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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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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采购公告】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1-1222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年度采购预算:包1:125万元人民币;包2: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超过100%

采购需求:包1:猪肉类;包2:牛肉类(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报名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上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

2.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3.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8152b60-5814-4551-a4c5-34854724fcbc CategoryNum=075

5.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本项目开标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 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7.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及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备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9.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信息。

10.以上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联系方式:0411-86319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0411-8220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

电话:0411-82209563

附件:
招标文件.doc
大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LZY-2021-1222)

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投标邀请函 - 3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7 -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7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 32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

一、投标函 - 38 -

二、投标报价表 - 40 -

三、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 45 -

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 46 -

五、资格证明文 - 47 -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0 -

七、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 - 51 -

八、经营服务与管理方案 - 52 -

九、日常供应计划及保障措施 - 53 -

十、食品安全应急及责任工作预案 - 54 -

十一、违约责任承诺 - 55 -

十二、产品说明 - 56 -

十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 57 -

十四、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 58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 - 59 -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 60 -

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1 -

十八、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62 -

十九、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 63 -

附件1:开标一览表 - 66 -

附件2:评标方法 - 67 -

附件3:资格性审查表 - 70 -

附件4:符合性审查表 - 71 -

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Y-2021-1222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年度采购预算:包1:125万元人民币;包2: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超过100%

采购需求:包1:猪肉类;包2:牛肉类(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报名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上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

2.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3.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链接: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8152b60-5814-4551-a4c5-34854724fcbc&CategoryNum=075

5.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本项目开标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7.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及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备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9.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告信息。

10.以上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国泰新点公司客服: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联系方式:0411-86319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0411-8220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

电话:0411-8220956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ZY-2021-1222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年度采购预算:包1:125万;包2:75万。

4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账或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1:20000元;包2:15000元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企业转账,请转至“户名: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包1:0154740725854

包2:0154740725879

(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

1.不要到银行柜台汇款。

2.转账账户为基本户并且支持汇入功能。

3.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4.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8:00-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不能选择同城渠道,选择大小额渠道。投标人须要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按照《大公管办发{2019}2号》文件的要求担保函应为电子保函并与大连市公共资源平台实现对接。

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业务系统“招标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dlzf)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大连公共资源版)”生成电子投标文件(.dltf 加密和.ndltf 不加密)。

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在业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dltf 加密),并进行模拟解密,确认“模拟解密成功”。

3.投标单位递交的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单位CA锁签章,无投标单位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项目开标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及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备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3.如同时投多包,需按包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上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9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价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电子文件0元/套。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中标单位负责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前,食材损耗、运输风险、保管责任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食材基准价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中标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折扣率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食材基准价以批发市场(大连市双兴批发市场、新长兴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准。中标供货商每周向招标人提供主要食材供货基准价。

13

中标后应完成的工作:

1.被确定为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

2.供货商每周向招标人提供主要食材供货基准价(食材基准价以大连市双兴批发市场、新长兴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准。)。如遇市场价格上浮,而供货单位没有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结算时扔执行基准价乘以投标单位折扣率;如遇市场价格下浮,而供货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招标人有权通知供货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扣除相应的货款。

3.供货商每周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供一周所供商品品种、数量、均价。由招标人进行监督,如供货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招标人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货商的供货资格。

4.价格的审核及决定权在招标人。

5.本次供货的合同起始时间为另行通知。

6.合同期内如被招标人书面投诉三次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

14

供货及配送

1.供货商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

2.供货商具有冷、鲜、冻品的相关储藏设备和配送冷藏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货商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15

工作人员配备相关要求:

1.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思想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并且在上岗前须在大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明资料及配送车照片体现车牌号等相关信息。

2.中标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如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在供货商服务期间,中标人如因拖欠工资(含未足额支付),导致人员变动,造成严重的供货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余款不予支付。

16

付款方式:乙方按约定方式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每月按财政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程序及送货单据实结算(节假日顺延)上月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乙方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17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A包:梅肉、B包:牛腱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不同品牌得分相同的,参照上述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8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等省市区相关政策,招标人有权利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19

其他说明:

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包1:猪肉类;包2:牛肉类(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注:1.年度采购预算:包1:125万;包2:75万。

2.投标人必须对各包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书无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中标单位负责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前,食材损耗、运输风险、保管责任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付款方式:乙方按约定方式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每月按财政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程序及送货单据实结算(节假日顺延)上月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乙方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5. 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提供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投标产品,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投标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3%扣除。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019〕18号)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详见《评分标准》。

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财库〔2019〕18号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19〕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7号)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查阅。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该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资料。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6.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如有)

(3)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如有);

8.经营服务与管理方案;

9.日常供应计划及保障措施;

10.食品安全应急及责任工作预案;

11.违约责任承诺;

12.产品说明(如有);

1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4.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

15.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

1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8.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9.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有);

20.开标一览表。

注:以上材料除已备注“如有”项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食材基准价的基础上报折扣率。

食材基准价以大连市双兴批发市场、新长兴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准。中标供货商每周向招标人提供主要食材供货基准价。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服务能力。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包1:20000元;包2:1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保函的一种。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在业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dltf 加密),并进行模拟解密,确认“模拟解密成功”。

注: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在业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dltf 加密),并进行模拟解密,确认“模拟解密成功”。

2.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及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开标。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

2.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率、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率,评标时才能考虑。

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9)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10)合同履行期限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

(12)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对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由各评委独立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最后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0.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9条处理。

1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A包:梅肉、B包:牛腱,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不采用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5.中标服务费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账号:692679540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七)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方面要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合同金额

以食材基准价为基础,折扣率为 %

食材基准价以批发市场(大连市双兴批发市场、新长兴批发市场)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准,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供主要食材供货基准价,甲方进行抽检。

三、技术资料

(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食材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检疫检验证明、产地证明等。

(二)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应保证交付货物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影响甲方享有货物所有权的情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存在产权瑕疵,视为乙方违约。

五、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时间:乙方必须具有满足甲方所有食材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甲方路程远近及采购食材数量、种类和金额多少,乙方均应保证按时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等以甲方的指令为准。急需食材的配送不应超过收到甲方通知起1小时,一般食材的配送不应超过2小时,最长不超过4小时。乙方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前,食材损耗、运输风险、保管责任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付款方式

乙方按约定方式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每月按财政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程序及送货单据实结算(节假日顺延)上月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因履行财政付款程序等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乙方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八、质量保证及检验

(一)交付的食材质量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家食材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二)甲方有权对食材质量进行检验,通过检验证明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食材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若乙方食材没有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检测等相关费用。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方在接收食材时,应对食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及时更换被拒绝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使用。

(四)甲方如果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有权在乙方其它候选货物中选择替代食材、亦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产品票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初步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列出清单,连同货物一并交付甲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保鲜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食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食材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包装、保鲜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投标时的包装和保鲜质量标准。包装规格和保鲜标准在履约过程中不得更改。

(二)包装、保鲜、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法定的要求和甲方要求。

(三)运输等接触食材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按防疫要求完成相关检查并采取防疫措施。运输设备、包装等应符合运输食材的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及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履行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因更换货物导致逾期交货的,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按本条第(四)款的约定处理。

(二)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日应按该批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货款中扣除。超过七日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如乙方侵犯第三人产权或交付货物存在产权瑕疵,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第三人的争议并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甲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如乙方交付的货物部分合格、部分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接受合格部分、终止合同,按照接受部分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货款,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货物。乙方还需按本条第(一)至(四)款承担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邮寄送达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交通费以及其他工作费用等。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安全注意义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负有安全谨慎义务,因乙方食材等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其他

(一)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等省市区相关政策,甲方有权利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二)如乙方无法按时供货或完成更换,甲方可就近先行垫付自行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三)如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急需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供货。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6.招标文件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 一份、乙方一份、采购办、招标代理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需求表

序号

采购内容

包1

猪肉

包2

牛肉

二、技术需求

包1:猪肉

序号

品名

1

板油

2

肋排

3

棒骨

4

猪蹄

5

猪尾

6

梅肉

7

肘肉

8

通脊肉

9

五花肉

10

护心肉

11

猪肚

12

血肠

13

大肠

14

猪肝

15

猪腰

16

猪皮

17

猪头

18

口条

19

猪心

20

火腿

...

.....

1.供货商须配备本包供货、配送所需的配送车间、保鲜冷藏仓库及相应的冷藏运输工具。

2.产品票证要求如下: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肉、牛肉类

1.《动物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瘦肉精检测报告

3.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大连市定点屠宰厂(场),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注:猪肉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知名品牌代理权,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包2:牛肉

序号

品名

1

牛腱

2

牛腩

3

牛上脑

4

牛肚

5

牛百叶

6

牛舌

7

牛筋

8

牛骨

9

牛头肉

10

牛杂

11

牛肋条

12

牛尾骨

13

黄喉

14

牛心

15

牛眼肉

...

.....

1.供货商须配备本包供货、配送所需的配送车间、保鲜冷藏仓库及相应的冷藏运输工具。

2.产品票证要求如下: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肉、牛肉类

1.《动物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瘦肉精检测报告

3.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不打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注:牛肉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知名品牌代理权,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三、供货及服务要求

1.供货商中标后应在大连市设立长期配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和紧急的配送服务。

2.货时间:乙方必须具有满足甲方所有食材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甲方路程远近及采购食材数量、种类和金额多少,乙方均应保证按时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等以甲方的指令为准。急需食材的配送不应超过收到甲方通知起1小时,一般食材的配送不应超过2小时,最长不超过4小时

3.供货商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配送队伍及与项目相适应交通运输工具和仓储环境;每次配送配备的专职配送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并配备足够的运输装卸人员及工具。

4.当货品送达时发现质量出现问题或货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符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需在2小时内将合格的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出现上述的质量或货品不符合的问题或中标人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货品的,每次扣除应付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出现上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5.所有货品配送必须由采购人安排具体人员组织验收,货品品质未达到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及时调整达到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在验收单签字确认。

6.本次采购要求合理的人员人数进行配送,供货商自行合理安排。

7.供货商应建立并良好运行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每日、每批货品送货前进行必要的自检,确保食品安全。

8.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等省市区相关政策,招标人有权利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9.如遇特殊情况,中标单位无法按时供货,采购人可就近自行采购。

10.如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急需采购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供货。

注:

1.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的技术、功能、性能、规格等参数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不低于上述技术、功能、性能、规格等参数要求。

2.“★”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 按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投标折扣率为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 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合同履行期限:

6.?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 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 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 目

投标折扣率(%)

1

食材基准价

注:

1、? 供货商每周向招标人提供主要商品供货基准价。

2、报价折扣率,示例: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打9折,则填写90%。折扣率超过100%为无效投标文件。

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签字:


(一)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包1:猪肉

序号

品名

品牌

投标折扣率(%)

1

板油

2

肋排

3

棒骨

4

猪蹄

5

猪尾

6

梅肉

7

肘肉

8

通脊肉

9

五花肉

10

护心肉

11

猪肚

12

血肠

13

大肠

14

猪肝

15

猪腰

16

猪皮

17

猪头

18

口条

19

猪心

20

火腿

注:

1.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写明所投产品的品牌等内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签字:


包2:牛肉

序号

品名

品牌

投标折扣率(%)

1

牛腱

2

牛腩

3

牛上脑

4

牛肚

5

牛百叶

6

牛舌

7

牛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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