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LXCJGK20211102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LXCJGK20211102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LXCJGK20211102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1200*500*1650、1200*500*150、1000*600*900等1427832.00427832.00无锡星宝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群兴路30号91320214MA1NWK818Y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厂制品、宜天下、巨力等1427832元1200*500*1650、1200*500*150、1000*600*900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琪,唐建英,汤国宏,高雁鸣,恽罗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417.4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地 址: 永丰路1号

联系方式:0510-83158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15楼

联系方式: 0510-8315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良广、谭凤娟(经办人)

电 话: 0510-83156286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11.30.docx

    98.5K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5M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招标文件-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11.30.docx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LXCJGK20211102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合同书(格式)

五.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函

我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托,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LXCJGK20211102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05室

3

招标项目概况、要求:(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5)质保期:两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维修响应时间:设备有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73万元。

4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供应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3)投标供应商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1年5月-2021年10月的缴费证明;

6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

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提供招标文件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13:30-16:00

潜在投标人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login.wuxi.zcygov.cn/user-login/#/login)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完成项目报名,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若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则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 12 10 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1年 12 10 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8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23 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报价,纸质文件递交至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 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注:因此项目作为采用线上电子开评标的试点项目,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故投标供应商除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仍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文件一份作为备份。

网上解密时间:2021年 12 23 09:30。

10

评审时间:202112 23 唱标结束后

评审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11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2021年12 23 评审结束后

12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份备用。若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则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3

本次采购采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进行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发布、投标、评审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

14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管理系统”按钮进入注册界面,选择对应地区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进入注册界面。

(2)领取CA(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CA窗口)和办理电子签章(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2号窗口),(原已办理过CA进行过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可不重复申领)。

(3)投标客户端下载链接:

https://zcy-cdn.oss-cn-shanghai.aliyuncs.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wuxi/ZhengCaiYunStep.3.11.7.exe

(4)CA驱动下载链接(江苏省-国信CA驱动):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09b3709.0.0.004ab15096ee11ebbc33f5d151e70834

(5)技术服务电话: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2、投标人在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前务必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库”(网址:

https://cz.wuxi.zcygov.cn/wxCategory19/wxCategory125/index.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b1ba037.0.0.959ae250ca6711ebb0349920799faebc)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登录政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我的工作台】——页面右上方【CA管理】--【绑定CA】,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供应商信息库”中无法查询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未审核资料。

15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联系人:汪妍

联系电话:0510-83159009

联系地址:无锡市永丰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良广、谭凤娟

联系电话、传真:0510-83156286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05室

邮政编码:214000

16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根据锡财购函【202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为1人),座位保持安全间距。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 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4.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3. 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文件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mail:2545985446 @qq.com 传真:0510-83156286

%3. 采购人、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延期开标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

1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供应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 fzlm / zfcgjyxt/index .shtml )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

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3.技术文件部分:

1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的保证措施;

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人员配备情况;

6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费用自理。

5.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在政采云报价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

8.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9.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业绩、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10.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全流程电子化投标操作说明》。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方法: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货物清单进行报价。

2.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本项目报价包括厨房设备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含所有设备、人工及耗材备件)、管理费、利润、税金、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所需的操作培训等采购文件已提到和采购文件虽未提到的但应该包括的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投标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运输方案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现场联系人:汪妍,联系方式:0510-83159009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要求。

8.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方案自主报价。

9.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采购人不能接受。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 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

2.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4.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7.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10.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1. 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2.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3.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4.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8.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9.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0.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2.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4.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25.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7.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8.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9.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0.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1.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开标、评标

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函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 )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B.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列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6.评分标准: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0分

(2)综合情况 19

(3)售后服务 2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9

2.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综合情况19分)

1.投标人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中餐燃气炒菜灶)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炊用燃气大锅灶)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且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符合GB35848-2018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2. 投标人企业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3.投标人企业具有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4. 投标人所投“油烟净化器”具有高压电源检测报告的得1分;具有防水等级证书的得1分;所投油烟净化设备具有第三方产品责任保险,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保险单的得1分;具有通过CNAS,MA,iacMRA认证的EMC电磁兼容报告(含静电放电干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检测报告、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保险单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板材检验检测报告,且检测判定依据符合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得1分;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板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晶间腐蚀试验、中性盐雾试验时间达700h(含)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4(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3)售后服务(2分)

投标供应商在本地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或者配备后续服务人员或者承诺能在应急情况下响应且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自有房产的,提供自有房产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租赁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有效期超过1年)、租赁发票及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配备后续服务人员的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清单(格式自拟)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承诺能在应急情况下响应且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拟,三个条件满足即可得2分】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9分)

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8

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的保证措施; 6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④质量保证措施; 6

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8

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6

投标人提供平面布置图、进水点位图、电源点位图、排水点位图、地沟图隔墙图、排风图等并满足使用方要求,优秀的得5-6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

(5)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强制采购的产品除外。

(九) 定标: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委托代建公司“无锡市城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实施全过程,代建公司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代建公司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三)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十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1.5%)

(十六)其他:

采购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采购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

2.招标范围: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5.质保期:两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60%,送审资料提交后付至合同价的65%,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7.审减率小于等于5%由建设方支付审计费,大于5%小于8%双方各承担一半审计费,大于等于8%由施工方支付审计费。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15%(含 15%)-20%之间,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1%作为让利;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大于 20%(含 20%)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2%作为让利。

二、项目结算依据:固定单价。

三、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

四、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应在《报价明细表》及《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详细说明。

五、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1、 政府采购编号:LXCJGK20211102采购内容:拟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 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4、 交货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5、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60%,送审资料提交后付至合同价的65%,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6、 售后服务:/

7、 违约责任: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十条“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 其它事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十二条“其他”。

10、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壹份。

12、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江苏长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年月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

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LXCJGK20211102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厨房设备一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报验、设备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60%,送审资料提交后付至合同价的65%,审计结束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1)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 质量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需方应在货物运到并接到供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及其他问题,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向招标代理反馈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立即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场并且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2.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3.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5.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2.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200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4.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5.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6.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7.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8.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9. 如果供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见证后即生效。

2.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招标代理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5. 审减率小于等于5%由建设方支付审计费,大于5%小于8%双方各承担一半审计费,大于等于8%由施工方支付审计费。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在15%(含 15%)-20%之间,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1%作为让利;如果经审计后的审计核减率大于 20%(含 20%)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审定金额的 2%作为让利。




















五.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


招标文件-无锡市原新联小学改扩建和鳝尾巴规划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用具采购11.30.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