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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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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wzb(2021)z-409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食堂外包服务 1
报价:2443000.00(元) 新疆尊茂智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五一路160号贵宾楼10-3、10-5室 91650103MA7ABYJN0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鹏,周芸,章桦,刘镓瑜,王冬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5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乌市沙区西山街道环卫路52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91-8779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03室

联系方式:15999102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磊

电 话:15999102552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信息:

  • 【Z-409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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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杜范本稿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内 容: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 目 编 号:JWZB(2021)Z-409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3

3

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开标及评标 9

确定中标 13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7

1 开标一览表 18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9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0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

5 投标保证承诺书 22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记录 24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5

9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6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27

1 投标书 28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0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31

4-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2

4-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33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

5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35

6 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36

7 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37

8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39

第3章 投标邀 40

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第4章 采购需求 49

第5章 评标方法标准 52

第6章 政府采购合同 59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共7章,构成如下: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3章?  投标邀请

第4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5章?  服务需求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5.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5.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3 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的违约赔偿金。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4.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若无电子签章和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

14.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1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政采云平台。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

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7)?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6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是否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1.3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预付款

32.1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2.3 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4.2.1 投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2 中标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5、投标保证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格式一)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务名称

投标总价

服务期限

备注

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 注:1、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用总包干方式服务。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格式二)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三)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 投标保证承诺书

(投标文件格式四)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1、? 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 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2、? 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 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费。

2、? 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十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不同。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记录

说明:

(1)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

(2)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


8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9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2、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3、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4、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4-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八)

4-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九)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4-4《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6、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7、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

8、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1? 投标书

(投标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7)按照贵方可能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日期: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文件格式六)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总价: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1. 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

2. 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3. 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4.应包括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内容(如有)。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八)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九)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5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格式自拟)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6 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6.1业绩证明材料,自行拟定业绩汇总表并后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6.4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其他的材料。

7 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另须提供:

7.1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工作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等;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质量保证措施;

(5)其他(结合评标办法进行编制)。

7.2验收方案

(自拟格式)

7.3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备数量需满足项目服务需要,项目团队专业配套合理、人员结构搭配合理,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7.4售后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提供)

7.5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7.6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说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