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C210E03A(招标文件编号:TC210E03A)
二、项目名称:人民政协报社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世纪亮程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东街6号北平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折扣率(%):9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市世纪亮程商贸有限公司 | 人民政协报社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 | 人民政协报社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服务周期:一年。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执行。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苏鑫、单爱英、赵金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金额:92%(每月所定价格的折扣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协报社
地址:北京市西八里庄路69号
联系方式:李景玮 010-8814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李莉 姚启洪 010-62108210 010-6210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莉 姚启洪
电 话: 010-62108210 010-62108088
人民政协报社
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C210E03A
采购人:人民政协报社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 2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8
第五章 附件 .................................................................................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协报社的委托,对人民政协报社职工
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
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人民政协报社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10E03A
项目预算金额:120 万元(其中预留 9 万由采购人定向采购贫困地
区的农副产品);
采购需求:
人民政协报社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
服务周期:一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
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5 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本
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文件。详见特别告知。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
获取方式:在线购买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3:30—14:00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三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三会议室)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
件将被拒收。
5.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00,具体时间待
磋商后另行通知(提交时被授权人带身份证)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13C
联系人:李莉姚启洪
电话:010-62108210 010-62108088
传真:010-61954199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E-mail:cntc45@cntcitc.com.cn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特别告知
各潜在磋商供应商: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
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
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磋商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
会对磋商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
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购买标书。
(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磋商供应商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30。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
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采购人:人民政协报社
地 址:北京市西八里庄路 69号
联系人:李景玮
联系方式:010-88146890
2.1(5)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2.1(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1(7) 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2.1(8)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2.2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2.2(8)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
6.1(3)
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根
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技术应答,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实力、
食材供应方案、质量标准、应急预案、服务承诺、拟派主要负责
人员的详细情况等内容))。
6.1(6)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磋商供应商纳税的证明(缴纳证明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
6、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磋商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
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
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7、2020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
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
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8、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
明(格式自定,原件)
8.1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
9.1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 份、副本:2 份
电子文档:1 份
11.1
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数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1.5%-2%
?2万元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注意事项:
供应商购买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
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
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
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磋商供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商可采用以下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按下述方式联系: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12.(3)
采购人认可的情形:
1、出现本章第 24 条的情况,采购活动终止的;
13.1
认可的情形:
1、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
求的;
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
应的。
15.2(2)
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
19.1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 名。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只有 2 家的,磋商小组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人。
21.1
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提供服
务价格扣除比例:6%
21.2
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
的货物价格扣除比例:1%
25.1
中标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中标
服务费 1.7 万元整(17000 元)。
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无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一 总则
1.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公司”)。
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1.6 采购预算及分包控制金额:见第一章。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
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
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
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
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4)从中招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5)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6)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
中小企业产品或非中小企业承接,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承
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
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7)标的所属行业见前附表。
(8)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前附表,
若前附表中写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未达到上述比例其响应文
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条件。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其规定。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
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
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
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
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
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含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采购需
求、合同条款、附件。
4.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
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
责任。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中招公司或者磋商小组可
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中招公司发出。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
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中招公司将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通知,不足 5 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5.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
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6.响应文件的构成
6.1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首次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
(1)报价函;
(2)参考报价表;
(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见前附表要求;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见前附表要求;
(7)保证金:见本章第五条要求;
(8)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内容。
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而造成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7.报价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
参考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出
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7.2 如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应当采用人民币报价。
7.3 每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
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8.1 响应文件应自首次提交之日起,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 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
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
9.1 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
子文档,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采用
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
9.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
9.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中招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准。
9.4 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以及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
9.2 款要求。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
编号及项目名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
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中招公司
将拒收。
五 保证金
11.保证金的提交
11.1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中招公司提交保证金,保证
金的形式和数额见前附表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
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保证金的没收
1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前附表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中招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向中招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13.保证金的退还
13.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属于前附表认可的情形的,在提交最后报
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保证金将及时予以退还。
13.2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
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3.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
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公
布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六 评审和磋商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14.1 磋商小组在确认了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
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2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磋商。
14.3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至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后
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
将按无效处理。
14.3.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2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
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招标采
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
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磋商
文件中用*、★、※等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
情形。
14.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
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
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6 在按照 14.2 的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
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7 对未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和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15.磋商
15.1 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
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
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2 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
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
(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
询问。
16.保密原则
16.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和磋商过程
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超越法规的规定向无关人员告知评审
和磋商情况。
七 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
17.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的提交
17.1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如有)。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
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17.2 最后报价和最终采购需求(如有)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7.3 报价函、最后报价表,仅需一份正本,签署规定同本章 9.2 款要求。
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
18.1 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八综合评审
19.评审
19.1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2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高低进行排序。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以及权值如下:
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商务
部分
(20
分)
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完善得 3分,管理制度较完善得 2分,管
理制度不够完善得 1分,无管理制度得 0分;
3
企业认证证书
具有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
具有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
内的得 1分;
具有 ISO 14001环境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具有 GB/T 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人员配备及承
诺
对于服务期内的人员配备列表说明,人员配备充足,
分工合理,涵盖采购、仓储、品控、配送、售后等
全过程环节得 3分,人员配备较充足,但分工欠合
理,有遗漏或缺失环节的得 2分。人员配备不充足
且分工不合理得 1分,未提供得 0分。
3
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服务人员满足采购文件所有要
求,服务期内配送人员保持稳定,且为供应商正式
员工,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持有公共卫生从业
人员健康检查证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如若更
换,应事先应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配送人员。
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公章得 2分,承诺内容有缺失
或不符合要求的本项得 0分。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类似业绩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2019年 1月至今签订的
合同,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200
人及以上)食品原材料采买及配送业绩证明材料,
每个业绩得 2分,最高得 8分。(需提供合同首页、
签署页以及有关项目内容的主要章节页、结算发票
复印件等)
8
2
技术
部分
(60
分)
食材供应方案
供应方案包括食材品种、供应流程、卫生安全管理
等。品种齐全,采购流程完善,卫生安全管理等方
案细致全面得 10 分,品种较齐全,采购流程较完善,
卫生安全管理等措施一般得 6 分。品种不齐全,采
购流程不完善,卫生安全管理措施不够细致全面得
2 分。方案中缺少食材品种、供应流程、卫生安全
管理中任意一项得 0 分。
10
食材安全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食材标准提供货物,提
供有关食材的进货渠道证明及食材质量证明材料,
包括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食材有保障、安全、卫生、质量有保障,具有详细
的食品安全等品控措施得 10分,食材有保障、安全、
卫生、质量较为可靠,品控措施较详细得 6 分;食
材保障性及食品安全等品控措施一般得 2 分。食材
保障程度较差或无食品安全等品控措施或措施不可
行得 0分。
10
配送方案
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配
送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溯源制度、固定的经营
场所和固定服务人员、服务保障点位置,储存食材
的仓库管理情况、专用配送车辆情况、配送时效、
运送方案,能根据货物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
周期具备调换货物的能力等。
方案全面合理,措施完善,可行强得 25分;
方案较全面合理,措施较完善,可行性较强得 20分;
方案全面合理性一般,措施完善可行性一般得 15
分;
方案不够全面合理,措施完善可行性欠缺得 10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较差,措施完善可行性较差得 5分;
无配送方案得 0分。
25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应急预案
包括恶劣天气食品保障措施、食品短缺应急预案、
运输车辆抛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方案完善适
用、合理可行得 10分,方案较适用,较合理可行得
6 分,方案适用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2 分;无方
案得 0分。
10
承诺部分
对食品质量承诺、价格合理承诺、保障供应承诺、
其他服务方面进行承诺。
承诺完善,合理可行得 5 分,承诺较完善,较合理,
得 3 分,承诺有瑕疵得 1 分,承诺不完善不合理不
可行得 0 分。
5
3 报价部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每月所定价格的折扣率)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每月
所定价格的折扣率))×价格权值×100。
20
总分 100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九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20.1 磋商小组按照打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数量见前附表。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
预算或分包控制金额。
20.2 如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出
现评审得分且最后服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
2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投标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前附表中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21.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谈判响应
文件中提交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的监狱企业或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的企业,其谈判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
例见前附表。
21.3 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的货
物将予以优先采购,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其谈判最后报价将按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21.4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
行投标报价扣除。
21.5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
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
价给与前附表中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
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和监狱企业。
21.6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
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2.最终评价确定
22.1 采购人有权对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计
算方面进行审查。
22.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签订合同
23.1 中招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
23.2 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4. 采购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中招公司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
应商不满足要求的;
(5)磋商小组未确认磋商文件的。
十 代理服务费
25. 代理服务费
2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招公司将按照定额向成交供应商
收取中介服务费,收取金额见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十一 质疑与接收
26、质疑与接收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26.2 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
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
联系电话:62108153、6210827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12A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 合格的配送服务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商;
2、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
4、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 食品原材料品质要求
1、 肉类:
1)鸡、鸭、鹅等禽类:投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
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肌肉切面有光泽,保证品质。
2)猪、牛、羊等肉类:
投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肉类来
源于正规肉联厂,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
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品质好。猪净廋肉、
五花肉、后腿肉、排骨、猪肝、猪油、筒子骨等;猪肉必须保证供
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当日的动物卫生检疫章,
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供货时需出具
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2、水产类:
1)鱼类:鲤鱼、鲫鱼、草鱼、鲈鱼等新鲜鱼类,鲜鱼眼睛凸起,鳞
片鳍条完好,有光泽。带鱼、黄花鱼、龙利鱼等。肉质新鲜,品质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有保证。
3、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主要采购土豆、
番茄、黄瓜、南瓜、茄子、洋葱、花椰菜、西兰花、白菜、萝卜、
红萝卜、地瓜、青椒、芹菜、葱、蒜等;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
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 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
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
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
整齐。并须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4、禽蛋类:要求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无破损、散
黄现象。
5、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绿豆、红豆等;须保
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包装、码放整齐、
无蛀虫、无杂质
6、米、面粮油类:大米、小米、紫米等各类米,各类面以及食用
油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
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属于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国家食品行业
的标准。
7、调料类:各种调料需有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
合格证等。
三、 食品原材料价格控制
1. 生鲜蔬菜类价格要求:
每月定价一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乙方于每月 25日以北京新发地市场(www.xinfadi.com.cn)公布的
当日的食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上浮 10%为依据向甲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
此价格为次月的食品原材料定价。
2.粮油类价格要求:
每月定价一次。
乙方于每月 25 日以北京新发地市场(www.xinfadi.com.cn)公布的
当日的粮油平均价格上浮 10%为依据向甲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此价格
为次月的粮油定价。
3、定价一经双方确定,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4、实际结算单价:
实际结算单价=双方确定的定价×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
5、供应商所报价格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杂、保险、税金等相
关服务费用,中标单位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四、 服务周期:一年
五、 食品原材料供应要求
1、 所有食品原材料均要求做到当日早晨 7:00前配送。
2、 配送地点为:采购方食堂
3、 供应服务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
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
托,一旦影响到报社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服务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4、 供应服务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4周通知采购方,经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六、 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
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
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
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
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
生要求,当即拒收;
9、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服务商承担经
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 服务商人员的要求
1、 主要负责人员应具备 3年以上的食品原材料供应管理经验;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2、 所有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居住证、身份证并上报采购人保
卫部门存档;
3、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和遵守采购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
4、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餐饮行业规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5、 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培训 1 次/月,以达到提高
专业技术水平的目的,岗位知识培训内容上报采购人;
6、 服务商必须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于本项目服务,如需要在合同
执行过程中,对上述各类人员进行调动时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
7、 服务商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疫情防控措施。
八、 费用结算方式
1、 采购人以支票、转账、电汇的方式支付服务商货款;
2、 服务商在采购人付款时必须给采购人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
票;
3、 双方约定账期为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不遇特殊情况到达账期的
货款采购人应及时结款不得拖延。
九、 其他服务
除采购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服务商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或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
供有建设性的建议方案。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配送
业务事宜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事项与要求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进行食品原材料配送业务的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
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如与本合同
的条款相抵触均以本合同为准。
2.乙方必须依据本合同及双方认同的订购明细单向甲方提供商品,并在
双方约定的送货日期送到甲方食堂,并由甲方当场验收。
3.甲方依据本合同及实际发生的商品数量价格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
乙方支付货款。
4.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如商品的品种、价格、质量、数量、规格等事项
发生变动,双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5.乙方的商品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即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的订货明细单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乙方具体供货品名、数量、时间、地点等以甲方的订单为准。甲方通
过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
7.乙方保证甲方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给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订单
中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时,须按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供货。
2.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商品的保质期不低于该产品保质期的二分之一,若
超出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的甲方有权退货。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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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对当日送货的蔬菜、肉类等产品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4.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手
段和记录,以保证为甲方提供的商品是合格的。
第三条:商品价格
1. 生鲜蔬菜类:
每月定价一次。
乙方于每月 25 日以北京新发地市场(www.xinfadi.com.cn)公布的当
日的食品原材料平均价格上浮 10%为依据向甲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此价格
为次月食品原材料的定价。
2.粮油类:
每月定价一次。
乙方于每月 25 日以北京新发地市场(www.xinfadi.com.cn)公布的当
日的粮油平均价格上浮 10%为依据向甲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此价格为次月
的粮油定价。
2.定价一经双方确定,需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乙方
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从中谋取暴利。
3. 商品的实际结算单价:
实际结算单价=双方确定的定价×乙方承诺的折扣率。
4.以上报价已包含货物、包装、运杂、保险、税金等费用。
5.乙方承诺按甲方的订货量供货,并保证货物的生产日期为最新及按时送货。
第四条:货物交付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规定的商品数量、质量、时间、地点向甲方
准时送货。
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运送到甲方指
定地点,乙方应保证商品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合同及订单的要
求。
3.乙方将商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商品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乙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作为双方对帐的依据。
4.甲方应提前一天将订货单以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在每日 14 点前通知乙
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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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以支票、转
账、电汇方式向乙方法定账户支付货款。
2.甲、乙双方约定账期为四十五个工作日,不遇特殊情况到达账期的货
款甲方应及时结款不得拖延。
3.发票开票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订货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
拒收,乙方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换货。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交付商品,影响甲方使用,乙方应按商品价格
叁倍进行赔偿。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乙方
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有舞弊行为将按照甲方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1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后,若服务内容基本不变,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
下,甲方可根据对乙方前一年的服务考核情况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幅度情
况决定是否续签,可以续签一年。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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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第五章附件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报价函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包括确已收
到的第 X 号补充修改文件),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规定提供报价为 %(每月所定价格的折扣率)的货物及
服务,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占总价的 %。并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我们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按照磋商后双方确认的合
同条款的要求执行。
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
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此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自提交日期起 90 天有效,并对我方
具有约束力。
5、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报价函及贵方的书面成交结果通
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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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考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参考报价
(每月所定价格的折扣率)
%
投标保证金
服务周期
备 注
说明:1、参考报价可以是市场价格,也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认为合适的价格。
2、参考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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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商务条款应答表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差
注:凡对商务条款有偏离的必须在此表中反应,正、负偏差均应描述,无
偏离请填写“全部响应无偏离”。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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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技术条款应答表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差
注:凡对技术条款有偏离的必须在此表中反应,正、负偏差均应描述,无
偏离请填写“全部响应无偏离”。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附件五: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姓
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报价
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Email: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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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主营
范围及优
势和特长
单
位
概
况
职工
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主要项目
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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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
(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磋商供应商纳税的证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证明的复印
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七)2020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八)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格式自定,原
件)
(九)磋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交)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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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承接(制造)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型企业(请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
型企业填写到前面括号处);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2: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
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该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具体情况如
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九)其他的内容
1、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磋商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附件六
技术响应文件
(格式自拟,根据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实力、
食材供应方案、质量标准、应急预案、服务承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的详细情
况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附件七:
报价函(最后报价时提交)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在审阅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包括确已收
到的第 X 号补充修改文件),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提供报价为 %(每月所定价格的折扣率)的货物及服务,其中由小
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
示),占总价的 %。并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我们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按照磋商后双方确认的合同条款的要求
执行。
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此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自提交日期起 90 天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报价函及贵方的书面成交结果通知书将构成约
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公章:
45
附件八:
最后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最后报价
(每月所定价格的折扣率)
%
投标保证金
服务周期
备 注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