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GGZC2021-G3-40052-HNZL
二、项目名称: 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854537.28(元) | 贵港市四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贵港市金港大道948号东城花苑9号楼二单元2101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 | 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 | 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服务期限一年。 | 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杰雄,刘红,陈玉金,谭庆美,梁伯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81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大楼
项目联系人:钟伶钰
项目联系方式:0775-486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项目联系人:庞雅
项目联系方式:0775-4240015
附件信息:
中标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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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定稿)-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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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GZC2021-G3-40052-HNZL
项目名称: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49202322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92023224"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
8
1
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GGZC2021-G3-40052-HNZL]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1-G3-20532-HNZL
项目名称: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00.00元)
采购需求: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具有餐饮资格或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上1-2项资格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免费下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开启
2021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6)《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4.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4.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4.4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4.6如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供应商可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解密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出示无法解密的原因材料并加盖公章,且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造成最终无法“异常处理”解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1)邮寄方式:以邮寄方式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2)电子邮箱方式: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邮箱240919041@qq.com;(3)现场送达方式: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4.7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网上开评标,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以参与现场开标(所需在线投标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并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
4.8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主楼105室
联系方式:钟伶钰 联系电话:0775-486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联系方式:0775-424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雅
电 话:0775-4240015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4721505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
2.服务人员规模:早餐就餐人数约380人,中餐就餐人数约43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30人。
3.项目购买内容:管理人员1人、厨房工人共8人(其中厨师6人,切菜2人)、分菜工及洗菜工8人、清洁工2人、安保1人。
4.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每个月20日前向中标人结算上月的服务费,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人必经提供聘用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及购买五险证明,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6.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利润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采购单位职责和权利
1.采购单位为经营主体,经营形式为自主经营、购买服务。即中标人只提供劳动管理服务,采购单位负责如物品采购、农药残留检测及留样、财务收支等其他一切管理工作。
2.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现有设备设施均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人需缴交相应的设备保证金5万元,服务期满后,在设备完好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将设备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3.采购单位承担食堂的水电费用。
4.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人经营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如测评结果“综合评价”中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满意率)达60%以上可执行一年期的承包合同;如满意率(基本满意率、满意率)低于60%,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采购单位监督检查指导中标人的工作,确保中标人的服务满足机关人员的就餐需要,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6.采购单位指导中标人制定食堂的管理制度,使之符合行业的标准要求,保证食堂卫生安全可靠。
7.采购单位指导中标人制定食谱,使饭菜的花色品种基本满足机关人员的需求。
三、中标人职责和权利
1.中标人只提供劳动管理服务,在服务期间必须接受采购单位、“四办”和接待办的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为机关人员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2.中标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毒,严格预防食物中毒。
3.中标人须建立健全食堂有关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食堂工人人身安全,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中标人自负。
4.中标人保管和使用好采购单位交给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炊事工具等。
5.中标人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能将水、电用在与食堂烹煮无关的其他方面。
6.中标人雇用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身体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中标人雇佣的厨师,须有初级以上(含初级)厨师证,熟悉粤菜湘菜烹饪,有中大型餐馆就业经历。同时对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花色品种、营养搭配、大众口味有基本了解。
8.中标人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转包给第三方经营,如擅自转包,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早餐价格为 5 元/份,中餐价格为12元/份,晚餐价格为 10 元/份的伙食标准执行。早餐有肉粉、肉粥、鸡蛋、包子、蛋糕、豆浆、牛奶等选择,中、晚餐具备五荤四素,可选三荤二素。米饭不限量,骨头汤、粥、咸菜、辣椒免费提供。
四、其他约定
1.采购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人用水、用电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中标人出现浪费水电现象的,采购单位发现后第一次对中标人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在押金中扣除中标人当月部分水电费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采购单位不定期对就餐者进行用餐满意度调查,超过40%不满意的,采购单位可向中标人提出整改意见,经中标人整改半个月后再做调查,如仍超40%不满意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如双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合同即自行终止。
4.如果中标人服务不佳,造成机关人员就餐不满意率高等问题,经采购单位指出仍不整改,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5.食堂员工待遇不低于如下标准(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工种 |
人数 |
参考工资标准 |
管理人员 |
1人 |
3000元/月 |
厨师 |
6人 |
3000元/月 |
切菜工 |
2人 |
3000元/月 |
分菜及洗菜工 |
8人 |
1800元/月 |
清洁工 |
2人 |
1800元/月 |
安保 |
1人 |
1800元/月 |
6.采购单位对中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食 堂 管 理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 年 季度)
说 明
1.为便于对食堂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特制定《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堂各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3.按本标准由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对食堂进行考核评分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4.将食堂所有管理项目按总分100分进行考核,当年终考核分达到90分以上时,按合同总价付款。当年终考核分达不到90分时,年底按实际考核得分扣服务质量保证金。
5.当实际考核得分小于80分时,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服务质量保证金金额暂定为年度食堂费用总价款10%。
7.在责任范围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采取一票否决考核制,即全年考核得分为零。
8.《食堂管理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 |
标准分 |
考核结果 |
扣分标准 |
实际扣分 |
备注 |
一 |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0分) |
|||||
1 |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
6 |
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每一项 |
6分/项 |
||
2 |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1 |
1分/项 |
|||
3 |
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
1 |
1分/项 |
|||
4 |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
1 |
1分/项 |
|||
5 |
工作人员服务守则及岗位工作标准 |
1 |
1分/项 |
|||
二 |
日常管理(20分) |
|||||
1 |
严格实行按指纹或凭卡领快餐制度,不允许现金消费。 |
4 |
发生现金交易领快餐 |
4分/次 |
||
2 |
按时完成局领导或办公室临时布置的任务 |
9 |
未按时完成临时布置任务 |
3.5分/次 |
||
3 |
每周星期五前报告下一周菜谱。 |
7 |
未按时制作下一周菜谱的 |
3.5分/次 |
|
|
三 |
环境及用具卫生(20分) |
|||||
1 |
烹饪室、售饭室、洗菜室、灶台、墙壁、地面及食品机械设备等要清洁干净,无污迹、无油迹。 |
2 |
清洁卫生不达标,每一项 |
1分/项次 |
|
|
2 |
地板胶地面、大门入口周围地面、卫生间以及洗手台等要清洁干净,无污迹,无油渍 |
2 |
清洁卫生不达标,每一项 |
2分/项次 |
||
3 |
生菜与熟菜分别存放。 |
2 |
生熟食物未分别存放的,每一项 |
1分/次 |
|
|
4 |
食堂内无老鼠、蟑螂、苍蝇、蚊子、蚂蚁。 |
5 |
食堂内有老鼠、蟑螂、苍蝇、蚊子、蚂蚁之一的,每一项 |
2.5分/次 |
|
|
5 |
按照卫生标准,对锅、碗、瓢、盆、案板、菜刀、餐具等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
5 |
不按卫生标准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每一项 |
5分/次 |
|
|
6 |
餐厅桌椅干净,窗户明亮,地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 |
2 |
清洁卫生不达标,每一项 |
1分/次 |
|
|
7 |
厨房、配料房内的物品、用具定位存放,餐具密闭存放。 |
2 |
物品、用具摆放零乱,每一项 |
1分/次 |
|
|
四 |
食品卫生(15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 |
标准分 |
考核结果 |
扣分标准 |
实际扣分 |
备注 |
1 |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
一票否决 |
发生3人以上食品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患责任为中标方 |
一票否决 |
|
|
2 |
蔬菜要先拣后洗,保证菜肴无虫子、沙子、头发、杂物等。 |
4 |
菜肴内有异物被投诉的 |
2分/次 |
|
|
3 |
不供应变质变味的食品,把好出售食品质量关。 |
4 |
出售变质食品被投诉的 |
2分/次 |
|
|
4 |
熟食、面食要加盖加罩,做好防尘防蝇工作。 |
5 |
不按卫生管理规定做好食品防尘防蝇工作的 |
2.5分/次 |
|
|
五 |
食堂员工卫生守则、服务规范、安全管理(15分) |
|||||
1 |
食堂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 |
2 |
不定期体检或无健康证的,每一项 |
1分/人 |
|
|
2 |
食堂员工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接触入口食品时要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 |
4 |
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不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的,每一项 |
2分/人次 |
|
|
3 |
食堂员工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患有感冒等传染性疾病要主动报告,食堂要安排患病员工休息。 |
2 |
个人卫生不符合饮食行业管理规定,员工患有传染病不报告,食堂未安排患病员工休息的,每一项 |
1分/人次 |
|
|
4 |
食堂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
2 |
不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的 |
2分/人次 |
|
|
5 |
遵守安全法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做好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工作。空调、水、电、冷冻设备、消防及其他食品机械设备完好率达100%,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食堂管理员,要做到安全运行,无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
5 |
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项 |
2分/个次 |
|
|
违反安全法规,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事故 |
视情节轻重扣分 |
|
|
|||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 |
一票否决 |
|
|
|||
六 |
饭菜质量及份量(20分) |
|||||
1 |
一日三餐按时开餐,保证饭菜供应,早餐品种不少于 6 个,中餐品种不少于10 个,主食品种不少于 2 种。 |
5 |
不按时供应早、中、晚餐或各品种达不到数量要求的,每一项 |
2分/项次 |
|
|
2 |
菜肴花色品种要定期翻新并公布,做到色香味俱全,饭菜质量好,得到大多数职工的认可。 |
5 |
职工对饭菜及其他食品的质量提出投诉意见的,每一人次 |
2分/次 |
|
|
3 |
米饭软硬适中,不出售夹生饭或隔天剩饭剩菜,保证饭热菜热。 |
5 |
出售夹生饭、剩饭或饭冷菜凉被投诉的,每一次 |
2分/次 |
|
|
4 |
饭菜份量合理,质好量足,包子、馒头等面食的重量不低于60克/个。油条不可剪断或半条出售。 |
5 |
饭菜、包子、馒头等份量不足,每一项 |
2分/项次 |
食堂管理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检查人员 |
发现问题 |
扣分依据 |
扣分 |
食堂现场人员(签名) |
整改时限 |
整改人 |
复查人 |
复查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考核部门(盖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 项目编号:GGZC2021-G3-20532-HNZL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覃塘区政府机关食堂向社会购买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具有餐饮资格或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上1-2项资格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3 |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00.00元) |
4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须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货物和服务内容按作完整唯一报价;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以下所列项目费用及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的总和。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5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6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7 |
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
8 |
投标保证金额为:无需缴纳保证金。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10 |
投标响应文件开启: 2021年12月23日上午9点00分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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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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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结果报告中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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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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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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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额: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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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采购单位每个月20日前向中标人结算上月的服务费,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人必经提供聘用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及购买五险证明,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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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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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服务类”执行;方式为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对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市迎宾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8050203875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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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必须书面递交 联系部门: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联系电话:0775-4261019 通讯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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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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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文件中描述报价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报价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报价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文件中描述报价人的“签字”是指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关于信用查询渠道: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纪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后任1日 。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及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上述查询无结果的也应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 6、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7.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7.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7.4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7.6如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供应商可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解密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出示无法解密的原因材料并加盖公章,且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造成最终无法“异常处理”解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1)邮寄方式:以邮寄方式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2)电子邮箱方式: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邮箱240919041@qq.com;(3)现场送达方式: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7.7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网上开评标,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以参与现场开标(所需在线投标响应及解密开启设备自带)并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 7.8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贵港市港北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港北区大圩镇新建村等10个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工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开标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8.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理。
9.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中小微型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1.1项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1.4质疑书的要求
1.4.1质疑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的签章及质疑时间;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如不按上述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联系部门: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质疑联系人:雷颖燕;联系电话:0775-4261019
通讯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2.投诉
2.1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及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 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公开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共三部分组成。
1.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须要提供,关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在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贵港市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7)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2.商务技术文件
(1)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提供)
(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3)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4)本项目管理及主要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必须提供)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
①供应商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
③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证书;
④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⑤中小企业声明函(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格式见附件);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针对商务及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特别说明:(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投标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投标无效。
(3)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
(1)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内容的基本费用;
(2)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3)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招标代理服务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递交一份与招标单位签订的本项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备齐以上资料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6、保证金不计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位置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2 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
4.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实质性要求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