二环东路 7097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 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 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 36 号 联系方式:0531-8587679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公寓 4号楼 1单元 12 层 联系电话:0531-86555151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监督人 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 监督人系指:济南市历下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定义 4.1“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 5.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 的费用。 二、采购文件 6. 采购文件构成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6 本采购文件共分五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 7. 采购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要求应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 sdcyltd@163.com 并电话通知招标公 告所列的代理机构联系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 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 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 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7.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 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7 7.5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 cn/sdgp2017/site/index.jsp)以“信息更正”方式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通知,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获取招 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现场勘察 1.经与采购人联系并获得允许后,供应商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 现场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 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 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可能 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 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任。 三、响应文件编制 8.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 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 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 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8 8.4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 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9. 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 9.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见附件) 9.2 资格证明文件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单位为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的,为营业执照上所列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 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报价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复印件; 3)供应商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9 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 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4)供应商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见附件五); 6)财务状况[应附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或开户银行2021或2022年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 盖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1、以上 1)-7)项为必备资料,缺少或不完整将视为资格审验不合格。 2、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自然人须逐页按手印】,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有异 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处理。 9.3 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3) 其他。 9.4 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a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b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0 公章); 9.4.1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9.5 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 (2)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 (4)档案管理方案; (5)接管措施; (6)合理化建议、优惠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6 商务文件 1) 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2) 项目团队成员配备一览表(见附件);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 4)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5) 2018 年 1 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见附件); 6)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0. 报价 10.1 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在报价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可以再次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1 价。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总预算为 200.00 万元。超预算做无效报价处 理。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非采购人或技术方面原因不得高于上 一次报价,高于上一次报价的按废标处理。报价含主副食材(包括不限 于肉、禽、水产品、蛋、蔬菜、水果、米面油、食品加工配料、洗洁精 等相关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费、人工费、配送费、社会保险费、福利、 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办公费等全部费用)。 10.2 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磋商小组不接受 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0.3 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有经采购人认可的变 更。 10.4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 项不计入总价。 10.5 成交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根据最终报价调整的比例 同比例调整。 10.6 其他。 11. 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 序排列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1.2 供应商应准备四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 价一览表三份,一份电子文档(U 盘,PDF 格式及 WORD 格式各一份,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2 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 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 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 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中大写数字书写错误导致无法读 取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1.4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 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 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 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 担。 12. 响应文件签署 12.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 本及各附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报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 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2.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同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 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3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 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响应 文件同时提交。 13.3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 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报价保证金 无 15. 报价有效期 15.1 从报价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日。报价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 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 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 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响应文件递交 1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响 应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 的时间递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4 报价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报价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历下区二环东路 7097 号)。 16.2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见附件), 否则不予接收。 16.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签收 17.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同时签 字确认。 17.2 响应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 价不予接受。 17.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 18.3 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4 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 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 到影响。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5 五、公开报价与谈判磋商 19. 公开报价 19.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仪式由采购代理 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 明其出席。 19.2 公开报价时,由见证律师或供应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 商代表签字确认。 19.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它主 要内容。 19.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确认。 20. 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 方面的专家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 商。 21. 评标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 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 准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6 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 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以综合 评审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22. 初步评审 22.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 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符合性检查指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 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1.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查询渠道。查询环节:供应商 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开始前。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其报价资格;供应商的信用查询截图将随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 22.2 在综合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 文件的要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7 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B、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编写、密封、签署、盖章、标记以上任 意一项的; C、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E、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F、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G、开标一览表(包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的; H、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I、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8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3 磋商小组允许投标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 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22.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不能通 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 价。 22.5 磋商小组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 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 求该投标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22.6 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 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7 最终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响 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 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19 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 价将被拒绝。 22.8 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入围投 标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3. 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 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3.2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 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 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 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 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4. 综合评审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0 24.1 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出 进一步评定。 24.2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 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最终报价; 2) 服务方案;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5)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6)供应商的经营业绩; 7) 优惠条件; 8)其他。 24. 3 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报价、服务方案、资信、 业绩、售后服务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 案。每一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最高 得分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评分细则见附件十四) 24.4 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 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1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以供应商最后一轮谈判的报价作为磋商小组评定供应商的依据。磋商 小组应当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 应商。 26. 评标过程保密及评标工作纪律 26.1 评标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 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 员透露。 26.2 评标纪律及规定: 26.2.1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6.2.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 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26.2.3.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的成员、监督人员、见证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26.2.4.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 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见。 26.2.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 所作出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不得更改,承担个人责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2 26.2.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 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 评标的依据。 26.2.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或者其他好处。 26.2.8.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 客等。 26.2.9.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 26.2.10.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代理机 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人提供。 26.2.1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 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 目的评标,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人或 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7.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3 2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 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 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 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 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7.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 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 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 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 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 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 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 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 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4 4) 其他。 六、合同签订 29.成交通知 29.1 成交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 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 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2 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 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 签订合同 30.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磋商确定的事项签订 合同。 30.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 31.1 无 七、成交服务费及律师见证费收取 32.成交服务费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 部费用。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5 2、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 的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2%。 3、成交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汇款、两种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 缴纳方式;采用汇款方式的,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转出至采购代理机构指 定账户。 33. 律师见证费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1.5‰向律师事务所交纳见证费,不 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交纳。 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4.1 节能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在满足基本 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分; 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价格评标分值=报价得分分值+报价得分分值* (节能产品报价/投标报价*加分比例); 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分; 具体计算方式为:节能产品的技术评标分值=技术评标得分分值+技术评标得 分分值*(节能产品报价/投标报价*加分比例); ②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的节能产品,请列明节能产品并提供认证 证书;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加分的政策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6 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③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 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 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⑤如报价得分为满分,对价格部分不再进行优惠加分;如技术评标得分为满 分,对技术部分不再进行优惠加分。 34.2 环境标志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在满足 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 分。 在价格评标项中,对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分; 具体计算方式为:环保产品的价格评标分值=报价得分分值+报价得分分值* (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报价*加分比例); 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分。 具体计算方式为:环保产品的技术评标分值=技术评标得分分值+技术评标得 分分值*(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报价*加分比例); ②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请列明环境标 志产品并提供认证证书;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加分的政策优惠; ③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7 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 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 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⑤如报价得分为满分,对价格部分不再进行优惠加分;如技术评标得分为满 分,对技术部分不再进行优惠加分。 34.3 中小(监狱)企业优惠办法 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 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工信 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执行,注:如遇到规范或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规范或政 策的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 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 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29 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5)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企业评审价格=磋商最终报价-磋商最终报 价×扣除比例; (6)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 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 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 描件加盖公章。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0 34.4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 予价格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后附)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 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1 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评标价格仅为评标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九、处罚、质疑 35. 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招标项 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供应商其它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 质疑 3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 秘密。 36.2 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1、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2 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2、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采用纸质送达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 托书,并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 提供质疑函副本。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不接受邮箱或邮寄方式 递交),同时发电子版至 sdcyltd@163.com 联系部门: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1-86555151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公寓 4号楼 1 单元 12 层。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3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4 报价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 任。报价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 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 购代理机构将提请历下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 罚。 36.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 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6 质疑报价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历下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36.7 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十、保密和披露 37. 保密和披露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4 37.1 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 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7.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 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7.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 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 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 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 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解释权 38.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 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二、回避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5 十三、恶意串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 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6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每日就餐工作人员 约 200 余人,为更好的解决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职工食堂提供约 246 个工作日(以国家法定工作日为准,单位加班加餐所需食材包括在内)的午餐, 本项目主要负责职工食堂所需午餐主副食材供应(包括不限于肉、禽、水产品、 蛋、蔬菜、水果、米面油、食品加工配料、洗洁精等日常消耗品)。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人在当天 17:00(北京时间)前向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 内容包括食材品目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要求。 2.每天需要供应一次采购人指定品牌的牛奶。 3.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订单后,如果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配送,供应商应 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法。 4.供应商每天 6:00(北京时间)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 点,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标明食材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所有 食材按净重过秤,以双方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称重商品重量误差不得大于实际 申购重量的 2%),双方现场验收并签名。 5.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 的部分如采购人需要由供应商当日补足,如不需要,按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如采购人临时对订单进行变更品种或增减用量,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供 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的配送要求。采购人急需物资时,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 通知后积极响应并 2 在小时内配送。 7.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无假冒伪劣、以次 充好、腐烂变质等情况。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性。 8.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应当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数量,不存在缺斤短两的情 况,否则成交供应商按当批配送食材价款的两倍向采购人赔偿损失。成交供应商 不能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配送食材时,按照当批配送食材价款的 20%向采购人支 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得合并计算。 9.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每日供应的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7 食材新鲜及食品安全,采购人如发现所供食材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第一次,给 予警告,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给予退换,进行整改;第二次,采购人有权要求解 除合同、停止供货、赔偿损失。 10.供应商配送的食材,采购人留存样品至隔日。如因供应商配送食材的质 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中毒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问题的,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 供货资格,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如供应商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三、食材质量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要求。 主要食材质量标准要求: 肉类 符合国家 GB26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标准》, 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 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其他肉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水产品 符合 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 蛋类 符合 SB/T 10638-2011 标准,且符合相关部门其他相关检验标准,破 损率低于 3%。 调味料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瓜果蔬菜类 蔬菜要新鲜,色泽鲜艳,蔬菜的可利用率高。 2.食材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 退货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8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3.所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 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企业标准等规 定;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均需通过 CS 认证。 4.供应商必须按技术要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 品安全法》规定,切实做好食材的采买、存放、半加工和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卫生 安全及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 5.供应商在食材验收方面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对包装食品查看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农副产品和蔬菜的采购要问清货物来源、查看货物质量、 观察是否新鲜、变质等,保证进货质量。 6.配送单位所配送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如在配送过程中发现 所配送的货品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的, 采购人有权责令配送单位调换合格货品,如不调换合格货品采购人有权暂停其配 送服务。 四、疫情期间配送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食材 采购及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对配送车辆定期进行全车消杀。 2.无特殊原因,配送人员配送时应轨迹固定,用时基本固定,配送人员全程 佩戴口罩,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交流。 3.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及配送人员确需更换时,应提供所更换人员最近 14 天 的健康监测记录。 五、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接管之日起一年。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底支付上月费用,先票 后款,据实结算。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39 3、合法用工,用工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4、本项目服务应保持稳定,如供应商有人员变动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征得 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采 购人提出更换调整要求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5、工作人员到岗时提供健康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证件;着装整洁、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0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1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代理机 构名称)以 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 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在谈判磋商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4、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的名称、数量 (后附详细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分项价格见成交服务清单 四、付款 付款方式: 五、服务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2 3、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六、履约保证金 无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 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 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 商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 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3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 构加盖骑缝章) 温馨提示: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 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 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4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一:报价函 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 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采 购的各项规定。 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 8、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5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 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6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除响应文件内还须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人民币) 磋商前基础报价 大写: ; 小写: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接管之日起 年 对磋商文件及合同 条款的认同程度 是否为小型、微型企 业或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现场签字确 认 年 月 日 注:1、此报价一览表需单独密封三份用于开标现场唱价; 2、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 3、如为小微企业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7 附件四: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费用名称 价格构成 有关说明 备注 1 2 3 … 合计 注:1、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 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 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可后附详细成本测算表,格式自拟。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8 附件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参加政府采购之日起 近 3年内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49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0 附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1 附件八: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 规格 响应文 件规格 偏差内容 说明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2 附件九: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 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 款 偏差内 容 说明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3 附件十:项目团队成员配备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务 职称 资格证书 …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4 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实施和已完项目情况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开、竣工日 期 实施或已 完 备注 备注:其他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5 附件十二: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使用单 位 项目名称 规模 服务周期 合同价格 (万元) 服务质量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6 附件十三: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电子文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3 附件十四: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评分内容 报价部分 报价得分 (10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满 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评标价)×10%×100。(小微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技术部分 得分 (75 分) 技术部分 1、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全面、细致、符合实 际、有针对性、管理目标明确、标准高、描述清楚、措施可行程度高得 25 分。 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0.5 分,没有不得分; 2、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评审,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 行得 15 分;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0.5 分,没有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的应急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满分 10 分。应急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得 10 分,每有一处相对弱项扣 0.5 分, 扣完为止。 4、根据档案记录的完整性(包括食材采买记录、送货清单等)档案管理的 标准化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15 分。档案记录完整、全面,档案管理标准、 规范的得 15 分,每有一处相对弱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5、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接管的措施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7 分。措施切 实可行,能顺利接管的得 7 分,每有一处相对弱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6、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服务承诺,被磋商小组认可的实质性条款,有一个 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商务 部分 (15 分) 人员配备 (7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人员数量、工作分工、人员经验及素质等进行综合评 审,满分 7 分。配送人员配备充分,分工明确、经验充足的得 7 分,每有 一处相对弱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设备配备 (6分) 根据供应商的存放条件、运输车辆等硬件设施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 分。配 置齐全能充分保障项目需求的得 6 分,每有一处相对弱项扣 1 分,扣完为 止。 企业业绩 (2分)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业绩,每个业 绩合同得 2分,本项最多得 2分。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正、 副)本内,否则不予加分。 满分 100 分 备注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货物配送服务项目 SDGP370102202102001352 54 附件十五: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 为更好地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本人承诺: 一、近 14天内未去过疫情较重地区。 二、家中无疫情较重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人员。 三、未曾与疫情较重地区的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 四、目前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胸闷、感冒、呕吐、腹泻、头疼、头晕、 鼻塞、流涕等症状。 五、未曾与疑似或确诊病人及阳性检测者接触。 六、家中无采取隔离留观措施的人员。 七、若为省外返济人员,自返济之日起,已自行隔离 14天,且未出现发热、 咳嗽、呼吸不畅、胸闷、感冒、呕吐、腹泻、头疼、头晕、鼻塞、流涕等症状。 八、以上情况若有变化将及时上报。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事项真实性,若有违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现 住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电话:0531-8655515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编制 四、响应文件递交 五、公开报价与谈判磋商 六、合同签订 七、成交服务费及律师见证费收取 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九、处罚、质疑 十、保密和披露 十一、解释权 十二、回避 十三、恶意串通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温馨提示: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附件四:报价明细表 附件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八:技术偏离表 附件九:商务偏离表 附件十:项目团队成员配备一览表 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件十二: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附件十三:封面格式 附件十四:评分细则 附件十五:未到疫区和接触外来人员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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