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机关、古城中队和玉龙大队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机关、古城中队和玉龙大队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机关、古城中队和玉龙大队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机关、古城中队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一标段);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玉龙大队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采购需求:
标段 | 物资名称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服务周期 | 交货地点 |
一标段 | 食堂副食品采购 | 按90人计算 85万元/年 | 食堂供餐所需的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含豆制品类)、水果类、饮料类、干货调料类、牛奶类等。 | 一年 | 丽江市古城区文智路11号 |
二标段 | 食堂副食品采购 | 按110人计算 95万元/年 | 食堂供餐所需的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类(含豆制品类)、水果类、饮料类、干货调料类、牛奶类等。 | 一年 | 玉龙县南口路2号 |
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每人每天实际伙食费金额为准。
2.3服务周期:一年
2.4服务地点:丽江市。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至2020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3.7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
3.8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肉类屠宰厂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二期30栋)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屠宰厂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4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丽江阿丹阁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且u盘上必须贴好公司名称标签)。
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文智路11号
联系人:唐科长
联系电话:18287918008
采购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二期30-302
联系人:李志莹
联系电话:13988882506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